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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
西安人事考试中心主任领导成员如下 厅长 冯力军厅巡视员 雷宝岐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王鹏民党组成员、副厅长雷耀堂党组成员、省军转办主任 史新喜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晓驰 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会民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虎成党组成员、省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军 副巡视员 叶利朝副巡视员 余洪生 省外国专家局局长 兰壮丽(一)管理省公务员局。(二)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三)原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陕西省社会保障局中国西安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陕西省劳动就业服务局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离退休费审核中心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管理办公室陕西省人事争议仲裁中心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陕西省再就业服务中心陕西省劳务交流指导中心(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陕西省技工学校指导中心西安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陕西省劳务派遣服务中心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西安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是 ♂
西安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是为加强西安市公务员队伍建设,适应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经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31名。其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456名(包括人民警察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陕西生源或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0年8月30日前正式落户为准)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陕西区域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3.国民教育大专学历限西安生源或西安常住户口(2010年8月30日前正式落户为准); 4.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论坛) ,报考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职位,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2日至1992年9月2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或《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上述基本条件中第2、6项所列条件等,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具体条件为准。 1.报考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须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报考单位下一级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和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业人员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劳动(服务)合同关系问题;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报考者应符合职位要求的性别、专业、民族、政治面貌、招考范围等资格条件。对各级、各类国民教育学历证书,均需在资格审查中核验。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以及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或自2006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2.在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用人部门具体的招考职位名称、计划录用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西安市2010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 西安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西安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9月2日上午8时至9月6日18时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9月2日上午8时至9月8日18时。 为指导报考者合理报名,报名期间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适时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和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三)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名报考者按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两科共需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 9月8日18时。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需要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9月8日12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12层AB座 电话:)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在9月16日至9月17日从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限定 本次招考各个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将于2010年9月9日上午8时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和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0年9月 9 日上午8时至16时。放弃改报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0年 9月18 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统一在西安设置考场。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具体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10年10月上旬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陕西省政府门户网、陕西省公务员局网和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下,由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归口分别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职位表》确定的录用计划人数,按照1:3的比例,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届时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站和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告,同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务员局分别组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中出现被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或不能参加面试等情况而形成的缺额,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本次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报考本职位的考生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需要隔人递补情形时,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报告备案后,再行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次日,将全部考生面试成绩上网公布。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申论成绩+行政能力测验)/4+面试成绩/2 各科成绩均为百分制。每科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为1:1。进入体检人员按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按职位以综合成绩排序末位考生出现并列时,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人员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招录职位面试人员多于招录职位数但又未达到规定比例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招录职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录职位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本场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进入体检;低于本考场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不能进入体检,取消或缩减该职位招录计划。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务员局按归口分别组织。参加体检考生到定点医院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或《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及《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考生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 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除报名笔试考务费和体检费外,考生不再缴纳其他费用。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归口分别实施,以适当方式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着重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考察被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实事求是,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后所出现的缺额,从缺额职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归口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制发录取结果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按分工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考生一经录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上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新录用公务员到招考单位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考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力求公开、公平、公正。凡参与考试组织工作的人员,发生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如果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过程中舞弊、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考试的相关公告。如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公务员主管机关和招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西安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是谁 ♂
西安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是谁(一)战略类课程白永秀,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省委、省政府咨询委员,省突出贡献专家 ,省“三五人才”和省教学名师;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首批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理论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负责人,教育部财政部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学专业”建设点主持人;国家重点学科政治经济学学科带头人,国家精品课程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负责人。任保平,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入选2006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6年到德国富特旺根大学做访问学者。苏源泉,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工商管理系副主任,工商管理系教授,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工商管理硕士)导师,陕西省秦商研究会常务理事。1996-1998年由省委组织部下派挂职锻炼,任陕西百隆集团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主要从事战略管理教学与研究,主讲《企业战略管理》《集团化公司管理》《企业领导方法与艺术》等课程及讲座。近年来担任多家企业顾问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张小民,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现执教于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战略管理、投资学、现代公司治理、中小企业融资与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题、企业价值评估与企业重组并购、现代项目管理、产业集群、开发区发展等。(二)组织与管理类课程刘先明,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曾多次在大庆油田、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首都机场、海尔、海信、红豆、东方航空、镇海炼化等单位讲过《精细化管理》,普受好评。翟鸿燊,我国当代传统文化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系国学实践应用专家,经济与文化学者,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美国国家大学客座教授。青岛易学管理咨询公司特聘高级培训讲师。