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举报奖励制度
人事考试举报奖励制度
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身份证、准考证等。
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防止误考;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在准考证上的任何区域打草稿或者做其他任何标记等。应聘人员入场时,监考人员还将核实应聘人员身份、提取指纹、检查随身物品。
事业单位考试的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的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 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10省份今举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多地强调考试纪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旺苍县互联网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止。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因调整、取消、合并后变更名称的,考生提供变更依据,且符合本公告专业条件的,也可报名。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前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网址:(zwgk/)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同时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直接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联系电话:),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四)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四、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笔试时间。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2.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3.政策性加分(附件4)。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获奖证书原件)交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审查(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参加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时间。经审查,符合条件则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留存。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报考者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三)面试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由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同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考信息表》1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和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六、考察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七、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2014年8月11日后发布公告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30202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九、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2338697旺苍县教育局:4204579旺苍县民政局:6215098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205802旺苍县乡村振兴局:2338905旺苍县林业局:4203022旺苍县行政审批局:4222361旺苍县医疗保障局:4222136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6203305旺苍县东河镇人民政府:6211676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4221131旺苍县高阳镇人民政府:6208862旺苍县张华镇人民政府:2338791旺苍县双汇镇人民政府:6212371旺苍县天星镇人民政府:6213162旺苍县燕子乡人民政府:4608096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0048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4204250(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旺苍县监察委员会:4203145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4.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x附件:旺苍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附件: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x附件: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身份证和准考证是必须的,不然不会让你进行考试。还有考试专用的橡皮、2B铅笔、签字笔等,最好各带两支,以备不时之需。此外最好再带一直手表,以便心中有数,答题更能得心应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一、第一章 总则1、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2、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3、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4、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二、第二章 岗位设置1、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2、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3、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三、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1、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2、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3、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4、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四、第四章 聘用合同1、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2、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3、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4、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5、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6、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7、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8、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五、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1、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2、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3、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4、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5、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六、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1、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2、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3、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4、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二)失职渎职的;(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5、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6、第三十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7、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七、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1、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2、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3、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4、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5、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八、第八章 人事争议处理1、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2、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3、第三十九条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4、第四十条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九、第九章 法律责任1、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第四十二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3、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第十章 附则1、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扩展资料:1、《条例》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2、《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4、《条例》明确,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5、《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明确岗位类别、等级。