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成国企归属哪里(改制后事业单位成为企业归属哪里)(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哪些职位(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哪些职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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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事业单位改成国企归属哪里(改制后事业单位成为企业归属哪里)

2、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哪些职位(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哪些职位类别)

3、事业单位改革人事考试中心

4、事业单位改革养老问题有哪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改革范围)

事业单位改成国企归属哪里(改制后事业单位成为企业归属哪里)

事业单位改成国企归属哪里(改制后事业单位成为企业归属哪里)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改成国企归属哪里,以及改制后事业单位成为企业归属哪里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事业单位取消编制后的工作属于国企吗?
  • 2、事业单位改革能改成国企吗?
  • 3、事业单位转国企原来的职工怎么办
  • 4、事业单位改企业是怎么回事?
  • 5、事业单位改为国企有什么补贴和赔偿吗?具体国家有什么规定?
  • 6、事业单位转企业后,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国企吗?会有什么影响

国有企业的概念应该是包括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后,成建制的转为企业,也就是事改企,新单位的性质一定是国有企业。

体制改革所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不能把分流人员推向社会,也就是不能将分流人员成建制的转入到私营体制的企业当中。

可以的。

1、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原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要改革成企业。

2、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3、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4、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力发展,沿袭以前的方式方法进行经营国企,势必会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稍微有些实力和想法的人们就开始谋求其他的发展路线。比如将国企的发展借鉴优秀企业的管理方法进行、实行绩效考核等,让更多有为青年进入到这个企业中来,将他发展的比以前更好。

01单位性质

其实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只是单位的性质改变了,职工取消了编制。如果新的企业是完全保留了之前事业单位的福利和薪资水平等,员工则是没有补偿的。如果福利薪资达不到之前的水平,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补偿经济补偿金。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职工,可以提出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需要答应签订,并且企业需要安置好职工的去向。

02退休职工

对于需要提前退休的人员,在转企业的单位需要按照事业单位的标准,一次性去缴纳办理提前退休的手续,到法定退休年龄期间,都应该支付的养老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对于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企业单位和个人均不需要再缴纳住房公积金,对于已经缴纳的部分可以凭借着退休凭证去领取,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事业单位转国企原来的职工怎么办

政府积极推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改制为企业1985年3月事业单位改成国企归属哪里,国家首先对科技体制进行改革,改变过多研究机构与企业相分离,研究、设计与教育、生产相脱节,以及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

在这一改革中,从事技术开发的研究机构有的并入企业,有的转制为科研生产型经济实体或与企业联合的技术开发机构。国家围绕发挥事业单位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支持事业单位转企、实行灵活的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事业单位改成国企归属哪里: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分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山东妥善安置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职工

一、改企转制职工将获妥善安置

省属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首先整建制改为国有企业。

改企后事业单位改成国企归属哪里,根据单位发展情况需要改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及其事业单位改成国企归属哪里他形式的事业单位改成国企归属哪里,再按照省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工作10年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后,职工由改企后的国有企业接收。

自改企之日起,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或距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与其签订。

改企单位要安置好富余人员,不得将职工推向社会。

职工进入国有企业后,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该企业的工作年限,今后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按规定一并计发经济补偿金。

职工本人不愿意进入国有企业的,按事业单位辞职有关规定辞去公职,领取一次性辞职补助金。

扩展资料事业单位改成国企归属哪里

1、改制企业应当在一段规定的时间内为职工集中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事宜。

2、改制企业在与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手续的同时,将一次性向职工付清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及其它各项应当清偿的债务,职工拖欠改制企业的债务将相应扣除。

3、凡在规定时间之前与改制企业办理完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的职工,改制企业可每人另行给予一定的奖励。

4、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的职工,在规定的时间结束后改制企业将停止一切待遇,同时,改制企业将单方面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停缴各种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并将职工的档案等资料交职工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

日后对本人发生的一切费用,待本人愿意办理手续时,改制企业自应计补偿中扣除。

参考资料事业单位改成国企归属哪里:百度百科-事业单位改制

1、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事业单位改成国企归属哪里,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改成国企归属哪里,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2、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3、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划分管理是我国特有的模式;

4、事业单位改制成企业以后,招聘进入的或将合同签订式编制;

5、现在通过考试进入的都是有编制的,你只要考进去就有编制,即便日后改革变成企业,你仍然保持你的事业编制不变。

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哪些职位(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哪些职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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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是有岗位设置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哪些职位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哪些职位,这更有利于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哪些职位,利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哪些职位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哪些职位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主。

