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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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光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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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东莞的电工证怎么在网上查询 特种作业的电工证可以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上查询到的。 登录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后,专往下拉,有一个“政务大属厅”的专栏,在第四行有一个“查询服务”,打开后就会出现一个新的界面,在第四行的第二个,就是“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系统”,点击后打开,在相应地方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就可以查询了。 ⑵ 东莞市人事考试的电话号码 这两个号码是试试 ⑶ 东莞电工怎么考电工证查询网址电工证直接办电工年审 电工证有操作证和职业资格证两种,有实际操作技能我校可申报。 ⑷ 东莞哪里可以考营养师资格证 去找一家培训机构,规模比较大的有中大职业培训学院,就在南城 三级专公共营养师(国属家职业资格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大学专、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学生。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大学专、本科其他专业在校毕业班学生,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大学专、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学生或毕业班前一个学期学生,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就行 ⑸ 您好,我怎样才能查询到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保安员资格证考试的成绩 1、职业资格证查询网址:网页链接 2、目前的保安员证,以各省为主,可以到各省市县公安机关派出所,保安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查询 ⑹ 东莞市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周六日上班不 东莞市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属于国家行政单位,一般会按国家法定工作时间表上班,也就是说星期六,日不上班。希望能帮到你。 ⑺ 东莞社工证可以在网上报考吗 全国社工资格考试,一般在4-5月报名,6月下旬开考。 广东社工包括请参考广东省人事考试网。 // ⑻ 东莞市驾驶证考试中心官方网站 驾驶证考试中心一般都没有官网,只有驾校才有相对应的官网。 ⑼ 东莞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查询网址 到网上查啊

山东寿光市人事考试中心

寿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2号楼

人社局基本信息:

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寿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10]14号)和中共寿光市委、寿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寿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寿发[2010]6号),设立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人社局属事业单位包括:

山东农业科技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原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扩展资料: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调整:

1、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更名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收回5名。

负责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高级工报名审核和考务组织以及蔬菜、园艺等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等工作;负责职称等级水平、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等考试组织工作。

2、人事考试中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挂牌机构,收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相关职能及人员整体划转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原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承担的培训组织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类干部培训任务可由市委党校承担,就业再就业和创业培训、技工等级考核培训、智力拥军和二次引智培训等培训任务,可由潍坊科技学院、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市技工学校)或其他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承担。

4、为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所需人员由原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划转6名,其他缺编人员结合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计划统一考录。

参考资料来源: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基本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寿光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市人社局部分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寿光电梯特种设备维修证报名地点位于寿光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市武装部院内)。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寿光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开展了叉车、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巡检维护培训考核工作,全市共有85名叉车操作人员,72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潍坊市拨付我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分配和市引进国外智力配套经费的预算编报、申请、发放,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编报全市引进外国专家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承办相关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来寿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示范和推广;负责审核、编报、组织执行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拟定退役士兵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政策、计划。(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十二)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十三)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实施办法,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十四)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并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十五)负责配合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项目,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十六)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十七)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十八)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考核工作的调度、认定和统计。(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部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设以下职能科室。(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二)政策法规信息科。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起草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三)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四)规划财务审计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科室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就业、培训和军转安置等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统计管理和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工作;牵头审核汇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并负责统一对外发布。拟订全市劳动人事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监察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负责所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际援贷款等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五)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鉴定规划、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职业技能大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会同有关科室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科室拟订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及对口培训工作。(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认定、考试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上级授权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上级授权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评审和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拟订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承办院士人选的推荐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遴选、申报工作。(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事考试中心与其合署)。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绩效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负责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工作人员的考录、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其他社会化考试。(八)劳动关系科。落实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落实;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拟订企业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负责协调退役士兵及随调随迁家属进入企业安置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九)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十)养老和失业保险科(挂医疗和生育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费率、费基及保险费征缴政策;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的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政策、办法;拟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及其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负责失业基金支出项目的审定工作;拟订被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待遇申领资格的认定工作。拟订全市医疗、生育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费率、费基以及保险费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政策、办法;拟订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职工疾病、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十一)工伤保险科。拟订全市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工伤保险费率、费基及保险费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政策、办法;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待遇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十二)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科、农民工工作科牌子,与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合署)。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市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综合管理科。拟订全市引进外国专家、出国(境)培训、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国际人才交流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潍坊市拨付我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分配和市引进国外智力配套经费的预算编报、申请、发放,并监督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综合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负责审核、编报全市引进外国专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相关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来寿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专家证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友谊奖”、“齐鲁友谊奖”、“鸢都友谊奖”的初选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国家、省、潍坊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的初选申报、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的评选命名及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公务员综合管理科(考核奖惩科与其合署)。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和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信息统计和备案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配合组织管理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指导考试命题专家队伍建设,负责面试考官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公务员管理综合性政策规定;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拟订公务员申诉控告实施办法;依法监督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拟订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项;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军转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31人,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外国专家局局长1名(正科级),外国专家局副局长2 名(副科级),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科长(主任)16名。五、附则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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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2号楼

