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哪些职称可以兑资(事业单位现有职称)(事业单位哪些能走预付账款(事业单位预付工程款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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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事业单位哪些职称可以兑资(事业单位现有职称)

2、事业单位哪些能走预付账款(事业单位预付工程款账务处理)

3、事业单位哪些要改革的问题的简单介绍

事业单位哪些职称可以兑资(事业单位现有职称)

事业单位哪些职称可以兑资(事业单位现有职称)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哪些职称可以兑资,以及事业单位现有职称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事业单位职称兑现工资规定是什么
  • 2、事业单位50岁以上副高能直接兑现工资吗
  • 3、行政工勤高级工兑现工资需要什么条件?
  • 4、专技十兑资要经过局里同意吗?
  • 5、体制内考哪些证书可以加工资
  • 6、在企业进的职称,编制落到事业单位后能兑现职称工资吗

【法律分析】:一、事业单位技术职称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岗位:一级2800,二级1900,三级1630,四级1420,五级1180,六级1040,七级930,八级780,九级730,十级680,十一级620,十二级590,十三级550。其中一到四级是正高,五到七级是副高,八到十级是中级,十一级到十三级是初级。

二、什么是职称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职称制度,是国家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一种评价体系。职称本意指的是职务名称,原先指的是具体的岗位。一般分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五大级别。可是后来,职称制度逐渐成为学术评价水平的一种标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知识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达到了有关的学术层次。由于职称制度的数量限制,一般来说,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数量不能超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15%~20%,而岗位占满以后,只有退岗位空缺才能有新的晋升机会。这样即使有相应的学术水平,也只能高职低聘。只要聘不上相应的工作岗位,相应的工资待遇就无法兑现。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不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全国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50岁以上副高及以上官员不能直接兑现养老金。

取得高级工证书。行政工勤高级工需要兑现工资事业单位哪些职称可以兑资,需要高级工证书事业单位哪些职称可以兑资,高级工证书是持证人职业技能审批的凭证和上岗、任职、兑现工资的依据,其发放办理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重要环节。

专技十兑资要经过局里同意。专技十兑资要经过局里同意。区属委办局下属事业单位普通级别是副科级或正股级,管理八级岗位只有一个,该级别与专技十级(中级职称最低档)工资水平相当,只有主要负责人才能拿到中级专技岗的最低工资,而股级单位允许有百分之10的副高级专技岗。

法考证书、CPA这两个证书可以加。

1、事业编制人员:

对事业编制人员有用的证书基本上都是本专业的证书。大家都知道,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共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三种。对于管理岗位来说,专业证书也起不了多大作用,除非转岗到专业技术岗位;但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来说,本专业的证书极为重要,是很多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

2、公务员:

①毫无疑问,对公务员来说,含金量最高的证书就是法考证书。法考证书之所以含金量那么高:

一是因为通过率实在是太低,比公务员还难考;

二是乡镇基层极缺专业法律人才,连一个通过法考的工作人员都留不住,都被上级争着调走了;

三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环境下,法律人才越来越重要,需求量逐年上升。

②法考证书之外,还有两个证书对某些特殊岗位的公务员非常重要。建筑类证书对住建系统公务员非常重要,也非常有用;会计类证书对审计系统公务员非常重要,也非常有用;

那要看是什么机关单位

如果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编制就不可以。职称与公务员工资没有关系。职称只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产生影响,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也没有影响。行政系列工资不按职称套工资,所以公务员所拿到的职称证书对工资是没有影响的。

事业单位哪些能走预付账款(事业单位预付工程款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哪些能走预付账款(事业单位预付工程款账务处理)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哪些能走预付账款,以及事业单位预付工程款账务处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请问行政事业单位是如何做账?
  • 2、事业单位预付账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 3、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用预付款购买物资和服务的分别的账务处理怎样?
  • 4、在途物资可以算进预付账款吗
  • 5、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包括哪些?急求~~~

第二十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第一节 资产和负债

一、资产

(一)资产的内容

行政单位的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的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力。

(二)资产的计价和核算

1.货币资金

行政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等,应当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账。

