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体检公告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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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体检公告多久

人事考试体检公告多久

德清县公务员体检结果公示根据德清县人事局的公告,经过体检的公务员名单已经确定,并进行了公示。下面是德清县公务员体检结果公示的详细内容:一、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月10日,地点为德清县人民医院。二、体检结果的公示经过严格的医学体检,以下公务员名单被确认为符合体检标准,已经通过了此次体检:1. 张三2. 李四3. 王五以上名单仅为部分,完整名单详见县人事局网站公示栏。三、相关说明1. 如有疫情风险,公务员需进行二次体检。2. 体检未通过的公务员可以向县人事局提出申诉,但需在公示期内进行。以上是德清县公务员体检结果的公示内容,请各位公务员注意查看自己的体检结果。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县人事局。

德清县公务员体检结果公示时间一般为体检后一至两周内,具体时间应该在公务员招聘网站或者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公示期一般为7天,如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需要注意的是,公示结果只是初步的,最终结果还需要等待体检医院的终审结果。如果有问题需要补充材料或者重新体检,那么结果的公示时间会相应延迟。建议考生在公示期间关注官方网站的通知,及时了解自己的体检情况。

40——50天左右

面试最快的也要一周,慢的需要13天。笔试到面试之间,还需要经历这些程序: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一般会在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发布之后两周内开始进行,具体面试公告由各个招录单位自行决定。公告发布的通知招录单位会通过短信、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到个人。

1、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排名及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查询一般在笔试考后的15-25天的时间,有些成绩排名是和笔试成绩分开的,排名是在笔试成绩后的7天内发布。

2、有些笔试排名是和资格复审一起发布的,而资格复审后到面试最快的也要一周,慢的需要13天。

3、一次联考考试,从笔试考完到面试,间隔时间差不多40-50天时间,主要还是看笔试成绩发布的快还是慢,如果成绩发布的比较快,那面试时间就快。

德清县公务员体检结果公示时间一般在体检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具体时间以县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公示期间通常为7-10个工作日,期间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现场公示牌查看体检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县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诉,申诉期限为公示期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果无异议,体检结果将正式确定,进入后续的招聘程序。

邻水人事考试体检公告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含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及邻水县以外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邻水县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相关岗位,计划引进15名(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学历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硕士在30周岁以下,博士在35周岁以下,留学归国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以下,对有高级职称的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硕士、博士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取得文凭及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违反《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

6.从我县辞聘或解聘的高层次人才不得报考。

四、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待遇

1.若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安排到党政群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其他引进人才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单位有事业编制的占用本单位事业编制;单位无空缺编制的,使用邻水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专项人才编制。

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3.引进人才在邻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硕士为4万元,博士为10万元)。若聘用人员在邻水工作未满5年或考核不合格,将收回聘用人员所得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并解除聘用关系。

4.在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5000元/年,硕士4000元/年。引进人才到岗后,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一年过渡性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直接考核(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

1.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到邻水县人才办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同时在开展面试考核前一天的高校宣讲会现场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附电子文档),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1寸免冠近照2张、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无法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提供学校相应证明。

(2)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6日。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广安市邻水县2017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请登录邻水县委组织部“邻水党建”(http:// )和“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至报名登记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邻水县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初审合格者须在面试时当场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还须提供相应身份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3.面试测评。此次引才工作在成都和重庆分别设立一个面试点,对报考人员组织现场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选择面试点参加面试,同一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面试点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3月上旬,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或“邻水党建”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4.人选确定。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岗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原则上对于同一职位,须将各面试点的初步人选进行比选后再确定拟引进人选。如某一岗位在面试中没有合适人选的,该岗位暂不引进。对拟引进人选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2010年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合格的,报县人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邻水县人才办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引进人才在邻水最低服务期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得辞职、自费出国、脱产学习、离开邻水相关单位,否则将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网络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

邮箱:

电话:(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未尽事宜由邻水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安市邻水县2017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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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doc

