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考试
人事任免考试
(2000年1月26日温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3年6月30日温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09年12月30日温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应当全面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第三条市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行使下列人事任免权:??????(一)决定任免。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市人民政府个别副市长的任免;决定属于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省人民政府备案。??????(二)任免。任免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必须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提名;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任免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必须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三)批准任免和批准辞职。批准任免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四)推选和决定代理人选。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因故不能工作或者缺位时,由市人大常委会在其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职务;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正职领导人员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其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五)撤销职务。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市人民政府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属于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职务;决定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的职务;决定撤销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六)接受辞职。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辞职;接受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上述人员的辞职,应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第四条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程序:提请人事任免案、主任会议讨论、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公布并颁发任命书。第二章提请人事任免案??????第五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案,应当由提请机关正职领导人员签署,一般应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7日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前公示的拟任人员,一般应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15日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及时通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第六条人事任免案依法按如下分类提请:??????(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推选和决定代理人选案,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任免案,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的任免案,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或撤职案,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提请。??????(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的任免或撤职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五)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任免或撤职案,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批准任免案和批准辞职案,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第七条提请人事任免案的,须提供拟任免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简历、考察材料及其他应说明的材料。??????提请机关提供的有关材料应当反映拟任命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并通报提请任命的机关。对未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不提请当次会议任命。??????第八条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由本人向市人大常委会呈送辞职报告。??????第九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市人大常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由主任会议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以后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撤职案在提请表决前,被提出撤销职务的人员有权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决定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章讨论和审议??????第十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案,应先由主任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拟任免或撤职人员的情况介绍。如情况不明、材料不齐,由提请机关负责查清情况,补充或重新报送材料。??????第十一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讨论,决定是否将人事任免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第十二条人事任免案须由提请机关负责人宣读,并作说明。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提请机关应派员到会回答询问,说明情况。必要时,拟任人员应当到会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第十三条人事任免案提出后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前,有反映拟任免人员重大问题的,提请机关应当向主任会议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人事任免案过程中,发现拟任免人员有足以影响其任免的重要问题,提请机关应当尽快调查核实,提出书面报告。会议期间难以查清的,经主任会议提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交付表决。问题查清后,提请机关应当提出书面报告,再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下次会议审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人事任免案,在交付表决前,提请机关书面要求撤回的,对该任免案的审议即行终止。第四章表决通过??????第十四条经过审议的人事任免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第十五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人事任免案,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人事任免案应当逐人表决,根据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第十六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的人事任免案,以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第十七条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而未获得通过的人选,可以再次提请任命,但不得在当次常委会会议重复提请。经两次表决未获得通过的人选,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不得再提请任命同一职务。第五章公布和监督??????第十八条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人事任免案,由市人大常委会发文,并在《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温州人大门户网站和《温州日报》上刊登。??????第十九条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也可以委托提请机关代发任命书。??????任命书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签署。??????第二十条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之前,不得先行到职,不得对外公布。??????第二十一条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市人民政府市长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应当重新任命其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各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上述人员如未被重新任命的,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法律免职手续。??????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人员,职务没有变动的,不再重新任命。??????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机构名称改变的,应当重新任命;因工作机构撤销的,应当办理免职手续。??????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的,应当提请免除其职务。??????第二十二条市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提出询问和质询案、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审议和决定撤职案等方式,对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第二十三条市人大常委会受理公民和单位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检举、揭发和控告,并依照法律处理。??????第二十四条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刑事追究或行政处分的,处理机关应当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第六章则??????第二十五条本市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的补选、辞职、罢免,按照代表法、选举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办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具体事务。??????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后施行。
公务员转任不需要考试。公务员转任,是公务员交流方式之一,指公务员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或者交流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适用范围:科级以下(含科级,下同)公务员转任。公务员转任,是指公务员在实行(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之间的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转任)。这里专指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266号)。三、办理转任所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和印章)(一)调入需要提供的资料1、用人单位要求调入人员函件一式一份。函件内容包括转任理由、单位编制及职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拟调入人员的考核意见。《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三份,表格需加具调出、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和印章。调入人员最高学历、学位和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转任科级职务的公务员,需同时提交《公务员任免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交党委(组)讨论记录复印件。
任免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刘真。德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主任是刘真。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主任刘真同志详细讲解了考务操作流程和疫情防控要求,对今年笔试考务工作的新要求、新变化进行了强调,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
