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非在编(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非编)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最新考试信息: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非在编(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非编),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内容请查看: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本文导读目录:

1、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非在编

2、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非编

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面试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非在编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非在编

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是市人力社保局下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担负军转干部岗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大学生定向就业培训等人力资源开发培训职能。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临聘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

二、数量及岗位(见附件1)

培训项目开发管理5名

要求:年龄25至30岁(年龄截止2013年9月30日),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本着自愿原则,及时下载并如实填写《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该表至招聘专用邮箱,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5日9:00起,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9日18:00止。

(二)资格初审

培训中心接到电子邮件报名后,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于11月4日前往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2.复审合格者,中心以电话形式回复确认通知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11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创世纪宾馆4楼机房

笔试由综合基础知识、业务技能两个科目组成,各科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各60分钟。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五)面试

面试时间:11月14日下午2:30(具体时间根据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创世纪宾馆六楼二教室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的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业务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

四、聘用

(一)按照考生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最终录用人员,通过考试、面试最终被录用为非在编临聘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与该岗位相适应的薪金福利待遇。

(二)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非在编临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聘的相关规定,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本公告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86868710

附件1: 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招聘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2: 报名登记表.doc

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

2013 年10月25日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非编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非编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非在编工作人员。一、2021年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 三、报名方式 1.应聘者填写“江津区中医院报名登记表”(严禁修改表格格式),并以“岗位-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招聘邮箱。 2.应聘者发送邮箱时,同时附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2)学历佐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或照片;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照片或扫描件; (3)证书材料:招聘条件所要求的证书照片或扫描件;未取得请提供考试通过证明; (4)规培材料:已取得证件需提供证书照片或扫描件;未取得证件请提供单位证明或考试通过证明; (5)工作经历:请提供证明材料。 四、面试通知 邮件初筛,通知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群,面试时间在群内通知。 五、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江津区德感街道津马路458号 报名地址: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医院中医院A区三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咨询电话: 联系人:邓老师、谢老师 六、医院简介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建院于1951年,是江津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由德感本部、四牌坊康复中心、小什字老年病中心三个院区组成。医院是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江津中医院(非直属)、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成都中医药大学银海眼科医院医联体合作单位,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培养基地,遵义医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影像联合教学基地。是重庆市中医住院医师协助规范化培训基地、重庆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华诗教先进单位。 医院占地601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512平方米,医疗业务用房43971平方米,编制床位850张,实际开放床位1000张。开设临床科室32个,医技科室12个,职能科室18个。 现有职工77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52人,正高职称20人,副高职称57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科普巡讲专家1人、重庆市名中医3人、重庆市优秀青年中医2人、江津区名中医11人,名老中医师承教育博士导师1人、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4人,区级二类人才1人,三类人才4人,四类人才52人。 医院中医药特色突出,建有石学敏院士、国医大师工作站,国医大师廖品正工作室,全国名老中医周天寒工作室,全国基层名中医张安富工作室,天府杰出科学家段俊国工作室,重庆市名中医刘德洋工作室,区级名中医桂平、夏光荣、刘泽然、刘驯、刁鹏工作室。建有江津区针灸研究所、推拿研究所,以及创伤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针灸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重庆市重点学科培育项目,推拿科是国家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心病科是全国名老中医周天寒传承工作室传承科室,心病科、老年病科、骨伤科是重庆市重点专科,脾胃病科、护理学科是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医院秉承“厚德博术,精诚创新”的院训和“仁、爱、新、勤”的服务理念,立足“科技兴院、人才强院、专科引领、特色为本”的发展定位,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致力于打造重庆市区域性中医药诊疗中心,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点击下载>>>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第二批非在编人员招聘附件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面试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面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二)网上报名1. 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附件1),慎重选报符合本人条件的职位。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录机关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能测评)前再对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能测评)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能测评)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报考期间如对报考条件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招录区县、市级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等严肃处理。2.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5年 3月27日9:00至4月6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或,点击进入>>>报名快捷入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4月8日9: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4.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5年4月10日9: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公务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上述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报名通过后于2015年4月10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下同)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申请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的工作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务费。5.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人员,于2015年4月20日9:00- 4月25日15: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的“公招公务员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五、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附件1中含“公安院校2015年重庆籍毕业生”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和司法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招录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开考比例(即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的,可以开考且不递减指标(若报名人数少于招录指标时应递减指标至报名人数);其他职位招录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该职位的开考比例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录指标。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录的职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具体安排为: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招考公告”栏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以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体检报到等招录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5年5月27日9:00后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公务员考录”栏目,或“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招考公告、重要通知”栏查询。(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2015年6月1日至6月13日之间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到本人报考职位所在的招录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部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初审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2015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3)。此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2015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年龄在3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201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附件1中要求为“少数民族”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少数民族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三)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2015年6月2日至6月13日之间进行。体能测评人选依据体能测评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若进入体能测评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报考各区县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当地区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分别与当地公安局、林业局组织实施,对于招录指标较少的区县,也可以委托其他区县代为组织实施;报考市公安局所属分局公安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报考市司法局所属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市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报考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考生,由市交委具体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体能测评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评当天。体能测评的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四)专业科目考试报考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职位的考生,需要在面试前(2015年6月2日至6月13日之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详见附件1“其他要求”栏)。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专业科目考试人选依据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不超过1:20)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专业科目考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专业科目考试。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百分制)占面试总成绩的30%,其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在专业科目考试的第二天内,由招考的市级部门公布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五)面试面试在2015年 6 月 14 日(市司法局所属职位6月13日-14日共2天)进行,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面试人选依据面试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进入面试的人选,从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人选中,依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照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于招录指标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其中,附件1中含“公安院校2015年重庆籍毕业生”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和司法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当招录指标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以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其计算公式为: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的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 +(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40%。招录单位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上述成绩和名单也可于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内的“专业测试面试体检”栏查询。六、体检和考察(一)体检。体检在2015年 6 月 15 日至 6 月 19 日之间进行。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据总成绩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指标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若其中1名考生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则该名考生直接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和《关于转发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渝公局综〔2015〕1号)等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应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要求确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其他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狱医、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痕迹检验、刑事技术等职位和司法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不合格”的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录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10〕57号)、《关于做好我市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公局发〔2011〕2号)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延长30日。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了缺额,则取消该招录指标,不再进行递补。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

 

标签: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sydw.cn/sydwksm/427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