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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人事考试中心医院 ♂
青海人事考试中心医院【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中共海北州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考核公告已发布, 现将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32号)》《2022年海北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中共海北州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考核聘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按照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提前7天发布信息、现场资格审查、组织进行考核测评、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考核对象 通过2022年海北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考中共海北州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22101007)并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 四、考核测评 (一)考核内容和方式 本次考核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和教学能力。考核分为现场资格复审和考核两个阶段。 1.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线下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09:00——12:00到州委党校办公室(地址: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西海大街92号中共海北州委党校406办公室,联系人:蒲海霞、、)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填写《资格审核表》《考生报考诚信书》,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含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及学历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有关证明原件)进行审核。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22年4月2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核 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含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参加考核。 考核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考生根据给定的考题备课,然后讲课。备课时间90分钟,讲课时间45分钟。 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并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1︰3的,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考生讲课必须全程使用普通话。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2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7:30时进入考点,考生依次进行体温测量、身份信息核对、防疫消毒和防疫材料查验等工作后进入候考室。不按时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8:00时开始考核。 2.考核地点 中共海北州委党校(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西海大街92号) 五、体检、政审 体检由州委组织部和州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后由州委党校负责在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安排进行复检一次。 政审由州委组织部和州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政审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情况审查外,突出考生在反分 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政审时还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州委组织部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和规定程序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七、考核监督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在州委组织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疫情期间考试安全,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青海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我州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防疫要求和各项防范措施,要求考生做好考前疫情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须严格遵守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并将依法追究责任。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并出示“信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证件齐全且“一码一卡”均为绿码,方可进入考场。相关材料不齐全或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符合规定或“一码一卡”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以上通知内容均按当前最新政策制定,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通知内容也将相应调整,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订阅号”和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并保持手机畅通。 中共海北州委党校 2022年6月21日
青海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紧急通知 ♂
青海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紧急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3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一)考录人数。2023年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共1231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二)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三)考录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的人员考录。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从青海省入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周岁以上(2005年2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6日18:00。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9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3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所需具体材料请与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联系),到报考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报考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申论 14:00—16: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相关注意事项(一)加分政策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青海生源、从青海入伍或者具有青海省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是指: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六)体能测评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面试前,报考人民警察和加试体能测评的特殊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组织。体能测评或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七)开考比例。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十)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50%)、申论(占笔试成绩50%)成绩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十一)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专业和学历。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级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录用职位所在市(州)辖区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省内其他市(州)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其他省的机关。(十四)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青海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考录工作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支持)附件:2023年度例行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青海省公务员局2023年2月1日附件列表:2023年度例行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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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人事考试中心号码青海省公安机关2009年 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 一、考录人数、范围、程序和条件 为切实加强我省藏区公安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公安警力,根据《青海省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细则(试行)》和《青海省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批准,现面向全省(本省生源或本省院校毕业生及在青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公开考录公安机关特警和基层派出所民警1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9年公开招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组织考核、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报考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男性身高限170CM以上,女性限身高160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眼视力以上),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的其他身体条件,并将体检项目和标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标准者,随时取消其资格。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公安特警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基层派出所民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还需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 2009年7月25日青海日报第3版)。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有关从优待警的决定精神,对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在报考全省公安机关职位且符合报考条件的,笔试总成绩照顾5分。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5日—8月7日 2、报名地点:报考各州公安机关职位的分别在各州人事局报名。 3、报名手续: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各1 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4、考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3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面试及所占成绩比例 (一)笔试内容为:申论(占笔试成绩的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 (二)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 四、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以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素质测评人员,由省公安厅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及测评实施规则组织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分为25周岁(含)以下组和25周岁以上组,凡2009年7月25日未满26周岁的人员一律视为25周岁。测评内容为:男、女4X10米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每项占体能测试总成绩的25%,体能素质测评各项低于最低评分标准的一律按0分计算。体能测评合计达不到60分的,予以淘汰。不足部分每个职位最多依次递补1人。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考生,按照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以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省公安厅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不足部分按该职位的录用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的具体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八、录用及录用后的待遇 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按照公务员对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规定参加初任培训,培训期满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参加下一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根据确定的职务的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待遇,不合格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九、监督 招考工作由公安部进行督考,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单位及监督举报电话: 省纪委: 省监察厅: 省公安厅纪委: 省人事考试中心: 省公安厅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青海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青海省公安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记过以上(大学期间)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它不宜进入公安队伍的。 承 诺 书 本人自愿报考___________职位。现,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的身体条件和政审条件。若在今后检查中发现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身体条件和政审条件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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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人事考试中心号码多少根据《关于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了解,2023年青海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为2023年8月6日9时-2023年8月17日18时,详细安排,请查看以下公告内容。关于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无论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我们都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成绩公布后全部进行考后复核。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实行告知承诺制,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实现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更减、办事更快、服务更优,为便捷报名,我们鼓励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对于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全程监管。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样本见附件2)。对所有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4)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二、网上报名流程(网上报名→资格核查→网上缴费→报名成功)(一)网上报名1.注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target="_blank">)“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下载地址请点此链接(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注册信息最长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由于学信网核验学历信息最长需要24小时,请各位考生提前在报名系统中注册,老考生也需提前登录完善信息!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审核,无需到现场,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等待网上审核结果!根据人社部考试中心相关文件要求,为减轻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请各位考生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严格遵守属地化原则,根据实际填写“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字段。2. 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报名信息(特别是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重要字段),缴费成功后不可修改任何信息。报考人员自愿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仅有一次撤回承诺的机会,撤回承诺后将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将直接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3.信息确认:报考人员在保存报名信息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一定要进行信息确认步骤,否则不会进入资格审查项。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已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的可直接缴费。(已经作出承诺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可免于核查。)系统没有自动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将进行网上上传证明材料步骤:1.人员范围及上传材料:(1)不适用/不使用/撤回承诺的:初级资格证书、初级知识产权职称证书、专业年限工作证明(2)不能自动核查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3)核查不通过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经济领域其他职业资格的:初级资格证书(5)报考级别为中级知识产权,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并取得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的:初级知识产权职称证书2.关于上传材料的说明: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三)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须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请考生务必在缴费前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查看个人缴费状态确认显示“缴费成功”。没有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视为报考人员放弃考试资格。(四)报名成功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缴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三、考试时间及科目110月30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210月30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310月31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410月31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四、报考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第八条: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第九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六)具备博士学位。五、报名安排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3年8月6日9时-2023年8月17日18时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6日9时-2023年8月18日18时(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6日9时-2023年8月19日24时缴费形式: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26日9时-2023年10月29日24时考试时间:2023年10月30、31日六、相关说明1.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2.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3关于考后复核:成绩公布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待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我中心连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单位将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可以领取证书人员进行考后报名资格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七、咨询电话资格审核电话:1.省直考区: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仅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2.石油局考区:青海省油田公司人事处 (仅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仅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8月2日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式样)附件3: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若干问题处理办法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信康码”应用方案文件来源: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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