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和人才服务中心
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定义不同、性质不同。1、定义不同。人才交流中心是一个区域性的人才集中的地方,而人才考试中心是没有区域性的。只有流通性的。2、性质不同。人才交流中心是属于政府单位管理的,而人才考试中心是属于私人企业管理的。
有无发展前途主要看你自己对这项工作的预期,别人的意见对你未必合适。 你所列的这三个机构应该都隶属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这三个机构的性质基本相同。下面给你以郑州为例的一些资料 一、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机构设置及职责的说明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内部的文秘、保密、机要、档案、宣传、接待、目标考核、安全保卫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人事教育处负责本单位人事、工资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任免奖惩、调配录用、工资晋档、年度考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及退休职工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 3.缴费登记处(增挂综合计划处牌子)负责办理市本级缴费单位缴费登记;负责社会保险费费率的测算、拟定,编制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及社会保险发展规划;负责基金收缴情况汇总、统计和缴费台帐的管理;负责养老金拨付计划的汇总和审核;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核定企业和参保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4.征缴一处负责全市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协调,办理参保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分帐、划转等业务。具体承办参保单位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增减、转移等手续;负责企业及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工作。5.征缴二处负责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和自谋职业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协调,办理个体缴费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分帐、划转等业务;承办个体缴费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增减、转移等手续;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申报及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6.征缴三处依据国家法令、法规及有关政策制定我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负责全市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扩面、参保登记、核定费率,以及全市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的协调,承办参保单位和职工工伤保险关系的增减等手续。7.基金财务处负责编制、汇总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与拨付结算业务,拟定基金保值增值办法,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结算、运营与管理;负责本单位各项事8.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退休待遇处编制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计划,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负责参保单位新增、减少退休人员养老金、抚恤金等各项待遇的审核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政策适时做好离退休待遇的调整工作。9.伤残待遇处负责参保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各项待遇的审核认定和编制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计划,审批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和工伤职工直系供养亲属抚恤待遇;负责工伤待遇的调整复核工作。10.工伤康复处(增挂事故预防处牌子)负责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和职工的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参保单位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负责工伤事故接报及现场调查、勘验;负责工伤职工的康复治疗和管理服务工作,核定工伤医药项目的范围和康复器具的认定标准;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合同的签订和监管定点医疗机构对工伤职工的医疗服务。11.信息技术处负责内部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协助开发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程序;管理我市与全国养老保险数据库的联网业务和全市社会保险网站的运行;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和各县(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的联网、运行及计算机技术支持。12.社会化服务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监督检查,做好我市跨区域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的调查认证,防止养老金流失。13.资产管理处负责管理欠费企事业单位的抵押资产,管理破产企业用于职工安置费的破产资产;协调中介机构对抵押资产的评估,组织对不履行抵押还款协议的企事业单位资产和破产资产的拍卖变现,变现资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负责管理抵押企业他项权证。14.业务内审处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系统各项社会保险费收缴情况和养老、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支付情况的复核、审核、监控以及事前、事中和事后内部业务的控制工作。15.省直企业处负责省直企业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发放和管理,办理省直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退休人员资格、待遇的初审,以及增减变化等手续。16.政策调研处(增挂县区工作处牌子)负责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调研工作;负责职工来信来访接待和社会保险电话咨询中心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规范统一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业务模式和操作规程,适时了解县(市、区)社会保险工作情况,并进行督导。17.民养老工作处负责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记账工作,以及账户计息的认定工作,承担做实个人账户受托服务。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记帐工作;负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个人帐户的管理和查询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计划,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负责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和审查及待遇调整;负责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死亡人员丧葬费的审核和计发。18.直属分局 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郑东新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航空港区分局职责:负责所在区域内参保单位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发放和管理,办理辖区内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退休人员资格、待遇的初审,以及增减变化手续;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及管理;负责对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此外,我局内设党委(纪委)办公室、欠费清查、账户管理、社会保险培训等,负责内部综合服务。 二、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在郑州市人事局党委(2010年以后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主任对主管局长负责制,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按照市局工作统一部署,积极发展人事考试事业。其职责范围是:1. 