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事考试信息(兴化市人事考试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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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化市人事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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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事考试信息

兴化市人事考试信息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招聘程序和办法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一)公布招聘简章通过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兴化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本简章。(二)报名与资格初审1.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1日—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2.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兴化市英武北路79-3号原鲁迅中学对面)。3.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兴化市户籍(生源)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教师资格证书(2013年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认定机构网上公示打印件,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证书原件)。(3)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幼儿园B类的考生还须提供任教工作经历证明等。(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5. 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兴化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学段学科,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其中小学语文、幼儿园岗位分为A类与B类,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报考学段学科”栏目中须明确注明A类或B类。(2)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6. 报名费用: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减免考试费用。7. 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职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部分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是否核减或取消职位计划,由兴化市人社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学段和学科招聘条件的,由兴化市教育局通知考生改报。改报名时间:2013年6月27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 :30 - 17:00 )。改报名地点:兴化市教育局人事科(兴化市长安路法院对面,教育局2楼204室)。(三)笔试1. 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报名回执到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2.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3. 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30%)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70%),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该学段和学科最高笔试成绩的60%,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小学“科学”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中学理科知识,小学“品德与社会”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中学文科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笔试成绩在兴化教育网公布。(四)资格复审与面试1.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2. 资格复审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其他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3)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任教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6)面试费100元。对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学段学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3. 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取说课、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幼教学科采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说课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其他学科采取说课形式。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兴化教育网上公布。(五)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学段、学科和A、B类岗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体检人选名单将在兴化教育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兴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兴化市教育局组织,集中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兴化市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七)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兴化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参加公开选岗。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领取《选岗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在公示结束后公布。(八)选岗进入选岗的考生须按时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学段学科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幼儿园B类岗位拟聘用考生不参加选岗,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至农村幼儿园工作,对不接受统一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九)聘用选岗结束后,由兴化市教育局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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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市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但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2)未在教育系统学校就业的2006届、200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市生源师范类毕业生。(3)2006届、2007届、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机械、数控、模具、电工电子、电子商务等专业或相近专业本市生源本科毕业生(不限定师范类毕业生)。2、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兴化市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3、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08届毕业生待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通用,取得某一级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学校岗位。(机械、数控、模具、电工电子、电子商务专业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3)身体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二、招聘程序和办法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标准、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核、选岗、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办法:(一)报名1、报名时间:2008年4月16日—2008年4月18日(每天8:30—17:00),逾期不予补报。2、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原鲁迅中学对面)。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兴化市籍生源证明(如户口簿,或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复印件等)。(2)2008届毕业生提交《江苏省2008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06、2007届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4)报名人员缴纳笔试费100元。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核后,填写《兴化市2008年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类型的一个学科。学段类型分为:1、高中(职中),2、初中,3、小学(幼儿教育)。机械、数控、模具、电工电子、电子商务专业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学段类型和学科。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科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08年4月23日(8:30—17:00)凭报名回执到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原鲁迅中学对面)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二)考试1、笔试于2008年4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2、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3、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占30%,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70%(小学科学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中学理科知识,心理学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管理学,机械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机械基础,数控技术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数控机床及使用,模具制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模具制造工艺学,电工电子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电子线路,电子商务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电子商务原理)。4、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三)确定面试人选和音乐、体育、美术、幼教专业技能测试人选1、面试人选的确定。除音乐、体育、美术、幼教等四个学科外,其他学科均需面试,并且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各学科面试人选。2、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的确定。音乐、体育、美术、幼教等四个学科的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如报名人员少于上述比例的,则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及切分线将于2008年4月30日在兴化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公布。(四)音乐、体育、美术、幼教专业的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于5月10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幼教专业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分别按上述四专业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线人选。(五)资格复核面试人选于7月5日8:00~17:30到市教育局一楼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复核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如上述三证不齐全则不得参加面试(机械、数控、模具、电工电子、电子商务专业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确定的进线人选在上述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经复核合格后领取选岗通知书,如三证不齐全不得参加选岗。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核后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音乐、体育、美术、幼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六)面试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高中、初中、小学各学科分别举行。面试形式为说课。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08年7月9日,面试所使用教材为兴化市2007—2008学年度各学科所用教材,其中小学为五年级,高中、初中为该学科起始年级所用教材,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音乐、体育、美术、幼教专业不再面试。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选岗资格。其中师范类硕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同学科面试平均分,才能取得选岗资格。面试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面试人选及音乐、体育、美术、幼教专业进线人选总成绩于2008年7月10日在兴化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公示,公示时间3 天。(七)选岗所有进入选岗程序的人员于2008年7月15日参加选岗大会。面试人选持本人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音乐、体育、美术、幼教专业进线人选持本人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参加选岗。选岗时,先由硕士研究生分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然后由其他人选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每人限选所报考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选岗对象选定岗位后即被确定为聘用人选。所有选岗对象必须于2008年7月15日上午8:00前报到,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选岗处理。选岗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八)聘用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在对拟聘用人选考核合格后各招聘学校应与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含试用期1年),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人事部门备案。聘用人员按《关于教育系统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试行)》(兴劳社发[2007]52号)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职业高中招聘的非师范类专业课教学人员,聘期为2年,聘期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聘用期满,如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合同,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三、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四、本简章由市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人事局) 83242833(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教育局)兴化市人事局网址: 兴化教育网: 附:招聘岗位计划表(点击下载浏览) 兴化市人事局兴化市教育局二○○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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