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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北海的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在9月25日已经出来了的,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1日20:00是报名时间,考试的笔试是在2014年11月8日(星期六)。以下是详细内容:2014年北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北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市直及市涠洲岛旅游区、铁山港区共49个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5日至1996年9月25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留学硕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七)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报考者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未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须为广西。(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附件的《2014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①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②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③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⑤在军队工作的经历。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考学历条件放宽为大专、中专的岗位或现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限制为广西的人员,一经聘用,需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4年9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⑤新录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和北海市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职在编的新聘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⑥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⑦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9月25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二、报考程序(一)岗位查询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4年9月25日起,通过北海人才网(网址:)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网址:),进行报考。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0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包括年龄、户口、身份证、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其他要求等,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已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核对。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白底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验证、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1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次日起1天内,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其中,因10月1日—7日国庆节放假,9月30日至10月7日报名的,节后10月8日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0日20: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4年10月13日8:00至10月13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4年10月13日8:00至10月13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或使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9月25日8:00至10月12日23: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名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10月28日携带以下材料直接到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的,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员的岗位以及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或艰苦边远海岛的专业技术岗位,急需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才能开考。(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3219295)。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14年11月3日8:00—2014年11月8日12:00。《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等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三、考试(一)笔试1.考试科目与分值。市直、市涠洲岛旅游区和铁山港区岗位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知识、经济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知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考试时限为150分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的分值各100分。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台美术、录音师岗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即《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满分为50分,考后按30%折算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分。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8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下午:14:30—17:00《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本次笔试在北海市区内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查询。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4年12月8日前。成绩查询时间: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二)面试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已经批准同意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如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或艰苦边远海岛的且已招聘过一次,但仍招聘不到人的专业技术岗位,确需要当年补缺的,须由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30日前2.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4.面试方式(1)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台美术、录音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专业测试方式进行,舞蹈表演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身体素质、基本功和表演方面的能力;舞台美术岗位主要考察考生舞台美术现场制作的能力;录音师岗位主要考察考生录音现场制作的能力。专业面试满分100分,考后按70%折算为满分70分。具体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市文化局负责,面试等相关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2)其他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获得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实施。5.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公告。6.面试的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统一从北海市考官库随机抽派;文化系统专业面试原则上从市外专家中抽派。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台美术、录音师岗位)面试折后满分为70分,42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四、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舞台美术、录音师岗位)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按30%折算后)+面试合格成绩(按70%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一)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考察实施前要拟定考察评分细则,将考察要素分值化。评分要素可以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求增减评分要素和分配分值。同时,考察时要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后,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五、公示、聘用审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3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六、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名单)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2、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5.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6.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1年内禁止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录用公务员考试。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五)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编委办联合组成考试领导机构,并请市纪委监察局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六)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09]126号)和(人社部发[2011年]134号)文件执行。八、其他(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二)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 附件:2014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咨询电话: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3219295) 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社局) 中 共 北 海 市 委 组 织 部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您好, 中政行测 和 中政申论 备考平台为您解答! 2013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及考试职位表已经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北海人事考试网查询; 提交报考申请:2013年12月24日8:00至2014年1月5日20:00 查询报名资格审查:2013年12月24日8:00至2014年1月7日20:00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4年1月10日8:00-1月11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2月24日8:00-2014年1月8日24:00。2014年2月15日8:00-2月21日12:00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00—16:30 《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 统一设在北海市区,详见《准考证》。 若仍有疑问,欢迎到"中政行测"和"中政申论"在线备考企业平台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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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以及中央、自治区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开展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招录对象为全国普通公办本科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不含专升本、定向生(可到广西工作的除外)、委培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二、选调数量2023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519名。具体情况详见《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三、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三)学习成绩优良、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3. 共青团员,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等综合荣誉,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4. 