周 迎 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科、财务资金管理科工作。常五一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调研员 协助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医疗保险科、公务员职位管理科、公务员考试录用科、公务员培训指导中心。李晓良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协助局长分管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信息管理服务中心。赵永学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协助局长分管人力资源市场科、工资福利科、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史忠诚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监察室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党委办公室、公务员考核奖惩科及老干部有关工作。赵振明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信访接待科、就业促进科、劳动关系科、劳动力交流中心。姚丰吉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科、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管理中心、科技人员信息站。刘建中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规划统计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伤保险科。杜步霄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原 波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协助局长分管仲裁与法规科、劳动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支队、人事仲裁办公室。韩永康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李俊杰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姚新亭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新进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范宽衍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兰高文 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尚冬春 运城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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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反腐 败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市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5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岗位市纪委监委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揭阳市廉政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廉政中心”)选调5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二、选调范围揭阳市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三、选调条件(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身体健康。2.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详见附件1)。3.计算任职、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4.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事业干部聘用的相关规定。(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 正在试用期的。2. 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报考人员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是市纪委监委及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3. 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廉政中心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4.曾受到党纪政务(纪)处分或直系亲属因严重违法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在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四、选调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20日。具体步骤如下:报名人员登录清风揭阳网站()或揭阳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2018年揭阳市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填写,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登记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将《报名登记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和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报名登记表名称统一为“选调+岗位+姓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选调考试程序。各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比例低于1:3,将相应减少该岗位选调人数,以符合开考条件。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为:①报名表(需双面打印);②证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相关任职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③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以清风揭阳网站()公布为准。笔试、面试的具体方式方法届时另行通知。(三)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按照选调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1. 组织体检。确定考察人选后,进入体检程序,市纪委监委适时组织考察人选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取消选调资格。2. 初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民主测评和查阅档案。根据初步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考察人选。3.实践考察。安排实践考察人选到廉政中心跟班实习(以借调形式)3个月。根据实习表现,经考察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实践考察期间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实践考察期间,所在单位对其晋升职务的,不予承认。(四)办理手续拟选调人选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五、注意事项1.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2.根据有关规定,调入后一年内不调整职级(从正式调入廉政中心后的任职时间开始计算)。3.联系和咨询电话:揭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休息时间除外)。六、纪律要求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中共揭阳市纪委 揭阳市监委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2019年揭阳市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19年揭阳市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一、职位 公开遴选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职位3个共4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百色市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百色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的在编在岗人员。 2.中央、自治区、市设在县以下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在机构改革中退出参照管理范围、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经批准执行过渡期政策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也可列为遴选对象。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在上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报名人员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须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或在乡镇(含驻村)累计工作满5年且连续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满3年。 6.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5日后出生,下同)。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公开遴选到区内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含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2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通过公布的《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查询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和资格初审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不收取报考费用。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2月25日8:30至3月2日18: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的市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如实填写并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征得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3日前将《报名推荐表》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单位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是否上传成功。《报名推荐表》中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遴选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报考公开遴选人员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职级)层次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遴选机关依据报名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完善报考资料或改报职位。因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开考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核减遴选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核减遴选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3月22日9:00至5月31日9: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计分,具体权重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3月27日(星期日)9:00—12:00。 地点:百色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查询 2022年4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遴选机关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明确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前,各遴选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以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出具的推荐报名表等材料原件。 3.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在百色人才网()、百色党建网()发布,发布面试公告时间为面试前一周。 4.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遴选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根据职位需要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考察和体检顺序由遴选机关根据实际确定。 (一)确定考察人选 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一般按照2:1确定,遴选3人及以上的职位,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按不超过(N﹢2):N确定。面试合格人员达不到考察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按面试合格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按规定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强化专业素养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能力素质不达标的人员进入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遴选机关还可以增加短期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三)体检 遴选机关根据职位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遴选机关可结合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体检须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确定对象和公示 (一)确定对象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遴选对象,不唯分取人。 (二)公示 拟遴选对象由各遴选机关在百色人才网、百色党建网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转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取消后尚有经考察合格人选的,可由遴选机关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各遴选机关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一般不设置试用期。 七、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推荐表》信息弄虚作假者,记入诚信档案。 (二)公开遴选的公务员2年内不得调离遴选机关,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三)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遴选工作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 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萍乡人事考试中心主任任免
