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相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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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相片要求

人事考试相片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红底、浅蓝底、蓝底)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2.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3.照片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4.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5.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6.照片标准尺寸为295像素(宽)×413像素(高)。7.照片审核工具允许的照片文件大小为35KB≤文件大小≤10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审核工具审核保存后的照片大小约10KB。8.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书制作,请按要求上传照片。照片不合格可能会报名失败,请考生引起重视

国考照片要求一般是: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保存后的照片大小在10K左右,具体还要以每年公告上发布为准!国家公务员报名照片尺寸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保存后的照片大小在10K左右。国家公务员照片底色蓝底或白底证件照国家公务员照片格式要求JPG或JPEG格式,用照片处理工具保存后的照片文件默认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

1、首先搜索引擎下载照片审核工具,下载完成后打开文件夹,双击其中的软件启动程序()。 2、该软件由人社部统一设计,是纯绿色软件,处理前先检查图片要求,图片格式jpg或jpeg,图片背景为红色、蓝色或白色。 3、文件大小要大于30kb,像素要大于300*215像素,然后点击“打开照片文件”按钮,打开本地照片文件,等软件提示审核通过保存退出的提示后,点击保存照片文件按钮。 4、保存输出的照片,都是满足报名要求的,之后就可以用这张照片进行上传了。

一、四川省考公务员报名入口及报名流程

进入四川省人社厅官网,进入“专题专栏”栏目

进入“人事考试”业务专栏,点击右上角注册账号并登录

点击左侧“我要报名“,再选择公务员考试报名

进入后可以看到报名界面,需要填非常多个人资料和照片,所有信息在一个表单中完成填写,中途不能保存、不能关闭,必须在电脑浏览器中操作,所有资料填写正确后才可以保存提交。

二、四川省考公务员报名照片尺寸要求及处理方法

四川省公务员上传照片要求如下:

1、需要使用专用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审核后上传

2、用于审核的照片需要为295像素宽、413像素高的免冠证件照,白色或蓝色背景,jpg格式

3、提交审核的照片需要大于30KB,软件审核后照片会变为10KB左右,只允许提交审核通过后的照片。

下面教大家如何制作,注意:使用手机制作照片,上传照片必须使用电脑。

1、拍摄一张半身正面照片保存在手机相册中,拍摄方法如下图所示

2、打开手机百度浏览器或百度APP搜索找到【报名电子照助手】

3、使用证件照自助处理功能,在已有推荐规格中找到【四川省考公务员网上报名】

4、上传照片,按提示进行证件照裁剪并预览

5、预览制作效果,可以重复制作多次,也可以看到照片的尺寸、文件大小等信息

人事考试网相片要求

1、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后,点击左边菜单栏的(工具下载)选项。

2、打开工具下载选项后,如图点击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点击下载)选项。

3、弹出下载提示选择下载路径,下载解压缩后点击打开。

4、点击打开照片审核处理系统后,如图点击(打开照片文件)选项。

5、照片格式要求半身头像、白色背景、像素295px*413px和JPG或者JPEG格式(可以用画图或者PS软件处理)。

6、审核通过后在照片下方显示(审核通过,保存退出)提示,点击(保存照片文件)保存后完成操作。

主要是看照片的格式是否正确,以及与身份证上是否一致

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照片规格: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用户无须更换照片)1、为提高报名效率,在注册和报名考试前,报考人员须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进行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2、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照片,将应用于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以及成绩证明中。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到后续的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3、照片工具为绿色软件,在下面链接中下载工具到本地计算机并解压到指定目录中,直接运行文件即可。操作方法详见目录中文件和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界面中相关说明。4、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大于10K,像素>=295*413;为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进行放大后使用。5、单击打开照片文件按钮,选择照片文件,如照片符合要求将自动裁切出符合要求的照片,按保存照片文件按钮保存审核合格后的照片文件(默认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红底、浅蓝底、蓝底)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2.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3.照片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4.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5.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6.照片标准尺寸为295像素(宽)×413像素(高)。7.照片审核工具允许的照片文件大小为35KB≤文件大小≤10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审核工具审核保存后的照片大小约10KB。8.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书制作,请按要求上传照片。照片不合格可能会报名失败,请考生引起重视

中国人事考试相片要求

主要是看照片的格式是否正确,以及与身份证上是否一致

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照片规格: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用户无须更换照片)1、为提高报名效率,在注册和报名考试前,报考人员须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进行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2、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照片,将应用于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以及成绩证明中。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到后续的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3、照片工具为绿色软件,在下面链接中下载工具到本地计算机并解压到指定目录中,直接运行文件即可。操作方法详见目录中文件和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界面中相关说明。4、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大于10K,像素>=295*413;为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进行放大后使用。5、单击打开照片文件按钮,选择照片文件,如照片符合要求将自动裁切出符合要求的照片,按保存照片文件按钮保存审核合格后的照片文件(默认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

彩色标准1寸,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

蓝底色或者白底色。

自己没有的话,打开人事考试网-照片在线生成(网页链接) 上传自拍照,系统会自动生成符合要求的照片!