邻水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根据我县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教育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和范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育方面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我县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引进范围)。二、引进岗位及要求本次共引进教育方面高层次人才16名,其中,邻水中学5名、邻水县第二中学5名、邻水县职业中学6名。具体要求详见《邻水县2023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三、资格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无违法违纪记录。2.身体健康并符合国家公务员和教师录用体检标准。3.学历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取得学位证书和《邻水县2023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所要求的教师资格。(2023年7月31日前,拟聘用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5.年龄限制:硕士在30周岁以下,博士在35周岁以下,留学归国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以下。6.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7.从我县辞聘或解聘的高层次人才不得报考。上述所涉年龄及取得相应证书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四、引进程序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直接考核(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1.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到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锦云大厦七楼人事股704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同时在开展面试考核的高校现场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附电子文档),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1寸免冠近照2张,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无法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提供学校相应证明。2.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近照扫描在表上),以及个人详细简历(自荐材料),一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相应邮箱地址,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相关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学校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在“邻水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下载。(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即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由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考生原单位或就读学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三)面试考核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和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为:2023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赴西南大学举行专场人才招聘,招聘地点为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招聘大厅。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赴西华师范大学举行专场人才招聘,招聘地点为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朝阳楼。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赴四川师范大学举行专场人才招聘。招聘地点为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就业厅一、二。(四)人选确定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岗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对于同一职位,须将各面试点的初步人选进行比选后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凡面试考核低于80分的,不予引进。若某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或无合适人员的情况,由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以及学校协商一致,报经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将该岗位未使用的名额调剂到其他岗位,并择优引进人选。(五)体检考察对拟引进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由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的,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引进人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原则上不得辞职、自费出国、脱产学习、离开邻水相关单位,否则将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五、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待遇1.引进人才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3.对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博士12万元、硕士6万元。若引进人才在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离开邻水的,需全部退还所得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解除聘用关系、取消相应干部身份。4.在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10000元/年,硕士5000元/年。5.引进人才享有配偶优先安置及子女就近入学等优惠政策。六、网络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报名邮箱:电话:(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其它未尽事宜由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邻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28日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旺苍人事考试体检公告

成绩在网上可以查到,在旺苍县人民政府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7月19日现将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总成绩及体检入闱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体检入闱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含试用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州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95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甘孜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报名重要事项提示”(附件2)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者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职位表》公布的联系电话。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本人自负。(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下午17:30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甘孜州人事考试中心(甘孜州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递交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递交材料地址:康定市木雅路一段308号人社大楼10楼1004室,联系电话:。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甘孜州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甘孜州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州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打印多份备用。为避免系统繁忙,考生应按要求尽早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一)笔试1.笔试科目及分值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①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②执法勤务类(不含特警)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③执法勤务类(含特警)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2%+《申论》成绩×9%+《专业科目》×9%+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项目及规定(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4)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甘孜州公安局(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街道川信巷61号1栋1单元1楼1号)主楼9楼923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甘孜州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少数民族加分方式:系统按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民族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特别提示:系统自动甄别进行加分只以考生填报的“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4.专业技能测试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等要求,于2022年11月25日前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上另行公告。5.成绩查询2022年12月下旬,笔试各科成绩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违纪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将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对应网站予以公布。所有参考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笔试成绩、笔试折合(加分)后总成绩和职位排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2年12月30日左右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点对点进行公布。(二)资格审查甘孜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2023年1月5日前,将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特警职位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学业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在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证明需写清楚毕业时间和专业名称)。2.《报名信息表》1份;3.笔试准考证1份;4.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7.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两寸,底色不限);8.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有二维码)1份;9.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甘孜州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只进行一次。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二)考察甘孜州委组织部会同甘孜州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由甘孜州公安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甘孜州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甘孜州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录用职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甘孜州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者初任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州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七、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八、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相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纪律监督电话:九、本公告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电话详见职位表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1.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2.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重要事项提示原文标题:关于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旺苍县互联网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止。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因调整、取消、合并后变更名称的,考生提供变更依据,且符合本公告专业条件的,也可报名。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前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网址:(zwgk/)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同时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直接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联系电话:),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四)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四、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笔试时间。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2.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3.政策性加分(附件4)。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获奖证书原件)交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审查(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参加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时间。经审查,符合条件则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留存。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报考者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三)面试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由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同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考信息表》1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六、考察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七、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2014年8月11日后发布公告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30202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九、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2338697旺苍县教育局:4204579旺苍县民政局:6215098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205802旺苍县乡村振兴局:2338905旺苍县林业局:4203022旺苍县行政审批局:4222361旺苍县医疗保障局:4222136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6203305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6211676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4221131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6208862旺苍县张华镇人民政府:2338791旺苍县双汇镇人民政府:6212371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6213162旺苍县燕子乡人民政府:4608096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0048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4204250(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旺苍县监察委员会:4203145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4.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x附件: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附件: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x附件: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凉山人事考试网体检公告

