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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业园区人事考试 ♂
苏州市工业园区人事考试【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3年江苏苏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度我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和驻苏省垂直管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人员)910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照)139名,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603名,乡镇(街道)机关161名,委托招录的省垂直管理机构7名。 考录政策详见: 《苏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苏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 报考人员应充分了解考录政策,为本人报名负责。报名网址:(苏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苏州人事考试专栏) 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审核单位联系,各单位、各地电话如下(区号0512,部分参照管理单位未列出,请拨打主管单位电话): 市发改委:68616073 市工信局:68616377 市无线电管理监测站:68260091 市公安局:69866028 市救助管理站:67510015 市司法局:67523695 市就业管理中心:69820397 市劳动监察支队:69820371 市社保中心:69820462 市资源规划局:65296098 市土地储备中心:65213058 市住建局:65115952 市交通局:68125780 市水务局:68075521 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68360953 市水政监察支队:68850079 市农业农村局:65259458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68130226 市文广旅局:69823080 市审计局:68617425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65221675 市生态环境局张家港生态环境局:58682471 市生态环境局常熟生态环境局:52814642 市生态环境局太仓生态环境局:53524002 市生态环境局昆山生态环境局:55232797 市生态环境局吴江生态环境局:63938066 市生态环境局吴中生态环境局:65618851 市生态环境局相城生态环境局:85182757 市生态环境局姑苏生态环境局:68725605 市外办:6520644365108817 市统计局:68610127 市市场监管局:69851310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5206255 市机关事务局:68618385 市人防办:65150862 市金融监管局:67339630 市供销总社:65233746 市城市管理局:69333161 市纪委监委:68616912 市中级法院:68552543 市检察院:69828882 民建苏州市委:65105923 市工商联:65230003 市委党校:66610163 市档案馆:65733263 虎丘区法院:68758221 虎丘区检察院:68213704 吴中区:65621259 相城区:85182319 姑苏区:68722530 吴江区:63981233 工业园区法院:66603600 工业园区检察院:66602702 工业园区司法局:66683721 常熟市:52880231 张家港市:58676009 昆山市:57310620 太仓市:53525384 苏州监狱:69598032 省统计局吴江调查局:68610127 仍有疑问的,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苏州市公务员局:68612021 咨询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每日09:00-12:00、13:00-17:3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65301425 咨询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12月18日,工作日08:30-12:00、13:00-17:00 郑重声明: 本次考录工作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文标题:苏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
苏州市工业园区人事考试网 ♂
苏州市工业园区人事考试网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苏州市东大街288号 乘车方法:从“汽车南站”乘坐514路,经过11站,在“向阳桥”下车,换乘305路,经过12站,最后到“东大街”站下车,下车后沿着东大街向南步行两百多米即到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线路番号:514 (原14路) 所属公司:【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停靠:官渎里立交桥、苏安新村、向阳桥←日规路←永林新村←新湘苑←相门桥←相门后庄←葑门北←葑门西街←桂花公园←竹辉饭店(南侧)←南园桥北←汽车南站北←汽车南站、吴中东路、吴中房产中心、文曲路、澹台湖大桥、石湖东路、适新科技、大华平价装饰市场、桂苑小区、太湖电动工具厂、南港路、嘉森塑胶、红庄、大龙江桥、劭昂路东、彭泾、莫舍桥东、石湖华城(石湖之韵)、石湖之韵(东侧)、东吴外国语学校(北侧)、国际教育园职业大学(东侧)、国际教育园工艺美院(西侧)、致能大道南(南侧)、国际教育园工职院(东侧)、国际教育园建设交通学校、国际教育园旅游财经学校、国际教育园南区首末站------------------------------------------------------------------------------------------------------线路番号:305 (原305路) 所属公司:【苏州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停靠:东明装饰城首末站(经贸学院方向)、东明装饰城首末站北(东明方向)、官渎桥东、官渎桥西、向阳桥东、向阳桥→娄门(北侧)→北张家巷→东园→平江路→狮子林南→市立医院东区→接驾桥②(西侧)接驾桥(东侧)→察院场观前街西(西侧)→察院场→景德路→干将路→司前街→东大街、盘门景区北、新市桥西、胥江新村、胥虹苑、胥江路、桐泾公园、桐泾公园西(北侧)、唐寅园、南环西路、横塘、滨河路南、横山东、金屋装饰城、苏州技师学院东(市公共实训基地)、铁师二桥、苏州技师学院、经贸学院东
苏州市市人事考试中心 ♂
苏州市市人事考试中心各市、区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各有关单位,驻苏部、省属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6]275号)精神,现将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 我市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国税局、地税局共同负责。 (二)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负责。 (三) 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事部门和税务管理部门共同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22日下午、23日和24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苏州市区设立考点。
三、报考条件
(一)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996]116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9]4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有关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以下要求掌握:
1、 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 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 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二)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同时在报名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四、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时间:2006年12月21日——12月28日(星期六、日休息)。苏州市区(含吴中区、相城区)报名地点设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人事考试中心一楼),联系电话:.
五个县级市的报名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会同税务管理部门商定。
(二) 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或者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 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2寸照片1张。
(三) 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老考生只需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工作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2寸照片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由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帮其查对档案号。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请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为保证扫描质量,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均配草稿纸,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用后收回。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文件精神,2007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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