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减时限宣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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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减时限宣传信息

人事考试减时限宣传信息

为加强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决定组织2009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全省计划招录5721人,其中招录公务员464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0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2日(含)至1991年8月2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八)报考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身体条件及政审条件(具体项目标准详见相关公告)。 乡镇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招录纳入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属专门招考上述“三个计划”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三个计划”之外的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我省“三个计划”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年以上”均为“×年(含)及以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6年-2009年中央及全(各)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根据《2008年辽宁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聘任)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2008]132号)“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的规定,2008年录用为我省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不能报考2009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09年全省各招录机关(单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 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辽宁人事考试网() 辽宁省就业网()。 各市政府人事网站(详见各市人事网站一览表)将发布本辖区招考公告和职位信息。 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招录机关(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可按属地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只能选择鞍山、抚顺、阜新、铁岭、朝阳、盘锦六市考区参加考试)。报考省直(含垂直管理系统)招考职位在沈阳参加考试的考生,选择“省直考区”;报考各市(含市以下)招考职位在沈阳参加考试的考生,选择“沈阳考区”。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报考2009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职位的考生,可以同时报考2009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职位。参加政法干警定向招考(招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生复试等程序,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不得参加2009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及后续程序。 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8月3日8时至8月12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报名实行诚信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照片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时间为2009年8月3日至13日。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8月8日至10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报考省直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当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本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3,市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2)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已调整或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09年9月1日8时至9月13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或与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联系解决。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公安工作的内容、特点、原则、路线和方针政策,公安执法与行政执法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 考试范围按《2009年辽宁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详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修订)》)。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09年9月13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加考科目) 本次考试在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省直考区设在沈阳。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三)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划定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及监狱劳教、森林公安系统的面试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属地化原则确定。公安系统的面试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人社厅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 考生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纳入我省“三个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辽西北地区(锦州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分)。 因公牺牲者子女报考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分);革命烈士子女报考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一科加5分)。 以上只加一项分,不累计加分。 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填报加分有关信息。 四、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本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市以下(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森林公安系统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税、质监以及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各市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市相关网站公布。 专职翻译职位在面试前加试专业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8的比例,确定专职翻译职位专业考试人选;专业考试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省直部门专职翻译专业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以下专职翻译专业考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二)身体条件检查与体能测评 面试前,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系统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须按照辽宁省公安厅、林业厅公布的人民警察身体基本条件,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面试。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报考监狱劳教系统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须按照辽宁省司法厅公布的身体条件、体能测评标准进行身体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试。身体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面试。身体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因上述原因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将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对照辽宁省公安厅、司法厅、林业厅相关公告中公布的人民警察身体基本条件和体能测试标准进行自测。因身体条件和体能测试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详见2009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系统,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省直招考部门或市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专职翻译职位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的组织 省直部门面试组织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具体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和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森林公安系统面试的组织工作,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报考非公安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50%+面试成绩×50%;报考公安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20%)×50%+面试成绩×50%。 专职翻译职位公共科目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系统的按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报考监狱劳教系统的按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时,报考省直招考部门的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报考市级及以下招考部门的在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系统的按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标准》进行)。招考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人员,办理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辽宁省党群系统2009年公务员(工作人员)招录职位信息.rar 附件2: 辽宁省政府系统2009年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职位信息.rar

2023河北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3月13日开始。

1、事业单位考试(事业编制考试),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实施的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2、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报名条件依据不同事业单位岗位要求也有所不同,报考条件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或要求为准。

3、事业单位不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这就跟企业单位有很大的区别。事业单位的财政通常是由国家予以补助。但让补助也分两个方面,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二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

事业单位考试流程: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4、笔试。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5、面试。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

