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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西乡塘人事考试网
西乡县公安局人事考试 ♂
西乡县公安局人事考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8号)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批准,我市公安机关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56名。为确保此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职位 招录计划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12年徐州市考录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简介表》),可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五)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自2009年2月7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 自2007年2月7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0、2011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者;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21.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进入公安队伍的。 三、报名办法 (一)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本次招警的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市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步,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省内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2月7日 9:00—2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2年2月7日 9:00—2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2月7日 9:00—2月15日16:00。 (二)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缴费成功),报名方为有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原则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月17日9:00—16: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2年3月11日下午2:00-4:00;2012年3月12-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到市人才宾馆315室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3月6日-10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四、考试及录用程序 (一)(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类别为A类,考试时间为2012年3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 下午 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班。 (二)体能测评和体检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倍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执行。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体能测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地点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三)资格复审 对体能测评、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招录计划1:3(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五)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遇有不合格者,分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同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拟录用考生在录用审批前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须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新民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把公务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整个考录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3732486 市公安局 0516-83978103 七、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市公务员局(录用培训处) 市公安局人事处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80800320
西乡县公安局人事考试查询 ♂
西乡县公安局人事考试查询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
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3月22日。
贵州省2023年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成绩公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一)考生即日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正确的考试类别后,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笔试成绩。
(二)考生通过“云上贵州多彩宝”APP点击首页“人事报考”-“成绩查询”-“查看成绩”输入相关信息也可查询。
二、成绩核查。
(一)核查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因全部为客观题,只核查考生参考为0分卷及违纪情况,其它情况不再进行核查;《申论》考试只核查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请本人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核查地点填写申请表交工作人员核查。
3月28日(上午9:00-12:00)到核查地点领取核查结果。如成绩有误,经相关程序核准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和招录单位,并统一在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核查地点。
1.贵阳市考区: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13楼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1308室。
2.六盘水考区:六盘水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二科(2304室)(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58号)。
3.遵义考区: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253号社保大楼609室。
4.铜仁考区:铜仁市碧江区西环大道10号(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考试指导中心)。
5.安顺考区: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17号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考试中心。
6.毕节考区: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科(毕节市麻园路社保大楼七楼)。
7.黔西南考区:兴义市建设路22号(州人社局七楼考试院办公室)。
8.黔东南考区:贵州省凯里市永乐路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凯里市永乐路七小旁)。
9.黔南考区:贵州省都匀市大坪镇匀都国际B栋503室。
10.省直考区: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终身教育服务中心(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138号)。
西乡塘人事考试网 ♂
西乡塘人事考试网2020下半年西乡塘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各有关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44号)和《南宁市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城区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范围在我城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一)具有南宁市西乡塘区户籍(含高新区,下同)。(二)持有南宁市西乡塘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三)南宁市西乡塘区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四)持南宁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五)驻地在南宁市西乡塘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二、认定机构和权限西乡塘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高新区教育局设确认点。三、认定时间、地址(一)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0年11月5日-12月4日。(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址1. 户籍或居住证在西乡塘辖区内的人员请选择“西乡塘区城区确认点”确认点,到西乡塘区政务服务中心(安吉大道47-2号大商汇家居广场B区负一层)现场取号,在相应窗口进行现场确认,联系人及电话:罗老师,。办理时间:12月1日至7日(不含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2. 户籍或居住证在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人员请选择“高新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片区周边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选择此确认点)。确认点地址: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4楼(高新区教育局1406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戴老师 。办理时间:12月1日至7日(不含双休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四、认定条件(一)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四)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1.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广西实际,2020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我市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该部分人员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有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在南宁市区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定医院如下: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星路89号);2.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院(双拥路6号);3.广西民族医院(明秀路232号);4.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医院(园湖路2号);5.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即瑞康医院(南京路39号)。6.广西健康体检中心,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南宁市桃源路35号)。教师资格认定不收费,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五、认定流程(一)网上申报申请人员在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申请补报。(二)现场确认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本认定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2.不同情况申请人须提供的相应材料:(1)户籍在我城区的已毕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2)持有我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时,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4)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驻地在城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3.体检报告。申请人必须持本通知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提供体检医院自制的体检表不能作为有效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报告。4.证件照。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标注其姓名、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提交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体检表相片同底版,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及经过PS处理的照片。5.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7.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四)领取证书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领回后,须自行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 授权委托书3.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2020 年10 月21日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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