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人事调动需要考试吗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最新考试信息:事业编人事调动需要考试吗,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内容请查看: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事业编人事调动需要考试吗

事业编人事调动需要考试吗

不是考,是要分管人事的市长或者副市长最终签字的,他签字是最后一步,主管部门,人事局局长还要为调动召开讨论会等等,%的人调不成,这要大背景,花大钱的。

在编可以直接考取公务员,不需要辞职后考,但这需要相关单位领导同意,在单位领导同意后,也就是领导在相关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料上签字,有了证明那么就可以直接走调动。但如果领导或档案这一关过不去,或者因为事业单位服务期的问题卡着,那么就只能先辞职然后再考取公务员。

事业单位的人员调动需要调出单位填写调动人员登记表,并且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领导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盖公章,那么就可以进入人事阶段。领导的意见十分重要,不要在领导没有明确表示时盲目得去考,这会让领导不好做,从而骑虎难下。特别是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当然要是考上了,到时直接辞职也行,不过终归是显得不够稳妥。

所以要是服务期没有满,而且领导态度不明,那么最好还是辞职后考省考,国考参公事业单位的在职不可以考,省得后面一堆麻烦事。

各级人事单位运作后,市人事局受到相关调档函文件后调动人员档案,之后接到调入地区调令后,就可以办理工资等相关内容转移手续。

调出后进入调入阶段,根据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里的情况,审议调动理由,这时调入单位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填意见和盖公章的请示,上级讨论审批同意后就会发调档函,档案审查并且审批同意就会发调动函,之后就是走人事录入衔接程序。

在其中有一个步骤卡住,那么就会调动失败,例如档案审查审批不同意,那么档案就会退回。

除了在原单位申报参加公务员考试,领导同意后参加之外,再有就是能力突出被提拔副科。从录取程序上来说,被录取登记后工龄、保险等也都能延续。

除了以上2条常规路线外,事业单位编制还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挂职等方法转变为公务员,当然这样的条件本身门槛就高,所以也就较少人能通过这一条路转为公务员。

登记表里填写的都说一些基本信息,例如参加工作时间,文化程度,职务职称等等,还包括需要大篇幅写的主要经历,德才情况现实表现,相关家庭情况等等。

其中最重要关系到是否调动成功的还是5个公章,分别是调出单位,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接收单位,接受单位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的公章。

全部公章盖完,就万事大吉顺利调动了。

转业军人事业编需要考试吗

需要考试。军转干部进厦必须参加厦门市军转办组织的统一考试,由考试成绩决定安置结果。根据实施办法规定,营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含技术干部)进厦门市、区属机关的一律实行统一考试,进厦门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和驻厦部、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采用双向选择与指令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如果驻厦部、省属机关委托市军转办代其单位组织考试的,也应参加统一考试。

法律分析:军人转业不需参加公务员考试,军转安置考试只是安置单位的一种方式,尽管他的题目参照公务员考试的题目题型。经过考试,如果你选到的单位岗位是公务员编制,那就是公务员,如果选到的是事业编制,那就是事业单位人员。

法律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党和国家机关接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根据《厦门市团级干部军转干安置实施办法》,团级干部军转干安置需要经过考核和评定,但不需要参加考试。具体的考核和评定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根据考核评定结果,确定干部的军转干安置岗位和职务等级。

人事调动考试需要什么材料

事业单位考试必备物品: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建议带两份,可以用来做草稿纸)、2B铅笔(一到两支)、黑色中性笔(两支以上)、橡皮、小刀、透明胶带一卷、涂答题卡的尺子一副、水(瓶身透明)一瓶,还有就是备点小零食。

