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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事考试网编外 ♂
广西人事考试网编外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以及中央、自治区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开展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对象招录对象为全国普通公办本科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不含专升本、定向生(可到广西工作的除外)、委培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二、选调数量2023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519名。具体情况详见《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三、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三)学习成绩优良、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3. 共青团员,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等综合荣誉,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4. 2023年7月31日前结业的校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五)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相应放宽两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3.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6.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7.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8.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9.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10.有学术不端问题的。四、选调程序(一)职位查询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职位表》。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政策问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调生报名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后,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选调生不需缴纳笔试考试费。报考人员可以在招考公告发布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由高校负责选调生工作相关部门(如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下同)审核推荐并盖章。考虑到学校放假因素,报考人员可先进行网上报名,并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将报名表原件提供相应市党委组织部。未经高校审核推荐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并贯穿招录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次日起2日内,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因所报考职位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相关市党委组织部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并在当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三)公共科目笔试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实施。取消和减少招录计划的职位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选调生笔试与2023年广西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同步进行,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试卷与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试卷保持一致,使用A卷。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1.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 申论2.笔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3.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四)面试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计划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其中,招录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各市党委组织部通过规定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各市党委组织部以电话或者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报名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真实且涉及报考资格的,各市党委组织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3.面试组织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参照2023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五)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调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2.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选调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六)公示和录用各市党委组织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七)岗位分配选调生岗位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综合考试成绩、专业背景和个人意愿等多种因素,在本市招考职位范围内统一调配。(八)报到被录用的选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非因不可抗力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参加选调的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并追究有关责任。五、相关政策(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二)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选调生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由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三)选调生录用后,经过岗前培训和必要的熟悉工作过程之后,应尽快安排到村任职,任职期限一般为2年。新录用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四)新录用选调生工作满3年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各市资格审查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及发布相关公告网站地址:南宁市委组织部 0771–5780292 柳州市委组织部 0772–2806332 桂林市委组织部 0773–5625981 梧州市委组织部 0774–6021841 北海市委组织部 0779–3186288 或防城港市委组织部 0770–2823766 钦州市委组织部 0777–3688126 贵港市委组织部 0775–4563083 玉林市委组织部 0775–2806803 或微信公众号:ylwmxf百色市委组织部 0776–2836186 贺州市委组织部 0774–5129022 河池市委组织部 0778–2103506 来宾市委组织部 0772–4278960 崇左市委组织部 0771–7969818 特别提示:1. 广西人事考试网()为本次考试指定工作网站,招考过程中有关事项将在该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附件:1. 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2. 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1月29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西人事考试网编辑招聘 ♂
广西人事考试网编辑招聘根据工作需要,本院拟于2023年面向全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业务骨干3名(入事业实名编)。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院2023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广西社会科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的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机构,主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服务。现有内设机构19个,其中相当正处级管理机构5个,相当正处级科研机构12个,相当正处级科研辅助机构2个。主办的学术期刊有《学术论坛》《经济与社会发展》《东南亚纵横》和《沿海企业与科技》。二、选调部门、人数及岗位条件选调部门人数(名)岗位条件年龄政治面貌聘任岗位人事处1人事管理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限专业。2.具有人事工作经历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院刊编辑部1编务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2.具有编辑出版经历及摄影摄像技能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信息中心1信息技术岗位:1.学历及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限专业。2.具有办公室文秘相关工作经历及摄影摄像技能者优先。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岗位注:学科类别、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二、选调基本资格及待遇(一)基本资格1.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含参加工作首年不确定等次)。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6.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9.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现役军人。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6.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回避的人员。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8.专业不符合所选调岗位要求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10.按照有关政策,因工作服务年限或任职年限未满、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不能进行调动的人员。11.其他不符合选调有关要求的人员。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3年3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三)享受待遇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与本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为实名编制,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本院规定的相应待遇。三、选调程序(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2.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期内,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或广西社会科学院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将填写好的报名表(word格式)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主要业绩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编号,压缩打包后发送。材料需命名为“材料序号:应聘材料名称”,如“材料1:报名表”。请将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文档按“2023年公开选调 +选调部门(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如“2023年公开选调人事处(人事管理岗位)李四”。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4.收费:本次选调不向参加选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参加选调人员交通费自理。(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要求。报名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报名人员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三)面试面试工作由本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选调人员政治理论素质、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每位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48小时内在本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含70分)不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不予聘用。面试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公告在本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四)考察按1:3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本院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前报名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该证明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者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凡是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规定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考察不合格的,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给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本院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计划选调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本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六)公示本院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广西社会科学院党组研究同意,办理调动入编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四、纪律监督此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选调工作监督电话:(本院纪检部门)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院人事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6:00—18: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林老师:。附件1.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附件2.广西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信息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西人事考试网缴费 ♂
广西人事考试网缴费广西人事考试网于2022年9月14日发布通知,2022年广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0日,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7日17:00,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9日17:00。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二、考试级别、应试科目及成绩管理三、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已调整。报考条件具体如下:(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四)报考条件相关问题的说明。1.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是指报考人员全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报考人员从事的非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3.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4.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3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新版专业对照表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四、考试报名告知承诺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知以下要求:(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三)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四)不实承诺的处理。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五、报考流程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只接受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广西区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一)网上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7日17: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2.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3.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进入在线核查环节。4.在线核查。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系统核查通过后进入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环节。5.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进入缴费环节。签署《告知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如需“撤回承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不须签署《告知承诺书》,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6.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包括:(1)学历、学位证明;(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3)身份证件;(4)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明(职称证书);(5)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6)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7.网上人工核查。核查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8日17:00。考试组织机构(所选核查点)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全区人事考试机构(核查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二)网上缴费。1.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9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2.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3.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六、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14日8:00至11月20日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七、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应试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须严格按照最新的防疫要求(详见广西人事考试网疫情防控专栏【】)参加考试。(二)应试人员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四)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五)《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客观题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客观题填涂作答使用2B铅笔,因考生本人不规范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六)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八、成绩发布及考后核查(一)2023年2月底,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相关政务平台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九、证书办理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专栏()查询。十、咨询电话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附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2022年9月14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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