谢邀,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照片要求是1寸白底,上传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1、准备1寸白底证件照,大小必须大于30KB

2、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审核第一步做好的照片,审核后照片小于10KB

这两个步骤缺一不可,顺序不能颠倒。

如果没有合适照片,如何制作人事考试网一寸白底照片呢,照片审核工具在哪里下载又如何使用呢?相信很多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的小伙伴都有这个疑问,这个视频有详细的解答,相信可以解答大家的疑惑。

广西人事考试相片要求

下载一个编辑软件,这种基础的编辑普通软件都能满足,你可以下载一个美图秀秀。按照照片处理要求操作,缩放比例,调整大小,很简单的

(一)、考生上传电子版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为5K~50K,34×45毫米左右,相当于2寸照片。(二)、考生上传照片时,必须在“您的照片”下面的预览框内真实地看到自己的照片后再点击“上传照片”按钮,所看到照片必须反清晰反映本人特征,如生活照、用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模糊或虚、红‘X’等情况,均不能通过照片审核。(三)、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如不符合要求,可通过PHOTOSHOP等图像处理软件或本网站提供的处理软件改变图像格式及大小。(四)、考生不要把其它格式照片的扩展名直接改成 .jpg,要使用PHOTOSHOP等图像处理软件改变图像格式,否则上传不成功或照片审核不通过。如:***.bmp直接改成***.jpg,这样做在照片审核时是不能通过的。(五)为了直观起见,考生可点击“不合格照片示例”按钮查看不符合要求的示例照片。

国考照片要求一般是: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保存后的照片大小在10K左右,具体还要以每年公告上发布为准!国家公务员报名照片尺寸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保存后的照片大小在10K左右。国家公务员照片底色蓝底或白底证件照国家公务员照片格式要求JPG或JPEG格式,用照片处理工具保存后的照片文件默认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

各考试要求不一样,一般在报名公告中都会说的,下面以中国人事考试网为例

要求:1寸照片(295×413像素),文件大于30KB,白底

(一)打开手机,找到【报名电子照助手】

(二)在菜单中找到【自助服务】,自助服务可以全程由您自行完成,安全、隐私、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可看到照片处理的效果。

(三)根据报名平台的个人照片规格要求进行设置,包括分辨率、文件大小、类型、背景色

(五)下载照片并保存到电脑

贵州人事考试相片要求

即将开始距离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开始还有5天,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02月20日09:00-2023年02月23日17:00,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26日。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过程。

(一)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通过“贵州省2023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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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是否显示确。

2、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时间是否对应。

3、打印前请先关闭上网助手一类屏蔽插件软件,再按提示安装打印插件,才能进行常打印。

4、如果浏览器提示&ldquso;打印控件未安装”,如果修改Internet安全级别无效,然后打印!

5、点击‘打印预览’可预览准考证样式。

6、打印机无所谓黑白或彩色,只要字迹清晰,照片能辨认即可。

7、如遇到网络繁忙,或考生电脑网速太慢而导致准考证上相片无法常显示,请对网页进行刷新,直到能常显示相片方可打印。或者避开网络高峰期,选择凌晨时段进行打印。

8、打印不分反两面,直接打印成一张A4纸即可。

9、如考生无网上打印条件,可于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打印。

以上就是2023年贵州公务员准考证打印时间信息,所有考生都要及时进行了解,做好考试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留给考生们学习时间仅一个月左右,因此须提前开始学习哦。愿大家心想事成。顺利上岸!加油!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并于2012年5月3日经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对确需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立考点的,经省招考办同意,可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监督下设立考点。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考3594名。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473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324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034名;乡(镇)机关计划招考1763名。 本次招考不设职位类别。各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 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5、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报考人员,须为截至2012年5 月18日在县乡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县乡工作的事业编制(含工勤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本省户籍或本省兵源、截至2012年5月18日已退役的部队士兵(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只能以现有身份报考)。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须为2010年5月18 日以前担任且至今一直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优秀村(居、社区)干部,并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定向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省户籍,且截至2012年5月18日在本省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2年以上。 定向退役士兵、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面向本市(州)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考;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从优秀村(居、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市、区、特区)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以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5、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5月18日。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7、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省直及有关市(州)考区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ip: 或 )】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8:00。 2、截止2012年5月22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小于2:1比例的职位招考计划减少或取消。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特困生,于2012年5月23 日17: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1207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5月23日17: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15日9:00至6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镇)的加5分。 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在任职期间(工作期间、服役期间)曾获得表彰的加10分;省部级表彰的加8分;市(州)或厅级表彰的加6分。 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入相应分值。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2012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附件3)后,进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的时间、地点详见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通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本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务员招考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录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单位报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截止到2012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考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分别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省直及垂管系统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公务员局 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见附件4。 省直及垂管系统监督电话: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招录过程中,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2.2012年贵州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3. 2012年贵州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4. 2012年贵州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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