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考试应急预案(浙江省人事考试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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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浙江省人事考试应急预案

2、浙江省人事考试录用

3、浙江省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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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考试应急预案

浙江省人事考试应急预案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0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将 2020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浙江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0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 号)部署,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 号)精神,现将 2020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方式及考点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称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 10 个专业类别,三个级别的考试均实行电子化考试(机考)方式,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一)高级经济考试高级经济今年首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 个科目,对照《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 号),属于经济管理实务人员和经济咨询研究人员,均需取得有效《高级经济实务》考试合格成绩。考试定于 9 月12 日进行,分上、下午 2 个批次在 1 天内实施(附件 1)。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二)初、中级经济考试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考试定于 11 月 21 日、22 日进行,分 2 天上、下午 4 个批次实施(附件 1)。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二、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考试: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10 年;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6 年;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4年;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2 年;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1 年;6. 具备博士学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 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五)自 2020 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六)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脱产学习时间除外)。三、获得证书(成绩证明)条件从今年起,初、中级经济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高级经济实务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为 5 年,达到省定标准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为 3 年。四、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高级考试的报考人员于 7 月 15 日至 24 日,初中级考试的报考人员于 8 月 5 日至 14 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链接,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一次性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一)一般报考流程1.未注册(首次报考)的人员,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在线核验通过(一般 24 小时)后,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报名点等)。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在线核验通过(一般 24 小时)后,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3.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4.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5.在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后,按系统提示方式在线交纳考试费用。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数据上报部人事考试中心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在报考过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况,按相应方法处理。1.对于持中专以下学历、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联系我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同时须打印报名表并保存,用于成绩全部合格后到现场审查)。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在线核验的,须联系我院查明情况处理。(三)网上告知承诺报考注意事项1.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且需经 24 小时后才能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报名,因此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尽早报名)。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我院处理。3.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省部属单位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根据报名规则和疫情防控要求,要求报考人员在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报考,即:网上所选“考区”“报名点”必须是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4.特别提示。报考流程中所有的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于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报考信息经复核未通过的,合格成绩无效。其中,对于不适用于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或复核部门认为上传的学历证书证件存在疑问的考生,还须到现场审核。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四)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交费成功的高级经济考生可于 9 月 7 日至 11 日,初、中级经济考生可于 11 月 16 日至 20 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处理。五、收费标准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 号和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初中级考试每人每科目 65 元,高级考试每人每科目 70 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六、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结合,考试时长为 3 小时,考生可提前 1 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均为全客观题,考试时长各为 小时,每科目可提前 15 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 3 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 30 分钟交卷、离场。为确保考试信息在电脑上成功提交,提前交卷的考生须经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后考试信息自动提交。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考生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两科目连考的只组织一次入场。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所考科目视作“缺考”处理。禁止将其他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和通讯设备,以及考试相关资料等带入座位。考生在答题前应先认真阅读考试系统提供的考场规则和操作指南。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七、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一)考 试 大 纲 公 布 在 中 国 人 事 考 试 网()上。(二)2020 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省人事考试院不统一组织征订。参加省直考试的考生,考生可自行上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参加各市考试的考生,所需考试用书的征订方法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决定。八、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一)考试成绩经人社部相关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工作由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科目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我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复核(复审)的信息,要确保完整、安全和及时传送。负责报考资格复核(审核)的人员,只需对我院提供的电子信息进行线上复核。其中,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对上传的证件有疑问,且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所需提交资料由审核部门确定,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对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也请各位考生务必在报名时填写可联系的电话号码。(三)对通过复核(审核)的考试成绩,公示 10 天。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四)特别提示:在合格成绩复核(审核)和公示期间,如有问题但来不及查实的,为不影响工作进程,发文、制证等工作按计划进行,但在后续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如发证、职称评审评定等),经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等,将按告知承诺制规定的,作出合格成绩和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九、有关要求经济机考规模大、科目多、技术要求高、任务重,是一项组织实施难度较高的重大资格考试,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2)。(一)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的安全、平稳。“资格考试考生配合防疫须知”(随疫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请相关考生在考前 14 天以上登录查看,考前做好防疫准备,考中做好防疫配合。考务部门(知识点单位)要针对考生配合防疫须知和本单位日常防疫要求,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二)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购买服务方式组织考试实施,但必须按规定流程确定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和技术人员,确保考务费使用规范和考试顺利实施。要参照机考实施主要风险点和防范处理要点,按照有关规定和结合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应急预案。要备足纸质草稿纸,考后须从机考系统中打印《考场情况记录单》,由监考、主考签字,确认缺考、异常情况等记录内容,并交我院统一保管。(三)要做好服务保障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方便考生参考。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附件: 年度经济考试批次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省人事考试录用

浙江省人事考试录用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浙江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574名,其中:市级机关单位71名;区县(市)级机关单位439名;镇乡(街道)机关64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宁波党建网 报考区县(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的,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海曙党建网 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余姚人才网 慈溪人才网 宁海党建网 宁海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象山县人民政府人力社保局网站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市级机关单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的职位,均须取得相应学位。 2、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对象为:镇乡(街道)机关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域内(慈溪市含杭州湾新区),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共享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具体由各区县(市)公告明确。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4、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的人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5、镇乡(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6、区县(市)以下机关单位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由各区县(市)公告明确。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镇乡(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6、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资格条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公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镇乡(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海洋渔业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7:30。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或所辖县(市)。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报考专业技术类职位,在笔试阶段加试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总成绩按职位备注中明确的比例合成。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市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市属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镇乡(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3、专业技术类职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须开展体能测评的职位,按1:5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入围面试。 上述1、2、3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区县(市)以下机关单位的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由各区县(市)公告明确。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报考镇乡(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军事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专业技术类职位的面试由招录机关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笔试阶段未进行专业测试的专业技术类职位,须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测试。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全市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市级招录机关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县乡招录机关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入围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区县(市)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区县(市)、镇乡(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人员的名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十三)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3、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5、截止各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6、在次年宁波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实行递补。 7、递补人员的名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 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3、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8、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9、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10、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1、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12、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级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13、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14、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1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2022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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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中政行测 和 中政申论 备考平台为您解答! 2014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名还未开始,报名系统还未开通,建议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中政行测在线备考平台"和"中政申论在线备考平台"提问,我们会及时解答。

浙江省人事考试录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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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报考需注意:

1、请各位考生按照上述报名时间准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省级或各市招考公告,熟悉政策。点击查看2015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2、填写姓名、身份证时请注意不要有任何空格。

3、填写时间最好在20分钟以内,以免网页失效,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4、报名成功后请及时进行缴费。

报考流程: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3月16日0时—3月21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9日0时—3月21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3月21日17时—3月25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26日0时—3月3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4月2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3月26日0时—4月5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等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报考省级机关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20日9时—4月25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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