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事考试改革(河南省人事考试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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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河南省人事考试改革

2、河南省人事考试教师资格证

3、河南省人事考试文件

河南省人事考试改革

河南省人事考试改革

2023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此次河南省公务员报名于2023年1月9日开始报名,于2月25日-26日进行笔试。为让各位考生能直观了解2023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流程有哪些,方便顺利报考。在此,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2023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流程:

1.查看公告及职位表

了解2023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并根据个人情况于河南省考职位表中查询出可报考职位。

2.提交报名申请及资格初审

报考者于1月9日9∶00至1月16日17∶0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豫事办”APP或“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1月16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和缴费

报名确认和缴费根据选择的考点城市进行,在对应考点城市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并缴费的报考者,于2月21日9∶00至2月26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确认和缴费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6.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者可于3月24日后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以及“豫事办”APP和“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省辖市考录专用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名次。

7.面试确认

面试确认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9.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0.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执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

11.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以上为“2023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流程”全部内容。届时,各位考生需按上述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流程进行报考。建议各位考生仔细查看2023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方便顺利完成2023河南省考招录。最后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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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事考试教师资格证

河南省人事考试教师资格证

河南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须是各类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三)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除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四)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五)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河南省人事考试文件

河南省人事考试文件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5日

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6日

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人员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7.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为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制,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如发现虚假信息,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格处理。

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各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及办法、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9:00至4月10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考生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交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 “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各级人社(职称)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监督与指导。

新、老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段为2019年4月2日至4月11日。

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下称《考试报名汇总表》),集中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免试的人员还须带职称证书。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要求,本次考试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学历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省直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9日至4月11日。省直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并集中到原省质监局计量处622房间(审查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1号,咨询电话:/65928618 )进行资格审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于2019年4月12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郑州市顺河路32号)。

省辖市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市场监管部门与人事考试机构商定后公布。

各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市)符合条件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并集中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考试报名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四)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9年4月16日9:00至4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交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核定河南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豫人社函〔2017〕407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客观题科目《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考试每人每科收取70元;主观题科目《计量专业案例分析》考试每人每科收取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共2科)每人每科收取68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6月7日9:00至6月14日17:0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六、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确保审查信息的完整,防止漏报和误报。

(二)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cn)查询成绩。

附件: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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