6、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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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师考试# 导语】 无 我根据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得知,2022年统计师报名时间为8月1日上午8:00至2022年8月11日下午18:00,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各市统计局,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2年度统计专业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均定为2022年10月3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为: 上午0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为: 上午0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为: 上午0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和考试信息查询 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需要初、中级考试教材的考生,请自行购买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统计业务知识(2021版)》、《统计相关知识(2021版)》。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3年1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报名、资格核查、打证证期间,考生可登陆广西统计信息网()或关注“广西统计”微信公众号查询有关信息。 三、报名范围及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时间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四、报名须知事项 (一)实行告知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考试规定要求,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有关告知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查询。 (二)资格核验。 考试组织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 对于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撤回申请,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要在8月14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报名市统计局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高级统计师的人员,对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 6.报考条件中要求具备的其它材料。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不实的处理。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考试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2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核查或现场核查,网上缴费的方式。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一)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报考人员须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3.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阅读并签署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5.缴费。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经核查为“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缴费环节。 (二)有关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8:00至2022年8月11日下午18:00。 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13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广西统计考办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3.网上缴纳考试费。 缴费时间范围:2022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8日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下午18:00,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1)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精神,《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调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桂统字〔2019〕25号)规定:考务费:初级按每人每科15元(两科30元)标准,中级按每人每科13元(两科26元)标准。考试费:初级、中级、高级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 (2)缴费方式。 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设现场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仅支持支付宝)。 需要考试缴费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后20个工作日联系广西统计考办领取电子发票。 4.考后核查。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相关考试要求,广西统计考办会加强日常监管,考试结束后对拟合格考生进行网上公示及报名资格条件复核,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具体核查时间及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今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设置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点。请考生务必及时打印个人准考证,准确掌握个人考试地点。 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网上已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的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将暂不提供网上打印准考证服务。 七、组织领导 2022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由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广西人事考试院承担部分考务工作。各市、县(区)统计局负责当地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报名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由各级统计局负责。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确保有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顺利报考。 八、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原则上不得交卷退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疫情防控 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统计信息网、“广西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广西统计考办) ? 附件: 1.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2.全区各市统计考务办公室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 附件1 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同志,性别:?,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满??年,其中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年。 经查,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全区各市统计考务办公室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人事考试网站只有青岛人事考试网一个正规网站。网址:。没有青岛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这个网站。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3年,隶属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是青岛市唯一一家承担国家、山东省和本市各类人事考试任务的专业考试机构。中心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和本市关于人事考试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在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发布各类人事考试的考务政策和信息,组织实施和管理考试、发放及管理证书,并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你说的其实就是同一个网站,其中有很多是钓鱼网站,正规的是青岛人事考试网

人事考试证书领取减时限

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的时间一般在成绩公布后的3-4个月左右,具体各个地方证书领取的时间要以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为准,每个地方略有差异,但是相差的不是特别大。

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问题请访问来源页面:

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方式为个人领取和他人代领,或者通过邮寄,个人领证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是一种凭证,而且拥有这个证书就可以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证的施工项目经理的供不应求,远远跟不上市场的需求。如果既有工作经验又持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在就业上将占据大的优势,所以一级建造师有必要考。

另外,建筑行业是我国就业的热门,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过百万,持有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的却远远不够,建筑行业一级建造师的需求量大,建议考生尽早考取。

更多关于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建造网咨询

领取时间:12月份

中级会计证书如何领取?

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在当地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证件(以当地的通知为准),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去到当地的人事考试管理部门递交相关资料。各市考试管理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省职改办复审,符合要求后颁发中级会计证书。

中级会计证书领取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中级会计考试结束后,各地区会发布中级会计证书领取公告,但时间、方式、所需材料各地不一样。领取中级会计证书时,基本需要以下材料:

1.合格成绩单。有的省市不需要成绩单,但是建议你带成绩单;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考生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提交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4.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背景相同(不同地方尺寸和数量有差异);

5.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具体样本下载将在当地中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中注明)。

人事考试网站上传时限

人事网照片上传失败是因为您上传的照片未经过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要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也可以试试用软件导入照片修改后再上传。

人事考试网是由北京知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倾力打造的国内权威专业公务员考试辅导网校,下设公务员远程教育中心和公务员教材中心。

网校汇聚了近二十名业内专业名师,凭借领先的课件制作技术、严谨的教学作风、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率先研发出公务员考试个性化网校特色课程和精品教材。

2020年辽宁公务员公告尚未公布,以下是2019年报名流程仅供参考

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各级机关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同)网站查询。