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条例》规定了聘用合同的期限、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明确了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条件、列明了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以及合同解除、终止后人事关系的终止。7、《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8、《条例》明确了奖励的情形,确立了奖励的原则,明确了奖励种类。《条例》规定了处分的情形,明确了处分种类,提出了处分工作的要求,确立了处分解除制度。9、《条例》规定,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10、《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11、《条例》特别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1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布,并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人事考试奖惩制度
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核培发[1995]153号) 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第二章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七条 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第九条 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第十条 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三章 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 第十二条 考核由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必要时,事业单位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或有关机构负责人负责考核。 第十三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负责核查。年度考核一般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 (二)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组织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事业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事业单位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参照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组织申请复核,考核组织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给奖金。 (二)职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三)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四)工人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聘任技师的优先资格。 第十九条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年终奖金,并予以批评教育。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和解聘。 (三)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对年度考核实行告诫的人员,暂不兑现考核结果、待告诫期满,依据所定等次办理。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应与事业单位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第五章 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考核小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考核组织由本单位负责人、人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代表组成。 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人事机构承担。 第二十四条 考核组织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主管领导人、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建立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制度。审核备案的方法是:年度考核基本结束时,各单位将考核工作总结报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 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人事部
应该再明确一下目标,这样太笼统,考核什么的,目的是什么。
员工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评估表 员工姓名 所在岗位 所在部门 评估区间 年 月 ∽ 年 月 评价尺度及分数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6分) 较差(4分) 极差(2分) 评估项目 标准与要求 评分 权重 自我 评分 直属评分 经理评分 总经理 评分 本栏 平均分 工作业绩 1.工作目标达成性(人均产能目标、管理目标) 4 2.生产安全管理效果(人/物/机/环/法的安全状态) 3.相关技术/品质的控制或改良 4.团队的稳定性,工作运转顺畅,属下人员纪律性 5.6S管理、ISO执行情况、制度落实状况 工作技能 1.业务知识技能、管理决策的能力 2 2.组织与领导的能力 3.沟通与协调的能力 4.开拓与创新的能力 5.执行与贯彻的能力 工作素质 1.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 2 2.工作努力,份内工作非常完善 3.责任心强,能自动自发地工作,起表率作用 4.职业道德与操守,注重个人举止,维护公司形象 5.工作的责任感与对公司的奉献精神 工作态度 1.服从工作安排,勤勉、诚恳, 2.团结协作,团队意识 3.守时守规,务实、主动、积极 4.不浪费时间,不畏劳苦,无怨言 5.工作精神面貌:是否乐观、进取 考评人签名 本人: 直属: 经理: 总经理: 评估得分 工作业绩平均分×4+工作技能平均分×2+工作素质×2+工作态度×2= 分 出勤及奖惩 (由人事提供信息) Ⅰ.出勤:迟到、早退 次× + 旷工 天×4 +事假 天× +病假 天× 分 Ⅱ.处罚:罚款/警告 次×1 +小过 次×3 +大过 次×9 = 分 Ⅲ.奖励:表扬 次×1 +小功 次×3 +大功 次×9 = 分 总分 评估得分 分 -Ⅰ 分 - Ⅱ 分 + Ⅲ 分 = 分 级别划分 A级(超过标准或达标/优秀或良好):90~100分; B级(基本达到标准要求/一般):80~89分; C级(接近标准要求或相差不多/合格):70~79分; D级(远低于要求标准/差、需改进):69分以下
员工考勤制度第一条、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要求,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9点、下午5点准时上、下班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再另行通知。 第三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四次).员工应亲自打卡,开箱时间为每天上午8:40,关箱为下午18:00,上班打卡时间为上午8:40-9:10、中午12:00-12:30、下午13:45-14:10、下午17:00-17:30为打卡时间。因工作原因未打卡者,应与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及时通报人事财务部。 第五条、考勤奖罚制度 一、 管理层考勤制度: ① 高管层:每月出勤工资为400元,违反出勤制度一次扣100元,两次扣2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报批评。 ② 中管层:每月出勤工资为200元,违反出勤制度一次扣50元,两次扣1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报批评。 二、 员工考勤制度: ① 员工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工资10元、10-30分钟内扣工资2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每次扣当月工资的5﹪,提前30分钟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每次扣当月工资的10元,提前下班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每次扣当日工资的5﹪。 ② 无任何原因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不得有代打卡的行为,一经发现代打卡者与被打卡者双方均予以通报批评并按以下制度处理:第一次按30元/人次处罚、第二次按60元/人次处罚、第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③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工资的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④ 员工无故旷工一日者,扣发当月工资的10%,并给予警告一次;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发当月工资50%;一年内旷工达到十天者,予以辞退。 ⑤ 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交于财务人事部备案。 三、 每月从出满勤的人员中以抽签的方式抽出两名,奖励300元,并通报表扬。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每月惩戒一名,罚200元。并出海报张贴在一楼大厅。 第六条、全体员工(含管理层)外出办理业务前必须向本部门登记 (外出登记表),特殊情况可以电话通报部门主管或人事部,回公司补办好相关的手续。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各部门每月月底将部门外出登记表交于人事部) 第七条、每年年终对全年没有违反出勤制度的人员进行一次抽奖,奖金为500元,名额为 5人。 第八条、出勤率作为全年进行评优选先的指标,先进个人评比必须是出勤率在100%,没有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才能参加评选;先进集体的评比必须是全部门出勤率在 90%以上,劳动纪律遵守率在90%以上的部门才能参加先进集体的评比。 第九条、各分公司、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考勤记录,填写?0?0考勤登记表?0?3和?0?0外出登记表?0?3。 第十条、各部门人事管理员应于每月30号将各部门的?0?0考勤情况表?0?3、?0?0外出登记表?0?3和请假条交于财务人事部统计。由财务人事部将各员工的出勤情况,外出情况及请假情况与打卡记录进行核对。无故未打卡一律按迟到或早退、旷工论处。 第十一条、以上制度从2007年10月开始执行,请各部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山西人事考试奖励
12月18日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山西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定于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考生可重新选择(确认)考试地点。现将山西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方便考生参考、减少人员流动,山西考区将在11个设区的市设置笔试考点。选择在山西考区参考的考生(含专业科目考生)可就近选择本人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的市参加笔试。二、考试地点重新选择(确认)后,不得修改。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考试地点进行重新选择(确认)或者提交退费申请的,视为在初始选择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四、已在山西考区确认缴费的考生,如选择放弃考试,考试费将于2023年1月15日前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五、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我省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必要的防疫措施。请考生持续关注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按照规定进行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12月18日来源 |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编辑 | 王妍责编 | 杨瑾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1〕20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8月5日至8月12日 网上交费:8月5日至8月13日 准考证打印:10月12日至10月15日 成绩查询:2022年1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票据发放:详见准考证 具体内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 报考手册 》。 三、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领取证书工作由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负责。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 2、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制规定,履行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 3、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五、咨询服务 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报名资格咨询、审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网报咨询、票据发放) (成绩复核) (考试收费)
人事考试证书奖励
2019年3月11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文《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通知》中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和审核发放办法由各地按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139项资格可以申领补贴,小编查看这139项资格后确认经济师资格证书也在其中。所以,经济师是可以申领补贴的。既然考取经济师资格证书可以申请补贴,那么应该怎么申请呢?申领补贴要注意什么呢?一、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需要确认:1.在职并缴失业保险满一年:申领时必须是企业在职职工(缴纳五险),同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以上;2.资格期限一年内:领证后一年内可进行申领,日期以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二、如何申领补贴:经济师证书可在社保局申请稳岗补贴,提交相关表格后,社保局会把补贴打到申请人的账户里。补贴标准按高级、中级和初级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了解更多请关注“经济师服务中心”工----种----号,海量刷题可进行以下操作:点击菜单栏右下角可进入小----成----序刷题!
一、经济师证书可以领取补贴是不是真的?通过经济师考试、拿到经济师证书后,就有资格被用人单位评聘为经济师职称,继而从以下这两个方面获得补贴:免费领取》》》最新经济师备考资料,助你一年过2科!1、在薪资方面的补贴在很多单位,中级经济师职称获得者可享受科级干部的待遇,从而获得升职加薪。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部分用人单位会给中级经济师按月发放一定的额外薪资,主要由岗位津贴、书报费、交通费等构成。当中级经济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很多用人单位还会按照退休时工资标准增加10%发放退休金。2、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近几年来,全国多个省市都出台了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而部分地区“持有经济师证书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按高级、中级和初级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优质体验课开始报名了!详情直接戳》》》经济师限时特惠课程二、考了经济师证书有什么用?首先大家要知道经济师是职称考试,如果你进入的是企事业单位,或者是其他认可这类证书的单位,通常都建议通过报考职称考试来进行自我提升。而经济师职称至少能从以下这几个方面帮助到大家:1、晋升很多在通过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在被聘为中级经济师职称后都走上了中上层的管理岗位,企事业单位也会参考职称来评定是否晋升其岗位。2、涨工资不论是在事业单位还是民营企业,只要被聘为经济师职称以后,都会根据国家规定涨基本工资,级别越高加薪越多。3、增加落户加分上海、深圳、杭州等地规定,凡是具有中级职称者都可以享受落户加分,这对很多落户无门的人来说是个福音。4、抵扣个税凡事参加中级经济师考试,获得其资格证的考生,都可以在拿到证书的当年申请个税减免。以上就是与【经济师证书可以领取补贴是不是真的?考了经济师证书有什么用?】相关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经济师考试资讯,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经济师频道。
福建省目前也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补贴政策了。申请补贴要填写申请表格,相片,证书编号,银行卡号等
什么证书国家可以每月给补贴1
一、中级经济师证
属于职称证书,含金量高,持有证书可人才引进落户,积分落户可加60分,可办理人才居住证,还可以申请公租房或货币补贴,同时每年可抵扣3600元个税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证
就业方向:做培训师、管理咨询师、人才分析师、猎头、劳动争议处理专家和法规咨询专家。
人力资源管理师属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主要考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门课程。目前人力资源管理师可领取1500元政府补贴,最高有2000元补贴,根据证书级别发放。
三、健康管理师(高级)
高级健康管理师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享受政府补贴,具体如下:
1、人社局2000元左右补助
目前已有26省市人社部官方发文明确,取得高级技能证书者可领取2000元左右的政府补贴,各地还可根据当地人才紧缺程度自行提升补贴,而健康管理师就在补贴范围内。
26省市包含:北京、河北、广东、宁夏、江西、河南、山东、广西、安徽、浙江、青海、海南、湖北、重庆、贵州、福建、新疆、山西、江苏、黑龙江、湖南、甘肃、天津、四川、陕西、云南等地区。
各地区具体补贴规则参照地方发文,例如宁夏可领3000元,深圳可领取4290元!
