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事考试(西安市未央区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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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输入网址:,首页有一个查询入口,点击进去直接输入证件号,身份证号即可。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是陕西省人事厅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4年9月。主要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陕西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笔试的考务工作;承担由国家人事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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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应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6.失信被执行人;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二、招聘程序(一)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杨凌人事人才网(/)。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08:00至2023年3月12日18:00。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11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11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8日08:00至2023年3月13日18:00。资格审查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报名结束(3月12日18时)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3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杨凌人事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报名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4日至3月15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工作日接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待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四)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6日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3月28日8时至3月31日24时从杨凌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六)考试1.笔试(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2)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杨凌示范区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杨凌示范区人事人才网查询本人成绩。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4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杨凌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2.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3.面试面试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1)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面试结束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七)体检体检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八)考察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九)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十)聘用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三、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重要提示(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杨凌人事人才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联系方式:1.政策咨询:、87037589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89530805。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日附件: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doc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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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水务系统企业划转与加强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2月12日?西安市水务系统企业划转与加强监管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市水务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进一步理顺市水务局与西安水务集团的职能职责,加强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按照《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9〕39号)要求,结合我市水务系统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划转企业本方案涉及市水务局所属共17户企业。其中,综合类1户(西安兴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文化旅游类1户(西安汉城湖实业有限公司),工程养护类6户(西安惠丰工程养护有限公司、西安祥龙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西安弘泰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迈豪水务有限公司、西安昌汇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润泽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类5户(西安引湑济黑调水工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中远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西安漕运码头餐饮有限公司、西安兴水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祥龙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PPP模式类4户(西安碧源水务有限公司、西安世纪水建投资有限公司、中节能西安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西安泥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对市水务局所属17户企业的整体划转,进一步实现市水务系统政企分开,厘清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和西安水务集团的职能。市水务局主要对西安水务集团履行行业监管、业务指导职能,市国资委主要对西安水务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能,西安水务集团主要承担供水、污水处理等业务运营职能。具体职能如下:(一)市水务局履行全市涉水事务的规划、协调、建设、开发利用、执法等行政管理职能;履行全市涉水行业服务质量、任务完成质量等行业监管职能;按照市年度考核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参与市属企业考核小组对企业的考核,负责市属国有涉水行业监管方面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将结果交考核小组,市国资委依据考核结果给出企业综合测评结果;负责市政府赋予的其它涉水行政管理职能。(二)市国资委履行涉水市属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负责涉水市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负责涉水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核定、工资总额核准与备案;负责市政府赋予的其它涉水市属国资、国企的其它职能。(三)西安水务集团西安水务集团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是以原水、自来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等投资、建设、服务、运维和管理为主营业务的国有独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能:一是自觉接受市水务局的行业监管。二是承担市政府赋予的供水、污水处理等任务,以及相应的社会公益义务。三是全面理清经营性事项与非经营性事项。针对非经营性事项,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以及西安市政府采购系列法规文件组织实施。四是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能。三、实施原则(一)整体划转着眼于从长远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推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将市水务局下属企业整体划转剥离,有利于市水务局专注于全市水务工作的总体协调、规划、监督、管理等职能,同时促进全市水务行业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二)分类实施针对此次水务系统改革涉及企业多、情况复杂的特点,采取分类实施的办法,对综合类、工程养护类、文化旅游类和经营类企业实行直接划转;对PPP项目类,由市政府授权委托西安水务集团代表市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能。(三)政策扶持为保证西安水务集团顺利完成接收工作,能够将17户企业“接得住、接得稳、管得好”,构建西安“大水务”格局,授予西安水务集团特许经营权,并重新核定污水处理政府购买服务费等相关配套政策,促进西安水务集团加快对划转企业的重组整合。四、主要内容(一)直接划转市水务局所属五类13户直属企业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整体划转至西安水务集团,成为西安水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西安水务集团可根据集团战略需要,在保持企业稳定的前提下,对13户企业进行优化重组,对资不抵债、无法经营的实施关闭破产、清理退出。(二)授权履职市政府以授权委托形式将西安碧源水务有限公司等4户PPP项目的政府出资人变更为西安水务集团。市水务局继续行使行业监管职能,市国资委对PPP项目市属国有资产部分实施监管。(三)扶持措施一是授予西安水务集团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以行政许可方式授予西安水务集团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期限均为30年,特许经营范围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和高陵区。西安水务集团在特许经营权期限范围内,对新建或新收购的供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享有特许经营权。二是重新核定污水处理政府购买服务费。根据西安水务集团污水处理存在巨额政策性亏损的实际情况,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由市发改委牵头,协同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和西安水务集团,对西安水务集团污水处理政府购买服务费重新核定,并以不低于污水处理成本的新标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费,解决污水处理“价格倒挂”的问题。三是对于此次划转涉及的6户工程养护类企业,继续按照企业划转前操作程序开展水利设施管护业务,确保各项工作不断线。西安水务集团优先对下属工程养护类企业进行优化整合,转型升级,促进其早日走向市场。五、实施步骤(一)组织领导成立市水务企业划转领导小组,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水务局、市国资委、西安水务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和西安水务集团相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主要负责监督《方案》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西安水务集团考核、变更政府出资人代表,以及协调授予特许经营权等相关问题。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市水务系统企业划转工作专题会议,遇有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市国资委可将此项工作与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统筹推进。(二)资产移交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市审计局通过社会招标方式对17户划转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审计等工作,市财政局做好相关保障。审计工作完成后,由市审计局向市水务企业划转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审计报告,并作为划转移交依据。审计工作必须于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PPP项目,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由市水务局、西安水务集团和PPP企业共同完成政府出资人代表的变更工作。(三)人员移交人员移交采取“整体移交、人随事走”原则。移交企业的正式职员人数以2019年11月15日市水务局核查的数据为准,2019年11月16日后,企业招聘招录人员均视为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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