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公示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最新考试信息: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公示,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内容请查看: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公示

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公示

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是一个重要的服务网站,可以帮助考生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本文将介绍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的功能、流程、注意事项,以及查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1、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功能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是一个专门为中国人事考试考生提供查询服务的网站,可以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信息。2、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流程首先,考生需要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然后在首页选择“成绩查询”,然后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点击“查询”,即可查看自己的考试成绩。3、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注意事项(1)考生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时,需要使用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以确保查询的准确性。(2)查询时,需要考生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考生需要核实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以确保查询准确无误。(3)考生在查询成绩时,需要确保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是准确的,以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4、查询中可能遇到的问题(1)考生在查询成绩时可能会遇到系统报错,此时应该重新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确保查询的准确性。(2)考生在查询成绩时可能会遇到系统慢的情况,此时应该耐心等待,并确保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是准确的,以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结论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是一个重要的服务网站,可以帮助考生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在查询过程中,考生需要确保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姓名是正确的,以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另外,考生还需要耐心等待,以确保查询的准确性。通过上述介绍,希望大家能够更好地利用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服务,从而获得更好的查询结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般来说,中国人事考试网是在当天或第二天发布成绩,不会在晚上发布。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于2023年4月7日公布。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6项考试成绩将于四月中旬前发布

经与相关阅卷单位确认,受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和阅卷场所开放时间影响而推迟的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科目阅卷工作已完成;注册测绘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科目阅卷工作目前已启动;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科目阅卷工作将于三月上旬启动;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主观题科目阅卷工作将于三月中旬启动。

阅卷及后续数据处理工作完成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将于三月上旬发布,注册测绘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将于三月中旬发布,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将于三月下旬发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将于四月中旬发布。请有关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发布”栏目通知。

人事考试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第二天或第三天会在网上公示总成绩。根据安徽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看,面试结束后,第二天或第三天会在网上公示总成绩,最终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人员名单。通过体检与政审之后,招考单位就会在网上进行为期七天左右的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就可以正式被录取。省考面试意思是地区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通过省考,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是以面对面交谈为基础,通过精心设计,在特定情境下由表及里的测评考生知识、经验、能力等与职业相关的综合素养的活动,是一种专门对考生的能力素养进行考查的人才测评手段。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在2023年3月15日公布。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从3月15起,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请于3月16日17点前,向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反映,号码是02412333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省直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考生,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人选名单、招录机关联系电话和资格审查地点,咨询所报单位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考试大纲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主要测验应试者对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潜能。申论科目考试主要是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招考公告里会明确包含招考详细职位表,以便考生报考时根据个人的学历及其他条件选择,职位表一般是以附件形式放到招考公告下面的供考生下载。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除了以上重要考试信息之外,还包括其他的一些操作、实施、加分情况、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及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实施准则等。

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4月10日。根据查询门头沟区人事局官网信息显示:2023年北京门头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于4月10日公布。

遵义人事考试成绩公示

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3月22日。

贵州省2023年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成绩公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一)考生即日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正确的考试类别后,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笔试成绩。

(二)考生通过“云上贵州多彩宝”APP点击首页“人事报考”-“成绩查询”-“查看成绩”输入相关信息也可查询。

二、成绩核查

(一)核查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因全部为客观题,只核查考生参考为0分卷及违纪情况,其它情况不再进行核查;《申论》考试只核查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请本人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核查地点填写申请表交工作人员核查。

3月28日(上午9:00-12:00)到核查地点领取核查结果。如成绩有误,经相关程序核准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和招录单位,并统一在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核查地点

1.贵阳市考区: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13楼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1308室

2.六盘水考区:六盘水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二科(2304室)(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58号)

3.遵义考区: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253号社保大楼609室

4.铜仁考区:铜仁市碧江区西环大道10号(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考试指导中心)

5.安顺考区: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17号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考试中心

6.毕节考区: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科(毕节市麻园路社保大楼七楼)

7.黔西南考区:兴义市建设路22号(州人社局七楼考试院办公室)

8.黔东南考区:贵州省凯里市永乐路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凯里市永乐路七小旁)

9.黔南考区:贵州省都匀市大坪镇匀都国际B栋503室

10.省直考区: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终身教育服务中心(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138号)

三、部分成绩字段说明

(一)缺考情况

成绩查询结果中:“缺考”字段栏为Y表示该科目缺考;“缺考”字段栏为N表示该科目正常参考。

(二)违纪情况

成绩查询结果中:“违纪情况”字段栏为违纪考生违纪情况描述;“违纪情况”字段栏为空表示无违纪情况。

(三)违纪处理

成绩查询结果中:“违纪处理”字段栏为违纪考生违纪处理结果描述;“违纪处理”字段栏为空表示无违纪情况。

(四)备注

成绩查询结果中:“备注”字段栏为特殊情况描述,“备注”字段栏为空表示无特殊情况。

2022年贵州省的三支一扶考试笔试考试目前已经结束,考试成绩也已经出炉发布,各位在贵州地区参加三支一扶考试的考生们可以通过下文中的查询方法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了!下面的内容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贵州省三支一扶考试的成绩查询通知,快来看看吧!