2.应收及预付款项

行政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行政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3.存货

行政单位的存货主要是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行政单位的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记账。即,行政单位购入的材料,以购价作为入账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存货发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为减少或增加当期支出处理;属于非正常性的毁损,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

事业单位的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或者为销售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材料、产成品等。事业单位的存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各项存货发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4.对外投资

行政单位的对外投资,是指行政单位用结余资金购买的国债。行政单位的有价证券,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兑付、转让有价证券取得的收入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收入;有价证券的利息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其他收入。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在取得时,应当以实际支付的款项(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对外投资)或者所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以实物或无形资产的方式对外投资)作为入账价值。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不予预计,应当在实际收到时计入当期收入。转让债券取得的价款或债券到期收回的本息与其账面成本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为: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 元以上。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的核算。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记账。

行政单位对其占有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每年应当盘点一次。转让、毁损、报废及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所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同时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有偿转让、变卖、清理报废或毁损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作为其他收入处理;清理固定资产发生支出,作为当期支出。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价款,应当计入其他收入。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其入账价值的确定与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基本相同。固定资产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固定资产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竣工决算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支出或费用。

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转让、报废、毁损及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所减少固定资产的原价,同时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出售、清理报废或毁损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增加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清理费用减少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

6.无形资产

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事业单位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应当予以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将其成本予以一次性摊销,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按照摊销额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

二、负债

(一)负债的内容

行政单位的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暂存款等。

事业单位的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和应交税金等。

(二)负债的计量和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行政事业单位代收的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款项和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在实际收到但尚未上缴时,应当作为负债入账。

1.应缴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其中,应缴预算款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款项,主要包括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以及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2.应付及预收款项

行政单位的应付及预收款项,是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暂存款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事业单位的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

3.应付工资和津贴补贴

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给职工的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应当按规定设立专门账簿,进行明细核算。使用工会经费发放给职工的相关收入应当由单位工会单独记账,另行反映。

4.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以及所得税等。

事业单位计算应交纳税金(除一般纳税人交纳的增值税)时,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等,列入销售税金,应交纳的所得税,列入结余分配;同时计入应交税金。有关应交增值税的核算原理与企业会计中应交增值税的处理基本相同。

5.借入款项

事业单位的借入款项,包括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其核算特点在于: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实际支付利息时,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事业支出,为开展经营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经营支出。

第二节 净资产

一、净资产的内容

行政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资产减负债和收入减支出的差额,包括固定基金、结余等。

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其中,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基金,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二、净资产的计量和核算

(一)净资产的计量

行政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二)净资产的核算

1.固定基金

固定基金,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购建固定资产时,按发生的实际成本入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价值以及接受捐赠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入账;盘盈固定资产时,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付的租金入账;盘亏、处置固定资产时,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冲减固定基金。

固定基金的具体账务处理可以参见固定资产的有关核算内容。

2.事业基金

事业基金是对于事业单位而言的,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分为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部分内容。事业基金按照当期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事业单位的一般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滚存的结余资金。

事业单位的投资基金是指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所占用的基金。用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入账;用材料对外投资时,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以及一般纳税人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入账;转让对外投资或对外投资到期兑付时,按对外投资的账面金额,冲减投资基金,转入一般基金。投资基金的具体账务处理可以参见对外投资的有关核算内容。

3.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是对于事业单位而言的,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以及其他基金等。专用基金增加应按当期实际提取转入的数额记账;减少应按当期实际支出数额记账。

4.结余

行政单位的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行政单位的正常经费结余与专项资金结余应当分别核算。

事业单位的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

(1)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

-拔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

年度终了,事业结余应当全数转入结余分配。

(2)经营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年度终了,经营结余通常应当转入结余分配,但如为亏损,则不予结转。

(3)事业单位当年实现的结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配。结余分配的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有所得税交纳业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应交所得税;二是事业单位计提专用基金。进行上述分配后,结存的当年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事业单位预付账款会计分录事业单位哪些能走预付账款