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9月6日9时至9月10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9月6日9时至9月11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9年9月6日9时至9月11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符合减免考试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2019年9月10日至9月11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28日8时至11月3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4.本次考试在各省辖市设置考区,不单独设置省直考区。报考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5.当招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级机关开考比例为1:3,市以下机关开考比例为1:2,其中,监狱戒毒系统、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含辽宁警察学院监狱学专业)往届毕业生和2019年辽宁警察学院监狱学专业毕业生的招考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6.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情况,2019年9月7日至9月10日,每天上午、下午分别将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50:1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望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范围以《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具体安排为:

11月3日 上午 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至16:30《申论》

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人员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进行监考。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精选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

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二)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人员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精选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全省监狱戒毒系统的,由省司法厅在组织资格审查(复审)的同时,按规定组织体能测评,具体办法及程序将由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

(三)面试的组织

报考省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录用。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或面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30%)。

(一)体检

省级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市级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报考监狱戒毒系统,以及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对不影响履职工作的残疾人,招录机关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录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3〕28号)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录用人选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单位、招考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为公务员的,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和艰苦边远地区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达到服务年限,不得向其他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流动。

我现在审核成功啦。1、必须要白底的照片,如果你是蓝底的,可以手机下载一个证件照处理APP,把蓝底改成白底啊。(我原来就是用蓝底一直试都不成功)2、审核工具用首页“工具下载”的工具来处理,下载后解压。(我原来一直用维护照片时下载的,可能是老版本,同意我使用蓝底,所以一直都工具审核成功,网页审核不成功)好啦,希望能你们,考试加油!

