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事考试中心处理决定
上海人事考试中心处理决定
从今年起,参加人事考试时,考生如果提供了假文凭或虚假信息,将被禁考三年。这是记者从北京人事考试中心了解到的。3月28日是200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发证的日子。发证前,工作人员按常规对考生的文凭进行审核。记者在现场看到,两小时内,先后有两位考生被查出使用了假文凭。按规定,他们的考试成绩无效,今后三年内将不能再参加该项考试。 据考务科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职称考试中的作假行为主要有提供假学历和工作年限作假两项,最严重时,在一项不到两万人参加的考试中查出300多份假文凭。在本市举行的人事考试中,包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建造师资格考试中,均发现了假文凭。以往,人事考试中心遇到类似事件时,由于缺乏依据,处理起来很棘手。今年首次执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新规定,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在人事考试中弄虚作假者,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将受到禁考三年的处罚。该负责人提醒考生,人事考试中心已经积累了甄别假文凭的丰富经验,抱侥幸心理蒙混过关的考生要趁早放弃这种打算,不遵守新规定的严重后果,要提前考虑清楚。
2023年上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各位考生可于2023年7月16日至25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2023年上海一建报考条件是什么?2023年上海一建何时缴费?猎考网小编为您更新相关信息。关于印发《上海市202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沪人考〔2020〕36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现将《上海市202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及下载。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7月10日上海市202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一、报考条件凡遵守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级别进行报名。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生应持有经考试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二、报名范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2023年9月19日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3年9月20日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专业)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当次考试年度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验(在线核验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做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生原则上无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一)注册核验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核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验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验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核验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验: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注册核验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详见(三)资格核验。(二)考试报名经注册核验的考生即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10:00-7月25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保存报名表。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并由本人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报考信息,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三)资格核验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资格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注册信息和资格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人工核查。核验结果为“不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使用其他身份证件类型的人员提供相应证件)、上海市居住证或社保缴费清单(非上海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增报专业考试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核查通过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核查材料具体要求以报考须知的说明为准。现场提交核查材料同时,还将核验考生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费信息,请考生提前下载手机“随申办市民云”和“上海人社”APP并实名注册,现场提供实时电子数据信息用于比对核验。现场人工核查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7月25日(每天9:30-11:30,13:30-16:00),核查地点为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静安校区(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近海宁路)报名点代码:5858咨询电话:63248138、632486202、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长宁区武夷路150号,近延安西路江苏路)报名点代码:2827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3、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三号楼216室,近宁国路)报名点代码:2803咨询电话:4008888544、65703069考生前往报名点办理现场人工核查手续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可于现场人工核查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核验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资格核验,请考生及时联系报名点确认相关事宜。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非考试地点。(四)缴费确认通过资格核验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专业工程管理实务》考务费为每科65元,其余三科考务费为每科45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五)准考证下载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3年9月15日10:00-9月17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一)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核验、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要求考生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二)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于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四)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七)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违纪处理”栏目公示。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七、其他相关事项(一)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随申码”注册申请,考前14天原则上不离沪,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考试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随申码”非绿码的考生、考前14天内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还将在考前两周左右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国台办〔2018〕1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三)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四)考生须知1、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考生可于2023年12月底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附件:专业对照表分类98年-现在专业名称93-98年专业名称93年前专业名称本专业︵工程、工程经济︶ 土木工程矿井建设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城镇建设城镇建设交通土建工程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饭店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建筑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无线电物理学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信息与电子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材料与无器件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微电子技术半导体物理与器件物理电子技术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光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采矿工程采矿工程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矿物加工工程选矿工程选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应用地球化学地球化学与勘察应用地球物理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勘察工程探矿工程测绘工程大地测量大地测量测量工程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学地图制图交通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工程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海岸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热能与动力工程热力发动机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制冷与低温技术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能源工程工程热物理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动力工程冷冻冷藏工程制冷与冷藏技术冶金工程钢铁冶金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冶金物理化学冶金物理化学冶金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规划与管理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农业环境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安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金属压力加工金属压力加工粉末冶金粉末冶金复合材料复合材料腐蚀与防护腐蚀与防护铸造铸造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锻压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硅酸盐工程硅酸盐工程复合材料复合材料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热加工工艺及设备热加工工艺及设备铸造铸造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锻压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石油工程石油工程