事业编制分为哪几种岗位1 事业编制岗位分为三类,分别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事业单位也可以设置特设岗位,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事业编有哪些工作岗位 1综合管理岗位 就是事业编A类,此。

事业单位分类1教育类大中专院校中小学 2卫生类各类公办医院卫生院 3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如发改委下属发展研究中心 具体包括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由本单位营利支出,财政 不给予经费补贴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是由政府部门办的酒店印刷厂公证处测绘所规划院等现在了解了这几类以后,可以对照一下自己所报考的岗位属于哪类了那改革到底。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人事部17日公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明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

谢邀中公教育很高兴能为您解答疑问~人事部出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事业单位岗位分三类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根据规定,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

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一事业编岗位类别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

岗位如下总体来看一般事业编岗位主要有三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事业编制有不同的类型,比如教育事业单位,科技事业单位等等不同的类型又有不同的岗位所以还是需要以实际为准简介事业编制。

二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事业单位岗位等级是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事业单位的职位都是由当地相关。

人事改革中的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岗位是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其他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和结构比例设置适用主系列岗位的。

如果没有相应的岗位竞聘,工勤人员即使到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也是混岗,属于违规行为,还不能享受岗位对应的待遇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会将这三个岗位设置完整比如参公事业单位就不会有工勤岗位设置,即使原来。

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无论如何定位,事业单位的实质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在经济体制改革前后,事业单位都是指政府创设的,提供教育科研。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事业单位工勤岗,指的是做清洁,后勤之类的岗位在以前,这些编制待遇比一般岗位待遇差,现在跟一 般岗位做的事情差不多,待遇也差不多比如有个人的编制是工勤人员,现在不是做清洁后勤之类的工作,也可以分配来做民政。

3工勤技术岗工勤技能岗的级别有两大类,分别是技术工岗和普通工岗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行业考评2三级。

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区别在哪里?考公和事业编哪个好?每年都会大批备考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考生,大多数人只知道公务员要比事业单位在福利待遇方面要好却不知道两者的具体区别是什么也有很多考生在选择考事业编还是公务员中徘徊。

事业单位改革人事考试中心

事业单位改革人事考试中心

是。1、待遇好。五险一金、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是基本的福利。2、工作不累。人事考试中心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公务员,事业单位以及等招考工作。人事考试中心是省人事厅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等任务。

事业单位改革养老问题有哪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改革范围)

事业单位改革养老问题有哪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改革范围)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改革养老问题有哪些,以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改革范围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关于事业单位改制养老保险问题
  •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前后有何不同
  •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 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改革前后待遇如何衔接事业单位改革养老问题有哪些

不同人群都是如何改革的?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事业单位改革养老问题有哪些,此次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

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

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由于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没有实行个人缴费,为体现这段时间的劳动贡献,将这段时间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为更好地保证中人待遇的平稳衔接,这次改革设定事业单位改革养老问题有哪些了十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即新办法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标准补齐;

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的部分进行限制。这样可以保证待遇水平既不降低也不冒高,使其有序过渡。

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如何完善?

为体现再分配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国家将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从而避免因待遇调整机制不同导致互相攀比。

因此,我省明确,按照国家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政策规定,结合全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物价变动、基金支撑能力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统筹层次和基金管理

我省自1992年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以来,全省各地均实行的是市(地)、县(市)分级统筹,统筹层次低、政策多样、情况复杂,在没有实现市(地)级统筹前,我省暂不具备省级统筹条件。

对此,我省规定,在改革起步阶段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仍实行市(地)、县(市)层级统筹,逐步向省级统筹过渡,并明确各级政府是基金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主体。同时要求养老保险基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

特别说明

国家规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主要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大多由财政资金支付,单独建账管理基金有利于明确各级财政的责任,避免两项基金混用,导致社会上的猜疑。

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同一统筹地区、跨统筹地区

按照国家规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处理方式分为两种情况: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地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

但无论哪种转移,参保人员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都连续计算,不能使其利益受损。

职业年金

什么是职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保证职工待遇不降低的一种强制性养老保障政策措施。

按照国家规定,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参保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如何缴费?

职业年金由单位缴费8%和个人缴费4%两部分构成,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待参保人员退休时与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这有利于优化养老金结构,实现新老制度待遇的平稳衔接,保证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不因改革而降低。

目前,我省的《职业年金办法》已起草完成,正在征求意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还有待国家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后研究制定。

经办管理工作

各市(地)、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驻我省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业务由省直接管理。全省实行统一的业务经办规程,按规程开展经办管理工作;

全省建立统一的信息专管系统,数据实行省级集中管理。目前,我省的《经办规程》已经起草完成,正在征求意见。

改革如何实施?