要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你的照片肯定是没有用软件进行修改吧 试试用软件导入照片修改后再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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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工师# 导语】 从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获悉,2022年山东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5日,具体详情如下: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原人事部、原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高级)》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管理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管理 应试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四、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四)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五)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六)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报名期间须向报考市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5月5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5月8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为减轻应试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应试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或撤回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请慎重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5月6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实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5月6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申请的应试人员。 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实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5月6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具有高中、中专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3.报考社会工作师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原件,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原件,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5月6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4.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五)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进行解答。 (七)应试人员须在2022年6月14日9∶00至6月19日14∶05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八)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请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每人每科69元。 七、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21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旺苍县互联网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止。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因调整、取消、合并后变更名称的,考生提供变更依据,且符合本公告专业条件的,也可报名。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前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网址:(zwgk/)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同时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直接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联系电话:),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四)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四、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笔试时间。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2.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3.政策性加分(附件4)。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获奖证书原件)交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审查(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参加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时间。经审查,符合条件则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留存。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报考者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三)面试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由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同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考信息表》1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六、考察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七、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2014年8月11日后发布公告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30202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九、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2338697旺苍县教育局:4204579旺苍县民政局:6215098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205802旺苍县乡村振兴局:2338905旺苍县林业局:4203022旺苍县行政审批局:4222361旺苍县医疗保障局:4222136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6203305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6211676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4221131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6208862旺苍县张华镇人民政府:2338791旺苍县双汇镇人民政府:6212371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6213162旺苍县燕子乡人民政府:4608096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0048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4204250(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旺苍县监察委员会:4203145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4.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x附件: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附件: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x附件: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东烟台一建参考人数:5352人2019年山东烟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9月21日、22日举行,共5352人参加。考试在芝罘区、莱山区安排4个考点。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三科客观题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卷卡合一”印制方式,配套答题卡在试卷的封底内页。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应试人员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四川省一建参考人数:逾10万人2019年四川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已于9月22日圆满结束,此次考试,四川省报考人数逾10万人,较去年增长30%。全省共设6个考区,69个考点,3242间考室,约1万人参与考务工作。全省应考105347人,计335230科次,实际参考231181科次,参考率为。此次考试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后第一次大型资格考试,安全风险防控、考务组织面临较大挑战。全省各级人社部门、人事考试机构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攻坚克难,确保了本次考试安全顺利实施。四川绵阳一建参考人数:8381人本次考试全省分片设置了6个考区,我市承担了绵阳、广元、德阳3个市的考试组织工作,参考人数达8381人,共计万余科次,设置7个考点255间考室,是下半年参考规模最大的职称考试。这次一建考试除“含金量”高作弊风险大、参考人员层次不一、考点设置分散、管理难度大。一是考前召开协调会,提前部署考试任务。二是精心安排,加强考务培训,压实责任。三是把握关键环节,加强物品管理,严防考试作弊和雷同。四是严格执行上级新规定、新要求。五是首次邀请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同仁来绵实地参与考试工作并提出建议意见,同时联动了市公安、无线电监测、电力等部门,共同维护考试秩序,保障了考试顺利实施。湖南省一建参考人数湖南衡阳一建参考人数:2518人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衡阳考区共有2518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设市职业中专和衡阳电大(南校区)2个考点、264个考场。据了解,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国、省对人事考试实行了一系列新的举措: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正式启动,且全程网上进行;全省开始实施考前报名信息与社保数据信息的比对核查;除身份证外,考生还可持社保卡参考,但电子身份证暂不能作为参考依据;为严防有组织高科技作弊行为,一级建造师考试前三科(《建筑工程经济学》《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卷都采用“卷卡合一”方式(去年仅一科),即试卷与答题卡相结合印制,题本与答题卡配套,且每个考生的试题排序均不一样。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建造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同时作出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情节严重的最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具体解释。这些举措极大地方便了广大考生,同时完善了考试工作管理,加大了对考试违纪违法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湖南永州一建参考人数:3552人9月21-22日,2019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永州考区)在湖南潇湘技师学院圆满结束,我市共3552人次参考。湖南常德一建参考人数:2393人9月21日至22日举行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常德考区共2393人参考,两天4个科目的考试没有出现一例违法违纪现象。来自张家界市的考生谭某在考后对记者说:“在常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每个科目考试前广播里都要播放遵守考场纪律要求,让考生晓得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增强了诚信参考的自觉性。”江西一建参考人数:31565人201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参考人数31565人,较去年增长。此项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资格考试中报考人数较多、考试规模较大、组考难度较大的一项大型考试,社会关注度高,安全风险防控压力大。本次考试加大了人防、物防和技防投入。一是对考务工作人员全覆盖培训,每3个考场安排1名巡考监管;二是强化考场管理,每考点配置1台考场管理信号阻断仪、1台身份证鉴别仪,每考场配置1个金属探测器,加大安检力度;三是加强诚信考试警示教育,考前各考点考试工作人员一齐宣誓,每考点悬挂打击高科技作弊、诚信考试宣传条幅,广播考前反复播放考场规则提醒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营造诚信参考的浓厚氛围;四是协调多部门做好考试安全保障工作。河北邢台一建参考人数:3233人2019年度邢台市设置考区,共有3233名考生参加了考试,报考人数比去年同比增加30%,创历年新高。往年,我省仅在石家庄、唐山、秦皇岛等地设置了考区,邢台考生需到石家庄参加考试。今年,经过市人社局的积极争取,省人社厅首次在邢台市设置考区,极大方便了邢台考生。为组织好考试,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在考前一周即启动“临战状态”,实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确保考试万无一失、公平公正。江苏省一建参考人数江苏连云港一建参考人数:5623人2019年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开考,连云港考区设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延安校区3个考点,共有5623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据了解,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三科客观题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卷卡合一”印制方式,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应试人员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市人事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每一处考场均配置视频监控,安置了无线信号屏蔽仪,隔绝考场内外无线信号、手机的信息传输。与此同时,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也派出无线信号监测车,对考场外的异常无线信号传输进行定位查找。江苏宿迁一建参考人数:5195人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9月21日、22日举行,宿迁考区设宿迁学院、市考试鉴定中心两个考点,报名考生达5195人,比去年同期增长。辽宁沈阳一建参考人数:17636人沈阳考区报名人数17636人,53420科次,共设置18个考点,510个考场。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二是强化保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加强试卷运送、保管、分发和回收等环节管理,做到无缝连接。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看护试卷,并采取全程启用保密室联网监控、联动报警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和全程录像。三是规范考务管理,严密组织实施。四是加大监察力度,确保考试公正。市考试院和市人社局联合向各考点选派了153名监察人员,对考试组织实施、试卷保密、考风考纪等情况实地进行监督检查。福建一建参考人数:48405人9月21日-22日,201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举行。为严肃考风考纪,福建考区严格落实考试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除了加强考点考场管理,加强试卷安全管控,还对考场设置视频监控,并配备了防作弊设备,加强高科技作弊防范。据统计,201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福建考区报考人数共48405人,全省九个设区市均设置分考区。考试考务工作目前已安全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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