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事编制考试排名(铜陵市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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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事编制考试排名

铜陵市人事编制考试排名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安徽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7256名,其中省直机关631名,市以下机关6625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5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书》,填写《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2月7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或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月7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缴费成功但因招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月10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月8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专门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月22日至2月24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1.报考省市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2月25日? 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 ?《申论》A卷

2.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2月25日? 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 ?《申论》B卷

3.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2月25日? 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 ?《申论》C卷

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9:00—11:00。

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市职位报考者的考点设在所报考市(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明确加试的招考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

五、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或面试前,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六、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结构化小组面试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公告。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宜公开招考的、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十、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十一、审批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

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

十二、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全省招考公告于1月18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报考者如对报名和招考工作有疑问,可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一)省政策咨询:;

(二)省考务和技术咨询:;

(三)省监督举报:;

(四)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其中,各市以及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合肥市:

淮北市:

亳州市:

宿州市:

蚌埠市:

阜阳市:

淮南市:

滁州市:

六安市:

马鞍山市:

芜湖市:

宣城市:

铜陵市:

池州市:

安庆市:

黄山市:

广德市:

宿松县:

上述电话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1.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xlsx

2.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报考指南.doc

铜陵市人事考试

铜陵市人事考试

一、选认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认岗位及人数 共选认大学生科技特派员6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聘期1年。 三、选认条件 (一)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与农业科技关联性较强,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乡村的意愿; 4.服从乡镇等入驻单位安排,履行相关合同;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认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申报人须将个人报名信息发送到邮箱:。个人报名信息包括:《应届大学毕业生科技特派员报名表》(附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专毕业不包括此项)、个人简介、荣誉证书等。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10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高度,或宽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否则出现问题由申报人员本人负责。 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报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申报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 由岗位所在县(区)科技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2年8月12日16:00前登录铜陵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为保证满额选认,对因达不到1:2比例面试条件的,经市5家选认单位同意后,选认名额可以在报考同一单位内进行调剂。 3.报名费用 此次科技特派员选认,免收报名费用。选认所需费用由市科技局解决。 (二)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团市委联合组织,专家和县区科技局相关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服从备选人员 为缩短选认周期,在报名表中设立“服从备选”选项。确定拟选认人选后,按岗位计划数不超过1:1的比例确定备选人员。 凡报名时同意“服从备选”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进行资格审查。服从备选人员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认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纳入备选人员库。 根据岗位需求,在规定时间内报经人社部门同意后,适时对进入备选库人员进行考察,合格的予以补选。 (四)公示 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认人员在铜陵人事考试网及相关网站公示5日。 五、工作职责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实行属地管理,由入驻地乡镇政府、农业科技园区等与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共同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宣传党的“三农”和科技创新等政策; (二)收集乡村科技需求,联系服务所在地的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基地,服务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经济实体; (三)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兼任所在乡镇、村(社区)团干部,参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四)入驻地乡镇政府、农业科技园区,以及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资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选认,由入驻单位与其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科技特派员资格。 (二)工资待遇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科农秘〔2022〕298号)执行。选认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保留应届生身份。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4000元,由省、县(区)共担,其中,省科技特派员经费安排每人每月3000元,所在县(区)财政承担每人每月1000元。乡镇和农业科技园区等,应帮助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解决食宿,费用个人自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 政策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农社科)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铜陵市科技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陵市关于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开选认应届大学毕业生科技特派员岗位计划表 铜陵市关于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认应届大学毕业生科技特派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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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2010年公开招聘市公安局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铜办[2009]15号)和《关于核定市公安局文职人员额度的批复》(铜编聘[2010]1号),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公安局文职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本市(含铜陵县)户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符合拟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分以下步骤进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现场采集考生信息并电子摄像。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西路440号)。如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场而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本人必须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补办摄像,逾期不办视为放弃考试。 (三)考生须填写《2010年公开招聘市公安局文职人员资格审查表》,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2张。 (四)考试费按规定:笔试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 (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面向“零就业”家庭大学生(按市人社局有关认为办法认定)和农民家庭大学生(指我市农村生源大学生)招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1:1的,按实际报名情况减少招聘人数。面向“零就业”家庭大学生和农民家庭大学生招聘的职位,如报名不满,其减少的招聘名额可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报名时当场审定。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再确认,发现问题随时纠正。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2010年9月26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未形成竞争岗位的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后不得低于60分。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体检、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考察组按规定进行。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核准聘用手续。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责任书,其中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鉴证,每一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能力等提出是否续聘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薪酬按《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铜办[2009]15号)执行。 (四)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铜陵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铜陵市人社局铜陵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铜陵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年龄 性别 “零就业”家庭大学生 技术保障类 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维护员 5 计算机、通讯、信息技术等 本科 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男性 法制员 5 法律、法学 本科 25周岁以下 男性 行政事务类 文秘 4 不限 本科 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不限 农民家庭大学生 技术保障类 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维护员 5 计算机、通讯、信息技术等 本科 25周岁以下 男性 法制员 5 法律、法学 本科 25周岁以下 男性 行政事务类 文秘 4 不限 本科 28周岁以下 不限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技术保障类 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维护员 3 计算机、通讯、信息技术等 本科 25周岁以下 男性 法制员 3 法律、法学 本科 25周岁以下 男性 翻译 1 懂一门外语(小语种优先) 本科 25周岁以下 不限 行政事务类 文秘 4 不限 本科 28周岁以下 不限 外宣 2 影像、中文 本科 28周岁以下 不限 电工 1 有高压进网电工许可证 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级以上职称 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男性 医生 1 有执业资格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级以上职称 35周岁以下 男性 合计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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