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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4名。其中,初中教师1名,小学教师74名,幼儿园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17年4月2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除年龄外,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7年4月27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2.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要求报考人员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全日制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4月27日0时--2017年5月2日24时

网址: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5月3日0时--2017年5月6日24时

鹿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5月7日0时--2017年5月8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9日24时。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17年5月10日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教育网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7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地址:温州市纱帽河99号)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5月18日9时—2017年5月20日15时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陆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满分100分)

初中教师笔试分初中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两部分,小学教师笔试分小学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两部分。幼儿园教师笔试为学前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一)笔试时间

1.初中教师

初中教育教学理论知识:2017年5月20日 上午9:00—11:00

学科专业知识:2017年5月20日 下午14:00—16:00

2.小学教师

小学教育教学理论知识:2017年5月20日 上午9:00—11:00

学科专业知识:2017年5月20日 下午14:00—16:00

3.幼儿园教师

学前教育教学理论知识:2017年5月20日 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初中历史与社会、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拟面试对象;小学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公布拟面试对象,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教育网查询。

五、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于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教育网公布。

2.资格复审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将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六、面试

(一)初中、小学教师(满分100分)

1、初中历史与社会、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教师岗位面试为课堂试讲,准备6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小学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分课堂试讲和学科技能考核。

(1)课堂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准备6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学科技能考核

小学体育技能考核内容包括口令、基本技能展示或示范动作相关说明等(占面试成绩的30%)。

(二)幼儿园教师(满分100分)

幼儿园教师面试包括命题演讲(占面试成绩的10%)、现场绘画(占面试成绩的10%)、即兴自弹自唱或即兴舞蹈(占面试成绩的10%)和课堂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

(三)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凡在面试开始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鹿城区教育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四)面试时间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由鹿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七、确定入围人员

(一)初中、小学教师

初中历史与社会、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教师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学科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分学科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面试中课堂试讲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课堂试讲成绩亦相同,则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幼儿园教师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同分的,以面试中课堂试讲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课堂试讲成绩亦相同,则以面试中命题演讲成绩高分者优先。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均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需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只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须在2017年7月3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其他规定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二)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 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进行手机验证(必须为浙江省内手机号码)。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必须在2017年4月27日—5月2日期间内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不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报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五)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 鹿城区教育局 88262806(报名咨询)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附件1: 2017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附件2: 2017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

鹿城人事考试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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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流程:1、报考人员应于4月21日至29日上午12:00点之前,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系统提示,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2、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再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

鹿城人事考试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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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345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53名、辖市(区)机关171名、乡镇(街道)机关68名、驻常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53名。为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现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录对象及范围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限常州生源地或常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常州户籍; 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常州户籍; 对户籍或生源地有特殊规定的职位,从其规定。 2.报考驻常省监狱机关职位,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市(含各区)、辖市的职位。 4.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毕业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 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士兵。 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7.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辖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要求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深入扎实,群众公认度高,服务意识强;经乡镇(街道)党组织推荐,区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者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全市各招考职位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自2020年11月2日起可在常州组工网()“公务员考录专栏”、常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网() 1.???报名及照片上传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9日16∶00 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驻常省垂直管理机构由其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考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核单位负责解释,并根据报考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3.???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12日16∶00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单位的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者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资格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户籍证明、结婚证、随军批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3.每个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缴费;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1月9日16∶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场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4.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3∶1)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00至16∶00。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时的网站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报考职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解决。我市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9- 8661713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 报考者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0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提供符合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常州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资格审核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者在规定资格复审期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经面试考场监督员审核签字后,当场送达报考者。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 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各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按照与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二)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各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录用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录用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单位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审核和监督。 招录机关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人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统的有关人选,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一)公示 各招录机关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审批和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 七、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12380 八、其他 招录工作其他相关说明详见《常州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招录单位负责解释。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各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或职位表。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 考务技术咨询: 咨询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 每日9:00-11:30、13:30-17:00 九、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各招录单位政策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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