根据上级下达的考试任务,制定郑州市考务计划,主要负责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聘干考试和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2. 负责郑州市的人才测评工作。3. 受委托承办由我市命题的录用工作人员、选调干部等资格考试方案的制定和实施。4. 负责有关考卷的审定、印刷、管理和评阅及有关证件的印制、发放工作。5. 会同有关部门承办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的组织与分发工作。6. 负责考试统计、成绩公布、信息管理,建立健全试题库。7. 负责对县(市)、区考试业务的协调指导工作。8. 负责本中心的政治学习和自身建设。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中心办公室职责范围1.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行政工作,负责中心内部财务管理。2.负责中心内部办公用品和设备的购置与管理,固定资产的登记与保管工作。3.负责中心行政、人事、信访和接待工作。4.制订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和会议安排工作。5.负责中心文书档案管理。6.负责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工作。7.负责起草、发放文件,印鉴的使用管理。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中心综合科职责范围 1. 负责通知和下发各类考试成绩,办理考试成绩单。 2.负责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和合格证书的填写、审核、验印、颁发和管理。3.负责试卷和标准答案等资料的整理、登记、归档工作。4.负责人事考试信息和试题库的建立与管理。5.负责调查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心考务科职责范围 1.负责起草各类考务工作文件,发布考试通知。2.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考务工作。 3.负责考试报名、安排考点、发放准考证和组织监考与巡视。4.预订试卷、领取验收和保管试卷;印制分发试卷,收回、点验试卷。5.组织评阅试卷、登分统计以及考场记录处理。6.负责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的组织与发放(3)中心计算机室职责范围 负责中心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2.负责有关考试软件的管理研制和修改完善工作。3.负责有关考试中计算机阅卷、考试成绩录入和统计分析工作。4.负责各类考试名单的录入、校对、编排考场及准考证和考场座次表的制作。5.负责各类考试数据库软盘和有关信息软盘的管理工作。6.负责中心有关文件、材料的打印和计算机知识的推广培训工作。三、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立于1984年,2008年增挂“郑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牌子,属于郑州市人事局(2010年以后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领导的事业单位,是政府人事部门设立的人事人才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专门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郑州人才市场成立于1988年,是隶属于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双方共同构成中原地区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辐射面最广的综合性人才交流平台。 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立足郑州,依托中原,辐射全国,逐步与各区域人才市场接轨,为人才开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现设置综合部、财务部、人才交流部、人才市场管理部、人才信息部、人才开发部、人事代理部、人才测评部、人才派遣部、高级人才管理中心、人才网站管理中心、机关支部等十二个工作部门,主要从事的服务业务有:各种类型人才招聘会、专业人才网站、人事代理、人才引进、高级人才推荐、人才派遣(租赁)、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业务。 郑州人才市场服务设施优良,服务手段先进,服务功能齐全。规模宏大、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办公大楼——郑州人才大厦于2005年投入使用,办公面积13549平方米,其中1100平方米的办事大厅、3300平方米的交流大厅、近2000平方米的人才培训基地、国际标准化招聘展位、人才信息查询室、人才测评室、高级人才洽谈室等现代化人才交流设施一应俱全。员工队伍一流,服务高效,充分运用市场调节机制,通过人才交流、评价、开发、培训、保障、社会化管理等服务功能,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从而创造更大的社会、经济、人才效益。这三家单位的工作范围你可以仔细甄别,并根据你自己的工作愿望和预期来选择。谢谢采纳并给分。
市级单位,肯定要比区级好。人事考试中心,确实比人才市场中心好。所以,选择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吧。
我觉得都是比较有钱图的职业,主要是看你更喜欢轻松还是求什么。。
人事考试和人才服务中心
副处级。由晋城市市人力资源管理局公告得知:截止于2023年3月,晋城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级别为副处级,是负责全市各类人事考试工作的考务机构。晋城市,山西省辖地级市,古称建兴、泽州、泽州府。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全境居于晋城盆地,四周群山环绕,中部相对平坦,丹河与沁河纵流全市,因春秋末年迁晋静公到此而得名。
不一样。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官方门户网站,中国人力资源网是一家面向全国的专业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综合性网站。中国人力资源网由浙江搜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金华市富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构建,成立于200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是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中央组织部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工作。
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
有无发展前途主要看你自己对这项工作的预期,别人的意见对你未必合适。 你所列的这三个机构应该都隶属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这三个机构的性质基本相同。下面给你以郑州为例的一些资料 一、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机构设置及职责的说明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内部的文秘、保密、机要、档案、宣传、接待、目标考核、安全保卫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人事教育处负责本单位人事、工资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任免奖惩、调配录用、工资晋档、年度考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及退休职工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 3.缴费登记处(增挂综合计划处牌子)负责办理市本级缴费单位缴费登记;负责社会保险费费率的测算、拟定,编制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及社会保险发展规划;负责基金收缴情况汇总、统计和缴费台帐的管理;负责养老金拨付计划的汇总和审核;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核定企业和参保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4.征缴一处负责全市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协调,办理参保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分帐、划转等业务。具体承办参保单位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增减、转移等手续;负责企业及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工作。5.征缴二处负责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和自谋职业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协调,办理个体缴费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分帐、划转等业务;承办个体缴费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增减、转移等手续;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申报及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6.征缴三处依据国家法令、法规及有关政策制定我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负责全市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扩面、参保登记、核定费率,以及全市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的协调,承办参保单位和职工工伤保险关系的增减等手续。