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上审查
人事考试网上审查
辽宁人事考试网的审核时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审核时间可能会在1-3个工作日左右。具体的审核时间取决于提交的材料数量、审核人员的工作量以及审核的繁琐程度等诸多因素。如果提交的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规定,审核时间可能会更长。如果您提交的材料经过审核未通过,您需要仔细阅读审核结果并按照要求进行补充或修改,再次提交审核。如果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您可以根据要求参加相应的考试或面试。在整个审核期间,您可以随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核状态和结果,以及获取相关的考试和招聘信息。需要注意的是,辽宁人事考试网审核的结果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网络状况、人员调整等等。因此,您需要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咨询和沟通,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人事考试网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总是没法通过审核是处理错误造成的,解决方法为: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站,点击主页左侧的“工具下载”,打开“照片审核工具”页面。
2、打开网页后,您可以看到下面蓝色的文字“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点击它,您就可以下载该工具了。
3、点击图中红色圆圈的部分,打开工具。
4、打开后,点击右侧的“打开照片文件”。
5、点击“保存照片文件”并保存到电脑上。这张照片已经被批准并保存,是可以上传的照片。
题主,你很可能是照片审核工具审核提示成功后,没有保存照片吧,要记得点一下”保存照片文件“的按钮,会生成一个叫”报名照片.jpg“的文件,用这个文件上传才行。
另外也可能是浏览器的问题,换个火狐浏览器试试呀。
其他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的常见问题及解答,已经整理成视频了,您也可以看看是否是其中所说的原因:
由于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审核流程千差万别,每个个案的审核时间也有所不同,因此无法给出统一的答案。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审核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左右,但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如需要提交材料补充,大约会延长1到2个工作日,请考生们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上海人事考试资格审查
报考事业单位,我们要准备哪些东西?考试注意事项有哪些?很多人在报考之前会存在很多问题,为了解决大家心中的疑惑,小编特意整理了2019年事业单位报考问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事业单位考试流程一般如下:报名→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备考→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笔试结束后需要等待招录单位通知进行面试,面试结束之后还有体检与政审阶段。笔试面试成绩出来后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分以一百分折算。 笔试面试成绩不对外公布。(计算公式:笔试*面试*)招录单位不公布综合成绩排名面试成绩不合格是没有参加体检的资格的。1、体检时招录单位会自行通知并出体检公告,考生一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有时间冲突等问题的考生可事先联系招录单位进行解决,一般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会开始通知体检。2、体检合格后招录单位一般不会进行通知了,不合格的考生医院一般会直接联系,对体检检结果等方面有疑问的考生可直接联系招录单位进行解决。报考事业单位,我们要准备哪些东西?考试注意事项有哪些?很多人在报考之前会存在很多问题,为了解决大家心中的疑惑,小编特意整理了2019年事业单位报考问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是什么?答: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考试大纲在上海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考试日期为2019年4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上打印的准考证标明为准。二、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是什么?答: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10:00至3月15日16:00,报名网址为上海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题网站()。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三、报考人员的具体对象如何理解?答:凡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且符合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报考条件。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具备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报考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四、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是否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答: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五、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事业单位?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六、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答: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简章中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指报考人员必需具备的最低工作年限,如“一年”,其工作年限则要求为一年及以上,即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此类推。报考人员实际工作年限应按截止日期实足计算;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七、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答:(一)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二)关于“考生身份”的填写说明: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其中,“应届”是指将于2019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三)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四)在报考时已辞职的人员,必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五)报名信息在提交报考岗位后不得更改。八、对招聘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答: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九、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答:首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其次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十、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十一、何时可以打印准考证?答: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后,务必在2019年4月17日10:00-4月19日16:00,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打印后的准考证须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使用。十二、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答:(一)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聘相关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报考,一经报名确认后,不得撤消和改报。(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三)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四)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五)网上报名提交岗位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所有报名信息均不能更改。(六)报考人员应按时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七)由于网络等不确定因素,请考生错时报考。十三、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在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手机、智能手表、书籍、纸张、笔记、及各种电子、通讯工具和设备等入场。考试不得使用涂改用品。(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尚未公布的试题及属于国家秘密。考试期间(结束前),非法复制、获取、传递、散布试题及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六)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七)考点无停车条件,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八)考点内禁止吸烟,考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入考场。十四、笔试作答有何要求?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作答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经监考人员核对报考人员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二)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和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写(涂)本人姓名、试卷代码、准考证号码。(三)报考人员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四)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五)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十五、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有无指定考试用书?答:本次考试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考试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十六、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答: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打印。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十七、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答: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9年5月20日10:00起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十八、这次考试如何确定面试人员?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简章中各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岗位要求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须同时符合。面试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十九、面试什么时候进行?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答: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组织。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二十、对提供的报考信息不实如何处理?答: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骗取考试资格的,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8号)的规定,将被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成绩,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二十一、报考人员于考前还须周知的相关内容有哪些?答:(一)为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考试机构和考点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2、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3、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报考人员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报考人员实行检查。4、暂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5、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6、制止和处理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报考人员继续参加考试。7、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十四、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的,依照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十、将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款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十二、本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录方式采取什么形式?答:按照《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有关要求,今年仍采取集中招录和分散招录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一次笔试,分散多次招录。笔试成绩在年度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用人单位在集中招录后还有用人需求的,可随时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另有笔试需要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自主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以用人单位组织的笔试成绩为准。二十三、相关咨询电话是什么?答: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核、面试问题解答):详见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32504328、32504293考务咨询(考场安排、笔试组织问题解答):12333监督电话:详见各单位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是全国统一的。报考条件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大专学历及其以上者(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具有大专学历及其以上者(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三级企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一级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试点期间按试点方案规定的内容执行。)(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同上。(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同上。地址:天山路1800号, 上海长宁区劳动局的3号楼底楼窗口.材料:1) 2张2寸照2) 695元3) 学历证(原&复)4) 身份证(原&复)5) 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下半年考试报名截止日期是10月10日. 考试日期是11月17日和18日. 10个工作日内出成绩.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投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组织与协调,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具体报名时间以各省人事考试网报名通知为准。
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民建类相关专业;
2、2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有监理工程师证或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3、熟悉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规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以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4、有较高的判断决策能力,能及时决断,灵活应变,能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控制能力;
5、有很好的语言表达、交际沟通能力。
考试科目
考试设4个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原为:《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2020年开始,监理工程师分为三个专业方向,分别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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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法
考试一般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持职称证书和监理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监理工作年限的证明或监理部门在《资格审核表》从事监理工作年限一栏盖章(以上均为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到具体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成绩管理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
一帮而言,山海事业单位的考试流程是如下所示:发布公告->考生报名->考生打印准考证->考生笔试->考生查成绩->资格审查->考生面试->考生体检->政审->公示至于2021的考试时间,因为公告还未发布不能确定哦~
天津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查
黄色表示需要等待"机构"完成的操作....