2、地方性补贴
南京地区养老机构健康管理师每月补贴100元-800元。
补贴标准:工作满1年的,从2年起,每人每月补贴10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月岗位津贴增加100元,工作年限10年以内的,最高补贴至每月500元。连续工作1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江西省原卫计委曾下发文件,凡通过考试取得三级以上健康管理师资格的奖励1000元,乡村医生的奖励由原卫计委负责。
职称考试人事部奖励
职称考试:是为了充分发掘人才,调动专业人才的积极性而设立的一种考试方式,来进行职称的晋升的方式。
对于现在来说职称考试中公共科目包括外语与计算机,外语考试成绩与计算机考试成绩将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其他的考试科目则要根据你的专业所以设立的科目考试事项规定。常见的有经济、会计、卫生、工程等考试。
全国职称考试始于1990年9月,系原国家人事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深化职称改革而建立,共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其中公共科目包括外语与计算机,外语考试成绩与计算机考试成绩将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扩展资料
职称考试与职称评审的联系: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有的人员则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或者有重大贡献。
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教育、翻译、播音、农业、工程、艺术、律师等等行业的人员可以通过评审来获得职称。
考试只是在中级和初级,高级一般都得通过评审的方式取得。比如:卫生类的中级职称(主治医师)是通过考试取得,但是副高级(副主任医师)得通过评审的方式取得。有些系列的高级,还实行了考评结合,即将考试成绩作为评审的依据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称考试
1. 职称外语考试的免考规定
国家免考条件 十类可免考或放宽职称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4.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该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 *** 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6.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7.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9. 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10.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安徽免考条件 报考等级范围及免试条件 (一)职称外语考试各等级适用范围 A级:高教、科研、卫生系列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B级:科研、卫生系列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其他系列(不含高教系列)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C级:申报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对从事图书资料、文博、档案、新闻、出版、播音、文学创作、群众文化、工艺美术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中国古典文字(学)、古典音乐、古代史研究等工作的人员,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对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人员,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选考外语或医古文。 (二)免试条件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和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办发〔2007〕40号)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我省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含第二外语): 享受国务院和省 *** 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以及在县城以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 取得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相应级别合格证书者;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者;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者;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者。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职称外语考试符合上述考试的等级和类别,且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需再次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对不在我省范围内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者,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但其报考等级适用范围和免试条件请咨询评聘地人事部门。
2. 关于中级职称英语免考条件
全国规定: 十类可免考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4.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该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 *** 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6.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7.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9.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10.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各省市也出台了较有差异的免考规定。 您的条件应该是不符合的!