7.基金财务处负责编制、汇总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与拨付结算业务,拟定基金保值增值办法,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结算、运营与管理;负责本单位各项事8.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退休待遇处编制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计划,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负责参保单位新增、减少退休人员养老金、抚恤金等各项待遇的审核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政策适时做好离退休待遇的调整工作。9.伤残待遇处负责参保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各项待遇的审核认定和编制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计划,审批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和工伤职工直系供养亲属抚恤待遇;负责工伤待遇的调整复核工作。10.工伤康复处(增挂事故预防处牌子)负责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和职工的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参保单位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负责工伤事故接报及现场调查、勘验;负责工伤职工的康复治疗和管理服务工作,核定工伤医药项目的范围和康复器具的认定标准;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合同的签订和监管定点医疗机构对工伤职工的医疗服务。11.信息技术处负责内部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协助开发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程序;管理我市与全国养老保险数据库的联网业务和全市社会保险网站的运行;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和各县(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的联网、运行及计算机技术支持。12.社会化服务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监督检查,做好我市跨区域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的调查认证,防止养老金流失。13.资产管理处负责管理欠费企事业单位的抵押资产,管理破产企业用于职工安置费的破产资产;协调中介机构对抵押资产的评估,组织对不履行抵押还款协议的企事业单位资产和破产资产的拍卖变现,变现资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负责管理抵押企业他项权证。14.业务内审处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系统各项社会保险费收缴情况和养老、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支付情况的复核、审核、监控以及事前、事中和事后内部业务的控制工作。15.省直企业处负责省直企业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发放和管理,办理省直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退休人员资格、待遇的初审,以及增减变化等手续。16.政策调研处(增挂县区工作处牌子)负责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调研工作;负责职工来信来访接待和社会保险电话咨询中心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规范统一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业务模式和操作规程,适时了解县(市、区)社会保险工作情况,并进行督导。17.民养老工作处负责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记账工作,以及账户计息的认定工作,承担做实个人账户受托服务。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记帐工作;负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个人帐户的管理和查询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计划,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负责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和审查及待遇调整;负责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死亡人员丧葬费的审核和计发。18.直属分局 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郑东新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航空港区分局职责:负责所在区域内参保单位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发放和管理,办理辖区内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退休人员资格、待遇的初审,以及增减变化手续;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及管理;负责对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此外,我局内设党委(纪委)办公室、欠费清查、账户管理、社会保险培训等,负责内部综合服务。 二、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在郑州市人事局党委(2010年以后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主任对主管局长负责制,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按照市局工作统一部署,积极发展人事考试事业。其职责范围是:1. 根据上级下达的考试任务,制定郑州市考务计划,主要负责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聘干考试和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2. 负责郑州市的人才测评工作。3. 受委托承办由我市命题的录用工作人员、选调干部等资格考试方案的制定和实施。4. 负责有关考卷的审定、印刷、管理和评阅及有关证件的印制、发放工作。5. 会同有关部门承办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的组织与分发工作。6. 负责考试统计、成绩公布、信息管理,建立健全试题库。7. 负责对县(市)、区考试业务的协调指导工作。8. 负责本中心的政治学习和自身建设。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中心办公室职责范围1.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行政工作,负责中心内部财务管理。2.负责中心内部办公用品和设备的购置与管理,固定资产的登记与保管工作。3.负责中心行政、人事、信访和接待工作。4.制订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和会议安排工作。5.负责中心文书档案管理。6.负责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工作。7.负责起草、发放文件,印鉴的使用管理。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中心综合科职责范围 1. 负责通知和下发各类考试成绩,办理考试成绩单。 2.负责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和合格证书的填写、审核、验印、颁发和管理。3.负责试卷和标准答案等资料的整理、登记、归档工作。4.负责人事考试信息和试题库的建立与管理。5.负责调查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心考务科职责范围 1.负责起草各类考务工作文件,发布考试通知。2.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考务工作。 3.负责考试报名、安排考点、发放准考证和组织监考与巡视。4.预订试卷、领取验收和保管试卷;印制分发试卷,收回、点验试卷。5.组织评阅试卷、登分统计以及考场记录处理。6.负责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的组织与发放(3)中心计算机室职责范围 负责中心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2.负责有关考试软件的管理研制和修改完善工作。3.负责有关考试中计算机阅卷、考试成绩录入和统计分析工作。4.负责各类考试名单的录入、校对、编排考场及准考证和考场座次表的制作。5.负责各类考试数据库软盘和有关信息软盘的管理工作。6.负责中心有关文件、材料的打印和计算机知识的推广培训工作。三、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立于1984年,2008年增挂“郑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牌子,属于郑州市人事局(2010年以后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领导的事业单位,是政府人事部门设立的人事人才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专门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郑州人才市场成立于1988年,是隶属于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双方共同构成中原地区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辐射面最广的综合性人才交流平台。 