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人才网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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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徐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8号)精神,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513名(其中:垂直管理部门52名)。为做好考试录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人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1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本科以上学历2010年(含)前的毕业生限本省户籍;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3.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两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其中:丰县职位不含在镇工作在村挂职人员;新沂市职位要求2010年度考核三以上;邳州市职位限三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1年我市各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开考比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徐州党建网() 徐州人事人才网() 徐州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省内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补报名时间:3月21日9:00—16: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1年4月24日下午2:00-4:00;2011年4月25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到市人才宾馆315室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4月18日-23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2:00-4:30《申论》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招录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调剂。 考生通过徐州党建网、徐州人事人才网、徐州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信息。 面试的内容、标准和程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录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在徐州人事人才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拟录用部门、职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六、录用审批 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选择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市及其以下机关拟录用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拟录用为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汇总并分别经省高院、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拟录用司法行政部门的人员,审批前需报省司法厅政治部审核同意。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拟录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审核后,由省各主管机关报省公务员局审批。 被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考生在录用审批前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报考我市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及司法行政系统(监狱)警察职位的,具体按《江苏省公安机关2011年招考录用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进行报考。 八、纪律和监督 招考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16-83732486 九、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电话:0516-83733169 市公务员局录用培训处电话:0516-80800319 考务技术咨询: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0516-85608529、85798407
你好,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条件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中、小学教师(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供同意调动证明);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8日至1995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指2013年10月28日前已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市生源在市外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其他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具体招考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
一、招才引智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才引智对象 符合本次招才引智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才引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其他条件; 6.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8.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聘用优惠政策,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9.具备招才引智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才引智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才引智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中阳县2022年度县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38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3名,招才引智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中阳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才引智方式 本次招才引智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招才引智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8:00—2022年6月24日18:00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中阳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中阳县2022年度招才引智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才引智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从报名第二日开始至报名截止之日,每日上午9:00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各单位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中阳县2022年度招才引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时间:2022年6月20日8:00—2022年6月25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完成报名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名额转入同一招聘单位同等条件要求的一般性岗位,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才引智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补报名进行网上补报及资格初审。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才引智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补报名具体时间以招才引智公告公布时间为准。补报名资格初审及补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已经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中阳县2022年度招才引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才引智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则增加笔试环节。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工作由中阳县2022年度招才引智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中阳县2022年度招才引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资格复审对象: (1)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6)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7)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才引智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期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中阳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阳县2022年度招才引智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中阳县2022年度招才引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增加笔试环节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4.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阳县2022年度招才引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电话开通时间:招才引智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1.对引进的人才按《中阳县人才引进、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中阳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中阳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中阳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费,三年内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中阳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疫情防控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一)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中阳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书》(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考试各环节日期后截取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了解健康码赋码管理规则,配合当地考试机构及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才引智工作有关要求和疫情防控措施等将根据山西省疫情防控办政策作出实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阳县2022年度招才引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招才引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中阳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 2.《中阳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 3.《中阳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书》 4.《中阳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中阳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 招才引智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6月10日
重庆人事人才考试通知
重庆2023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2月21日上午9:00至2月26日上午9:00
报名方式如下:
1.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2年重庆市公务员招录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2年2月21日上午9:00至2月26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审核结果查询。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报考者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2年2月27日上午9:00前进行修改,等待重新审核。
4. 网上缴费。报考者须在2022年2月28日上午9: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 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 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9:00至3月27日上午10: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
为满足我市机关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200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160名(其中市国资委考录公务员10名,市司法行政系统考录监狱人民警察150名)。 一、招考范围和对象 (一)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并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重庆籍在市外就读、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就读的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人员(含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3日至1991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监狱人民警察,需符合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双眼*视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包括基层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等)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以及在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09年5月13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含与企业事业单位等签订了劳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而开展的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监狱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也不得报考: ⒈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⒉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⒊曾被辞退的; ⒋受到警告(不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⒌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⒍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招考方式 招考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限报考监狱人民警察,下同)、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各报考职位竞争,分别录用。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用人单位具体的招录指标、职位、考试类别、拟任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符合考录条件的人员可在2009年5月8日至5月15日期间登录重庆市人才人事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招考部门(指市国资委、市司法局,下同)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部门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填报信息错误未能通过资格初审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直接咨询招考部门)。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5月19日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招考公务员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考两科的合计100元,考三科的合计150元),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报考人员属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5月19日前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下同)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原重庆市人事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电话:)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工作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以上两类人员逾期未办理者,不得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享受公共科目笔试加分政策的以下三类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确认缴费后于5月20日—22日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2006年参加重庆市“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报考者,直接向重庆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电话报告,经核准后由该办统一向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正式名单(电话:);截止2009年5月31日,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取得《服务鉴定书》之后1年内以及未满服务期但已服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志愿者,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电话:,)证明;“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获奖者持获奖证书。以上三类人员逾期未办理者,不得享受加分政策。