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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人事考试中心手机号码 ♂
通辽人事考试中心手机号码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自治区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具体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区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多种教育类社会考试的考务、招生录取等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科研和评估等相关任务;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相关科目的考试大纲(考试说明)的制定工作;承担教育考试领域诚信教育的相关工作。
处理考试招生违纪违规问题;负责各类教育考试招生的信息化技术支持,推动标准化考点建设,组织实施相关考试评卷、成绩管理和招生录取工作;承担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蒙古通辽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通辽市招生办)中考科的联系电话号码是和;普招科联系电话号码是和。具体地址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路234号。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联系电话号码是;成人招生考试科联系电话号码是和。
扩展资料:
内蒙古通辽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通辽市招生办)相关科室业务分工:
1、综合科:
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科工作及与外单位联系等事务,做好文秘、后勤、物品购置、考试服务等工作。负责非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各项工作。
2、普招科:
协调和管理全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通辽考区的各项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标准化考场的维护、运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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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人事考试中心电话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是:(缴费)/23447342(监督)。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为省人事厅领导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员编制17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中心内设考务一部、考务二部、综合信息部、培训开发部。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省本级人事考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考务工作计划、考务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负责全省人事考试系统信息化建设及公务员录用考试题库的维护与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有关资格(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国家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委托的各类考试服务项目及国际代理考试项目,面向社会开展各类社会化考试服务。
人事考试中心,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其前身为人事部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成立于1990年11月。
中心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
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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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号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通辽人事考试中心网 ♂
通辽人事考试中心网根据《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通党发〔2022〕10号)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引进计划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31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126名(详见附件1),市直国有企业计划引进人才5名(详见附件2)。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和主管部门自主组织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二、引进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本科毕业生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均可),研究生要求学历学位证俱全,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6.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8.符合公布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6.通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引进程序市直国有企业与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同一方式报名,引进可参照事业单位引进程序,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执行:(一)报名与资格初审1.报名方式市直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报名时需使用电脑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2.报名时间市直引进人才报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3.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考试形式(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不计算在报名人数之内)。报名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无需参加笔试;超过3:1的(不含),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评。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核减,报名后在报名网站公布。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提示理由,核对后提交再次进入初审环节。5.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二)笔试1.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超过3:1(不含)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在3:1(含)以下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划定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2.除自主组织实施的单位外,其他市直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两科,满分各100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权重比例各占50%。笔试结束后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蒙汉兼通岗笔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文字两种组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文字作答。其他岗位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结束后,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公布。3.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笔试由单位自主组织实施。通辽市医院、通辽市第二人民院、通辽市中心血站、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辽市蒙医研究所(市蒙医医院)笔试由通辽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科目数量、试卷类型和权重比例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自主确定。笔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单位)集体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将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三)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市直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的,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已报名成功,无需笔试但需要参加面试的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四)面试1.面试由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在各自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2.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3.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五)考察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无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有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差额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估组,出具书面评估意见,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六)体检体检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七)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八)办理聘用手续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3.服务期。引进人才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4.取消资格情形。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四、优惠待遇(一)安置费1.博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30万元。2.“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第一轮和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3.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2022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全球最佳大学排行榜》排名前500院校其中之一),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二)职称待遇。市直事业单位刚性引进人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可按学历学位层次认定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工作满两年的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的可认定为初级职称。(三)人才公寓。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过渡性住房。五、其他事项(一)本年度人才引进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结束无异议之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二)本年度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三)本年度人才引进中未尽事宜以及引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有关信息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发布。(四)本公告由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市直引进单位市直事业单位政策市直国有企业政策工作日时间:8:30-12:00 14:30-17:30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20日附件1:《通辽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第一批次)》附件2:《通辽市直国有企业2023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第一批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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