人民网成都12月16日电 (袁菡苓)日前,四川绵阳、雅安、内江、广安、遂宁五市发布最新人事动态,如下:??????>>绵阳??????绵阳发布一批干部任免通知??????12月14日,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张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决定:??????任命:??????张金同志为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余淑蓉同志为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薛凛同志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雅安??????雅安发布一批人事任免??????近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任免李阳军等职务的通知。??????任命:??????李阳军为雅州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余刚平为雅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周船为雅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李平为雅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程叶为雅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孟国才为雅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足巴孝为雅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一年);??????陶然昆为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尚进为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蒋国旗为雅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解寒强为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季宗强为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永强为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华为雅安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严玮为雅安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魏国为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陈莉为雅安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张刚为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彭强为雅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魏守国为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总监(试用期一年);??????石磊为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赖云松为雅安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杨柳周为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副局长;??????宋洪虎为四川雅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赖树兵为雅安开放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韩永康的雅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王成海的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杨满康的雅安市行政学院教育长职务;??????姜建平的雅安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尚进的雅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职务;??????曹冀的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余名强的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主任职务;??????龙兴的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张华的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马永强的雅安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罗怀燕的雅安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职务;??????刘楠的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雅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袁开勇的雅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孟国才的雅安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彭春雄的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副局长职务;??????吴宏的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内江??????内江发布一批职务任免??????12月15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李治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任命:??????李治波同志为四川内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卿文澜同志为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明清同志为市教育考试院院长;??????吴英同志为市教科所所长;??????刘杰同志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联络处主任,试用期一年;??????余涛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代光银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试用期一年;??????吴柯良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张建同志为市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项加宇同志为市林业科技推广和森林病虫防治检疫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谢华权同志为内江二中校长,试用期一年;??????陈涛同志为内江六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詹大军同志为内江六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肖从亮同志的四川内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职务;??????黄权同志的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杨维宇同志的市电子政务中心主任职务;??????游洁同志的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肖峰同志的市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谭娟同志的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职务;??????何松同志的市招办主任职务;??????刘明清同志的市教科所所长职务;??????谢锦玲同志的内江二中校长职务;??????吴英同志的内江六中副校长职务。??????>>广安??????广安发布最新人事动态??????12月15日,广安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调任公示,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公示。如下??????干部任前公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胡世平等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胡世平,男,汉族,1975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互联网信息办主任、三级调研员,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成_,女,汉族,1986年7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代表联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林_宇,女,汉族,1984年5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范开红,女,汉族,1977年3月生,大专,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刘雪飞,女,汉族,1976年12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创新与新兴产业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陈功平,男,汉族,1982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华蓥市高兴镇党委书记、华蓥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华蓥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屈刚,男,汉族,1974年10月生,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武胜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谭昌兵,男,汉族,1973年9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武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唐爱军,男,汉族,1972年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事业单位领导成员正职(管理五级)。??????唐大江,男,汉族,1976年12月生,党校大学,现任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科长,拟任事业单位领导成员正职(管理六级)。??????唐西南,男,汉族,1977年5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审计与监察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事业单位领导成员正职(管理六级)。??????张义,女,汉族,1984年3月生,党校研究生,现任广安市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主任,拟任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副职(管理六级)。??????吕小刚,男,汉族,1975年3月生,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党工委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任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副职(管理六级)。??????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12月16日至12月22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广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干部调任公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杜月平同志拟调任情况公示如下:??????杜月平,男,汉族,1973年1月生,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广安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拟调任副县级领导职务。??????