3.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免试职称外语
根据人社部规定的职称外语免试条件: 1、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一年以上的人员; 3、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4、独立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 5、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6、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或省 *** 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7、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至少一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或首位完成人员; 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民族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和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9、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外语专业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第二外语要求的人员; 10、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11、 *** 、援疆或受 *** 派遣驻境外工作一年以上,在援助或境外工作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放宽条件: 1、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2、在设区的市以下单位,连续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连续在野外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3、年满50周岁、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职称外语全称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一个方面,考察这些人在专业方面的外语应用能力,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等几大类别。在目前的政策下,如果要晋升职称,除了要考专业考试外,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都是必须要通过的。一般于每年的三月最后一个周末考试。
4. 职称外语免试条件是哪些
全国规定十类可免考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4.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该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 *** 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6.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7.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9.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10.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这十条是全国规定,另外各个省市会有自己的规定,多查询一下就好
5. 高校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
近年来引起诸多争论的职称外语考试首次做出重大调整,将从明年起打破所有人必须考试、统一分数线的硬性要求。明年的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中,将有5类人员可以免试外语;部分情况下,聘用单位还可自主决定对应聘人员外语水平的要求。 北京市人事局下发《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规定,从明年起,5类人评职称可以免考外语:取得外语(从事翻译工作及外语教师第二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博士申报高级职称、硕士申报中级职称的:“海归”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副高职称时已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含1977年底前参加工作、外语成绩达到45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通过中(Ⅰ)级者申报中级职称、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职称的。 《通知》规定,两种情况下,外语成绩可以不按国家统一分数线要求,只作为单位聘用条件或评审要素:凡考取人事部和北京市人事局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聘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自主决定对他们外语水平的要求;凡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以及体育教练员、工艺美术、广播电视艺术、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系列(专业),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只作为职称评审的要素之一。 来源:《新京报》
6. 职称外语的免试条件
1、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一年以上的人员; 3、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4、独立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 5、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6、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或省 *** 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7、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至少一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或首位完成人员; 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民族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和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9、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外语专业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第二外语要求的人员; 10、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11、 *** 、援疆或受 *** 派遣驻境外工作一年以上,在援助或境外工作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1、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2、在设区的市以下单位,连续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连续在野外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3、年满50周岁、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7. 职称英语 免考条件
要考,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可以免考 免考条件详情如下: 取得外语(从事翻译工作人员及外语教师第二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 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已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含1977年底前参加工作人员外语成绩达到45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通过中(Ⅰ)级者申报中级职称评审,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等五类考 生可免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凡参加国家人事部和北京市人事局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聘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自主决定对应聘人员的外语水 平要求。凡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及体育教练员、工艺美术、广播电视艺术、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系列(专业),外语考试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其合格 成绩或当年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审的要素之一。 来源:考试大-职称英语考试
8.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免考条件
部分地区的免考条件不一样,建议电话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大学英语4级和职称英语C级差不多,级别的差距就在与要求掌握的词汇量不同。 推荐博大考神职称英语考试学习软件,多做做历年真题,可以让你更顺利通过考试。
9. 中级职称评定中外语免试的条件
各个省市对中级职称评定中外语免试的条件不同,以河南省为例,需要符合《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列明的条件,大学英语四级证不符合外语免试的条件。
参照《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一条,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试外语:
(一)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 60%以上)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评聘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四)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 BFT)通过中(I)级者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高(A)级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五)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六) 独立出版外文专著、译著 10万字以上,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
(七)任现职以来,累计不少于3年或年均不少于半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工作的人员;
