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人事考试注意(疫情期间人事考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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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疫情期间人事考试注意

2、疫情期间人事考试注意事项

3、疫情期间人事考试的通知

疫情期间人事考试注意

疫情期间人事考试注意

浙江的考生注意了,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了浙江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该须知适用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浙江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本须知所指人事考试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健委和省防控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调整后的浙江考区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

(一)考生应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所报市级考区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三)所有考生考试前5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聚餐、不聚集、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务必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前,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中,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有序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只能在设定的考试相关区域内活动。

(一)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周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

3.“行程卡”中标注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到浙后“3天3检”,除考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提供“3天3检”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参加考试;

4.由于各市地新冠肺炎疫情存在差异,请随时关注考点当地防疫最新政策,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对疫情防控另有规定时,考生需按当地防疫政策做好考前防疫准备。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考生;

3.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5.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三)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的可疑情况,视情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资格类考试。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因此,非我省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加之受疫情影响,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成绩不能使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省级各类人事考试。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在网上填报“健康申报表”并提交“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三)对于成绩滚动管理的专业技术资格类考试,考生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经核准后,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长一年。具体方法,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四)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要提前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考生从进入到离开考点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查验身份除外)。不扎堆、不聚集聊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入考场时统一进行手消处理。

(六)在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12小时内,到定点医院排查。

(七)受疫情影响,考点学校禁止外来车辆入内的,请考生尽量选择出租车、自行车或公共交通出行,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务必于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教室门口,逾期不能入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八)本须知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浙江人事考试网相关通告,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

疫情期间人事考试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人事考试注意事项

2022年下半年报考了湖南各类人事考试的考生注意了,河南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及考试温馨提示已经发布了,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河南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考生参考的健康及相关要求

(一)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二)所有考生均需提前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带齐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交考场内监考人员。

(四)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五)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避免人员聚集。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一)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的;

(三)不能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不能提供《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的;

(五)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

(六)考前10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七)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八)考前10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九)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十)其他特殊情形经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不得参考的。

以上考前天数均不包含考试当天。

三、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考生应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八)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点城市疫情防控另有规定的须按要求执行。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本须知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政策和考试机构网站通知,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附件: 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疫情期间人事考试的通知

疫情期间人事考试的通知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各项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条件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二、报名事项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10:00—9月23日19:00,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3日23: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时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点击工具下载),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后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上传的报名照片。已在报名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照片。 (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许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报考人员作出许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许诺。报考人员撤回许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五)特殊情况审核。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况的,须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许诺申请的。 报考人员许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六)资格审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七)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八)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四、考试时间 2022年11月19日-20日 11月19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20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五、考场设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2021〕18号)的要求,在全疆14个地、州、市设置考点。 六、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七、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有关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费及考务费《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4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68元。 八、其他要求 (一)要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减少应试人员跨地域流动,疆外应试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三)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四)报考人员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将及时推送考试动态。 九、查询成绩 考试结束3个月后,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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