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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公告 ♂
眉山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的(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6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职位选择。 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2. 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眉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齐者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 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眉山市公安局(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1号楼405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 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陆眉山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资格审查
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 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眉山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眉山市委组织部会同眉山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眉山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眉山市委组织部会同眉山市公安局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眉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报考录用名额2人及以上职位的,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公安局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公安分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选择顺序。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联系方式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眉山市委组织部或眉山市公安局、考试机构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
眉山市人事考试网吧 ♂
眉山市人事考试网吧题主是否想询问“眉山人事考试网2022年下半年教师公招成绩有面试机会吗”?有。眉山人事考试网2022年下半年教师公招成绩有面试机会,眉山人事考试网2022年下半年教师公招笔试70+是有很大概率进面的。眉山,古称眉州,是千年大文豪苏东坡的故乡。位于四川盆地成都平原西南部,岷江中游。眉山东邻内江、自贡、资阳,南连乐山,西接雅安,北接成都。
眉山市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 ♂
眉山市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年四川眉山市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公务员招考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四川省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眉山市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和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一)政法系统(名单见附件2)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二)司法院校(名单见附件3) 眉山市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0分,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后续考录环节。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三)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报考眉山市职位并与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完成签约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2年3月20日(星期日)上午6:5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到(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统一前往医院。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联系电话:。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体检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 2.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3.所有考生需持本人体检核验身份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参加体检。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4.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体检核验身份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6.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眉山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眉山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体检费(500元左右现金,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政法系统职位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在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 (四)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考生体检时尽量不要带包。家在眉山城区以外的考生请提前一天到眉山城区住宿,以免迟到。 (五)考生参加体检,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遵照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1.体检须知 年眉山市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年度眉山市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眉山市人事考试网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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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2014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本次笔试时间为4月27日,备考时间不足一个月,在最后冲刺阶段,建议您练习预测题,熟悉考试模式、巩固知识点!请查看更多四川公务员考试备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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