天津一级建造师是考前审核。
天津一级建造师采取网上考前审核,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对考生来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不再需要现场提交学历证明和工作证明,省时省力,方便快捷。
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一建造师师实行审核政策主要是为了审核考生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如果是考前审核,报名条件不符合的是没有资格参加考试的,如果是考后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试成绩作废。
一级建造师考试审核没有通过一般都会给出原因的,考生需要根据未通过原因,认真核实个人提交材料,确定无误后再将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格审核材料重新上传。
一级建造师考试审核没有通过的原因可能是:未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图片不清楚;上传相关证件存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过期未通过验证;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格式不符合要求;其他相关信息(如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等。
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查系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 11月13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11月13日下午14:00-16:30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1月14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11月14日下午14:00-16:30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5日11: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2021年10月15日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2021年10月15日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往年保留成绩衔接 (一)报名及审核流程 报考人员首先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需按规定时间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将毕业证书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2021年11月2日至3日已登录报名系统取得报名序号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4日9:00至11月6日18:00登录资格审核系统上传上述材料,2021年11月4日至5日已登录报名系统取得报名序号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5日14:00至11月6日18:00登录资格审核系统上传上述材料。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不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11月7日11:00之前重新上传相关符合报考条件证书电子文件并及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重新修改上传的电子文件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二)交费时间 审核合格的考生在2021年11月7日15:00至11月9日16:00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三)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文件精神,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4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后审核 考后审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1月11日9:00至12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及方式。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资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 (二)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四)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模式进行缴费操作。 (五)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1个月内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考生姓名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六)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请考生确认在注册时预留的电话为手机号码,如预留的是固定电话号码,后期通知短信无法发送成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已由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网站(网址:)下载。 (八)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报名网站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3541177(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通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11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引进中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引进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苍南县事业单位引进中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1、引进对象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附件2);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2020年QS世界 大学排名 榜前200名(附件3)。 2、浙江省内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宁波大学 、 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 、 浙江理工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温州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 中国计量大学 等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省内15所重点高校招聘条件:苍南户籍(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或苍南生源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担任班级班委以上干部、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且担任上述职务时间满一个学年以上)。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苍南县在编在岗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聘用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紧缺专业职位的博士研究生,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5月6日0时—5月8日24时。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应届生:还需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并上传《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5)。 往届生:还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 时间:5月9日0时—5月11日24时。 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附件4)进行审查。为保证本次引才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不列入本次引进聘用范围。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关闭。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5月13日0时—5月14日24时。 4、择优遴选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成立引才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统一组织面试。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另行加试。 5、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时间:5月26日9时—5月29日17时。 6、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计划数,不再递补。 7、公示聘用 四、待遇 取得不同学历层次的新聘人员,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国“双一流” 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在我县工作期间分别按每月2400元、1200元、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五年。提前离职的,全额追回已发放的人才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2、本次人才引进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凡是非温州市户籍或非温州市生源,来苍南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给予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浙江省内温州市外的500元,浙江省外800元。 3、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68881239。 ;
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查违规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共同负责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共设《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测绘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个小时。
《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含免试)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 2022年起,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2.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3. 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4. 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5. 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时间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网上报名。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7月26日9∶00~8月2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7月27日~8月4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12日~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 ) 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 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 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4. 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 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 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止到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2年11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12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一)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注册测绘师等四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事项的函》(苏价费函〔2010〕55号)文件规定,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78元标准、主观题每人每科85元标准、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凭准考证到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领取。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
十一、考试大纲
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测绘师考试大纲(2012)版》为准。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省直报名点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1.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咨询服务电话
中国人事考试网告知承诺制是假的会被拘留吗答:拘留、2019年报考执业药师的考生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规定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有的考生会觉得不用现场审核了,那么可不可以作假呢?绝对不可以,虽然考生不用现场审核,但审核严格度一点也没有降低,并且对虚假承诺处罚很严厉。医学教育网整理“关于“告知承诺制”虚假承诺的处罚”,内容如下:中国人事考试网已经公开说明,考试组织机构会采取这四种监管措施保障考试报名公平有序进行:(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若考生虚假承诺,还将面临以下处罚:(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告知承诺制”虚假承诺的处罚”,希望各位考生可以诚信报考!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知识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