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人事考试顺利的话(河口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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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试通知四篇

在生活中,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4篇,欢迎大家分享。

根据省高教厅通知,二○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xx月xx日(星期xx)上午xx时举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定于xx月xx日(星期xx)下午xx时xx分举行。

现将有关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二○xx年xx月xx日至xx日

二、报考条件:

四级:

1、计划内20xx级本科生(不含已提前通过四级的学生);

2、往届未获通过四级的在校本科生;

3、已修读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在校专科生;

4、在校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具有相应英语程度的本校在职人员,大学英语《有关四级考试的通知》。

六级:已取得四级证书的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和本校在职人员。

说明:根据省高教厅关于不得跨校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的`通知精神和规定,凡是在校期间未在本校报考而到其他学校报考的学生,其考试成绩一律

不予认可。

三、报名办法:

1、在校生到所在学院办理报考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报考费:四级23元,六级25元。

2、报考六级的学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方可报考。

3、已毕业的本校历届生或校内在职人员须持身份证和两张一寸照片到考务室(B213)办理报考手续,报考费每人60元。

4、本次考试仍采用电脑报考方式进行,如中文词库不完全,无法打全考生姓名,请在报名单上将姓名补全。各学院将报考名单输入电脑后,将名单打印并公布,以便让考生核对,杜绝错报、漏报现象。核对后于xx月xx日之前将名单报考务室,以便汇总后统一上报。

教务处考务室

20xx年3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1月4日—1月22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3月12日和13日

B1和B2级别:20xx年3月19日和20日

A1和A2级别:20xx年3月26日和27日

20xx年6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4月4日—4月29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 :20xx年6月11日和12日

B1和B2级别:20xx年6月18日和19日

A1和A2级别:20xx年6月25日和26日

20xx年11月DELF/DALF: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济南、南京、武汉、西安

考试日期: C1和C2级别:20xx年11月5日和6日

B1和B2级别:20xx年11月12日和13日

A1和A2级别:20xx年11月26日和27日

20xx年12月 DELF(青少年):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天津、南京、西安

考试日期: DELF(青少年)B1和B2级别:20xx年12月3日和4日

DELF(青少年)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0日和11日

20xx年12月 DELF(儿童):

报名日期: 20xx年9月5日—9月30日

考场: 北京、成都、西安

考试日期: DELF(儿童)、A1和A2级别:20xx年12月17日和18日

一、报名工作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要求各地州考试中心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注意事项

1.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并要求报考人员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3.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4.应试人员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三、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7月20日10:00—8月10日19:00开始报名和缴费,8月1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有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上传照片。只有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正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资格审查。

(1)续考考生无需资格审查。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全科级别的考生近两年档案信息,保留免二科的考生近一年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为续考考生,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2)初考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即系统提示需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各地、州、市初考考生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当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乌市初考考生携带以上指定材料到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报考确认。

6.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全国考试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初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网上操作缴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

(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

(2)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五、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月14日

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10月9日至15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疆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科。

九、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成绩单。

从《20xx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中获悉,20xx年,海南省继续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无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以及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不含艺术类单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每批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每个批次根据学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批单独设置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每批在文史和理工类的界面增设3个平行的学校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艺术类单考学校和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他学校及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学校,仍然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其中,艺术类单考学校单设3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河口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

河口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

东营市公务员报考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部署,2009年我市市、县(区)、乡(镇)党政机关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招考简章另行发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除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外,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7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经县(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职位专业条件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录用人数和职位 全市各级机关共招考录用公务员103人,其中党政机关61人(市直8人,东营区6人,河口区7人,广饶县15人,垦利县15人,利津县10人),公安系统35人(森林公安18人,县区公安17人),垂直管理单位7人(工商系统5人,质监系统2人)。 招考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7人(县区参照管理单位24人,市质监系统3人)。 具体招考部门、职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我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22日。 查询时间:2009年2月19日—23日。 报名网站: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市直用人部门及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09年2月19日—23日登录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3月10日—1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规定。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月21日-23日到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7层717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见《山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体检考察前提供,在体检考察前规定的时限内,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的,视为自动放弃。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后,于2月21日-23日到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7层717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3月15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笔试需要加试公安专业科目《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4月24日-27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继续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本市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招考部门同1个录用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经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市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八、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 东营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 东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8381726 (二)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8334404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情况咨询 1、报考市直机关 市纪检委 8382629 市人事局 8381726 市审计局 8329257 市规划局 8332278 2、报考县区直机关、乡镇机关、参照管理机关 东营区人事局 8232287 河口区人事局 3883281 广饶县人事局 6441147 垦利县人事局 2881377 利津县人事局 5682275 3、报考公安系统 报考公安系统 8319955 报考森林公安系统 8339379 4、省垂直部门 市工商局 8333032 市质监局 8335057

河口区政府东营市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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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做好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市域社会治理重点改革攻坚任务,进一步强化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河口区民政局委托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城市社区工作者性质本次公开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在相关镇(街道)的社区工作,同时承担社区管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责,属于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两员融合”工作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与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二、招聘岗位及数量按照城市社区工作者总量管控原则,本次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98名(现有面向社会招聘的专职网格员招聘88名,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其中河口街道办事处招聘58名,六合街道办事处招聘25名,孤岛镇政府招聘15名。三、招聘范围及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6日以后出生);4、思想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热心服务社区居民群众;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6、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东营市河口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设置表》(附件1)。四、报名有关事项(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7:00。(二)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厅(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三)报名方式及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机打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毕业证(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填写《2023年东营市河口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登录河口区人民政府网;东营振河人才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四)考务费100元。五、考试有关事项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一)笔试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知识等。2、笔试时间、地点请关注我们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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