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寿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10]14号)和中共寿光市委、寿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寿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寿发[2010]6号),设立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拓展回答:

寿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3、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

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初审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城乡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2、加强统筹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组织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

中国寿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中国寿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引用时间2018-1-29]

山东省寿光市人事考试中心

电话: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2号楼

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寿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10]14号)和中共寿光市委、寿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寿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寿发[2010]6号),设立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拓展回答:

寿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3、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

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初审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城乡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2、加强统筹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组织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

中国寿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中国寿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引用时间2018-1-29]

寿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2号楼

人社局基本信息:

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寿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10]14号)和中共寿光市委、寿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寿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寿发[2010]6号),设立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人社局属事业单位包括:

山东农业科技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原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扩展资料: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调整:

1、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更名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收回5名。

负责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高级工报名审核和考务组织以及蔬菜、园艺等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等工作;负责职称等级水平、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等考试组织工作。

2、人事考试中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挂牌机构,收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相关职能及人员整体划转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原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承担的培训组织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类干部培训任务可由市委党校承担,就业再就业和创业培训、技工等级考核培训、智力拥军和二次引智培训等培训任务,可由潍坊科技学院、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市技工学校)或其他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承担。

4、为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所需人员由原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划转6名,其他缺编人员结合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计划统一考录。

参考资料来源: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基本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寿光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市人社局部分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寿光电梯特种设备维修证报名地点位于寿光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市武装部院内)。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寿光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开展了叉车、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巡检维护培训考核工作,全市共有85名叉车操作人员,72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选择培训机构的时候你要从它的规模、培训历史、培训人数、师资力量等方面来选择.中公教育是国内公职考试培训的开创者与领导者,秉承着“实用、有效、专业、深度”的办学宗旨,依靠顶级的师资阵容和完整的自主研发实力,培训业务涵盖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军转干考试、招警考试、选调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考试、政法干警考试、公开选拨领导干部考试、教师招录考试等,拥有国内首家公职考试研究院,面向全国培训学员超过1000余万人次,为众多考生实现公职梦想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与服务保障。更多贵州公务员考试信息: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山东寿光人事考试中心

山东省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现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挂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考试、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开展人事考试研究和公务员考试测评方法研究应用,参与编制全省人事考试规划、制定年度人事考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开展其他考试业务,指导各市人事考试工作。

传真:

邮政编码:250014

网??址: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解放路与燕子山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

交通地图:乘坐64路、75路、110路、k107路公交车在“燕子山路北口”站下车即到。

寿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2号楼

人社局基本信息:

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寿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10]14号)和中共寿光市委、寿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寿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寿发[2010]6号),设立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人社局属事业单位包括:

山东农业科技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原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扩展资料: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调整:

1、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更名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收回5名。

负责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高级工报名审核和考务组织以及蔬菜、园艺等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等工作;负责职称等级水平、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等考试组织工作。

