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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事考试网二建证书 ♂
沈阳人事考试网二建证书二级建造师电子版证书可以在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中国建造师网或当地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网站上查到。
1、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
2、选择“资格证书”栏目;
3、点击“证书查询验证”选项;
4、继续点击“持证人员查询”选项;
5、输入查询人员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并登陆;
6、阅读并同意服务须知;
电子版证书下载方式:
1、打开浏览器,并在搜索框中输入“中国人事考试网”,然后点击“百度一下”;
2、然后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
3、在官网中点击“资格证书”;
4、打开新的网页;
5、点击“证书查询验证”;
6、进入“证书查询验证”界面;
7、点击“持证人员查询”;
8、进入“持证人员查询”界面,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
9、进入查询验证系统界面,注意首次登陆需同意验证须知;
10、然后点击下载即可下载下自己的电子版证书。
1、查验方便
通过手机和上网两种方式,可以实现全球各地、全天24小时,随时查验。
2、降低成本
降低企业成本:行、宿、时间成本大大缩小。
降低行政成本:一是节省证书印制成本;二是节省快递邮寄成本。
3、周期缩短
考试合格即可领证,变更办理立即生效,随时打印解决了保管难、补办烦的问题,随时随“机”取用遏制了企业扣证的行为,切实为持证人员带来便利。
使用电子证书后,证书获取周期由1个月缩短至1天,过去需要的六七个流程一键压缩,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沈阳人事考试网二级建造师 ♂
沈阳人事考试网二级建造师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2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服务的说明》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以及《关于调整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类别的通知》(辽人考〔2014〕1号)文件规定:
(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级别为考三科) 。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级别为免一科) 。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 (级别为免二科) 。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级别为增报专业) 。
(四)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附件《专业对照表》(点击下载)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等专科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按《关于调整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类别的通知》(辽人考〔2014〕1号)附件(点击下载)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3个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以及增项专业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合格证书在辽宁省范围内有效。
(二)考试时间
6月11日? 上午 09:00 - 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4:00 - 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2日? 上午 09:00 - 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公路、矿业、机电、市政公用、水利水电)
(三)答题要求
1.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点发放,考后收回。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科目试卷采用“卷卡合一”形式,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应试人员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作答。
4.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 ,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三)注册
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提示:今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采用新的系统软件,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 辽宁省 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 工具(点击下载) 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 白色背景 ),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 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为减轻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适用告知制 。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 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
1.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中专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书等)。
2.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 。因疫情防控要求,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完成线上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书》( 不允许代为 ),并对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1.在线核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 对已作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线上重点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以及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等情况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完成线上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
6)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线上提交的材料: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一科”、“免二科”、“增报专业”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八)收费
1.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2号)文件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报考人员资格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2022年10月以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成绩。
(二)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考务管理
(略)
九、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十、其他
(一)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二)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三)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沈阳人事考试网五牌一图 ♂
沈阳人事考试网五牌一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体育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18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三、招聘方式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四、招聘工作步骤(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沈阳体育学院官方网站(/)注册并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并根据应聘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将本人身份证、本科学历证及学位证、硕士学历证及学位证、中共党员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其他附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放至一个WORD或PDF文档中作为附件进行上传后报名。应聘人员进入系统后,请详细阅读“应聘须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2.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因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公章、注明毕业时间的在校证明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有工作经验和学生干部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由毕业院校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需出具证明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4.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加盖所在党支部印章的证明材料或个人档案中入党志愿书。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一致。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三)资格审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应聘岗位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沈阳体育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四)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1.笔试笔试为1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专业能力。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沈阳体育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2.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沈阳体育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沈阳体育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沈阳体育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六)考察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七)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沈阳体育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且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五、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六、其他(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五)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体育学院所有。报名纪律监督电话:(工作日9:00-16:00)沈阳体育学院2023年2月16日附件:沈阳体育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