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事厅考试(山西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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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山西省人事厅考试

2、山西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3、山西省人事厅考试中心主任

4、山西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电话

山西省人事厅考试

山西省人事厅考试

2023山西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9日

一、拟面试人员,拟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前,须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拟面试人员需按照《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9日,面试地点:山西社会主义学院教学楼(太原市龙城大街30号)

具体报到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可于4月6日9:00至4月9日14:00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山西社会主义学院教学楼报到入闱,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禁止入场。

2、面试考生报到入闱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3、面试考生不准携带各种通讯、电子设备(包括各类耳机)参加面试,已带入考点的按要求统一存放,否则,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考生不得穿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志的饰物。

5.面试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候考规定,服从管理,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6.面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山西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山西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山西人事考试网2019年5月20日发布了,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迁移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14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91号)文件要求, 2019年5月1日起山西人事考试网将迁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网站)开设“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省人社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或者通过省人社厅网站()首页的导航链接进入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办理相应业务。山西人事考试网将于2019年10月31日关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西省人事厅考试中心主任

山西省人事厅考试中心主任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建于1994年12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编制25人。中心内设综合部、考务部、公务员考试与人才测评部、研发部、技术部、证书管理部等六个部门。组建以来,在历届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中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公正、高效、廉洁,团结、勤奋、务实、创新”的工作宗旨,与全省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一道,团结拼搏,务实创新,在人事考试和人才评价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支撑,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也得到了各级领导部门的充分肯定。截至目前,中心连续九年被评为全国人事考试工作优秀单位,连续第十二年被评为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并先后荣获全省人事系统先进集体、全省行风评议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种荣誉称号,2005年底,中心作为全国人事考试系统唯一一家单位被评为全国人事系统先进集体。伯乐慧眼识良驹,遍聚英才竞风流。团结务实的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绘就的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宏伟蓝图,按照人事考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发展目标,紧跟新时代人才评价需求,不断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提高考试管理水平,拓展考试服务领域,以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人才评价服务为社会各界和广大有识之士搭建公平正义的竞争舞台,为实现山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不息。

山西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电话

山西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电话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

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

2006年,国家公务员法实施后,除行政机关外,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也纳入公务员队伍,比如组织部、宣传部、党史研究室、文献研究室等等。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在发生某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应当准确加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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