2023年7月31日前结业的校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五)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相应放宽两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3.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6.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7.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8.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9.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10.有学术不端问题的。四、选调程序(一)职位查询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职位表》。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政策问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调生报名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后,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选调生不需缴纳笔试考试费。报考人员可以在招考公告发布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由高校负责选调生工作相关部门(如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下同)审核推荐并盖章。考虑到学校放假因素,报考人员可先进行网上报名,并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将报名表原件提供相应市党委组织部。未经高校审核推荐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并贯穿招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次日起2日内,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因所报考职位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相关市党委组织部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并在当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三)公共科目笔试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实施。取消和减少招录计划的职位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选调生笔试与2023年广西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同步进行,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试卷与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试卷保持一致,使用A卷。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1.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 申论2.笔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3.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四)面试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计划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其中,招录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各市党委组织部通过规定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各市党委组织部以电话或者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报名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真实且涉及报考资格的,各市党委组织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3.面试组织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参照2023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五)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调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2.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选调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六)公示和录用各市党委组织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七)岗位分配选调生岗位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综合考试成绩、专业背景和个人意愿等多种因素,在本市招考职位范围内统一调配。(八)报到被录用的选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非因不可抗力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参加选调的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并追究有关责任。五、相关政策(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二)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选调生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由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三)选调生录用后,经过岗前培训和必要的熟悉工作过程之后,应尽快安排到村任职,任职期限一般为2年。新录用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四)新录用选调生工作满3年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各市资格审查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及发布相关公告网站地址:南宁市委组织部 0771–5780292 柳州市委组织部 0772–2806332 桂林市委组织部 0773–5625981 梧州市委组织部 0774–6021841 北海市委组织部 0779–3186288 或防城港市委组织部 0770–2823766 钦州市委组织部 0777–3688126 贵港市委组织部 0775–4563083 玉林市委组织部 0775–2806803 或微信公众号:ylwmxf百色市委组织部 0776–2836186 贺州市委组织部 0774–5129022 河池市委组织部 0778–2103506 来宾市委组织部 0772–4278960 崇左市委组织部 0771–7969818 特别提示:1. 广西人事考试网()为本次考试指定工作网站,招考过程中有关事项将在该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附件:1. 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2. 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1月29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拟于2023年面向全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业务骨干3名(入事业实名编)。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院2023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广西社会科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的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机构,主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服务。现有内设机构19个,其中相当正处级管理机构5个,相当正处级科研机构12个,相当正处级科研辅助机构2个。主办的学术期刊有《学术论坛》《经济与社会发展》《东南亚纵横》和《沿海企业与科技》。二、选调部门、人数及岗位条件选调部门人数(名)岗位条件年龄政治面貌聘任岗位人事处1人事管理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限专业。2.具有人事工作经历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院刊编辑部1编务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2.具有编辑出版经历及摄影摄像技能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信息中心1信息技术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限专业。2.具有办公室文秘相关工作经历及摄影摄像技能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注:学科类别、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二、选调基本资格及待遇(一)基本资格1.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含参加工作首年不确定等次)。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6.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9.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现役军人。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6.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回避的人员。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8.专业不符合所选调岗位要求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10.按照有关政策,因工作服务年限或任职年限未满、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不能进行调动的人员。11.其他不符合选调有关要求的人员。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3年3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三)享受待遇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与本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为实名编制,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本院规定的相应待遇。三、选调程序(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2.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期内,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或广西社会科学院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将填写好的报名表(word格式)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主要业绩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编号,压缩打包后发送。材料需命名为“材料序号:应聘材料名称”,如“材料1:报名表”。请将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文档按“2023年公开选调 +选调部门(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如“2023年公开选调人事处(人事管理岗位)李四”。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4.收费:本次选调不向参加选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参加选调人员交通费自理。(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要求。报名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报名人员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三)面试面试工作由本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选调人员政治理论素质、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每位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48小时内在本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含70分)不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不予聘用。面试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公告在本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四)考察按1:3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本院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前报名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该证明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者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凡是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规定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考察不合格的,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给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本院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计划选调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本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六)公示本院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广西社会科学院党组研究同意,办理调动入编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四、纪律监督此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选调工作监督电话:(本院纪检部门)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院人事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6:00—18: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林老师:。附件1.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附件2.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信息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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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级经济师的报名入口是中国人事考试网,主要有注册、填写报考信息、确认报考信息、资格核查、缴纳报名费等流程。

