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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发布声明 ♂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发布声明可以,所谓选调生参加公务员考试主要是指跨区报考,比如报省直单位或其它地市机关,是主动报考而非单位看中借调,这种情况在选调生提拔中比较少,除非混不下去了或觉得有蛮好的机会才会这样,而且和一般公务员身份报考不一样的是:公务员报考公务员必须在原单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且报考前要和原单位脱离人事关系,考不上就完了。选调生不受任何条件限制,只要原单位同意报考且达到报考条件既可报考,考不上也可以回原单位工作。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号码 ♂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号码您好,安徽省考报名人数的查询时间一般是在报名截止之后的几天内,每个省份的考试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都不一样,所以您可以关注安徽省报名考试的官方网站,以便及时获取最新的报名信息。此外,您还可以关注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以获取最新的考试信息。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后台 ♂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后台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19名,其中省直机关527名,市以下机关6192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省考报名入口截图(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3月8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8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考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3月1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3月9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3月22日至3月24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贫困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四、笔试(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1.报考省市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A卷2.报考县乡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B卷3.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C卷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9:00—11:00。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一般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不予参加考试。(二)笔试成绩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明确加试的招考职位,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五、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或面试前,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六、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七、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宜公开招考的、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八、体检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九、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十、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十一、审批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十二、监督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全省招考公告于2月22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先锋网发布,各市的职位表等招考信息在各市指定网站发布。(一)政策咨询:;(二)考务和技术咨询:;(三)监督举报:;(四)各市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详见指定网站专栏。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2月22日—3月27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安徽省公务员局2022年2月22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吴功德 ♂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吴功德2006年市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全省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安特警队伍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06年市以下公安机关的公安特警支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等公安机构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拟任职位所规定的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其中,一般特警职位年龄为23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警特殊职位(指武术、军警技能、排爆、射击〈狙击手〉四类职位)和普警职位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身体条件。其中,特警特殊职位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一般特警职位和普警职位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 6、具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特警特殊职位还应具有以下报考条件: (1)报考武术职位的人员,须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院校武术及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或为武术及相关专业的现役、退役运动员; (2)报考射击(狙击手)职位的人员,须为全日制体育运动学校射击专业毕业生;或为射击专业的现役、退役运动员;或在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部队服役两年以上,具有射击(狙击手)专业、专长,且曾被评为“优秀士兵”; (3)报考军警技能职位的人员,须在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部队服役两年以上,具有军警技能专长,且曾被评为“优秀士兵”; (4)报考排爆职位的人员,须曾在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部队从事排爆工作一年以上,具有排爆专长,且有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全日制公安院校毕业生可以报考特警特殊职位。 在中央机关和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违纪行为按规定处理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2007年夏季毕业的在读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安徽省2006年市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具体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安徽省2006年市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职位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发布在安徽人事编制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省公安厅网()。 同时,有关招考政策、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等标准,和报名表格等信息,以及有关报考技术、考务方面的问题,也一并发布于上述网站。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此次考试报名全省不设现场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为:。全省报名统一时间为2006年11月18日8:00至11月22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上述时间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仔细阅读并签署“考试诚信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安徽省200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300-500像素,大小100kb以下),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所需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可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下载、打印。 3、网上确认。报考人员于2006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1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审查,并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查询并记录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必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11月23日24: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报名考试费用。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06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报名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也实行网上确认并先进行网上缴费。2006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期间,前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笔试报名考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报名有关事宜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小于4:1,方可开考。不足4:1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计划数;特警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06年11月24日下午14:00—17:00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职位。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包括《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业务知识》三科。每科满分100分。 (二)笔试内容 1、《综合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济理论基本知识、公共管理、机关公文、科技常识、省情、时政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 2、《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 3、《公安业务知识》,主要包括从事公安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基础理论、业务知识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业务知识》的考试复习范围以《安徽省2006年市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考试复习指南》为准。上述科目的相关复习或参考资料,其购买方式及时间、地点将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适时通知考生。本次考试,省人事厅、省公安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06年12月1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0:00—11:30 《综合知识》 下午 14:00—16:00 《公安业务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各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报考职位的所在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 《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业务知识》的成绩按3:3: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对少数民族报考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皖发〔2000〕17号)规定,予以照顾加5分(合成前在三科笔试成绩上分别加、、2分)。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笔试前后将能够证明其少数民族身份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及时提交报考职位所在市人事局审核,经审核符合加分政策的方可加分。有关事宜请向报考职位所在市人事局具体咨询。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限于一般特警职位和普警职位,特警特殊职位的报考人员不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前,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的报考人员须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体能测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全日制2007年春季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其他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学历证书。 体能测试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环节如遇此情况均按该原则执行)。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和引体向上四项;女性包括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和仰卧起坐四项。凡达到任意三个项目规定标准的,视为合格。因体能测试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五、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一)面试限于一般特警职位和普警职位,此两类职位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为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统一确定。面试的组织工作由各市人事局、公安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实施。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二)专业技能测试工作限于特警特殊职位,此类职位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负责按有关规定统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为: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招考计划数在2名以下的按7:1比例确定,招考计划数在3名以上的按5: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前,专业技能测试人选须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包括提供职位所要求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 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1)武术职位: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和引体向上;(2)射击(狙击手)职位:测试项目为步枪实弹射击和3000米跑;(3)军警技能职位:测试项目为400米障碍跑和单兵战术;(4)排爆职位: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和实际操作。上述各项目的最低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项目、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因测试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各职位的项目成绩按比例合成。分别为,(1)武术职位:3000米跑、引体向上各占50%;(2)射击(狙击手)职位:3000米跑、步枪实弹射击各占30%、70%;(3)军警技能职位:400米障碍跑、单兵战术各占60%、40%;(4)排爆职位:3000米跑、实际操作各占30%、70%。 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成后,因2002年1月1日以来比赛获奖的,或因曾在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由于排爆、射击(狙击手)、军事技能业绩突出立功的,在考试总成绩上加上规定的相应分值,即为考生个人总成绩(比赛成绩〈或获奖证书〉和立功加分分值见附件3),并按高低顺序进行排序。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人事局、公安局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 体检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招考公告的有关规定。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考职位计划人选缺额的,在该招考职位面试人员(特警特殊职位为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特警特殊职位为考生个人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本次招考的有关规定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考职位计划人选缺额的,在该招考职位面试人员(特警特殊职位为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特警特殊职位为考生个人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按规定程序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七、公示和审批录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当地人事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凭市人事局签发的《安徽省2006年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办理报到的有关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并由省公安厅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和评授人民警察警衔;不合格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取消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整个考试录用工作于2007年3月底以前基本完成。八、监督检查 为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负责对各级人事、公安部门以及各级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加大考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不按编制限额、录用计划、职位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及程序录用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作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与成绩、取消录用资格、停考等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行政处分的处理。对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确保考录工作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省考录工作的咨询联系电话为:、2801358(政策咨询),2862049(考务咨询),2602404(监督举报)。安徽省人事厅 安徽省公安厅 二ΟΟ六年十一月十五日06招警职位简章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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