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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隆化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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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隆化县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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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号),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1名,现发布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二、招聘岗位及数量隆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261名(其中,综合类201名,医学专业类6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隆化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信息表》,《隆化县2022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学专业人员岗位信息表》。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聘范围和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数量”部分中两个岗位信息表规定要求确定。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配偶或父母为隆化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不含户口在集体户管理人员)。本次招聘除卫健系统部分岗位不限户籍以外,其他岗位均要求承德市户籍(八县四区)或隆化县户籍。(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6日至2005年2月15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依此类推),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三)部分职位报考条件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即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历学位,毕业后具有省级毕业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该职位。(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现役军人;3.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2023年应届在读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计划范围内);4.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本次招聘工作在隆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时间与兴隆县、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2022年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时间同步,每名考生在上述县区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岗位。(一)报名1、报名程序: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2023年 2月20日8:30至2023年2月24日17:30。缴费时间:2023年2月20日8:30至2023年2月25日12:00。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审核通过。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2、报名的基本步骤:(1)点击“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3)考生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4)报名费通过报名网站扫码缴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3、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4、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5、岗位招聘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二)考试1、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此次笔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工作组督导检查。本次公开招聘有关试卷交接、保管等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务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考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管,并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防控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设备作弊,以确保考试安全进行。(1)笔试内容:①综合类: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各为100分。②医学专业类: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护理学、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各为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可登录()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见笔试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考试证件以外其他任何物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4)笔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证件审核。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5)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成绩查询”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布。2、证件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信息表进行证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报考“限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带)、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部分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配偶或父母为隆化县户籍的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或父母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招聘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3、面试(1)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考生可登录()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打印时间见面试公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组别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2)面试方式和内容。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素质和行政办公能力。医学专业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等水平和能力。面试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具体操作按面试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总和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3)面试考生分组。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面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按照笔试成绩,采取蛇形分组及合理均分岗位数的方式进行面试,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分组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考试机构发布成绩的机器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有关信息,如果出现考生现场报出自己姓名或其他与个人相关的信息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抽签确定面试组别。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5)考试总成绩合成。综合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医学专业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6)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隆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五、体检、考核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 “成绩查询”专栏上查询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采取审核本人档案和政治审查相关证明材料的形式,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取消或放弃考核资格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六、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隆化县人民政府网及隆化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间考生因各种原因取消、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公示。七、聘用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为其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3、此次公开招聘的综合类及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后方可进行流动。八、注意事项1、考生务必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证件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变造、冒用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2、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隆化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和()报名网站,笔试公告、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会在以上两个网站发布。隆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15日附件: 1、隆化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信息表.xls2、隆化县2022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学专业人员岗位信息表.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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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工师# 导语】 从湖南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湖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人工核查对象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1.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制的; 4.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人工核查的。 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2022年9月22日前完成,9月28日前完成核查结果报送。申请人可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具体核查时间和要求。各市州应尽快在相关网站上公告人工核查时间,尽可能采取短信、电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使申请人了解人工核查相关要求。各地要尽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人工核查,方便考生,减少人员聚集、防控病毒交叉感染风险。 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各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自2021年起,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旬;下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人工核查程序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动核验或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人工核查。 (一)报考人员个人自审。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把握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二)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核查。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市州人工核查。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市州人社部门对所在单位初审结果进行核查。市州要及时公布参加人工核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人工核查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属地报名、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做好数据登记存档备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 (四)人工核查结果公示。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人工核查结果以及报名服务平台核验通过的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接受举报并查实。经公示无异议的成绩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事宜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网站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五、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申请人办事方便顺畅。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需补打《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考生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模板,按照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打印。 (一)单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件。 3.毕业证件。 (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查验以下材料: ①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要求详见学信网)。 ②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职称证书、聘书等材料。 5.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人工核查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学历、职称证书、聘书等查验结果。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时,由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申请人。 2.人工核查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核查时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 3.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相关责任追究 (一)申请人等的责任追究。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第31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 1.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考条件虚假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资历证件、假专业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相应处理。 3.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①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③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试罪。 4.申请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度社会工作者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考后人工核查咨询电话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3.资格考试报名表模板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13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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