一、成绩查询

(一)考生即日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正确的考试类别后,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笔试成绩。

(二)考生通过“云上贵州多彩宝”APP点击首页“人事报考”-“成绩查询”-“查看成绩”输入相关信息也可查询。

二、成绩核查

(一)核查方式

成绩核查只核查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请本人于2022年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核查地点填写申请表交工作人员核查。8月9日(下午14:00-16:30)到核查地点领取核查结果。如成绩有误,经相关程序核准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和招募单位,并统一在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核查地点

1.贵阳市考区: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13楼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1308室

2.遵义考区: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路625号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5楼502室

3.六盘水考区: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考试院三楼2304室(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58号)

4.安顺考区: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17号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考试中心

5.毕节考区: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科(毕节市麻园路社保大楼七楼)

6.铜仁考区:铜仁市碧江区西环大道10号(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考试指导中心)

7.黔东南考区:贵州省凯里市永乐路2号嘉瑞广场5号楼3楼(黔东南州就业局)

8.黔南考区: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匀都国际B栋503室

9.黔西南考区:兴义市建设路22号(州人社局七楼考试院办公室)

三、部分成绩字段说明

(一)缺考情况

成绩查询结果中:“缺考”字段栏为Y表示该科目缺考;“缺考”字段栏为N表示该科目正常参考。

(二)违纪情况

成绩查询结果中:“违纪情况”字段栏为违纪考生违纪情况描述;“违纪情况”字段栏为空表示无违纪情况。

(三)违纪处理

成绩查询结果中:“违纪处理”字段栏为违纪考生违纪处理结果描述;“违纪处理”字段栏为空表示无违纪情况。

(四)备注

成绩查询结果中:“备注”字段栏为特殊情况描述,“备注”字段栏为空表示无特殊情况。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2022年8月5日

三支一扶考试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支一扶”人员可获得期满服务证书,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公务员、选调生招录方面。

每年按不低于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10%-15%的比例单列计划,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可报名参加选调生选拔考试。

2、事业单位招聘方面。

每年拿出不低于10%的比例定向招聘“三支一扶”人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凭省“三支一扶”办颁发的服务证书,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3、事业单位简化程序直接聘用方面。

原则上,在基层服务单位编制岗位等有空缺的前提下,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简化程序直接聘用。服务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级以上优秀表彰的“三支一扶”人员可简化程序直接聘用到县直事业单位。

4、继续教育方面。

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专科起点的“三支一扶”人员还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

5、创业就业方面。

自主创业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和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具体政策可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咨询。

6、学费补偿方面。

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符合条件的,可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财教〔2016〕1770号)享受学费补偿政策。

7、其他方面。

“三支一扶”服务期可连续计算工龄,可视同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工作年限。服务期可享受职称评定、户籍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等政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方面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2022年龙里县省考进面分数尚未公布,但可以通过历年考试的分数线作为参考。根据历年省考的分数线可以看出,龙里县的省考进面分数一般情况下都在500分左右,可能会有少部分学科的分数线略高于500分,但也不会超过550分。因此,可以预期2022年龙里县省考的进面分数应该在500分左右。但最终的分数线仍然需要有关部门公布,考生们需要密切关注最新动态,以便及时了解省考进面分数线。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我省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需要,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4号)、《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 号)的要求,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录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黔南、黔东南、黔西南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置考点。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3996名。其中省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86名;市(州)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88名;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768名;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出机构(水文监测站、税务所<分局>、法庭、司法所等)计划招录2954名。招录职位详见《贵州省2015年四级机关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出机构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四、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15届毕业生不含 委培生 )。贵州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县(见附件2)乡镇(县城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派出机构除外)机关和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可招录高中或中专学历人员;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2015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15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3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优秀村干部、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原则上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3月;

7、定向到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职位;

8、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15年3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到2015年3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2年招录的公务员,2013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2年);

3、截止2015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5年3月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8、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或)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 2015年3月9日9:00至3月13日16:00 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书。如实填写《贵州省2015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5年3月底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3月9日9:00至3月16日18:00。

1、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3月13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到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当地考务部门修改。

3、2015年3月13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5年3月15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3月16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3月9日9:00至3月17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 不含 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3月24日18:00 。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布。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特困生证明)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特困生,于2015年3月17日18: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0楼1002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报考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3月17日18: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 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3日18:00 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布。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 。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报考需作语言测试职位的人员,在笔试前参加相应语言能力测试。语言能力测试合格的,方能参加笔试。语言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2015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四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录单位按照《招录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书。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2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3、截止2015年3月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所需证明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信息发布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录单位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省级六大类机关咨询电话:

省直及垂管系统行政机关咨询电话:

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贵州省2015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附件4)。

监督电话: ?? 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

(五)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附件:

1.贵州省2015年四级机关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2.贵州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县名单

3. 贵州省2015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4. 贵州省2015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雅安人事考试成绩公示

2022年雅安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分数最高分,376分,面试资格审查...2022年12月30日雅安市2022年下半年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雅安市2022年下半年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2022年雅安市司法行政系统.面试资格审查...2022年12月30日雅安市2022年下半年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雅安市2022年下半年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2022年雅安市司法行政系统.