目前一般考场都备有钟表,手表不允许带入考场。也可以准备一块手表,防止考场没钟表时应急。

考前请熟悉考场路线,考场位置等信息,最好提前半小时到考场,考前不宜喝太多水,避免来回上卫生间。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为你奉上,请参考,信息来自于山西教育考试网:2015年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公告建立时间:2015/3/4 15:15:25 阅读次数: 68929为进一步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有关文件精神,我省今年将开展选调生工作,选调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县乡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15年全省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178名,其中:普通高校201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118名(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6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高校应届毕业生 1、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分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在校期间须获得过院系及以上奖励或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至2015年6月30日,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5周岁,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山西省2013年及以前选聘,表现优秀、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1、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分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山西省户籍、服务地在山西省或山西省生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至2015年6月30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相应地区。 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组织推荐 应届毕业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和个人表现情况,向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出推荐对象,填写《山西省从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服务项目所在的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选调条件和个人表现情况确定推荐对象,填写《山西省从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对推荐对象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根据选调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材料 经推荐的考生可在2015年3月20日9:00至2015年3月27日17:00,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7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选调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选调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到3:1,如选调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地区考试。考生报考地区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地区,改报时间:2015年4月2日9:00至2015年4月2日17: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4月2日9:00至2015年4月3日12: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5年4月3日17:00前查询。考生报考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地区或改报其他地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5年3月3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5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2015年3月28日、29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一)笔试时间。 2015年4月25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15年4月25日下午 申论 (二)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地点设在太原。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三)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考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底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务员局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各市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山西省从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山西省从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山西省从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市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地区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 (三)面试。面试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与后续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地区计划选调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工作情况、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需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再一次审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地区人选缺额的,从同地区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只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山西省委组织部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山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由各市委组织部与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选调名额取消。 选调生在所报考设区的市范围内统一安排,由各市委组织部综合考试考察情况和个人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工作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一般分配到县级机关或乡镇(街道)工作,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选调生到岗工作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如考生不服从分配,选调名额取消。 八、其他 1、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正式确定为选调生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2、安排到县级机关的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安排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锻炼2年,具体承担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工作。 3、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同级后备干部管理,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可优先或破格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初审,报山西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取消录用。 4、省、市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 5、选调生在所录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6、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本公告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山西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 4045255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选调生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务员局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

各省材料会稍有不同,建议在各省鉴定中心网站查看报名公告。 以下可做参考1、学历证书1份(学历证书要求原件,审核后退回);2、身份证复印件2份;3、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的盖章证明;4、免冠近照1寸、2寸蓝底彩色照片各4张。

身份证和准考证是必须的,不然不会让你进行考试。还有考试专用的橡皮、2B铅笔、签字笔等,最好各带两支,以备不时之需。此外最好再带一直手表,以便心中有数,答题更能得心应手。

人事代理编需要考试吗

人事代理可以转编制,但是需要进行考试,事业单位凡进必考,招考时必须有空编和岗位需求,还需要逐级审批,由省组织人事部门公开向社会招考。人事代理也只有通过这条途径,才能入编。

对于新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采用新人新办法,即编制内人事代理,编制是单位拥有的,比如单位有100个编制,你有这个编制只是占用,但并不所有,离职或者退休,单位可以找其他人占用这个编制。

定义

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举办,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原因

对于老资格的事业单位人员,所谓老人老办法,即编制落在每个人头上,个人拥有编制,一旦此人离职或者去世,单位就不拥有这个编制了。对于新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采用新人新办法,即编制内人事代理,编制是单位拥有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不用。有一种进来就是人事代理的啊,因为他们可能是通过振兴计划或者特岗,那是国家政策规定的,所以不用考试。医院人事代理不算正式编制,应该是合同制。医院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使用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是机关事业单位招非编的必经之路,因为如果没有编制批文,是不能在自己单位的社保账户下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但是可以为你缴纳公积金。

人事考试需要毕业吗

中国人事考试网添加学历的时候需要上传毕业证不?需要上传毕业证书。

事业单位要毕业才能考吗

事业单位要毕业才能考吗,要看招聘公告的具体规定:如果单位要求提交毕业证,现在没有毕业证书是不能报名的;有些会要求明年应届生可报名,这样的可以报名。事业单位要毕业才能考吗 。

未拿到毕业证书不可以考事业单位,考事业单位必须要有毕业证,具体某些单位还可能要学位证书。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大家可以看到每篇公告都有报考条件,但是这条公告上没有标注应届生是否可以报考,在这里我为大家说明一下,有的公告会明确标注,不能再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拿到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生,不可以报考。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如果你可以在他规定日期内拿到毕业证,就可以报考。再说明白一点,就是如果你可以在他截止日期拿到学校给的报到证,在入职时能够带着报到证去报道的,这个事业单位招考你就是可以报名的。

并且在你报名时会填写学习经历,审核人员会审核你是否符合报名资格的哦。如果实在还是拿不准,那不妨给公告下面的咨询电话打电话咨询一下具体情况,这样就能保证万无一失啦!

考生要看招聘公告的具体内容规定:如果单位要求提交毕业证,现在没有毕业证书是不能报名的;有些会要求明年应届生可报名,这样的可以报名。

如何报考事业单位?

一、考试流程

招考公告一般情况下发布在省,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的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后,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般在考前一周可以打印)。

3、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笔试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5、面试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 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6、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

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标准对数视力)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7、签订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8、监督检查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单位要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是可以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x0dx0a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x0dx0a个人报名x0dx0a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x0dx0a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

 

标签: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sydw.cn/sydwksm/435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