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事考试轮机员招聘(江苏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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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江苏人事考试轮机员招聘

2、江苏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3、江苏人事考试退款

江苏人事考试轮机员招聘

江苏人事考试轮机员招聘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二、报名(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1.报名、照片上传:2月20日9∶00-8月29日16∶00;2.资格初审:2月20日9∶00-8月30日16∶00;3.陈述申辩:2月20日-8月31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0日9∶00-8月31日18∶00;(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三)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2.本次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考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和面试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一)资格复审试讲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二)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三)面试面试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四、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五、公示与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六、招聘政策咨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七、招聘工作监督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联系人:张老师八、招聘工作举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举报电话:。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九、技术支持1.系统注册、登录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2月17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 岗位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江苏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江苏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规范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认定与处理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四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第二章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五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第六条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七)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八条应聘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九条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四)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第十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第十一条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江苏人事考试退款

江苏人事考试退款

一般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成功后,就默认已经要参加这次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了,退费的可能性比较小,除非是组织方原因取消了考试,则退费的几率较大。部分省份规定,在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的一定期间内,考生是可以申请退费的。如江苏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公告中提到:个人网报申请退费考生须在缴费截止日期前联系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费的考生视为参加考试,费用不予退还。所以,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成功后,是否能退费,要看当地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规定。建议大家既然报名了就积极准备考试,争取一次过!如果实在想退费的话,那就要尽快联系当地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咨询退费事宜。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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