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立足郑州,依托中原,辐射全国,逐步与各区域人才市场接轨,为人才开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现设置综合部、财务部、人才交流部、人才市场管理部、人才信息部、人才开发部、人事代理部、人才测评部、人才派遣部、高级人才管理中心、人才网站管理中心、机关支部等十二个工作部门,主要从事的服务业务有:各种类型人才招聘会、专业人才网站、人事代理、人才引进、高级人才推荐、人才派遣(租赁)、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业务。 郑州人才市场服务设施优良,服务手段先进,服务功能齐全。规模宏大、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办公大楼——郑州人才大厦于2005年投入使用,办公面积13549平方米,其中1100平方米的办事大厅、3300平方米的交流大厅、近2000平方米的人才培训基地、国际标准化招聘展位、人才信息查询室、人才测评室、高级人才洽谈室等现代化人才交流设施一应俱全。员工队伍一流,服务高效,充分运用市场调节机制,通过人才交流、评价、开发、培训、保障、社会化管理等服务功能,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从而创造更大的社会、经济、人才效益。这三家单位的工作范围你可以仔细甄别,并根据你自己的工作愿望和预期来选择。谢谢采纳并给分。
我觉得都是比较有钱图的职业,主要是看你更喜欢轻松还是求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天津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在年天津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在每年的3月出公告,4月考试!2015天津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在中公-天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面就有,都是资深中公老师给讲课,具体的培训班的内容你到官网上去咨询一下客服老师,他们会为你做详细的解答。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网 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更新公告信息!上面还有公基、行测、申论、面试、专业知识等复习资料。还有很多的真题、模拟题,希望对你的复习有所帮助。可以加群天津事业单位学习群 153777246 关注更多招聘信息!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办公电话:63959012?传真:6395915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6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又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
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
北京市各区县人事考试机构
1东城区人才培训考试中心,671103172;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83529840;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84296061;海淀区考试中心,68945516;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东区), 63258384;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8868107
门头沟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69824394;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9365742;?通州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81539621;?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80101318;?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 69970247?; 顺义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69448834;大兴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81296852;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89686020
延庆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69102794;密云县人事考试中心,89038098
莫旗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
1、包头市的人事考试中心位于包头市人才市场,具体地址在包头市青山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四楼。
2、关于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的内容,可以登录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进行查阅,包括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内容。
扩展资料:
人事考试中心的业务职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是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制度、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地方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题库建设,拟订试题、试卷质量评价标准及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有关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命题、笔试、阅卷等考务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考试试题库建设。
4、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编写及命题组织工作;参与协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水平。
5、承担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理论与实践、技术与方法等研究。
6、承担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印制、发放及信息化管理工作。
7、负责人才测评的科研、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市场开发工作。
8、开展人才测评和社会化考试服务工作;开展国际间考试、人才测评业务的交流与合作;研究、拓展国外考试代理业务。
9、负责有关考试的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出版联系和发行工作。
10、承办部里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考试中心
一、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人员。 (二)持有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旗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部队现役军人。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它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与笔试科目相同学科的面试。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 凡在我旗2021年秋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11月22日--11月28日(工作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莫旗政务服务中心(政府5号二楼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 申请人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和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我旗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驻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由系统验证无需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份。必须为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持自行打印的《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或到莫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领取)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医院或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中蒙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当日不得饮水、进食,体检时间:11月10日至25日之间体检(周六、周日不体检)。 全旗统一使用《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使用其他《体检表》体检结果视为无效。 