2、人事考试中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挂牌机构,收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相关职能及人员整体划转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原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承担的培训组织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类干部培训任务可由市委党校承担,就业再就业和创业培训、技工等级考核培训、智力拥军和二次引智培训等培训任务,可由潍坊科技学院、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市技工学校)或其他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承担。

4、为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所需人员由原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划转6名,其他缺编人员结合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计划统一考录。

参考资料来源: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基本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寿光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市人社局部分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解放路与燕子山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资格考试一科:主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具体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电话: 资格考试二科:主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类考试考务工作。电话:

山东省寿光人事考试中心

你好,你在百度上搜山东人事考试网或者是潍坊市人事考试网或者是寿光人事考试网,都有报名入口的,但是现在报名已经结束了啊,你报的是不是有点晚了

寿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2号楼

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寿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10]14号)和中共寿光市委、寿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寿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寿发[2010]6号),设立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31人,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外国专家局局长1名(正科级),外国专家局副局长2 名(副科级),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科长(主任)16名。

扩展资料:

寿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

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潍坊市拨付我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分配和市引进国外智力配套经费的预算编报、申请、发放,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编报全市引进外国专家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承办相关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来寿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示范和推广;负责审核、编报、组织执行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拟定退役士兵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政策、计划。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实施办法,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四)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并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配合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项目,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十六)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七)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考核工作的调度、认定和统计。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寿光人社局-寿光政府网

寿光电梯特种设备维修证报名地点位于寿光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市武装部院内)。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寿光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开展了叉车、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巡检维护培训考核工作,全市共有85名叉车操作人员,72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潍坊市拨付我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分配和市引进国外智力配套经费的预算编报、申请、发放,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编报全市引进外国专家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承办相关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来寿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示范和推广;负责审核、编报、组织执行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拟定退役士兵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政策、计划。(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十二)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十三)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实施办法,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十四)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并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十五)负责配合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项目,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十六)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十七)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十八)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考核工作的调度、认定和统计。(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部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设以下职能科室。(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二)政策法规信息科。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起草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三)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四)规划财务审计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科室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就业、培训和军转安置等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统计管理和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工作;牵头审核汇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并负责统一对外发布。拟订全市劳动人事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监察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负责所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际援贷款等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五)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鉴定规划、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职业技能大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会同有关科室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科室拟订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及对口培训工作。(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认定、考试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上级授权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上级授权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评审和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拟订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承办院士人选的推荐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遴选、申报工作。(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事考试中心与其合署)。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绩效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负责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工作人员的考录、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其他社会化考试。(八)劳动关系科。落实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落实;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拟订企业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负责协调退役士兵及随调随迁家属进入企业安置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九)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十)养老和失业保险科(挂医疗和生育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费率、费基及保险费征缴政策;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的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政策、办法;拟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及其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负责失业基金支出项目的审定工作;拟订被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待遇申领资格的认定工作。拟订全市医疗、生育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费率、费基以及保险费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政策、办法;拟订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职工疾病、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十一)工伤保险科。拟订全市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工伤保险费率、费基及保险费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政策、办法;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待遇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十二)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科、农民工工作科牌子,与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合署)。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市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综合管理科。拟订全市引进外国专家、出国(境)培训、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国际人才交流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潍坊市拨付我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分配和市引进国外智力配套经费的预算编报、申请、发放,并监督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综合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负责审核、编报全市引进外国专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相关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来寿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专家证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友谊奖”、“齐鲁友谊奖”、“鸢都友谊奖”的初选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国家、省、潍坊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的初选申报、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的评选命名及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公务员综合管理科(考核奖惩科与其合署)。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和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信息统计和备案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配合组织管理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指导考试命题专家队伍建设,负责面试考官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公务员管理综合性政策规定;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拟订公务员申诉控告实施办法;依法监督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拟订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项;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军转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31人,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外国专家局局长1名(正科级),外国专家局副局长2 名(副科级),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科长(主任)16名。五、附则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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