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石油储运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化工工艺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子化工子化工精细化工精细化工,感光材料生物化工生物化工工业分析工业分析电化学工程电化学生产工艺工业催化工业催化化学工程与工艺子材料及化工生物化学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化工生物化工微生物制药微生物制药生物化学工程发酵工程发酵工程制药工程化学制药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生物制药中药制药中药制药制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通信工程通信工程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通信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工程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信息工程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公共安全图像技术刑事照相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及制造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机车车辆工程铁道车辆汽车与拖拉机汽车与拖拉机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真空技术及设备真空技术及设备机械电子工程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设备工程与管理设备工程与管理林业与木工机械林业机械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几何量计量测试几何量计量测试热工计量测试热工计量测试力学计量测试力学计量测试无线电计量测试无线电计量测试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测控技术与仪器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化工设备与机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高电压与绝缘技术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电气技术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电机电器及其控制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管理工程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业工程工业工程相近专业航海技术海洋船舶驾驶海洋船舶驾驶轮机工程轮机管理轮机管理交通运输交通运输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汽车运用工程道路交通管理工程自动化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工业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自动化自动控制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飞行器制导与控制飞行器自动控制,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核技术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核工程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工程力学工程力学工程力学园林观赏园艺观赏园艺园林园林风景园林风景园林工商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商管理投资经济投资经济管理技术经济技术经济邮电通信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管理或经济专业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东人事考试中心处理决定
山东2022年监理工程考试时间为5月14日至15日,根据通知,山东暂停了本次考试,延期到什么时候还没有通知,考生可以按原计划进行备考。
关于山东考区暂停举行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和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通知原文:
广大考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暂停山东考区原计划于5月举行的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和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后续考试安排,请及时关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后续通知。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发布了通知的地区包括有江苏、上海、山东、安徽、青海等,后续如再有地区确定暂停考试,一起来看下具体的公告内容吧。
江苏省
青海省
上海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确保广大应试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暂停上海地区原计划于2022年5月举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二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上半年初、中、高级)等4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后续考试工作安排,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上海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请已报考考生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相关通知。
安徽省
山东省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暂停山东考区原计划于5月举行的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和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后续考试安排,请及时关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后续通知。
浙江省
河北省
辽宁省
天津市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疫情风险可防可控,综合研判目前国家及本市疫情防控形势,经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天津考区原计划于5月14日、15日举行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原计划于5月14日、15日、21日、22日举行的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举行。
后续工作安排视国家及本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关注本网站及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湖南邵阳市
鉴于邵阳市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经邵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会商专家研究评估,202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邵阳考区考试暂定停考,后续根据疫情稳控情况,如能充分满足开考条件将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健局发布的相关信息,了解掌握最新考试工作安排,同时自觉做好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吉林省
湖北人事考试中心处理决定
是考生考试成绩没有复核结果的意思。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没有成绩复核结果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时,系统没有给出任何反馈信息,是在湖北人事考试还未进行成绩复核。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是湖北省政府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类人事考试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湖北省考的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后的一个月内公布,具体公布时间会根据考试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如果您参加了湖北省考,可以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渠道查询您的成绩。建议您关注当地媒体或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消息。湖北省考的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后的一个月内公布,具体公布时间会根据考试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如果您参加了湖北省考,可以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渠道查询您的成绩。建议您关注当地媒体或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消息。
可能是因为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者报名信息与身份信息不符合,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请检查报名信息是否与您的身份信息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请及时进行修改。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湖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0日至2003年2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七)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八)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报考程序(一)查询职位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2月19日起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2月20日9:00至2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已经报考涉密等线下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报名,如果重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 月20 日至2 月25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月20日至2月27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20 日9∶00至2 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2月26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月28日9∶00至3月4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四)网上改报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五)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3月22日9:00至笔试前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报考线下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三、笔试(一)笔试科目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其他职位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乡镇(街道)机关职位单独命制申论题本。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二)笔试时间3月27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月27日下午14:00-16:30 申论3月28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3月28日上午 9:00-12:00 综合知识测试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报名和疫情防控等情况,考点将设置在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倾斜。