6.照片 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各一份。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认定机构电话通知为准。 参加素质能力测试时间 非师范类申请人需领取“非师范类申请人参加素质能力测试的通知”,素质能力测试时间在11月29日至12月3日期间组织,具体时间在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及认定材料,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认定材料。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认定材料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限制库”和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允许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2019年(含2019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年底,不得在本次认定中使用。2021年各高校应届毕业生考取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可在本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使用(含五年制毕业生、2019年取得两科合格证者) 附件: 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教育局
包头公务员局,在稀土大厦人才招聘中心旁边
江苏人事考试和人才服务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可 登录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共就业服务网、中国江苏企业家网、江苏人才网、江苏IT人才网查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3日(9∶00-11∶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人才市场(南京市广州路213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 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须由工作单位或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具证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和面试的内容主要是工作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准予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于笔试前一周电话告知考生本人,并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通知其参加面试。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面试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要求的规范、程序和标准进行,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分。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五、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江苏公共就业服务网、中国江苏企业家网、江苏人才网、江苏IT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事业进编、非在编聘用、派遣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照招聘岗位明确的使用方式办理事业进编、非在编聘用、派遣手续,公开招聘的高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按照规定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事业进编人员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负责管理;非在编聘用人员统一在省人才流动服务中 心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派遣人员统一由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实行人才派遣制度。 所有事业进编、非在编聘用、派遣人员的试用期管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业进编、非在编聘用、派遣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八、工资待遇 事业在编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执行;非在编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的工资制度执行;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的工资制度执行。 九、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人事处) (省劳动监察总队) (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省职业介绍中心) (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12333咨询中心))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工伤保险处) (省外国专家局(省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十、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监督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监督电话:。 附件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点击即可进入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是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政府门户网站,是宣传和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窗口,是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的服务平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具有权威性、服务性、公开性、广泛性。本网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厅信息中心和厅办公室牵头建设,厅内各处室(单位)为共建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处室(事业单位)联系方式 一。苏兴大厦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16 号邮编: 210008 办公室 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二、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22 号邮编: 210008 政策法规处 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人力资源市场处 职业能力建设处 农民工工作处 劳动关系处 养老保险处 医疗保险处 工伤保险处 农村社会保险处 调解仲裁管理处 二、苏建大厦地址:南京市云南路 31-1 号 邮编: 210024 办公室信访科 厅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室 三、机械大厦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 邮 编:210008 军官转业安置处(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工资福利处 省外国专家局(省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人事电教中心 中国江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 信息技术人才市场 人事考试中心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专业技术人才测评中心(省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 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 转业军官服务中心 四、华阳大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 5 号 邮编: 210008 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省职业介绍中心 五、颐和商厦地址:南京市山西路 68 号 邮编: 210009 劳动监察局 省劳动监察总队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境外就业服务中心 六、地址:南京市察哈尔路 16-3 号 邮编: 210003 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七、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13号 邮编:210029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江苏省人才市场 八、地址:长江路136号 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九、地 址:南京市小市街158号 邮编:210037 江苏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