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报考科目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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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报考科目待定

人事考试报考科目待定

中国人事考试网修改科目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的修改。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原滚动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于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和执业药师具有2个以上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并在成绩有效期内的考试,专业科目未全部通过的,可以修改报考专业,保留老考生原档案号和其他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全部通过的,不允许修改报考专业。如造价工程师等考试,如果成绩有效期内的专业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安装)》已合格一个专业,就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专业科目不合格,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导读】目前2020年江苏南通共有32场考试,考试安排已经出来了,其中有22场考试的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日期已经明确,要参加江苏南通考试的考生可以关注一下,接下来具体来看看具体的考试安排,要报考以下考试的考生赶紧收藏起来。1、咨询工程师(投资)报名时间:1月—2月,考试时间:4月11、12日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1月—3月,考试时间:5月16、17日3、省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1月—3月,考试时间:5月30、31日4、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报名时间:2月—3月,考试时间:6月13、14日5、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上半年报名时间:2月—4月,考试时间:6月20、21日6、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报名时间:2月—4月,考试时间:6月20、21日7、注册设备监理师报名时间:5月—7月,考试时间:9月5、6日8、注册测绘师报名时间:5月—7月,考试时间:9月5、6日9、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5月—7月,考试时间:9月5、6日10、经济(高级)报名时间:5月—7月,考试时间:9月12日11、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5月—7月,考试时间:9月19、20日12、资产评估师报名时间:5月—7月,考试时间:9月19、20日13、出版(初级、中级)报名时间:6月—8月,考试时间:10月11日14、审计(初级、中级、高级)报名时间:6月—8月,考试时间:10月11日15、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7月—8月,考试时间:10月17、18日16、统计(初、中、高级)报名时间:7月—8月,考试时间:10月18日17、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7月—8月,考试时间:10月24、25日18、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报名时间:7月—8月,考试时间:10月24、25日19、经济师(初级、中级)报名时间:7月—9月,考试时间:10月31日、11月1日20、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7月—9月,考试时间:11月7、8日21、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下半年报名时间:7月—9月,考试时间:11月14、15日22、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7月—9月,考试时间:11月14、15日23、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时间:待定,考试时间:考生自愿选择报名,与职称评审不挂钩,请及时关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通知24、英语计算机化培训考核报名时间:待定,考试时间:考生自愿选择报名,与职称评审不挂钩,请及时关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通知25、2020年公务员公共科目面试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时间:上半年26、2021年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报名时间:下半年,考试时间:下半年27、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笔试、面试)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时间:上半年28、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待定(根据单位需求情况确定),考试时间:待定(根据单位需求情况确定)29、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笔试和面试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时间:上半年30、省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时间:上半年31、公安专业毕业生公务员笔试和面试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时间:上半年32、省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笔试报名时间:下半年,考试时间:下半年以上就是2020年江苏南通人事考试工作计划,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已经公布出来了,当然具体详情还是要去各大报名官网进行查看,现阶段要做的还是认真进行考试复习,争取一次通过考试,加油,你会成功的!

人事考试科目三扣分规定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扣分:100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扣分:100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扣分:100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扣分:100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26厘米,扣分:100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扣分:100

7、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扣分:100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扣分:100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扣分:100

10、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扣分:100

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扣分:100

12、行驶中空挡滑行,扣分:100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扣分:100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扣分:100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扣分:100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扣分:100

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扣分:100

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扣分:100

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扣分:100

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扣分:100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扣分:100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扣分:100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扣分:100

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扣分:100

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扣分:100

26、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扣分:100

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扣分:100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扣分:100

29、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扣分:100

30、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扣分:100

31、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扣分:100

32、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扣分:100

33、驾驶姿势不正确,扣分:10

34、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750px,扣分:10

35、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扣分:10

36、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扣分:10

37、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扣分:10

38、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扣分:10

39、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扣分:10

40、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扣分:10

41、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扣分:10

42、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扣分:10

43、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扣分:10

44、制动不平顺,扣分:10

45、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扣分:10

科目三考试中总共有三个扣分标准:扣5分,扣10分,扣100分。

科目三考试扣分项目:

1、上车前未按规定绕车观察一一扣100分(人工判定)。

2、开始考试,未系安全带一一扣100分。

3、开始考试,未关紧车门一一扣100分。

4、起步未打左转向灯——扣100分。

5、起步前未左右观察——扣100分(人工判定)。

6、起步时未完全松开手刹——扣100分。

7、起步熄火一一扣10分。

8、起步时离合器踏板松开超时(5秒)一一扣100分。

9、起步后未及时(50米内)关闭左转向灯——扣100分。

10、起步后1档单次使用超100米未加档一一扣100分。

11、全程使用1、2档合计超过1000米一一扣100分。

12、通过公交车站,未拖刹车减速——扣100分。

13、通过公交车站,未左右观察——扣100分。

14、使用转向灯,未过3秒就打方向变向的——扣100分。

15、使用转向灯,未观察就变向的一一扣100分(人工判定)。

16、通过路口,未左右观察一一扣100分(人工判定)。

17、通过路口前,未打转向灯一一扣100分。

18、通过路口,提前打转向灯(未进入路口直线区域)一一扣100分。

19、通过路口,遇红灯右转弯,未让绿灯方行车车辆先行的一一扣100分。

20、通过路口时,车停人行横道线上的一一扣100分。

人事考试网报考科目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的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二)报名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四)注意事项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三、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二)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三)面试的组织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一)体检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六、公示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审批、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特别提示: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北京人事考试网:201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 现将北京市各级机关2011 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一、招考方式 我市各级机关2011 年公务员招考按照“一次考试, 二次调剂” 的方式组织实施。即上半年公务员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实施,下半年公务员招考面向上半年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未被录用的考生。 “二次调剂” 公告和调剂职位, 将于2011年9月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75 年3 月7 日至1993 年3 月7 日期间出生); (三)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 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 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 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按照我市有关规定, 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 年的, 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 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1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1、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 为两年以上(含两年) 的, 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0 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报考。 2、招考职位面向2011 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 限于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 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1 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考。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 须履行完3 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且考核合格后, 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3、招考职位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 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1 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 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 2011 年应届毕业生,列入“985 工程” 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的本科以上(含本科) 2011 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 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 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 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1年3月7日9:00至2011年3月11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 年3 月7 日至2011 年3 月13 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确认。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 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 并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安排 (一) 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者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在校期间已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报考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经资格审查合格, 可凭当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按照规定面试比例,单独排序确定面试人选, 以当时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本次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报考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同一职位的其他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按照规定面试比例, 单独排序确定面试人选。对于在校期间已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的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如报名重新参加此次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 其原在校期间取得的《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无效。报考非专门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需参加此次公共科目笔试。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1 年4 月9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 00-16: 30>>>申论 笔试在北京举行,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 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 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11年5 月上旬登录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4、打印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可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成绩通知单, 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二)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 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 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 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调剂的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招录机关负责。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报考者, 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 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的报名办法等具体事宜,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 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 占5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 天。

符合执业药师报名条件者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注册登陆账号,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类别及科目,审核通过后,报名缴费即完成执业药师报考。执业药师需要在连续4年考过全部科目,免考2科的需要在连续2年内考过应考科目。考执业药师分为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及条件审核,报名缴费,参加考试4个步骤。执业药师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一年考一次,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执业药师报名条件:(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符合以下条件者参考执业药师考试可以免2科: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考两科条件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报考人员,须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并获得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执业药师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执业药师成绩有效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下方免费复习资料内容介绍: 2018年执业西药师(药学知识二)考试真题下载 格式:ZIP大小: 2016年第197号公告附件 格式:ZIP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科目报错了

如果报名审查通过后,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及时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并修改岗位即可。成人高考:有点类似于高考,选择好志愿学校后进行报名考试,等待考试通过后就可以了。每年考一次,一般8月底9月初报名,10月参加考试,11月查看成绩,12月查看录取,次年3月注册入学。报考需要高中以上学历含中专和大专。自学高考:大自考需要在2年内考完,在官网报名,然后缴纳考试费用就可以入学了,不需要考试,也不需要学费,是全国提升学历考试中里唯一不需要学费的。

不可以更改了。

如在审核通过之后,且在缴费之前,发现有漏报科目的情况,可在本省规定的审核截止日期之前,联系当地考试机构取消审核,重新报名,重新接受审核。

如在审核通过之后,且缴费也已成功,则将无法更改或增加报考科目,也不会退费。

所以在报考教师资格证过程中一定要仔细核对自己的资料自己自己报考的科目在进行提交审核,审核后也最好再确定一遍信息,确定无误后进行缴费,不要盲目进行报名,一旦信息填写错误错过报名时间,就要等下次才能考试。

教师资格证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专科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3、取得初中、专科学校文化课程、专业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专科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合格作为高级中学的一名教师,作为一名教师的文化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学科,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或职业高中,一个要毕业于高等师范大学或其他大学或以上;获得中等技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什么考试科目报错了,如果是在考试网上报的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人事局

你好,那你可以重新报考或者是咨询一下当地的教育局

泸州人事考试报考科目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2013年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内容: 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其他岗位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笔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11月15日9:00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是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一年两次,分为上下半年,上半年公告一般于3月开始发布,由各个招录地区分别于各地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及岗位计划,笔试时间统一但报名时间不同,考试时间预计为5月,具体以官方公告为准。历年四川事业单位笔试环节中省直属事业单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参加联考地市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其中宜宾事业单位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心理素质测试》及《专业科目》。泸州事业单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及《职业能力测验》考2科。

1、参加泸州教师招聘的应考人员,考查《教育公共基础》

2、 非教师岗的应考人员,考查《综合知识》

泸州这边按照惯例的话是10月份笔试哈,也就是说9月中旬或与月底就会出相关的招录公告;考试科目一般是行测、公共基础知识或综合知识,这个要看具体的考试职位,要是教师的话,还要考教育基础知识哦;至于书的话市面上很多版本,个人建议最近比较热销的成都时代出版社的书;想了解更多备考信息业可以直接登陆泸州华 图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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