2023年中级经济师报名流程

不同考区的中级经济师报名流程可能并不完全一致,可能会存在一点差别,下面以广西省2022年度的中级经济师报名流程为例给广大考生们作为参考:

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

3.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进入在线核查环节。

4.在线核查。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系统核查通过后进入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环节。

5.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进入缴费环节。

签署《告知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如需“撤回承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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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本院拟于2023年面向全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业务骨干3名(入事业实名编)。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院2023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广西社会科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的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机构,主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服务。现有内设机构19个,其中相当正处级管理机构5个,相当正处级科研机构12个,相当正处级科研辅助机构2个。主办的学术期刊有《学术论坛》《经济与社会发展》《东南亚纵横》和《沿海企业与科技》。二、选调部门、人数及岗位条件选调部门人数(名)岗位条件年龄政治面貌聘任岗位人事处1人事管理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限专业。2.具有人事工作经历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院刊编辑部1编务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2.具有编辑出版经历及摄影摄像技能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信息中心1信息技术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限专业。2.具有办公室文秘相关工作经历及摄影摄像技能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注:学科类别、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二、选调基本资格及待遇(一)基本资格1.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含参加工作首年不确定等次)。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6.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9.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现役军人。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6.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回避的人员。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8.专业不符合所选调岗位要求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10.按照有关政策,因工作服务年限或任职年限未满、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不能进行调动的人员。11.其他不符合选调有关要求的人员。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3年3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三)享受待遇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与本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为实名编制,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本院规定的相应待遇。三、选调程序(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2.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期内,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或广西社会科学院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将填写好的报名表(word格式)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主要业绩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编号,压缩打包后发送。材料需命名为“材料序号:应聘材料名称”,如“材料1:报名表”。请将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文档按“2023年公开选调 +选调部门(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如“2023年公开选调人事处(人事管理岗位)李四”。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4.收费:本次选调不向参加选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参加选调人员交通费自理。(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要求。报名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报名人员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三)面试面试工作由本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选调人员政治理论素质、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每位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48小时内在本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含70分)不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不予聘用。面试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公告在本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四)考察按1:3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本院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前报名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该证明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者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凡是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规定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考察不合格的,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给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本院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计划选调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本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六)公示本院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广西社会科学院党组研究同意,办理调动入编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四、纪律监督此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选调工作监督电话:(本院纪检部门)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院人事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6:00—18: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林老师:。附件1.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附件2.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信息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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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以及中央、自治区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开展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招录对象为全国普通公办本科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不含专升本、定向生(可到广西工作的除外)、委培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二、选调数量2023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519名。具体情况详见《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三、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三)学习成绩优良、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3. 共青团员,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等综合荣誉,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4. 2023年7月31日前结业的校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五)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相应放宽两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3.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6.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7.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8.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9.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10.有学术不端问题的。四、选调程序(一)职位查询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职位表》。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政策问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调生报名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后,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选调生不需缴纳笔试考试费。报考人员可以在招考公告发布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由高校负责选调生工作相关部门(如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下同)审核推荐并盖章。考虑到学校放假因素,报考人员可先进行网上报名,并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将报名表原件提供相应市党委组织部。未经高校审核推荐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并贯穿招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次日起2日内,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因所报考职位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相关市党委组织部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并在当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三)公共科目笔试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实施。取消和减少招录计划的职位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选调生笔试与2023年广西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同步进行,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试卷与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试卷保持一致,使用A卷。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1.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 申论2.笔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3.