加分人员名单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09年6月7日在重庆市人才人事网公示,“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重庆)志愿者报考人员加分的公示项目为:姓名、性别、服务所在地。“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获奖者加分的公示项目为:姓名、论文篇名、获奖时间。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09年6月1日9:00-6月5日登录重庆市人才人事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各职位招考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各招考职位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附件2)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录指标。 笔试考试大纲在重庆市人才人事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6月6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1类、2类考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监狱专业基础知识》。 1类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申论》100分,满分200分。 2类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公共基础知识》100分、《监狱专业基础知识》100分,满分300分。 考试时间及科目: 08:30─10: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1类考生考试科目) 10:30─12:00 《公共基础知识》(2类考生考试科目) 14:00─15:30 《监狱基础知识》(2类考生考试科目)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人员中,“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重庆)志愿者加5分;“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获得者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加2分。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前加分。 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请于2009年7月初通过重庆市人才人事网查询。 (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报名资格的复审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按面试(体能测试)比例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到指定地点,由招考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市国资委的复地点在江北区红石路12号(渝富大厦23楼2304房间),市司法局的复审地点在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市司法局办公大楼西楼)。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及年限或外语等级等其他证明材料。此外,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持学校签章的《2009年重庆市公招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4),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包括对报考监狱人民警察的考生身高初测不符合条件的)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专业知识考试、面试(体能测试)人选资格,其缺额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为2009年7月17日。招考监狱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重庆市司法局统一组织。以招考职位体能测试比例进入体能测试,若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达不到体能测试比例按实际人数体能测试,不减少招考指标。 体能测试项目:按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性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考生体能测评有3项及以上达到规定标准的为合格。体能测试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结果。 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09年7月初登陆重庆市人才人事网查询。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09年7月19日。依据面试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考职位面试比例,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则重新计算确定招考指标。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招考指标数=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市国资委以结构化面试和加试专业知识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公布方式为:面试完第二位考生后,主考官当场向第一位考生宣布面试成绩,以此类推。面试要求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100分。市国资委于19日内、市司法局于20日内向应试人员公示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专业知识考试(考试科目见附件1)在面试之前由市国资委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进行,满分为l00分。考试时间为2009年7月16日。在专业知识考试的第二天内,由招考部门公布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70%+专业知识成绩×30%。 面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09年7月初登陆重庆市人才人事网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报考市国资委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报考监狱人民警察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按招考职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公务员的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和渝人发〔2005〕25号文件的要求组织。 监狱人民警察的体检,按《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渝人发〔2004〕128号)的规定组织。 体检合格者,由招考部门对其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体检时间、体检报到地点及有关事宜请于2009年7月初登陆重庆市人才人事网查询。 七、公示 招考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应在招考部门或通过网络、报刊进行。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及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审批及待遇 (一)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录用为公务员,享受相应待遇。录用审批前,若出现拟录用人员不符合招考条件、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时,其缺额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新录用的公务员(监狱人民警察),由招考部门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考生到招录单位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 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在2009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不予录用。 九、纪律要求 (一) 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是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这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按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笔试考务、减免考务费及办理享受笔试加分手续咨询电话:, 办理大学生“三支一扶”证明咨询电话: 办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志愿者证明咨询电话:,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现场复审、加试专业知识及面试(体测)的组织、体检报到、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直接咨询相关招考部门。市国资委电话:,市司法局电话:。 本简章由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2009年上半年重庆市国资委公招公务员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 2009年上半年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公招监狱人民警察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 招录人民警察体测标准.doc 附件4: 2009年重庆市公招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doc
南通人事考试网通知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启东人事人才网()查询。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年2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2月以后出生。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却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3)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系服现役满5年的南通市户籍(落户时间截至2023年2月)、南通市生源或在南通市参军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已退役军人。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6)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报名安排(一)报名方式、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5日期间0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5.缴费确认: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3月7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招聘办法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一)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三)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一)体检体检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三)公示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该单位或者该部门的资格。(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发放《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部分岗位(23、24岗位及31至43岗位)由启东市水务局、启东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考生现场(或网络在线)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场(网络在线)或现场(网络在线)未选择招聘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向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发放《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启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五)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23、24岗位及31至43岗位选岗后不再递补)六、纪律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七、本《公告》由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83312424;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附件:年启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党建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5日期间0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5.缴费确认: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和“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7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招聘办法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一)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三)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一)体检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三)公示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领取《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五)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六、咨询与监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以及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咨询与监督电话》(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七、本《公告》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3.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4.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5.咨询与监督电话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版).doc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咨询与监督电话.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南通人事考试通知
【 #社工师# 导语】 考 网从南通人事考试获悉,2021年江苏南通社会工作师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请考生尽量选择证书邮寄服务,以免影响领取及使用,具体邮寄办法详见领证通知。 领证注意事项: 1.证书发放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3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在此之前,一概不予发放。 2.证书发放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南侧主楼10楼1017室,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发放咨询电话:。 4.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 5.为方便考生证书领取,中心特开展证书寄送服务。邮递费用:到付15元(含3元电子返单费用),中国邮政在收件人签收后,将签收单扫描发送给我中心,以便中心归档备查。 考生邮寄服务流程操作: 1.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2.首次使用的考生先“注册新用户”,注册时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注册结束后再登录。 3.登录后,点击“证书申领”,按照里面的操作流程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4.完成操作后,可过段时间上网查看证书邮寄单号。
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南通党建网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党建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三)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党建网公布。
南通人事考试网上通知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党建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资格初审: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5日期间0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5.缴费确认: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二)网上确认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内获取。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三)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和“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7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四、招聘办法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一)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三)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一)体检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三)公示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领取《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五)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六、咨询与监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以及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咨询与监督电话》(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七、本《公告》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3.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4.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5.咨询与监督电话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2023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版).doc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咨询与监督电话.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延期了。为认真落实江苏省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将原定于2022年4月16日的2022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延期举行。具体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