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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考试中心。丹阳市社会工作证在省人事考试中心考,社会工作证指的是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由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
?有考生咨询2022年江苏镇江考区一级建造师考试暂停举行情况,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后续将参照省内其他停考地区进行一体安排并及时告知。 【猎考网】2022年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真题及答案(完整版).pdf 格式:DO大小:有考生咨询2022年江苏镇江考区一级建造师考试暂停举行情况,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后续将参照省内其他停考地区进行一体安排并及时告知。信件内容:18号还说只要48h核酸证明,结果去了考场不给进,没收了准考证,说是安排补考,那正式通知呢?或者给我们一个网站让我们申请直接退款好了。什么消息都没有,能解释一下吗?办理部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时间:2022-11-23 11:08:12答复结果:来信人您好!经和上级部门沟通,后续将参照省内其他停考地区进行一体安排并及时告知。考生可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有丹阳市旅居史且未能参加当日考试的考生,可联系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进行信息登记,联系电话:、84432609、84420299、84493955。感谢您对人事考试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原文链接:一级建造师成绩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猎考网】2022年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真题及答案(完整版).pdf 格式:DO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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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哈,镇江市事业单位报名时间是3月28日-3月31日,丹阳事业单位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9:00-3月30日16:00,镇江市的报名网址是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丹阳事业单位的报名网址是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
四、考试(一)考试方法、成绩计算A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B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依据其岗位特点,笔试科目分别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计算机类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经济类岗位-会计、审计)》、《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经济类岗位-统计及其他)》、《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法律类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C类岗位考试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采取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拟聘人员的各单项考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二)考试的组织实施各类岗位的考试均由各单位委托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10个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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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3年江苏镇江丹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4人,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丹阳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局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专业请参照《丹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此次招聘分为东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六个场次,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通过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分批发布,由市教育局分批组织考试。上一场次招聘计划未完成的,指标顺延至下一场次,已招满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和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 (二)首场招聘场次为东北师范大学,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周五)9:00-15:00;报名地点:吉林省林业宾馆一楼大厅(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046号)。 报名时间、地点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动,按省、市有关要求提前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另行补充公告。 (三)报名材料: 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给本人。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 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附件5)。 三、资格审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本场该招聘岗位。 四、考核方式内容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笔试三种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20人,考生须先参加初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未超过(含)20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与沟通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采取百分制,各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20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首场招聘初试时间初定2022年11月5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初试准考证。 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初试结束后通过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达不到3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11月5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者直接淘汰。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11月6日(周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公布。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70%、笔试3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发布总成绩公告。 五、体检及考察 001、002、006、009、010、011、012、014、015、017、018、019、020、022、024、025、026、027、028、029、030、033、034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岗结束后,在入围名单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须服从丹阳市教育局调配安排。聘用考生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录用教师须在丹阳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到报名、考点现场主动出示身份证、行程码、当地健康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方可进入现场。(详情见附件4)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广大报考者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丹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报名与咨询电话:,手机,徐老师;,手机邱老师。 九、本公告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岗位表.xls 附件2.参考目录.xlsx 附件3.报名表.doc 附件4:疫情承 诺书.doc 附件5.未就业承 诺书.doc 丹阳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7日 2023年江苏镇江丹阳市教育局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4人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丹阳市教育局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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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的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二)报名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四)注意事项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三、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二)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三)面试的组织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一)体检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六、公示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审批、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特别提示: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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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2江苏省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公告【109人】已发布,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各选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命名规则:岗位代码+XX大学+姓名+手机号码,并与选聘单位联系予以确认。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为了方便考生报考, 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大学本科生为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毕业且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毕业且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年毕业生应届毕业高校及专业等条件应符合公告和岗位表要求;专业要求为大类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各选聘单位报名邮箱。邮件命名规则:岗位代码+XX大学+姓名+手机号码,并与选聘单位联系予以确认。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24:00,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选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邮件或电话方式一对一联系反馈,请应聘者随时关注,保持联系畅通。 4.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①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国内2022年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2022年应届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等材料;已经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和所学课程目录,以及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④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聘书或证明材料; ⑤在校期间获奖学金、综合性表彰等各类奖励证书,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发明专利、论文等学术成果及参加社团组织经历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机会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5∶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入江苏省2022年优生选调考察环节且合格的,不受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镇江党建网定岗特选专栏、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3月,具体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镇江党建网定岗特选专栏、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示。 来镇江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补贴(省内市外高校500元/人;省外、海外高校1000元/人)。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通过镇江党建网定岗特选专栏、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拟选聘人员应在毕业后2个月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选聘人员与选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待遇 1.选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2.选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参照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优秀、发展潜力较大的,可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特别优秀、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调任、选任等法定程序进入公务员队伍。 3.选聘人员在镇工作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本公告由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市级岗位工作日咨询电话:(政策咨询) ,85340355,84425552(考试咨询) 辖市(区)级岗位工作日咨询电话: 丹阳市: 句容市: 扬中市: 丹徒区: 京口区: 润州区: 镇江新区: 镇江高新区: 监督电话: 镇江党建网网址: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网址: 年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岗位表 2.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报名登记表 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名单 4.“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