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四)面试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计划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其中,招录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各市党委组织部通过规定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各市党委组织部以电话或者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报名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真实且涉及报考资格的,各市党委组织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3.面试组织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参照2023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五)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调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2.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选调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六)公示和录用各市党委组织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七)岗位分配选调生岗位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综合考试成绩、专业背景和个人意愿等多种因素,在本市招考职位范围内统一调配。(八)报到被录用的选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非因不可抗力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参加选调的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并追究有关责任。五、相关政策(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二)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选调生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由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三)选调生录用后,经过岗前培训和必要的熟悉工作过程之后,应尽快安排到村任职,任职期限一般为2年。新录用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四)新录用选调生工作满3年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各市资格审查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及发布相关公告网站地址:南宁市委组织部 0771–5780292 柳州市委组织部 0772–2806332 桂林市委组织部 0773–5625981 梧州市委组织部 0774–6021841 北海市委组织部 0779–3186288 或防城港市委组织部 0770–2823766 钦州市委组织部 0777–3688126 贵港市委组织部 0775–4563083 玉林市委组织部 0775–2806803 或微信公众号:ylwmxf百色市委组织部 0776–2836186 贺州市委组织部 0774–5129022 河池市委组织部 0778–2103506 来宾市委组织部 0772–4278960 崇左市委组织部 0771–7969818 特别提示:1. 广西人事考试网()为本次考试指定工作网站,招考过程中有关事项将在该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附件:1. 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2. 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1月29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广西事业编报名表下载的方法如下:首先在浏览器搜索广西人事考试网进入官网;然后点击考试项目中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找到相关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最后在公告尾部就可以看到报名表的附件,点击下载即可。2023年广西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是2023年5月7日,考试科目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2023年3月20日开始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拟于2023年面向全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业务骨干3名(入事业实名编)。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院2023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广西社会科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的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机构,主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服务。现有内设机构19个,其中相当正处级管理机构5个,相当正处级科研机构12个,相当正处级科研辅助机构2个。主办的学术期刊有《学术论坛》《经济与社会发展》《东南亚纵横》和《沿海企业与科技》。二、选调部门、人数及岗位条件选调部门人数(名)岗位条件年龄政治面貌聘任岗位人事处1人事管理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限专业。2.具有人事工作经历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院刊编辑部1编务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2.具有编辑出版经历及摄影摄像技能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信息中心1信息技术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限专业。2.具有办公室文秘相关工作经历及摄影摄像技能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注:学科类别、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二、选调基本资格及待遇(一)基本资格1.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含参加工作首年不确定等次)。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6.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9.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现役军人。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6.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回避的人员。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8.专业不符合所选调岗位要求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10.按照有关政策,因工作服务年限或任职年限未满、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不能进行调动的人员。11.其他不符合选调有关要求的人员。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3年3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三)享受待遇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与本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为实名编制,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本院规定的相应待遇。三、选调程序(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2.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期内,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或广西社会科学院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将填写好的报名表(word格式)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主要业绩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编号,压缩打包后发送。材料需命名为“材料序号:应聘材料名称”,如“材料1:报名表”。请将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文档按“2023年公开选调 +选调部门(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如“2023年公开选调人事处(人事管理岗位)李四”。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4.收费:本次选调不向参加选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参加选调人员交通费自理。(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要求。报名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报名人员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三)面试面试工作由本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选调人员政治理论素质、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每位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48小时内在本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含70分)不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不予聘用。面试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公告在本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四)考察按1:3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本院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前报名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该证明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者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凡是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规定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考察不合格的,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给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本院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计划选调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本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六)公示本院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广西社会科学院党组研究同意,办理调动入编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四、纪律监督此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选调工作监督电话:(本院纪检部门)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院人事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6:00—18: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林老师:。附件1.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附件2.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信息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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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本院拟于2023年面向全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业务骨干3名(入事业实名编)。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院2023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广西社会科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的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机构,主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服务。现有内设机构19个,其中相当正处级管理机构5个,相当正处级科研机构12个,相当正处级科研辅助机构2个。主办的学术期刊有《学术论坛》《经济与社会发展》《东南亚纵横》和《沿海企业与科技》。二、选调部门、人数及岗位条件选调部门人数(名)岗位条件年龄政治面貌聘任岗位人事处1人事管理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限专业。2.具有人事工作经历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院刊编辑部1编务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2.具有编辑出版经历及摄影摄像技能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信息中心1信息技术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限专业。2.具有办公室文秘相关工作经历及摄影摄像技能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注:学科类别、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二、选调基本资格及待遇(一)基本资格1.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含参加工作首年不确定等次)。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6.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9.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现役军人。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6.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回避的人员。