云阳县其他岗位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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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面向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云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上午9 :00—下午5 :00)

2、报名地点: 重庆工商大学田家炳书院。

联系人:周利华联系电话:

3、具体报名方法及要求

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填写并打印《云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有: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和《报名登记表》各一份。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了解考生的各类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指标不低于1:2比例(特殊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比例)择优比选后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二)考试考核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分值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指标,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拟聘岗位末位成绩相同者,以加试的方式确定),由各聘用单位与确定的签约人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总成绩=考核成绩

2、应届专科和本科毕业生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6月修订版本为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一科,分值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参加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品)。

(2)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比例(特殊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广播电视台采取专业测试方式),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总成绩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3.签订就业协议。根据拟聘岗位指标,按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由聘用单位与确定的签约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所有人员于2015年7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考察证明材料交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事管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5年7月16日按体检有关要求集中统一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并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考试考核相关等有关事宜,可登陆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7月15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周利华

陈钢炼551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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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云阳县事业单位招聘一览表.xls

2、 2015年云阳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单位及人数本次赴外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三、招聘范围和对象(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年龄计算。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3)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五)特别说明。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所有报考考生均应为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须满足岗位表的相应条件。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bm_257/xrlsbj/)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告》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5。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考核人员。(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8:30- 2月23日18:00。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4)和附件5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投递至以下报名邮箱。报考云阳中学各岗位邮箱:报考实验中学各岗位邮箱:报考双江中学各岗位邮箱:报考凤鸣中学各岗位邮箱:报考南溪中学各岗位邮箱: 报考江口中学各岗位邮箱:报考盘石中学各岗位邮箱:报考高阳中学各岗位邮箱:报考初四中各岗位邮箱: 报考北城小学、杏家湾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各岗位邮箱:。(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定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含网上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1.云阳中学、实验中学、双江中学、初四中、北城小学、杏家湾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各招聘岗位:2月25日8:30-15:00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2月26日至2月27日8:30-17:30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2.凤鸣中学、江口中学、盘石中学、南溪中学、高阳中学各招聘岗位: 2月28日8:30-15:00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3月1日至3月2日8:30-17:30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云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四)报名情况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于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前在报名点张贴公布。五、考试考核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一)笔试。1. 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科目为教育专业知识,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素养等,考试类别、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云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二)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报名现场通知。专业技能测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分值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1.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2.不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及各科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现场、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六、拟签约人选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拟签约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确定进入拟签约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实行双向选择,如用人单位放弃本轮递补人员,则不再进行递补。考生考试考核结束后,拟签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七、体检和考察(一)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23年8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交云阳县教委人事科审查。2023年8月2日,县人力社保局按体检有关要求组织合格人员进行集中统一体检。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均不再递补。八、公示考试、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bm_257/xrlsbj/)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九、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县教委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云阳县教育系统服务5年(其中,研究生至少3年)及以上。公费师范生还应按照公费师范生协议规定,服务满6年以上,未满规定工作年限者,按市教委有关公费师范生协议规定处理。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十、纪律要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十一、其他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bm_257/xrlsbj/)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四)本公告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五)公开招聘政策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云阳县教委: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附件:1.重庆市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4.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5.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下载:1.附件1:重庆市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xls2.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4.附件4: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5.附件5: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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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的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及人才评价认证工作。

2、负责国家和本省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职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评结合等考试考务工作。

3、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湖南考区报名确认、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

4、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承办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考试命题、考试代理、人才测评等服务业务;面向社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5、 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湖南省人才职业能力认证体系,制定各类人才职业能力标准,开展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能力测试认证工作,逐步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

6、负责湖南人事考试网站、人事考试题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人事考试证书的管理。

7、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行业管理规范,并对人事考试行业实施指导。

8、研究探索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制度和测评方法,开展人事考试、人才评价的科研及其考试项目开发工作。

9、负责全省人事考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理相关国际考试项目。

10、承办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

邮编:410004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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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把它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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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网学历其他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的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二)报名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四)注意事项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三、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二)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三)面试的组织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一)体检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六、公示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审批、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特别提示: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中国人事考试网在添加学历信息时,并不需要上传毕业证。一般来说,只需要填写相关的学历信息即可,包括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不同地区或者不同岗位要求而有所差异,请您仔细阅读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进行操作。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直接联系中国人事考试中心客服咨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添加学历信息时,一般需要上传相关学历证书的扫描件或电子版。这是为了验证您所填写的学历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常情况下,需要上传的学历证书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如果您没有电子版或扫描件,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验证,例如邮寄纸质证书等。具体的上传要求和流程可以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相关说明和指引。