中国营销实战训练导师 ,现任道昂国际集团董事长、中国国际人才工程学院院长、DAM行销拓展机构总裁、北京大学中国企业家训练中心总监、中国经营报专家顾问团首席顾问、美国国家大学荣誉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维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和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研究所所长,兼任牛津大学现代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梁忠民,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 1988. 中国人民大学进修,主要进修《行政管理学》,1986. 北京大学进修,主要进修《中国近现代史》。曹 蓉,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人力资源管理系主任,教授,丹麦哥本哈根商学院访问学者,陕西省青年突击手,陕西省流动人才素质评价委员会评价组专家,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顾问,中国心理学会会员。齐捧虎,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博士,教授。中国宏观经济教育管理研究会理事,中国企业管理教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城市文化经济研究会副会长,西北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西北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学术带头人。陈 实,西北大学副教授,经济学博士,德国福特旺根大学特聘教授;1997至1999年在德国沃尔姆斯经济大学学习工商管理和医院管理;曾获西北大学优秀教师称号、师德先进个人称号、2005届西北大学教学质量一等奖。卢山冰,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西北大学广告研究所研究员,广告学硕士生导师,职业技术学院广告系主任,中国广告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毕业于西北大学,先后获哲学学士学位,管理学硕士学位,经济学博士学位。杨永平,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陕西省企业文化建设协会常务理事、西北大学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杨永平老师主要研究方向是企业管理与企业文化,是陕西省知名的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研究专家。(三)金融与财务类课程赵守国,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经济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所长。西北大学经济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入选陕西省第四批“三五”人才计划, 兼任秦岭水泥、西安民生、西安旅游公司独立董事,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改制无形资产评议专家。何雁明,现任西安交大经济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院学术委员会成员, 研究生导师,美国NASDAQ研究论坛会员,澳大利亚银行家协会会员; 陕西省上市公司协会顾问及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目前的研究重点是:证券市场微观结构、全球金融服务管理、国际视角投资管理、上市公司治理。张晓明,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系系主任。1988年毕业于西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教学和研究方向为会计学、企业评价研究、旅游企业发展研究等。郭世辉,现为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兼任西安市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先后在《当代经济科学》、《学术论坛》、《人文杂志》、《西北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40篇。近年主要研究企业流动性、企业信用管理、企业资本运作、企业投融资与并购等问题。唐亮,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企业终止清算的理论与方法体系、成本核算的理论与方法体系。为MBA和硕士研究生主讲《会计学》《会计发展理论》;发表论文:《论金融自由化适度问题》《经济改革》《资本经营与法人治理结构》《当代经济科学》。(四)人力资源类课程张红芳,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经济管理学院EMBA常务副主任,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中心主任。教学情况:为研究生讲授《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等课程。 为MBA学生讲授《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课程。郭亚军,管理学博士,获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师资奖学金,现任西北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助理。 1998年7月至今,主要讲授旅游概论,旅游景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课程。邓文,陕鼓集团人力资源总监,曾任西门子(中国)公司销售总监、西门子公司中国区副总裁。(五)市场营销类课程庄志敏,中国营销与品牌专家,企业实战策划师。拥有十余年企业竞争实战经历和多年咨询、培训经验。曾任海尔集团营销策划负责人。现兼任:企业内训网首席营销专家,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中心客座教授,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青岛)培训中心兼职教师,中国经营报专家顾问团高级顾问,北京中怡康时代市场研究有限公司首席营销顾问。杜丽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西方经济思想史、 市场营销策划、 心理学及行为科学、组织行为学 、市场营销管理。肖国强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中心副主任。研究方向:市场营销 。主讲课程:《市场营销学》、《国际市场营销》、《消费心理学》、《广告学》、《市场营销》等工商管理类骨干课程,1996年至今一直承担着MBA《营销管理》教学工作。(六)生产运营类课程柴华奇,西北工业大学副教授,博士,研究领域:区域经济发展与现代企业运营,主讲课程:《运营管理》、《管理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市场营销》。陕西省人才测评专家组成员、西安市经济发展研究会会员、西安市劳动学会会员。(七)项目管理类课程陈关聚,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2003年12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现在主要从事项目代建制、项目控制、项目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研究,担任西北大学项目管理研究所所长。主要承担《项目管理》《沙盘实训》课程教学,曾为本科生讲授《企业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韦省民,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留学于奥地利维也纳大学,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Registered Financial Planner ,RFP)学会亚洲事务暨中国发展中心认可讲师,国际财务管理协(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nagement Association,IFMA)认可讲师,陕西省证券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陕西省区域经济研究会理事。(八)信息化管理类课程高鹏,硕士,现就职于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与科学系担任教师。 工作至今主要讲授课程:电子商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建设。近年来主要研究领域: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数据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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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陕西人事考试网于2022年9月15日发布通知,2022年陕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0日,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26日17:00,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28日17:00止。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20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继续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请考生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如实承诺报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户籍)在陕西境内的考生可报名在陕西省参加考试。对不属于报名范围但在陕西省报名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慎报名。考前7天,在陕确认报名的考生确因突发疫情管控不能参加考试的,须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报经部人事考试中心批准后,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可相应延长一年。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11月19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月20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20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宝鸡考区、咸阳考区、铜川考区、渭南考区、延安考区、榆林考区、汉中考区、安康考区、商洛考区、杨凌示范区考区、省直考区,请工作地或居住地(户籍)在陕西省境内的人员,就近就地报名参加考试。考区设置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陕西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予以关注。三、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见附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四、报名时间及流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注册报名时间:9月19日至26日17:00;网络核查时间:9月19日至2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9月19日至28日17:00止。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二)网上注册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考试合格后,考生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1.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考生,即可进入报名环节。2.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考生,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三)网上报名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考生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报考考全科级别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报考免二科级别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待核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报考增报专业级别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已经取得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待核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四)资格核查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发布该项考试的考后资格复核公告,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网上核查工作由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各考区咨询电话:宝鸡考区咸阳考区铜川考区渭南考区延安考区榆林考区汉中考区安康考区商洛考区杨凌考区省直考区,89530805(五)网上缴费确认考生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考生放弃本次考试。(六)收费标准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93号)规定,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0元。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本年度考试开考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七)打印准考证考生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五、有关事项说明(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注意:①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②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③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二)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三)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考试工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四)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五)考生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六)考生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七)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九)中国人事考试网()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考生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十)考试大纲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内容为准。附件: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点击下载)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点击下载)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博、硕)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点击下载)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9月15日附件1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全科级别(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全日制学历考生,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考生,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免二科级别符合考全科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增报级别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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