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人事考试院(淄川区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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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川区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区同步进行。其中: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为面向2018年度淄川籍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采用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淄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二、招聘范围及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为面向2018年度淄川籍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报名首日。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四、招聘程序本次招聘,C1、C2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C3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五、报名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2019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信息系统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6日09:00-11月18日16:00。审核时间:2019年11月16日09:00-11月19日12:00。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6日09:00-11月19日16:00。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11月19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有关信息在淄川教体信息网()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应聘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11月20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残疾人应聘的,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11月19日下午14:00-16:00到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淄川区将军路201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并进行调剂,取消核减结果和调剂结果在淄川区教体信息网()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六、考试与资格审查(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淄川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取消、核减、调剂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C3类岗位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二)现场资格审查C1、C2类岗位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具体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三)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单或面试公告。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思想、学科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使用淄博市淄川区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面试具体事宜详见淄川区教体信息网(),请考生随时登录查询。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通知单或面试公告。(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C1类、C2类岗位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七、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八、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履行最低服务年限3年,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职或调动。九、咨询、监督及其他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区教体局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 区人社局 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淄川区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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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10936) 更新时间:(2010-9-29 12:00:1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6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医学类招聘30人,其他区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非医学类)招聘39人。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淄川生源或具有淄川常住户口(含已在淄川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人员);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 已具有全额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见附表1、附表2)。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医学类学历层次为研究生岗位(专业)和急需岗位(专业),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1日—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厅(淄川区般阳路266号) (三)具体报名办法及要求: 1、下载报名材料:应聘人员登录“淄川人才网”(网址:)下载并打印《201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均为A4纸,见附件3、附件4),根据所学专业和招聘计划填写《201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在《201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字。 2、应聘人员持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和资格初审。(1)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人员证明信)、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有工作单位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上述材料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留学生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2)填写好的《201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两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 3、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报名时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或者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由我省招募淄川生源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三支一扶”和选派到农村服务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笔试成绩加6分。上述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需办理加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区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加分材料的,则视为弃权,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5、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应聘人员于10月15日上午8:30—11:30 凭报名发票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和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工作由区里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两轮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100分。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非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其中应聘区法院书记官管理办公室和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临床医学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与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相同。 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7日 上午9:00—10:30; 考试地点:淄川第一中学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别按医学类和非医学类两大类参加笔试人数前80%(收尾法取整)最后一名的笔试分数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录取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一招聘岗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70元/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应聘区广播电视局播音主持岗位(专业)的人员在结构化面试的基础上增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专业)相适应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面试成绩以主考官、监督员和计分员签字的“面试成绩计算表”为准,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面试时间等详细情况请随时登录“淄川人才网”(网址)查询。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学习或工作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是否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再通过增加面试来确定。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录取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淄川人才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根据招聘计划应聘人员选择用人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或专业有不同用人单位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挑选单位),统一办理聘用派遣手续。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已参加工作且见习期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淄川人才网”(网址)有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信息。 九、监督检查 严格考试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5282275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5181264 十、附件 附件1:201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医学类) 附件2:201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非医学类) 附件3:201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201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5:201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职位专业类别目录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附件下载

淄川区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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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人社局咨询公开电话:4250651。

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主管全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区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规划和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流动和人员调配工作,就业促进和农民工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综合管理工作,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人才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劳动关系相关工作。

扩展资料

张店区人社局咨询公开电话:2180102

淄川区人社局咨询公开电话:5281124

周村区人社局咨询公开电话:6195215

临淄区人社局咨询公开电话:7310376

桓台县人社局咨询公开电话:8180135

高青县人社局咨询公开电话:6961247

沂源县人社局咨询公开电话:3241046

高新区人社局咨询公开电话:2326102

文昌湖区人社局咨询公开电话:6030057

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咨询公开电话:7870203

博市就业服务中心综合科:3142943;大学生档案管理:2791891

淄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咨询:2158667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864722

淄博市人才中心:2769860

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举报投诉电话:2860000

淄博市创业孵化中心:2856177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3169575

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3161340、3181352

淄博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3189111

淄博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2862722

参考资料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局属单位及各区县人社局业务咨询电话

参考资料来源:博山区人民政府-区人社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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