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监考费发放
人事考试监考费发放
考试后当天发放。人事考试的监考费在考试后当天发放,监考费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发放的。人事考试通常指的是国家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在录用人员时的相关考试、公务员考试,及各个行政系统单位招聘人员是较为常见的人事考试。
公务员监考的钱的发放时间具体视地区和单位而定,但通常情况下一般是在考试结束后的1-2个月内发放。监考费发放的具体时间、方式和金额都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并由所在的考试主管部门统一核算、报销。在进行监考时,需要仔细查看监考费用的相关说明,了解具体的金额、发放时间等信息。此外,监考人员在领取监考费用时,需要携带相关的身份证明、监考考勤表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等证明身份的材料。
人事考试费监考费发放依据
每天300元沈阳市教育局关于提高周末考试监考费用并按时发放的建议(第0512号)的答复孙树枫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周末考试监考费用并按时发放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沈阳市招生考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市政府要求,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提高周末考试监考费用问题我办一直与省招考办申请、沟通考试监考费用标准,省招考办也将此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并得到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19年11月,辽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我省招生考试工作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辽教函〔2019〕353号),通知明确考试期间参与监考工作人员补助标准:上限标准由每人每天10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300元,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招生考试工作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4〕155号)同时废止。二、关于按时发放监考费用问题2019年11月25日,沈阳市考试委(招考委)向各区、县(市)考试委(招考委)转发了《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我省招生考试工作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并要求贯彻执行。各区、县(市)考试委(招考委)均在积极研究考试经费落实,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的监考费用标准做好本级财政预算工作,力求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保障监考教师权益。我办各考试业务部门在组织召开各类考试考务工作会议时,重点针对考试经费的监管、审计和及时核拨等事宜,对各区、县(市)考试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和要求。以确保考试经费及时到位,并安全使用,于考试结束后,及时下发监考补助费用。下一步,我办将加强与省招考办和市财政局等考试经费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督促、协调各区、县(市)考试机构,推进考试经费的逐级拨付、核拨和下发速度,进一步确保监考费用及时发放到位。感谢您对我市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视与关心,以及理解与支持。欢迎您对我市招生考试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沈阳市教育局2021年4月30日文章来源:沈阳市教育局网站
1、学校发给监考老师的人社局监考公务员考试一天多少钱,主监考一般是学校的任课教师,200一天。2、利用双休日进行的各类考试工作,考务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考务费按在校内考试80元,在校外120元发放2当天考试时间超过下午400。
人事考试监考费发放规定
考试后当天发放。人事考试的监考费在考试后当天发放,监考费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发放的。人事考试通常指的是国家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在录用人员时的相关考试、公务员考试,及各个行政系统单位招聘人员是较为常见的人事考试。
1、学校发给监考老师的人社局监考公务员考试一天多少钱,主监考一般是学校的任课教师,200一天。2、利用双休日进行的各类考试工作,考务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考务费按在校内考试80元,在校外120元发放2当天考试时间超过下午400。
人事考试监考费发放标准
100元和80元。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每监考一场,发放监考费100元,后勤服务热暖,按每场80元发放。
公务员考试监考费发放规定:1、利用双休日进行的各类考试工作,考务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考务费按在校内考试80元,在校外120元发放;2、当天考试时间超过下午4:00,考务工作人员考务费增加30元;3、利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各类考试工作,原则上不发放费用。若在校外进行的可根据情况每人每天补贴50元。
安徽省人事考试监考费发放
国考监考费发放标准及依据如下:1、考务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考务费按照300元发放。当天考试时间超过下午5:00,考务工作人员考务费增加50元。2、考试期间的工作人员劳务费原则上按照监考人员费用发放。3、考务工作人员考务费每人每天按照100元标准发放。4、考务工作人员午餐由组织考试部门负责供应。在外单位进行的现场报名工作的可根据情况每人每天补贴50元。
100元/人·小时
考试监考费
(一)考试监考费是指学校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各类考试监考、巡考发放的劳务费。
(二)考试监考费开支标准
1.教师参加非任课课程考试监考工作的,按不超过100元/人·小时的标准支付监考费;参加作为课程教学一部分的任课课程考试监考工作的,已计入教学工作量,不另行支付监考费。
2.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参加监考工作的,按不超过50元/人·小时标准支付监考费;双休日、节假日参加监考工作的,按不超过100元/人·小时的标准支付监考费。巡考费开支标准参照监考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