按照《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雅组通〔2023〕5号)、《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 天全县民政局 天全县财政局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天委组通〔2022〕16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天全县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及时补充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能,现就天全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名。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本次面向天全县户籍或已在天全县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常住人口(以户口本、户籍证明、居住证为准),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招聘岗位工作。6.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在职学历。7.年龄18—40周岁(1982年3月9日至2005年3月11日期间出生)。8.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以报名截止时间确定。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6.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的。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8.不符合其他党内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人员。三、组织实施和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提出招考计划和办法后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采用考核招聘方式开展,具体程序包含公告公布、集中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严格按照《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天全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套转、退出及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四、报考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二)报名时间、地点1.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2.报名地点:天全县洪川北路1号(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组织一室)。3.(三)报名资料和要求1.《天全县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1份。2.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蓝底或红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外县户籍的,需提供天全县公安局签字盖章认可的在天全县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暂住证(居住证),或工作单位签字认可的在天全县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证明和1年及以上本人银行工资流水证明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同步提交加分材料: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6.担任天全县行政村常职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居)民小组长或临聘人员的,需提供乡镇盖章签字认可的任职1年及以上相关证明。7.担任天全县网格管理员、辅警、综合辅助执法人员的,需提供主管部门(中共天全县委政法委、天全县公安局、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盖章签字认可的任职1年及以上相关证明。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当地县项目办(团县委)盖章签字认可的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证明;“三支一扶”服务人员需提供当地乡政府、县人社局盖章认可的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证明。9.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专业岗位等级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10.获得县级及以上综合类表彰的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2010年之前受表彰的,须提供省直机关及以上表彰,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按规定程序授予的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0年及之后受表彰的,须提供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省直机关会同省人社厅的表彰(其中:川清联〔2010〕1号中列出的表彰项目及省委防邪办、省国安厅的表彰项目,可由主办单位单独授予)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8年及之后按《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相关规定表彰的,须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人员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及面试费。(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县委组织部组织一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五、招聘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职位数需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职位,但最低不得低于2: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后以进入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一)笔试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理论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资料,笔试满分为100分。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公布。(二)面试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未达到该比例,则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缩减后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2.划定面试成绩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3.面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4.因考生自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缺额的,由天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三)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1.进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3.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公布。(四)加分政策1.任天全县行政村常职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居)民小组长、网格员或临聘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或在天全县担任辅警、综合辅助执法人员的,每任职一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2.退役军人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3.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分别加1、2、3分,按最高资格证加分,不累计加分。4.个人取得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相关荣誉的,荣誉认定按相关规定执行,分别加1、2、3、4分,按最高荣誉加分,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者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六、招聘体检和考察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进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进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办法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一)体检1.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之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需在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4.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5.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二)考察体检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七、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参照同职位待遇的80%执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按照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有关待遇报酬规定执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合同期满后,经乡(镇)人民政府考核认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续签聘用合同。聘期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对连续2年考核不称职或连续3年考核基本称职的解除聘用,如遇社区“两委”换届,在换届选举中落选的,自动解除聘用;对聘期内主动辞职的,将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八、工作要求本次招考工作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严把资格条件、严格各项程序、严密组织实施、严肃纪律要求。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排查化解违纪违规风险、信访矛盾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并建立风险管控台账、落实防控工作措施;县纪委监委机关全程加强纪律监督,若有弄虚作假、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以及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对报考人员全程“放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附件:天全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天全县民政局2023年2月28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公务员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不加试彝、藏语文的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加试彝语文的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申论》成绩× +《彝语文》×15% +笔试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加试藏语文的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申论》成绩× +《藏语文》×15%+笔试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如何获得四川公务员考试笔试原始成绩?四川公务员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申论》原始分数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查询成绩的准考证丢了怎么办?四川公务员考试在进行成绩查询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进行查询即可。历年四川公务员成绩查询时间年份 笔试时间 成绩查询 面试时间2022上半年 3月26日 4月29日 5月20-22日2021下半年 12月18日 1月18日 2月18-202021上半年 3月27日 4月29日 5月21日-23日2020下半年 2020年12月6日 2021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公安局关于雅安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录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河南人事考试成绩公示

河南省省考成绩在2023年3月24日公布。根据查询河南人社厅相关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于3月24日开通,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共有五种方式渠道查询本人成绩和名次,可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豫事办APP、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相关省辖市考录专用网站查询。在2022年,河南省省考最低进面分数线是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了解2023河南省考公告可知,2023年河南省考成绩公布地址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或相关省辖市考录专用网站,河南省考成绩公布时间为3月24日后。在此,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2023年河南省考成绩公布地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以及“豫事办”APP和“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省辖市考录专用网站

2023年河南省考成绩公布时间

于3月24日后

2023年河南省考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2023年河南省考面试确认

面试确认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退役士兵(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招考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职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须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凡应试者提交的证件、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以上为“2023年河南省考成绩在哪公布?河南省考成绩多久公布?”全部内容。综上可得,2023年河南省考成绩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相关省辖市考录专用网站公布,河南省考成绩在3月24日后公布。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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