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通知遴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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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通知遴选考试

人事处通知遴选考试

1、满足至少在本单位工作2或5年;2、专业符合,专业要求和公考一样,不是不限制专业;3、报考需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央和部分地方遴选在笔试前就需要提供;4、政审需要当地组织部同意,中央直属单位需要省人事处同意;5、遴选除了中央遴选,和省级遴选是定期的,其他遴选不定期,你想考的地方有没有岗位看运气;6、遴选一般仅面向本省或者本市,面向全国遴选极少;还有,一旦选择了遴选,就需要找本单位人事部门开同意报考证明,或在笔试前或在面试前,让领导知道你在遴选,以后提拔重用很难考虑一个想跑路的员工!

关于从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一号)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征求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选用2名工作人员。 一、职位 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遴选对象 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机关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选调生”)。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2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09年6月30日,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文史类(含经济、法律类)专业; 4、具有两年以上县及县以下机关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目前系在职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县(市、区、特区)的县(市、区、特区)委组织部出具的选调生身份证明,到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人事处报名,填写《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 由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本人。审查合格的人员数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不能低于5比1。 招考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考试及遴选资格。 (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1、党的基本理论和政策;2、文秘基础知识;3、国情省情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形式为闭卷,分值为100分。 (三)计算机能力测试。形式为上机操作,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 (四)面试。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的成绩分别按60%、10%进行折算,两项相加后从高到低列出名次,取前10名(2个职位)或前5名(1个职位)进入面试。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答题时间15分钟,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面试允许社会公众旁听。 (五)统计成绩。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10%、30%折算,三项相加即为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及考察。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列出名次,取前2名(2个招考数)或第1名(1个招考数)作为考察对象名单。若出现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报请省委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后,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成立考察组,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考察。考察前通知被考察人所在单位及本人,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预告。 (七)组织决定。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提出遴选人员建议名单,提请中共贵州省委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八)公示。在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内网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十)借用及调动。公示期满后,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收集、核实,如无影响遴选的问题,由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时间半年。借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正式调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不能胜任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8月28日-9月6日,工作日8:00-12:00,14:30-18:30;双休日9:3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省委办公业务大楼1535、1536、1538、1539室)。 联系电话:、5890255、5892728、5892106。 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由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行政编制、公务员岗位;(二)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三)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四)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七)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事处遴选考试面试

关于遴选面试的类型,大抵都是给定相关材料,采取两种方式来进行面试,一种是无领导小组面试,另一种是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面试就是一种采用情景模拟的方式对遴选应试者进行集体面试的考察方式,考官可以通过考生在给定情景下的应对危机、处理紧急事件以及与他人合作的状况来判断该考生是否符合岗位需要。无领导小组面试给考生提供了一个充分展现个人才能与人格特征的舞台,这类面试对遴选应试者而言其实更有利,在既定情景下,通过对问题的分析、论述,给考官留下良好的印象,从而在千军万马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迈进成功的大门。结构化面试就是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遴选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在工作分析的基础上精心设计与工作有关的问题和各种可能的答案,并根据被试者回答的速度和内容对其作出等级评价的面试。

遴选的面试题一共有4种类型:一是针对重点、热点问题谈认识、谈感受;二是有关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实际的问题;三是机关人际交往题;四是关于具体工作的题。

遴选面试人员根据你是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认。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内容和方式应当针对各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必要时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七人,其中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一般应占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应挑选公道正派、理论素质高、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具有干部评测相关经验的人员担当。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公告规定的权重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本人。

遴选面试考试需要注意有效把控面试时间结构化:呈现平均每道题5分钟的特点,建议大家尽量将思考时间停留在1分钟左右。答题时候语速适中,节奏平稳的情况下,答题内容在2分至两分半左右。4道题20分钟的情况比较多见,建议大家把思考加答题的总时间平衡在15分钟上下。结构化小组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思考时间固定给予,充分利用即可。发言在一分半钟左右表达,不宜过少,同时小心超时。无领导小组讨论:个人陈述和总结陈词部分注意逻辑清晰,条理分明,充分表达,时间利用在60%以上自由讨论环节,建议表达重点突出,不要过多占用时间,调动整体讨论,积极互动。

通辽人事考试信息网遴选

根据《通辽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制定《通辽市2015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现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部分旗县市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550名教师。详情请阅读《通辽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通辽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纳入自治区人社厅计划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科技服务员是指:按照《通辽市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党办字[2011]103号)规定,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能够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5.截止招聘简章发布时具有通辽市范围内户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通辽市生源的毕业生;

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和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部分岗位的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年龄要求1980年2月25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报考“蒙汉兼通”(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应能够熟练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

3、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

4、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3月4日17时。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否则不予资格审查。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等需要。

4、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行为。报考人员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本次公开招聘除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一次外,其他各环节均不递补。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旗县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部门须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在《报名登记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及时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不按规定时间补充内容的,视为放弃报考。

2、缴费。初审通过人员(含减免费用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缴费时间:2016年3月1日--3月5日9时。

3、低保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退还报名费、考务费;2014年的高校毕业生减半退还报名费、考务费。考试结束后,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低保贫困家庭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对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给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务必于2016年3月9日至3月12日17时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低于4: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含基层服务项目生和蒙汉兼通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内容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教育教学知识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能力测试与教育教学知识科目的权重4:6。

(三)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使用蒙古文试卷,使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须用汉语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四)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分。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资格复审时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6年3月1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面试