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先将符合新政策范围的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其编制内人员纳入新制度;

再按照本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机构性质,严格对照新政策规定的改革范围,经上级主管部门和编制、财政部门界定后,按照厘清一户、纳入一户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人员纳入新制度。

参加原试点的单位和人员如何规范?

对参加原试点的单位和人员,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性质和人员编制来确定改革范围。应纳入改革范围的单位和人员,要转移到新制度中来,重新进行参保登记。

原试点的单位已转企改制到位和其它应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的,应转移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原试点单位及人员因单位性质或人员编制身份尚未确定,既没有纳入到新制度、也没有转移到企业的,继续执行原试点政策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事业单位改革养老问题有哪些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1、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制度模式,从单位保障变为了社会保障。

确定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这样规定,与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经费保障制度是相适应的。纳入改革范围的单位和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

2、改革从较为单一的由财政供款为主的渠道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规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要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统一计息。

3、由原来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发退休费,改为主要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变动可以精细计算到每年、甚至每个月,能够充分体现个人全部职业生涯所作贡献。

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以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1年计发1个百分点,即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历年个人缴费的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

4、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这也是一个重大变革,有利于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扩展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思路如下:

1、一个统一。

“一个统一”就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都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2、五个同步。

“五个同步”: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对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引起不平衡。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在优化保障体系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

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突出体现多缴多得,今后待遇调整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并与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统筹安排,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

五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防止地区之间出现先改与后改的矛盾。“五个同步”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平衡前后左右的各种关系,有助于形成社会共识,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财政部办公厅

人社厅发[2015]12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务)厅(局):

最近,各地在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下简称《决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以下简称《通知》)过程中,普遍反映了一些带有共性的问题。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对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中的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决定》和《通知》相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关于尚未确定分类类型事业单位的参保问题。对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已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三、关于设定视同缴费指数表问题。各地要按照《通知》规定,根据本地实际,遵循改革前后待遇平稳过渡和衔接的原则,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统一测算基础上设定视同缴费指数表,可以本省(区、市)统一设定一套视同缴费指数表;也可以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由省(区、市)经综合平衡后采取地区系数等方式设定视同缴费指数表。在测算分析和模拟运行的基础上,可适当简化视同缴费指数表。

四、关于参加地方试点期间个人缴费本息的处理问题。按照《通知》规定,对参加本地区原有试点、改革后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在职人员,其个人缴费本息在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时,可采取实账方式划入,也可采取记账方式划入,但要在工作人员退休前记实。对参加本地区原有试点、本次改革前已退休且改革后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退休人员,其个人缴费本息的处理办法由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关于统筹项目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统筹项目为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级政府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其它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仍从原渠道列支。

六、关于2014年10月1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期间有关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处理问题。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且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由调入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补缴其间的养老保险费;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工作,或辞职、辞退、开除的,由原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补缴其间相应时间段的养老保险费后,按有关规定转续其养老保险关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5年7月14

(此件依申请公开)

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社会保障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显滞后。我国应尽快出台统一的政策法规,提高统筹层次,“做实”个人账户,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大力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对策,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事业单位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成型于1978年。当时国务院下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基本确立了干部退休制度,其内容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和抚恤善后等。198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1992年,原人事部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改变退休金实行现收现付、全部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1993年,国务院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1994年,原人事部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退休金的计发基数、比例标准做了详细规定。1994年开始,云南、江苏、福建等地先后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有关文件,并开展试点工作。据原人事部有关资料显示,截至1997年,全国28个省(区、市)的1700多个地市、县开展了试点,其中19个省(区、市)政府出台省级方案,全国参保人数超过1000万人,约占机关、事业单位人数的1/3,但是各地试点适用范围差别较大,实施细节也各不相同。

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所属10个国家局管理的242个科研机构、中央所属的178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原建设部等11个部门所属的134个科研机构改革了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化、企业化管理,这些转制的科研机构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0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公务员和全部由财政供款的事业单位维持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部分财政供款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办法在调查研究和试点基础上分别制定,要求已进行改革试点的地区继续完善和规范。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其中对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时转移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作了规定。

2006年,原人事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70%—90%计发(退职人员按50%—70%计发)。

2009年,为推动事业发展,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约束功能,经国务院批准,事业单位分三步走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在职职工领取绩效工资,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因此,目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的基本退休费;二是属地化的生活补贴,即替代绩效工资的部分。

2008年,国务院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2009年1月,国务院要求5个试点省份正式启动此项改革,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制度能够衔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基本一致。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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