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人事考试信息(曹县人事考试信息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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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类出了。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请递补人员于2020年8月13日到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403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2020年曹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弃权或取消资格人员笔试准考证号、递补人员笔试准考证号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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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山东菏泽曹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19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09:00—10月26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菏发〔2020〕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19名,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2022年曹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2022年7月31日之前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①取得博士学位;②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研究生,不限定全日制学历性质,但须持有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办理的就业手续);③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④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⑤取得省部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⑥艺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放宽至取得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体育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⑦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须取得入闱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前3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符合报考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在职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凡与具体单位签有聘用、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已在曹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试讲)、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09:00—10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0月24日10:00—10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曹县人民政府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0月24日11:00—10月27日16:00。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2年10月24日11:00—10月27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银联在线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0月27日16:00前及时与曹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2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面试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按70元收取。 六、面试和资格审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素质和从事教学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知识等。试讲前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音乐、体育岗位不备课,试讲和技能展示时间共15分钟)。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七、考察和体检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 2、体检。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引进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2022年曹县事业单位引进人员通知书》,凭《2022年曹县事业单位引进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应聘考生要持续关注曹县人民政府及曹县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并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张老师电话: 附件1、2022年曹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2曹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曹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9日 2022山东菏泽曹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2022年曹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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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事考试网官网首页登陆地址: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报考者和工作人员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认定与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职责权限,对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五)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中央一级招录机关作出处理。报考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由负责组织考察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二条报考者的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或者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报送负责组织考试录用的部门。 第十三条 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报考者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对报考者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第十四条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依法送达报考者。 第十五条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 任职定级后查明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辞退处理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录用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七条录用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其中,公务员组织、策划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报考者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录用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的管理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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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曹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现将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3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菏泽市生源或者在菏泽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5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6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县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可以应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9:00--2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2月14日9:00--2月18日16:00

报名网址:(菏泽人事考试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2017年2月13日9:00-2月17日16:00。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7年2月14日9:00-2月18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银联在线支付,报考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月18日16:00前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并于3月16日-3月19日14:3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17年2月15日-2月16日 (9:00-11:30, 14:30-17:00)到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03室(曹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报考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聘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县直其他各专业类、定向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增加到县直事业单位综合管理1岗位中,庄寨镇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管理D岗位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加到庄寨镇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管理A岗位中。乡镇卫生院医学检验、麻醉学核减的招聘计划增加到乡镇临床医学A岗位,医学影像、药学、中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乡镇临床医学C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增加到乡镇临床医学B岗位。

取消或核减计划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2月13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考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大学生退役士兵除根据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退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综合类 上午 9:00—11:30

卫生类 下午 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合计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由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70 分掌握(含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等额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工作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报考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 (曹县人事考试中心)

(曹县卫计局)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2017年曹县公开招聘县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曹县2017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应聘须知.doc

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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