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8.专业不符合所选调岗位要求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10.按照有关政策,因工作服务年限或任职年限未满、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不能进行调动的人员。11.其他不符合选调有关要求的人员。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3年3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三)享受待遇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与本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为实名编制,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本院规定的相应待遇。三、选调程序(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2.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期内,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或广西社会科学院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将填写好的报名表(word格式)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主要业绩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编号,压缩打包后发送。材料需命名为“材料序号:应聘材料名称”,如“材料1:报名表”。请将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文档按“2023年公开选调 +选调部门(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如“2023年公开选调人事处(人事管理岗位)李四”。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4.收费:本次选调不向参加选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参加选调人员交通费自理。(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要求。报名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报名人员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三)面试面试工作由本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选调人员政治理论素质、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每位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48小时内在本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含70分)不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不予聘用。面试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公告在本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四)考察按1:3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本院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前报名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该证明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者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凡是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规定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考察不合格的,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给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本院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计划选调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本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六)公示本院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广西社会科学院党组研究同意,办理调动入编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四、纪律监督此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选调工作监督电话:(本院纪检部门)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院人事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6:00—18: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林老师:。附件1.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附件2.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信息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和28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81人。为做好新形势疫情防控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面向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退役军人招录的职位和海监(渔政)船员职位、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市、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我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对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比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报考县乡机关不限专业和无学位要求的职位。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学生退役军人。艰苦边远地区县乡连续在编在岗满2年的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2.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域的职位,不能跨县域报考。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3.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3.现役军人。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7.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职位对回避情形有特殊规定的,构成相应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已报名参加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23年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监狱、戒毒场所的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上述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7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三)网上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8日18:00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免交笔试考试费。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月8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四)职位开考和改报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1.艰苦边远地区职位。2.《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3.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4.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5.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6.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7.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8. 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9. 面向公安英烈子女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23年2月10日8:30至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报名费。(五)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至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三、笔试(一)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行政执法类职位(以下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及特殊招录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考试大纲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分值为100分。(二)笔试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 14:00—16:30 申论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公安机关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和有关要求,由自治区公安厅另行发布。公共科目笔试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共设14个考区。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由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笔试(测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测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三)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四、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在面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五、面试(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面试实施机关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二)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三)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四)实施面试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六、体检和考察(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的按不超过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二)实施体检和考察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七、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原则上,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特殊情况下,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后再进行岗位选择;公示时按照招录职位公示,不公示具体选岗职位。八、公示和录用审批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艰苦边远地区通过政策倾斜新招录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艰苦边远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公安、司法机关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执法勤务警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全区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录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九、其他事项(一)特殊职位招录。报考特殊招录职位的,有关要求按特殊招录工作简章执行。(二)补充录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本次招录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达到报考职位要求的本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方可报名。十、相关政策(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十一、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及时关注。特别提示: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处理。笔试后,报考人员作答情况将进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为雷同卷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2023年1月29日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要了解公务员招录职位的具体信息,需要首先详细阅读公务员招录公告公布的招录职位表,其中有具体招录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等;如果报考人员还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应当通过公务员招录公告公布的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咨询招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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