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成立(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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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成立

2、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3、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4、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官网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成立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成立

以河北为例:

一、石家庄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大厅。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单位集中确认和个人确认。

二、唐山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15日。确认地点: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县区和各大医院统计。三、秦皇岛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5日。确认地点: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大医院统计或者其他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四、邯郸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为避免人员聚集,我市采取大单位、考生属地县区集中报送或考生个人委托同事集中报送等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详见下表,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现场确认地点:邯郸市人力资源市场产业园2楼(邯郸市世纪大街与诚信路交叉口)。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五、邢台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0至1月13日。现场确认地址: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各区县人社局职改办统一上报确认。考生个人持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材料到各报名点(考生单位所属区、县人社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市直部门报单位人事科。六、保定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确认地点:宥和考试服务中心(保定市腾飞路89号)。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各医院单位统一组织报市人社局考务中心。七、张家口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1月3、4、5、6、9、10、11、13、14日。现场确认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原就业局,东升大酒店对面)。联系电话:。现场确认方式:按属地原则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区由县区职改办)集中统一申报。八、承德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13、15日。现场确认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大厦701室。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市直各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各县(市、区)由本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汇总本县(市、区)报考人员资料后,统一到我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九、沧州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0至1月12日。确认地点: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109室(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联系电话:、2079994。确认方式:各大医院、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统一报送。十、廊坊1.市本级确认时间:2023年1月11至1月13日。地址:新华路112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110室。联系电话:21568502.三河市确认时间:2023年1月3至1月13日。地址:鼎盛东大街四号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9室。联系电话:3217133。3.大厂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7至1月14日。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279号社会事务局北三楼309。联系电话:8829460。4.香河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5至1月12日。地址:新华大街新城广场东侧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7室。联系电话:8321737。5.固安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3至1月13日。地址:新源街198号,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5室。联系电话:61909026.永清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2日地址:永清县人社局东四楼413室。联系电话:6696962。7.霸州市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1日。地址:霸州市迎宾大厦二楼(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7室。联系电话:7867262。8.文安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2日。地址:文安县政府大楼135房间职称股。联系电话:5280831。9.大城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6至1月12日。地址:大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0房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5500399。10.广阳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至1月12日。地址:广阳区北凤道2-1(广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北楼417室。联系电话:2140979。11.安次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2至1月6日。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行政服务中心北楼305。联系电话:589508812.开发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1至1月13日。地址:新华路112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110室联系电话:215685011。13.衡水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日。现场确认地点: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北大厅一楼。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市直各医院和各县(市、区)职改办统一办理。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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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河北为例:

一、石家庄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大厅。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单位集中确认和个人确认。

二、唐山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15日。确认地点: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县区和各大医院统计。三、秦皇岛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5日。确认地点: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大医院统计或者其他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四、邯郸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为避免人员聚集,我市采取大单位、考生属地县区集中报送或考生个人委托同事集中报送等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详见下表,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现场确认地点:邯郸市人力资源市场产业园2楼(邯郸市世纪大街与诚信路交叉口)。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五、邢台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0至1月13日。现场确认地址: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各区县人社局职改办统一上报确认。考生个人持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材料到各报名点(考生单位所属区、县人社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市直部门报单位人事科。六、保定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确认地点:宥和考试服务中心(保定市腾飞路89号)。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各医院单位统一组织报市人社局考务中心。七、张家口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1月3、4、5、6、9、10、11、13、14日。现场确认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原就业局,东升大酒店对面)。联系电话:。现场确认方式:按属地原则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区由县区职改办)集中统一申报。八、承德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13、15日。现场确认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大厦701室。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市直各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各县(市、区)由本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汇总本县(市、区)报考人员资料后,统一到我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九、沧州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0至1月12日。确认地点: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109室(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联系电话:、2079994。确认方式:各大医院、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统一报送。十、廊坊1.市本级确认时间:2023年1月11至1月13日。地址:新华路112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110室。联系电话:21568502.三河市确认时间:2023年1月3至1月13日。地址:鼎盛东大街四号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9室。联系电话:3217133。3.大厂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7至1月14日。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279号社会事务局北三楼309。联系电话:8829460。4.香河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5至1月12日。地址:新华大街新城广场东侧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7室。联系电话:8321737。5.固安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3至1月13日。地址:新源街198号,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5室。联系电话:61909026.永清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2日地址:永清县人社局东四楼413室。联系电话:6696962。7.霸州市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1日。地址:霸州市迎宾大厦二楼(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7室。联系电话:7867262。8.文安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2日。地址:文安县政府大楼135房间职称股。联系电话:5280831。9.大城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6至1月12日。地址:大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0房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5500399。10.广阳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至1月12日。地址:广阳区北凤道2-1(广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北楼417室。联系电话:2140979。11.安次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2至1月6日。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行政服务中心北楼305。联系电话:589508812.开发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1至1月13日。地址:新华路112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110室联系电话:215685011。13.衡水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日。现场确认地点: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北大厅一楼。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市直各医院和各县(市、区)职改办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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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事网官网入口: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资格考试报名证明材料过多、排队时间过长等问题,推动形成标准统一、规则公开、自负其责、信用监管的资格考试管理模式,推动实现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人社工作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进行积极探索。 二、试点时间、范围 试点时间为6月至11月。试点范围为下半年由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附件)。 三、工作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试点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二)告知承诺内容 告知的主要内容:报考人员按规定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三)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审核监督流程。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 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任务分工 (一)5月底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部考试中心对资格考试网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报考须知。各地根据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和报考须知。 (二)6月中旬,启动试点。各地要在服务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公布办事指南,并配合部考试中心做好政策解读等相关宣传和答疑释惑工作。 (三)6月至11月,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有序开展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如遇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部考试中心。 (四)11月中旬,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各地要在11月15日前对本地区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并报送部考试中心。部考试中心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修订、完善报考指南,加强人事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精神、政策要义,掌握基本的工作原则方法,确保完成试点工作,取得工作实效。 (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试点工作不涉及原有资格考试职责分工调整。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当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相互配合支持,按照原有分工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审核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应试人员看得见、用得上、得便利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试点工作容错机制,对尽职尽责工作人员免责,对失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有效管控风险。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这项新举措,了解有关要求和程序。要保证咨询渠道畅通,及时做好答疑释惑工作。要加强舆情工作,营造有利于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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