事业单位哪些能走预付账款:预付账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预付账款支出时事业单位哪些能走预付账款,应当通过“预付账款”科目以及“财政补助收入”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核算。对于采用授权支付方式付款事业单位哪些能走预付账款的,付款时应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事业单位哪些能走预付账款;对于采用直接支付方式付款的,应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对于采用银行存款支付方式的,应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一、行政单位:

(一)发生预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预付款项”科目;同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所购物资或服务时,按照相应预付账款金额,借记“资产基金——预付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补付款项的,按照实际补付的款项,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事业单位:

(一)发生预付账款时,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所购物资或劳务,按照购入物资或劳务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相应预付账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扩展资料:

在预收款项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的贷方,不单独设置本科目,在使用本科目时,要注意与“应收账款”科目的关系,预收账款与应收账款的共同点是:

两者都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物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不同点预收账款是收款在先,出货或提供劳务在后,而应收账款是出货或提供劳务在先,收款在后,预收账款是负债性质,应收账款是债权类资产性质。

1、借方发生额(表示预收账款减少)

与收入同步确认的应收未收款项、已核销坏账客户确认恢复付款能力、从“应收账款”科目转入、从“其他应收款”科目转入、因应收票据到期未付款而转入、帖现商业汇票到期未付款转短期贷款、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

2、贷方发生额(表示预收账款增加)

预收客户之预付款项、收到的营业款项、预收的商业汇票、以存货清偿应收账款、以股权清偿应收账款、以债权清偿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偿、已经确认之坏账损失、因债务重组损失的款项、“应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转入

3、期末余额

预收账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属应收账款性质,反映企业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收账款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规定,“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单位按照购货、服务合同或协议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款项,以及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预付的备料款和工程款;“在途物品”科目核算单位采购材料等物资时货款已付或已开出商业汇票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品的采购成本。

行政单位会计往来账包括资产类的“暂付款”,负债类的“暂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事业单位会计的往来账包括资产类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负债类的“借入款项”、“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交税金”。

事业单位哪些要改革的问题的简单介绍

事业单位哪些要改革的问题的简单介绍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哪些要改革的问题,以及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问题
  • 2、事业单位如何改革?
  • 3、我国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必要性
  • 4、事业编改革最新规定

政事关系错乱

长期以来,各项事业一直采取全部由政府直接组织方式,大到机构设立、目标确定、经费供给,小到人员管理、具体业务活动组织等等,几乎全部都要依靠政府。近些年来,虽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全面扩大了事业单位的自主权,但总体上看,由政府直接组织社会事业的体制,特别是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基本关系模式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我国政事关系错乱已成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政事组织不分

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在法律上虽然属于两类不同的组织,由于事业单位法人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政府机关不仅通过各种权力、运用多种方式直接管理事业单位,而且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缺乏严格的组织界限,事业单位往往依附于政府及政府的各个部门,有的甚至出现了以“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行政的、事业的)的形式存在的行政事业混编机构。此外,许多事业单位套用行政级别,建立科层制组织形式,按行政机关的形式运行,按政府管理的方式提供服务,形成行政化、官僚化组织模式和运行方式。

②政事人事管理不分

1993年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2002年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逐步将机关人事制度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离开来,但行政一体化问题依然突出。而所谓的“全员聘用”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基本上就是“全部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拥有的“事业身份”,“国家干部身份”并未根本取消,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也并未随聘用制的推行而解决。此外,事业单位领导基本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尚未形成。

③政事产权不分

首先,政府作为事业单位的出资人,无偿提供事业单位建设资金和运营资金。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约60%财政全额拨款,约20%财政差额拨款,各项事业经费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30%以上,事业单位日常运营及基本建设高度依赖政府财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事业单位财产的独立性。其次,个别机关与事业单位资产实行一体化管理,在资产分类上机关与事业单位资产均属于非经营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长期以来按照一种体制进行管理,事业单位资产难以同行政单位资产彻底分离。同时,一体化管理不利于事业单位通过盘活资产优化配置进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再次,许多事业单位缺乏独立的财产权,尽管随着“搞活”、“创收”等政策被事业单位积极乃至过度使用,事业单位经济方面的自主权开始扩大,但主管部门调用事业单位财产情况仍经常发生,甚至许多事业单位成了主管部门的“小金库”。①最后,部分事业单位依托行政权力进行创收,如许多事业单位拥有“政策性收入”权力,“政策性收费”实质是行政权力收费,由此形成的收入明显属于政事不分的产物。