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12月16日至12月22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广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公示??????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好选人用人关,现将何腊元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何腊元,男,汉族,1980年12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爱众发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拟任市管国企正职。??????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12月16日至12月22日)通过信函、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广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遂宁??????遂宁发布干部任前公示??????12月15日,遂宁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王义禄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具体如下:??????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王义禄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王义禄,男,汉族,1972年3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大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4、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5、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6、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7、如果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8、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9、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10、其他教师招聘公告中要求的材料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江西萍乡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公告已发布,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26日, 现将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萍乡市直属学校2022年教师招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二)资格审查地点:萍乡市城市大厦8号楼1818室(安源区玉湖东路与吴楚东大道交叉路口西南侧)。 (三)资格审查必须入闱考生本人参加,所需相关证件和材料: 1.所有考生均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②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岗位要求了学位证的请提供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诚信报考书(样式见附件2);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但未发放证书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认定条件,注明层次、学科和教师资格证号的证明”;受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含省外),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考生在成绩查询相应位置会有标记)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资格审查时由个人书写书(样式见附件3); ⑥考生本人亲笔书写的材料真实性书(样式见附件4); ⑦两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笔试准考证照片同底,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报考学校学科)。 2.在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的(即:2017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须提供3月16日前取得的最后任教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须提供在3月16日前取得的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和下编手续。 (3)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3月16日前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2022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需提供3月16日前取得的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5)和下编手续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如不能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准考证,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疫情防控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当天,考生应严格遵守萍乡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陪同人员一律不进入城市大厦8号楼。 2.现场资格审查结束至面试前,考生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且主动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仅递补一次,7月26日下午将电话通知递补人员,7月28日上午10点现场资格审查,如不能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中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请入闱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加入萍乡市直属学校2022年教师招聘QQ群:594804901,后续有关面试、政审、体检事宜将同时在群内发布。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师资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萍乡市教育局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1日 1.萍乡市直属学校2022年教师招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诚信报考书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书 4.材料真实性书 5.同意报考证明
广西人事考试任免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布,为了便于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和28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81人。为做好新形势疫情防控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面向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退役军人招录的职位和海监(渔政)船员职位、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市、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我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对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比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报考县乡机关不限专业和无学位要求的职位。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学生退役军人。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连续在编在岗满2年的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2.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域的职位,不能跨县域报考。 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职位对回避情形有特殊规定的,构成相应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已报名参加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23年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监狱、戒毒场所的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上述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7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8日18:00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免交笔试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月8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职位开考和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2.《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3.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 4.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5.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6.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 7.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 8.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 面向公安英烈子女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23年2月10日8:30至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报名费。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至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行政执法类职位(以下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及特殊招录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考试大纲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公安机关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和有关要求,由自治区公安厅另行发布。 公共科目笔试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共设14个考区。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由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笔试(测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测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在面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的按不超过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七、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原则上,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特殊情况下,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后再进行岗位选择;公示时按照招录职位公示,不公示具体选岗职位。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艰苦边远地区通过政策倾斜新招录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艰苦边远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公安、司法机关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执法勤务警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全区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录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九、其他事项 (一)特殊职位招录。报考特殊招录职位的,有关要求按特殊招录工作简章执行。 (二)补充录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本次招录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达到报考职位要求的本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方可报名。 十、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十一、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处理。笔试后,报考人员作答情况将进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为雷同卷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