您好,公务员体检公告可以在国家公务员局的官方网站上查看。具体网址为。在该网站上,您可以找到公务员招录的相关信息,包括体检公告、体检标准、体检流程等。如果您已经参加了公务员招录考试并且通过了面试,那么您可以在该网站上查看体检公告,了解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信息。同时,该网站还提供了在线咨询服务,您可以通过在线客服或电话咨询,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针对您的问题,我们可以在国家公务员局官网上查看公务员体检公告。国家公务员局官网是一个专门为公务员提供服务的网站,您可以在上面查看有关公务员体检公告的信息。解决方法和做法步骤:1.首先,打开国家公务员局官网,在首页上可以看到“公务员体检公告”的栏目;2.点击“公务员体检公告”栏目,可以看到有关公务员体检公告的详细信息;3.根据自己的需要,可以查看有关公务员体检公告的详细信息,以便于及时了解有关公务员体检的最新动态。相关知识:公务员体检是指公务员在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公务员任职前,需要接受的一项体检,以确保公务员的身体健康,符合任职要求。公务员体检公告是指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公告,其中包括体检时间、体检地点、体检内容等信息。

一、体检工作 (二)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21年5月29日、5月30日早上8:00 2.体检地点:西昌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收费标准 按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450元/人;复检费用另计。请考生准备好所需费用(现金)。 (五)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2.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当日务必于7:40前到达体检医院。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州委组织部将于5月29日、5月30日早上7:00短信告知体检医院。 4.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饮食清淡,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禁食、禁水)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体检当天请勿佩戴隐形眼镜,眼睛近视者请佩戴框架眼镜。 6.体检当日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7.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8.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不合格即体检不合格。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或复检后3日内告知考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二、体检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体检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点。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凉山州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体检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体检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有关要求 1.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影响体检工作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如考生在资格审查时登记的电话号码有变动,务必于5月29日前告知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手机关机、停机、换号等造成组织上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干扰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否则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4.如有自愿放弃者,务必于5月29前将《自愿放弃选调书》书面交至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未尽事宜,请与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

眉山人事考试网体检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下半年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引进优秀人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3日。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引进优秀人才来丹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引进优秀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2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期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3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发送到所报岗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 (1)现场报名 地点: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温江校区) 时间:待定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学籍)(毕业证或学生证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点报名。 温馨提示:因疫情原因,招聘会期间请考生遵守大学疫情管理有关规定,非该校应届毕业生建议通过网上报名的形式投递报名表及相关材料。 (2)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下载《2022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请于2022年12月25日前登陆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或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考核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 考核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丹棱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八、相关事项提示 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信息表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4.丹棱县人才引进政策 原文标题: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的公告 文章来源: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年四川眉山市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公务员招考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四川省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眉山市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和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一)政法系统(名单见附件2)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二)司法院校(名单见附件3) 眉山市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0分,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后续考录环节。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三)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报考眉山市职位并与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完成签约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2年3月20日(星期日)上午6:5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到(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统一前往医院。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联系电话:。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体检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3.所有考生需持本人体检核验身份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参加体检。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4.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体检核验身份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6.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眉山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眉山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体检费(500元左右现金,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政法系统职位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在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 (四)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考生体检时尽量不要带包。家在眉山城区以外的考生请提前一天到眉山城区住宿,以免迟到。 (五)考生参加体检,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遵照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1.体检须知 年眉山市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年度眉山市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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