人事考试其他说明事项

【 #社工师# 导语】 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22年江苏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139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江苏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月13日至19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9月20日至28日由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无需到现场审查。 月29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请审查对象按照短信提示查看本人审查结果。(9月29日前,审查对象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审查中”。) 三、审查流程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具体流程: (一)审查对象上传审查材料 审查对象须在9月13日至18日17:00之前关注查看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材料上传”栏目,第一次审查会对部分存疑考生做退回处理并要求在9月18日前完成核补材料的操作。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特别提醒:审查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查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相关学历信息的情况有: 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原因导致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审查结果公布和公示 9月29日,审查结果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专技类资格考试审查结果查询”栏目公布,请审查对象自行登录查看。 9月29日至10月8日,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三)电子证书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四、审查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条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本次审查将自动匹配显示考生在考试报名时提供的上传证明材料。 五、虚假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88539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9月8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 文章来源:

【 #卫生职称# 导语】 从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2年安徽合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现场确认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卫健委、开发区社会事务(发展)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2〕167号)文件精神,现将合肥市考点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现场确认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认地址:合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政务区长河西路市总工会大楼东楼六楼618室) 二、确认时间及安排:2022年5月18日-2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5月18日-20日:各县(市)区卫健委、三大开发区社会事务(发展)局 5月22日-5月23日: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三、咨询预约电话: 四、现场确认所需提交材料 1.《2022年度安徽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报名表》。 2.参评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5.专业技术职务聘书(首聘、续聘)原件。 6.验证过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7.送审论文原件或其他成果代表作;其中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9.临床公卫医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材料。 10.考试费100元/人。 五、其他说明事项 1.现场确认要求单位统一办理,不接收个人送审材料,其中县(市)区、各开发区送审材料时须将本辖区内的民营医院材料一并送交审核确认。 2.为保障现场确认效率,各单位安排3-5名人员提交送审材料,需提前电话预约现场确认审核时间、未提前预约单位材料不予受理。 3.单位报送材料时须上报本单位《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和2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附件: 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

人事考试其他资格条件

人事考试网有资料报考其他专业需要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2、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3、学位证书、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4、2寸彩色蓝底照片4张5、单位工作证明1份6、一级和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都必须提交一份电子档论文

问题一:很急!帮忙!公务员报考中的“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怎么填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建议仔细研读下公务员报考公告,每个省份是有不同的。“具备其他资格条件”建议查看招考职位表中关于该岗位有没有其他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有的话就可以填写在其中的。或者致电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咨询。 祝考试顺利~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问题二:公务员考试信息本人特长,其他资格条件应该怎么填 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中的其他条件,就是除了在表中已经体现到的职务招考的条件外,无法在表中体现出来的其他必须满足的职务的条件。 举例说明:若是公务员的某个岗位需要报考者必须满足,英语六级,以及计算机二级证书等,则考生在这个说明里只需要填写上英语六级证,以及计算机二级证获得的时间等。若是这个职务需要学生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则需要把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时间及明显写到上面就可以了。 问题三:河北省省考选调生:“其他资格条件”要填写什么 如果不是只报村官的话就不用填了????? 问题四:公务员考试中,考生在报名填表中,“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该填什么内容? 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 比如:工程师之类的职称,您可以查看您的证书属不属于职务职称的范围内。 若属于,则填相应的职称名,若不属于则填“无 问题五:请问公务员报名表上“其他资格条件”这个怎么填? 符合其它条件如实填报,没有地可以填报自身的优越条件 问题六:公务员报名中其他资格条件那栏填啥 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 比如:工程师之类的职称,您可以查看您的证书属不属于职务职称的范围内。 若属于,则填相应的职称名,若不属于则填“无 问题七:请问公务员报名中“其他资格条件”是什么意思呢?要怎么填? 就是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你得写上,没有的不用填或者填无 问题八:考生在报名填表中,“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该填什么内容? “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一般填写《职位计划表》的“其他”中栏列明的相关资格条件。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党员”、“复退军人”、“土建类工程师职称”等。 性别、民族、常住户口所在地、生源地等报名登记表中已填写的内容,不需要在“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中重复填写。 问题九:[现具有的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明细] 公务员报考表中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填写具体是写写什么 可以不写的,如果是专业性岗位你有相关资格证书可以写上去,比如法学专业的就可以写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问题十:报选调生里的 填写基本信息 一栏中的其他资格条件怎么填 我是去年的选调,你说的那一栏就填写自己希望从事的工作就可以了,我也是法律专业,当时填写的是法律相关工作,其实关系不是很大,基本上算是走个过场~~~~ 感觉这样的提问没有什么意义 建议看看书,查查资料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是”,但是填“否”意味着报考人员自认为不符合报名要求,那么审核将不会通过。

一、公务员考试: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二、公务员考试的两种基本形式:

三、报考条件:

四、报考流程:

人力资源是经济师专业科目设有的10个专业之一,经济师考试共有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且每个级别的经济师考试中均设有“人力资源管理”这个专业方向。报考不同等级的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不一样的,总的来说大致就是需要满足学历以及工作年限的要求。

一、经济师人力资源报考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报考条件可知: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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