缺乏科学、严格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及不少地方政府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基本改革内容就是全面扩大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及内部分配制度等各个方面的自主权,并允许事业单位利用所占有的资源或结合业务内容进行创收,而且创收收入可以全部或部分由各个机构自主支配,可以或多或少与员工收入和福利挂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种社会事业不仅由政府直接组织,事业单位的所有内部事务也都要接受严格的计划管理。这种僵化体制的结果就是机构及个人都缺乏积极性,运行效率极其低下。

体制僵化、忽视市场作用

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与传统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传统观念。例如,长期以来人们认为,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活动都属于“事业”,而凡是“事业”都应该由政府举办,并应由财政供给经费。这些观念既是形成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理论基础,又是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现实反映。再加上我国长期以来对公共事业资源配置缺乏明确的目标,各事业部门和单位之间不通有无,相互分割,相互封闭,互不开放,从而导致大量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公共事业资源的大量浪费。这些传统观念已经成了阻碍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因素,必须进行彻底的转变。

法制不健全

首先,从立法角度来看,缺乏公共事业组织单行法。政府虽然承认公共事业组织的多样性,但对不同性质的公共事业组织仍然采取了“一法统揽”的做法,这样就使公共事业组织的特殊性在法律上得不到体现。其次,当前我国公共事业管理法规的立法层次较低,立法的权威性不足,约束力不强。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三个公共事业管理条例(即1950年的《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及1989年和1998年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都属于程序性法规。虽然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较前两个法规多了一些实体性的规定,但从总体上来看,仍然主要是以社团登记管理为核心的程序性规定,缺乏实体性内容的体统规范。

此外,我国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中还存在政府监管体制不健全,公共事业运行机制效率低下和财务管理不严,导致资金严重浪费等不良现象,急需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全面改革。

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职工福利待遇。

进一步完善分类改革工作。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虽然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哪些要改革的问题,但是有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这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强调自己公益属性事业单位哪些要改革的问题,甚至还有行政审批事业单位哪些要改革的问题,但是分类改革完成后。

又伸出头继续搞营利性运作。这些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事业单位哪些要改革的问题的硬骨头,需要进一步划清类别。上面那些事搞定以后就是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工资结构会会发生一定变化。

进一步提高绩效工资在整个工资中的占比,激发干部职工好事热情,工资增长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向边远地区倾斜。国家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逐步改革进行中。

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将逐步过渡为行政机构,承担公益属性的事业单位,待遇及晋升规定,承担公益属性事业单位人员改制后,享受事业单位规定的福利、待遇,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人员,改制后待遇将由。

我国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管理意识薄弱,组织机构设置简单;人员配备不足,缺乏对预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预算编制时间短,方法简单;预算编制准备不充分。

3、预算执行不力,随意现象严重。

4、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控制体系不健全。

改革的必要性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我国2010年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为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针对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国务院于2014年4月25日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该条例是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的发展而制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08年3月,根据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原人事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起草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批。

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十章 68条),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

2014年4月25日,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第652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1.目前事业单位改革是采用分类改革事业单位哪些要改革的问题的方式事业单位哪些要改革的问题,以党管人才为根本原则,科学设岗为基础,会逐渐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不再按照行政级别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根据社会职能、经费来源不同、岗位性质不停,设置不同特点和类型的人事制度。

2.在事业单位改革以后,部分事业单位的编制会变成合同制,但并不就意味着没有了铁饭碗,工作的稳定性还是可以保证的,工作主要是以行业或者专业业务为主。薪资想必也是很多人都担心的问题,定期还是会上调的,不会有很大的变化,大家可以放心。

拓展资料:

1.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

2.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3.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4. 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条例》明确,党中央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研究提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统一管理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批地方厅局级事业单位的设置,指导协调地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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