(八)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工作的人员;
(九)当年年底年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
(十)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
(十一)外语考试期间从事援外工作的人员;
(十二) 经组织选派进疆工作期间或参加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期间的人员;
(十三)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两项国家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其他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其他有突出贡献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省级三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或省辖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9)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扩展阅读
参照《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第(六)、(七)、(十一)、(十二)、(十三)条的人员,需填写《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省辖市人事局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省人事厅审批。
符合其他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不再办理外语免试审批手续。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报送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考试合格标准的确定。
从2005年起,对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免费发放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参加我省组织的古汉语、医古文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
10. 工程师职称评审外语免试条件是什么
根据人事部《关于200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具备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一)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近三年内参加“TOEFL”考试分数达到500分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分数达到600分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近三年内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I)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郊区农村乡镇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从事翻译工作人员及大、中专院校外语教师第二外语达到其他系列外语免试条件的
“职称考试,更多的是为了充分发掘人才,调动专业人才的积极性。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一些既有的硬指标,阻碍了这一制度的初衷得到更好实现。”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施杰做客川网会客厅,今年的两会,他共带来了十份提案,其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俗称“职称考试”)改革的提案,颇引人关注,“不管什么专业,计算机和英语都是必修课。
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制度,是深化职称改革的需要。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指出:“将来很多职务、职称,只要考试合格,就应当录用。”若考试违纪,则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全国职称考试始于1990年9月,系原国家人事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深化职称改革而建立,共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其中公共科目包括外语与计算机,外语考试成绩与计算机考试成绩将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参考资料职称考试_百度百科
国家级奖励证书对职称申报评审是有利的。职称评审过程中对不同级别的职称的申报条件是不同的,应该说获得国家级奖励证书能满足不同级别职称的评审业绩要求了。
是否有加分要看单位的评判标准,一般学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是有加分的,评职称的话有的单位非核心也可以。 也有一些发表十几篇非核心最后干掉了发核心的存在,所以先了解清楚自己评职称的具体要求和条件。 还有什么问题欢迎追问中提出~小当家为您解答~
不能1、目前教育部对高考加分的政策越来越严格了。2、普通的三好学生荣誉证书,高考没有加分优惠了。
除了烈士以外(当然我估计你也宁愿不要这个加分),其他没有因父亲获奖而子女加分的规定。 高考还是比较公平的,不好“拼爹”啊。
职称评审是分为省级评审和国家级评审的,两者区别 关于职称英语考试的成绩有效期,各地自行规定,都不相同。通常对于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即长期有效。而对于地区标准的成绩,一般会有一定的附加说明和限制。 各省成绩证书的有效期,具体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成绩长期有效的,包括北京,重庆,内蒙,安徽,辽宁(以国家线为准),湖南,广东(以国家线为准),四川,云南。 第二类是通过国家线的,成绩长期有效;只过省线的按本省规定。 包括天津、江西、山东、河南、湖北、贵州(以上各省都是过省线者成绩当年有效),河北(过省线成绩当年有效,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参考范围的,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三年内(从考试当年算起)有效,逾期自然失效,黑龙江(过省线成绩两年有效),山西(对参加全国职称英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和需参加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我省将继续组织好补充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至补考次年年底)职称英语考试。 第三类是成绩有效期比较特殊的。 上海(合格线以国家线为准。过线者A级证书有效期4年,级证书有效期3年); 陕西(过国家线的,A级证书有效期4年,级证书有效期三年。过省线者成绩有效期一年); 新疆(过国家线的,成绩有效期限为五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达到自治区职称外( 汉 )语考试合格标准者,成绩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甘肃考试成绩(包括国家合格成绩、省内合格成绩及不合格成绩)有效期自考试当年起计算到第5年年底)。
你好 你考出主治医师只是代表你有聘用主治医师的资格,但是是不是聘用你为主治医师是要你和单位两方都认可才可以,显然不管什么原因你单位目前不愿意聘用你为主治医师,而且现在2,3级医院由于中高阶职称编制限制的原因,高职低聘的多了去了,很多人就是为了升主治或者主任往下级医院跳,这是很常见的,要么你就熬,总有熬到头的那天,或者你觉得自己条件够硬就去其他有主治编制的愿意聘你的医院做啊、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 2.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彩色扫描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按情况可免试)、继续教育证书证书彩色扫描件、专业学术论文;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数码相片; 4.申报人员须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和业绩成果要求。 职称申报本专业工作年限及职称工作年限统一计算标准: 计算本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毕业后参加本专业工作年度开始,至申报年度前一年年底为止; 后续学历获得者,可从申报者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算,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 职称工作年限是指从取得最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之日起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北京市电子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北京市市政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北京市建筑工程师评审申报条件、北京市机械工程师评定报名条件、北京市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热门申报专业(摘录) 工程师系列: 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工民建、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测量、工 程测量、电子、电子资讯、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装置、电气自动化、机电、机电工程、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装置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概预算、结构工程师等。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中高阶职称申报评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理论有一定研究或较深的认知; 2.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 3.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 4.能对一般技术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新技术应用及技术开发的方法或路径; 5.了解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与趋势。
不一定,可能有的自主招生会有加分 国际奥林匹克金奖等等则一定是有高考加分的
拿到茶艺师国家级证书以上的职称算人才引进?这个问题因地方而异,有的地方急需这样的人才,相关部门又是外行,领导又是你的亲戚,那这事就成了。 如果是上海、北京、广州,那茶艺师资格证书到处都是,而且仅是有证书而已,并没有一定的知识与技能,一点都称不上人才。
扫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入编”,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料免费推送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