(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二)报考“蒙汉兼通”(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及其它岗位人员,面试时均须用汉语作答。

(三)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在由各旗县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资格复审《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考务费。逾期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经所报考岗位的旗县市区资格复审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辽市内生源迁出户籍考生须提供原本人户籍注销页原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自行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考生,除以上证件外另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自治区人社厅计划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证明材料以及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表或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等导致民族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计划数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如仍并列,另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在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市区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4、考察工作结束后,各旗县市区形成考察报告,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2015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6、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以及未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如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九、纪律和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均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它情况,由“通辽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836246

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2297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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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通辽市事业单位教育系统招聘岗位表

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查询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信息,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编考试地点位于明仁街道和平路劳动大厦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3月28日。事业编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人事考试网处罚通知

【 #社工师# 导语】 从湖南人事考试网获悉,2021年下半年湖南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人工核查补办对象 参加2021年度下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注册设备监理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社会工作者、中级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出版、经济、统计、审计、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全省人工核查补办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5月16日前完成核查结果报送。申请人可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具体核查时间和要求。各市州应尽快在相关网站上公告人工核查时间,尽可能采取短信、电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使申请人了解人工核查相关要求。各地要尽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人工核查,方便考生,减少人员聚集。 四、人工核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或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 (一)报考人员个人自审。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把握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市州人工核查。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部门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市州要及时公布参加人工核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人工核查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做好数据登记存档备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 (四)人工核查结果公示。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人工核查结果,接受举报并查实。经公示无异议的成绩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事宜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网站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五、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需补打《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考生请下载附件2中的报名表模板,按照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打印。 (一)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件。 3.毕业证件。 (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查验以下材料: ①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要求详见学信网)。 ②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 5.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 4.报考级别为“增项”的只需提交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2.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 3.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相关责任追究 (一)申请人等的责任追究。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第31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 1.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考条件虚假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资历证件、假专业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相应处理。 3.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①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③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试罪。 4.申请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考后人工核查咨询电话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2.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9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4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考人员范围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在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及军队中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二、报名条件(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过渡办法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考生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考生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2.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四)报名条件说明1.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3.报考专业说明详见附件1。三、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二)《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两个科目,考生须按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试卷封面的作答区域内。(三)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四、报名相关事宜(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3。1.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3月29日。注册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2.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4月3日。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3.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三)准考证打印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5月10日至15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五、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二)北京地区2020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组织,此前取得过合格成绩且2020年未在其他省(区、市)参考的北京考区人员,其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三)考生可于2022年8月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相应级别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注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资格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六、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6〕1321号)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知识题(选择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3元,作图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5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知识题(选择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作图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三)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二)考生应在考前14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三)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本人首场参考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四)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五)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以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的要求为准。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九、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1.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3.考试报名流程图4.审核机构联系方式

遴选人事考试

遴选考试的流程为:发布遴选公告和职位-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一、发布公告和职位表各公务员主管部门会通过官方网站(人事考试网等)发布遴选公告,并公布遴选职位表、相关注意事项等文件。此时考生们要仔细进行公告阅读和职位筛选,选取适合自己的职位,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二、笔试1.笔试。笔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内容侧重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遴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2.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后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3.资格复审。公务员主管部门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名单,并在官网公布。这一阶段的资格审查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所有报考材料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三、面试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1月25日8:00以后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首批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或选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遴选选调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各部门的面试公告。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四、考察和体检1.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试成绩不是唯一依据,要参考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2.体检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五、公示、办理转任手续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遴选单位会将拟试用人员分别在人事考试网和拟试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问题,就可办理转任手续,进入报考遴选单位。以上就是遴选考试流程,希望大家在决定参加遴选考试之前,仔细了解公务员遴选考试的基本流程,做到心里有数,提前做好准备

笔试中主要考查的是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这三种能力,主要题型有案例分析、公文写作和大作文。案例分析类的题就是先给你一段材料,让你进行归纳概括、提出对策和综合分析,结合自己对政策的理解来进行回答。公文写作在写题时一定要注意写作格式,要先点名对象,再引出想要表达的主题,然后开始阐述内容,最后进行总结,公文的下面加上发文单位和日期。它考察的形式有点多,记得格式要区分好,不要混淆。大作文的分数占比是很大的,所以这里也是最能弯道超车的地方,一般分为策论文和议论文,想要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就得在平时多加积累,不能一蹴而就。在极个别的地区遴选中,还有选择题、判断题和简答题,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真题题型都会有些不同,所以在报考省遴选或者市遴选时,先找一套当地往年真题了解一下比较好。笔试通过后会有面试环节,一般面试形式为结构式或者无小组讨论,相对于公考面试,遴选的面试一般有自己单位命题,所以提的问题会更加“专”,突出自己的单位特点。

遴选考试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偶尔有加试。

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形式包括:对策性论文、案例分析、公文写作、党政公基等;笔试内容有:事务处理、案例分析、公文写作、对策性论文、人际沟通、组织管理、应急应变、综合分析等。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部分招考涉及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具体由各招考部门而定。加试一般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

公务员遴选一般是指党群机关、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从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和公务员相关资历的人员中选出符合组织或相关部门要求的部门工作人员,是党政部门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拓展资料:考试流程

公开遴选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组织考察;

(五)决定与任职。

参考资料:中国人事考试网:中央机关公务员遴选考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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