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考试院通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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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浙江省人事考试院通知

2、浙江省人事考试院邮箱

3、浙江省人事考试院阅卷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通知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通知

想要报考浙江省2023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啦,浙江省2023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经出来啦,为方便各位考生报考,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部署,现将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及考点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称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均实行电子化考试(机考)方式。考点分别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一)高级经济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对照《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属于经济管理实务人员和经济咨询研究人员,均需取得《高级经济实务》考试有效合格成绩。考试定于6月19日进行,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二)初、中级经济考试。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考试定于10月30日、31日进行,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其中,实务科目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可视报名具体情况进行安排(见附件1)。二、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五)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六)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取得毕业证书前“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不能累加)。三、获得证书(成绩证明)条件初、中级经济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高级经济实务考试通过,发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其中,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为5年。我省将视情划定省定合格标准,达到省定标准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除个别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和虚假承诺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以下统称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一)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在科目成绩合格后,只需进行网上公示,无需进行报考资格核查(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二)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包括“撤回承诺”),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在科目成绩合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核查通过后还需进行网上公示。(三)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系统将不再提供本年度该项考试“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权限,提醒报考人员务必不要随意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同时要认真细致,以免误操作。(四)在报考流程中,各项信息的填报,均不属于报考资格的最终认定,若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职称评审)等任何环节,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环节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五、网上报考流程(一)报考高级经济、初中级经济的人员,请分别于4月15日至24日、7月28日至8月6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录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二)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三)在线核验后(一般24小时内),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四)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选项供报考人员选择(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系统不提供选择)。请报考人员根据以上不同选择情况,再分别完成以下报考流程: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1)根据系统提示,若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要求上传(若无上传提示的,此步骤忽略)。(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3)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4)进行网上交费(如需撤回承诺,须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否则不能撤回)。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报考流程(1)根据系统提示,必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3)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4)进行网上交费。(5)必须再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3.“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1)根据系统提示,必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3)必须下载打印“报名表”(注:需经报名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资料并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下载打印)。(4)进行网上交费。(5)必须再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六、网上报考注意事项(一)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报考流程。(二)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三)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一般需24小时),以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要经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设置后方可完成报名流程,因此提醒相关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四)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五)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六)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七)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八)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根据资格考试有关规定,考生原则上应在单位所在地和居住地报考。(九)有“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下载打印要求的必须下载打印,待科目成绩合格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请考生妥善保存。七、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交费成功的高级经济考生可于6月14日至18日,初、中级经济考生可于10月25日至29日,登录报名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处理。八、收费标准和票据获取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人考中心函〔2020〕36号和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初中级考试每人每科目65元,高级考试每人每科目80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打印。九、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生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经济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长各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2个科目安排在同一批次连续考试,间隔时间为40分钟。为确保考试信息在电脑上成功提交,提前交卷的考生须经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后考试信息自动提交。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考生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禁止将其他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和通讯设备,以及考试相关资料等带入座位。考生在答题前应先认真阅读考试系统提供的考场规则和操作指南。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全程监控。十、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考生可自行上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中级经济考试用书,省人事考试院不统一组织征订。十一、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核查(一)考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合格成绩直接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三)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包括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由各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现场报考资格核查。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成绩再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须考后现场核查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到所在考区的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逾期或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成绩无效。(四)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由所在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五)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行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纸质证书)。在人社部下发纸质证书后,相关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十二、有关要求经济机考规模大、科目多、技术要求高、任务重,是一项组织实施难度较高的重大资格考试,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2)。(一)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购买服务方式组织考试实施,但必须按规定流程确定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和技术人员,确保考务费使用规范和考试顺利实施。要参照机考实施主要风险点和防范处理要点,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应急预案。要备足纸质草稿纸,考后须从机考系统中打印《考场情况记录单》,由监考、主考签字,确认缺考、异常情况等记录内容,并交我院统一保管。(二)要严格按照机考的技术要求设置好考点考场(见附件3),并在考前加强技术人员力量的配备和考务技术的培训,加强考前系统测试。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方便考生参考。(三)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届时,如受疫情影响,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知识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附件:年度经济考试批次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3.经济机考考点和考场设备软硬件配置要求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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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浙江宁波余姚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100名,其中:市级机关单位93名;乡镇(街道)机关7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的人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5、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综合执法、市场、文化、应急管理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7:30。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或余姚市。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市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九)面试 面试由宁波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全市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入围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人员的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十三)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3、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宁波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5、截止集中上报宁波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6、在次年宁波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实行递补。 7、递补人员的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 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3、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8、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9、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10、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1、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12、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余姚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级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13、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14、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1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2022年余姚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阅卷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阅卷

浙江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发布,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于4月13日至22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于7月20日至7月29日。浙江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发布!2022年浙江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于4月13日至22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于7月20日至7月29日。考试报名流程详情如下:一、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考试: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中级经济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10 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6 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 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1 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 年。4.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四)其他事项:1.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2.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3.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4.自 2020 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5.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不能累加)。二、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初、中级经济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考生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详细滚动要求见附件 2),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和专业的证书。高级经济考试,须在 1 个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取得相应专业的高级经济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其中,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为 5 年。我省将视情划定省定合格标准,达到省定标准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为 3 年。对照《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 号),属于经济管理实务人员和经济咨询研究人员,均需取得《高级经济实务》考试有效合格成绩三、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网上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撤回承诺”的,下同)、学历证书等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 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四)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报考资格、当次考试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四、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一)报考流程报考高级经济、初中级经济的人员,请分别于 4 月 13 日至22 日 、 7 月 20 日 至 7 月 29 日 , 通 过 登 录 浙 江 人 事 考 试 网()链接,或直接登录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再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一般 24 小时内)。随后再分别完成以下报考流程。1.“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继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以及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注:如学历信息无法在线核验,则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完成以上报考信息的填选。(2) 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等准确无误后,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系统上如有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则须先上传)。(3)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随后进行网上交费。(4)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并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承诺”,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2.“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继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以及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注:如学历信息无法在线核验,则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完成以上报考信息的填选。(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等准确无误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根据系统提示,须上传相应的证件(证明)材料后,再点击“确认”并打印“报名表”。(3)需联系省人事考试院,经系统管理人员查看材料,作出相应设置后,报名人员方可进行网上交费。(4)打印的“报名表”请考生妥善保存,在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报名人员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则无法返回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注:对于“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流程中除少一个“选择”环节外,其他环节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操作。(二)注意事项1.对于 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 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2.报名时须上传相关证件材料的,且为“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在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后,需联系省人事考试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对应的报考流程。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4.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需要一定的时间,后,且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5.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6.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7.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 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我省)。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错交费或漏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8.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五、收费标准和票据获取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 号、人考中心函〔2020〕36 号和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初中级考试每人每科目 65 元,高级考试每人每科目 80 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打印。浙江经济师考试报名流程浙江经济师报名流程浙江经济师报考流程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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