四、资格复审面试和专业测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多计划职位,按核减后的职位计划数组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人才、基层“招人难”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五、专业测试部分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专业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六、面试(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二)综合成绩折算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申论试卷成绩×公安专业科目试卷成绩×)×面试成绩×。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试卷成绩× +面试成绩×。其他职位:不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申论试卷成绩×)× +面试成绩×。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申论试卷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七、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八、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职位公告要求确定。(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二)组织考察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九、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和录用审批招录机关党委(党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对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行为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以及其他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参加公务员、选调生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违反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未满5年的人员(截至2021年2月20日);档案资料不清、个人历史不明,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人员;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涉毒吸毒的人员;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心理素质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或录用到所报考职位的情形的。拟录用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十、信息发布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特别提醒:1.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错失录用机会。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考试科目、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3.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报考该职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5.在招录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次考录。确定进行第二次考录的,第二次考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6.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及时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2021年招考部门电话及信息发布网站一览表.xls 2021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xlsx 2021年度湖北公务员四级联考考试大纲.doc 2021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 2021年度湖北省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x
河北人事考试中心处理决定
河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河北一建补考公告,公告中明确了河北一建补考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26日,考生可不参加河北补考,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123 2023年一级建造师学习手册(市政工程全4科) 格式:DO大小: 2023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情分析 格式:DO大小: 2023年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考情分析 格式:DO大小:根据河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河北一建补考公告,2023年河北一建补考最新消息为:河北一建补考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26日,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确认完成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公告原文如下: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号),为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考时间(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3月25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月26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3月25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月26日上午9:00-11:30药师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3月25日上午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3月26日上午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4月8日上午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五)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4月22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下午14:00—16:30建设工程计价4月23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二、补考工作安排(一)补考人员的确定。补考人员为2022年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确认完成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网上确认程序见附件1。(二)补考成绩管理。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相关数据操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三)其他。补考考务工作计划见附件2~6,其他事项分别按照上述5项考试我省2022年度考务文件精神办理。附件:1.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程序2.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计划3.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计划4.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补考考务工作计划5.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计划6.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计划河北一建补考最新消息2023河北一建补考时间2023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河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不考了。由河北人事考试中心发布消息,考虑疫情现状,为了保障广大报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取消原定于12月17-18日举行的河北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近期将统一安排考试退费,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湖南人事考试中心处理决定
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翻译专业、社会工作者、经济(高级)资格考试申请成绩延期和退费的公告》计划申请高级经济师成绩延期或者退费考生可以详细了解下。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关于2022年度翻译专业、社会工作者、经济(高级)资格考试申请成绩延期和退费的公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我省2022年度翻译专业、社会工作者、经济(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由本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认定通过,报名费予以退还,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已取得的有效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受理范围2022年度上述考试在湖南考区完成报名缴费,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本年度考试的。二、申请材料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PDF格式,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点击“另存准考证”即可生成,6月13日前申请办理退费的无需上传准考证)、健康码截图、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或集中隔离( 居家隔离)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三、申请方式申请人将本人相关信息按要求填写到以下指定小程序(腾讯文档)。四、申请时间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25日20:00,逾期不再受理。有关要求我院于6月2日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湖南省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翻译专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湖南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请考生对照公告要求准确、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湖南省人事考试院2022年6月7日原文链接:高级经济师湖南人事考试网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近期,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消息称,在湖南省考笔试中,有七十多名考生有一般违纪行为,另外竟然有10余名考生试卷居然雷同,其中,还有8名考生在考试结束铃声响起后继续答题,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等,被考试测评中心依规处理 。不得不说,公务员考试,越来越严格了,而且审查也越来越细致。
肯定会有人问,为什么这么多人考公务员,而且现在考公务员的人,真的是特别多,竞争是非常激烈。每年都有应届生和历届生参加公务员考试,而且参加考试的人数还在逐年上升。
我Guo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工作条件标准。一般来说一名公务员都能有自己的办公室,办公用桌椅等。办公条件是非常好的。当然,在某些贫困山区的办公场所可能不是特别好。但是在大部分的部门都能够提供较为优越的工作环境。有些专业毕业后就业环境艰苦,多数是在室外。比如土木工程专业,环境监测等专业就业条件都很艰苦。所以一般很少有女生报考这类专业,因为一般来说女生吃苦能力没有男生强。
每个考公务员的心态都不同,很多人就是毕业感觉无聊,所以去考了,有的人就是想试试,找一下感觉,找一下自己都不知道的感觉,所以就去尝试了,而有的人则是全力以赴。结果很有意思,抱着玩的心态的人考上了,全力以赴的人却失败了,原因很简单,全力以赴学知识,却忽略了面试。虽然千里挑一或者万里挑一,但是很多人都是打酱油的。
虽然公务员的工资算起来比不上一些一线的技术工人或者企业高管,但是比起大部分人来说,公务员的工资还是很不错的。而且有各种各样的补贴和福利,比如过节期间的补贴,还有交通补助,电话补助,或者高温补助等等。算下来一年也是很大的一笔钱了。而且公务员的工资都是由财政部门下发的,所以不会有欠薪现象发生。这是与社会上一般的私企相比较具有的优势,而且五险一金都会每个月给你缴纳,会让自己的生活得到保障。
通报违纪行为的考生有73名。世界回答雷同的考生一共有10名,并且有考试结束后继续答卷,并将考卷带出考场的违规行为。
因为这几名考生涉及作弊,他们涉及带违规的东西进入考场当中,而且有好几个人的考卷相同,所以才会取消他们的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