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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事考试网检察官遴选 ♂
湖北人事考试网检察官遴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公开遴选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遴选的职位分为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法律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四大类,共20名。其中: (一)刑事检察类(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控告申诉等)10名; (二)职务犯罪侦查类(反贪、渎职侵权检察等)5名; (三)法律政策研究类3名; (四)综合调研类2名。 二、遴选对象 公开遴选对象为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条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或培养对象、省级以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二等功以上荣立者可放宽到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3.一般应当具有四年以上检察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当具有两年以上检察工作经历; 4.一般应有县、区检察院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5.年龄在35岁以下,处级干部和法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岁。 (二)各职位的资格条件 1.报考刑事检察类职位的,所学专业应为刑法或刑事诉讼法,从事刑事检察工作满三年; 2.报考职务犯罪侦查类职位的,所学专业应为法律,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满三年; 3.报考法律政策研究类职位的,应当具有刑法或刑事诉讼法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满三年,有较强的刑事法律研究能力,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4.报考综合调研类职位的,所学专业应为法律或文史哲专业,从事政法综合调研工作满三年,有较强的写作、文字综合及调研能力。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6年7月14日至26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考者请登录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站(http//www.spp.gov.cn)招录招聘专栏,通过公开遴选检察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考者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 3.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7月28日在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统计结果,报考者可在7月30日前调整报考职位(限一次)。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和70%。 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工作证、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三张,到指定地点(7月30日左右在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领取《准考证》。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法律政策研究三类职位的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和申论三部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30%、30%和40%;综合调研职位的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部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和60%。 面试:依笔试成绩,分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取得面试资格者,填写《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检察官面试登记表》(可登录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推荐后到京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在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 六、考察 依考试总成绩,分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遴选人员。 七、体检和公示 委托省级检察院政治部组织遴选人员在当地省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在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公示三天。 八、办理调任手续 体检合格,公示后不影响调任的,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调任的问题,可依次递补。个别职位没有合适替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九、有关事项及联系办法 (一)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人员的考试成绩,分别于笔试、面试结束后在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其他人员的考试成绩通知本人。 (二)与报考职位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7月31日。 (三)联系办法: 联系人及电话:王炳江(010-65209135) 王维夷(010-65209535) 传真:010-65209535 电子邮件信箱:job@spp.gov.cn 联系地址: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机关干部处(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6 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湖北人事考试网检察院招聘 ♂
湖北人事考试网检察院招聘2011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全省有空缺编制的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2日至1993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省、市(州)两级的职位,除特殊职位和专业外,必须具备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按照我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3月23日登陆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职位公告。也可以通过荆楚旗帜网()和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链接登陆考录专题网站。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对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在考录专题网站“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网站下载”查询。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编制了《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报考前应认真阅读该指南(可登陆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二)网上报名 除国家安全机关和35岁以上高学历人员外,其他所有招录职位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放在面试前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于2011年3月23日8:00至3月29日17: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填写《诚信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准确、真实,对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将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截止3月29日17:00前,报考人员可退订原先报考的职位,改报其他职位。 2.查询报名序号。请于2011年3月30日17: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35岁以上高学历人员报名 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通过网络报名,报名时请直接与要报考的招录机关联系。征得招录机关同意报名后,考生应将考试报名登记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公章)书面传真至招录机关,同时将考试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招录机关。 (四)缴费确认 提交报考信息后,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缴费确认。除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的人员及35岁以上高学历人员外,报名确认均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4月3日9:00至4月9日16: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参加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缴费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于笔试当日现场办理退费手续。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2011年仍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3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的人员,由省安全 厅确认并发放准考证;35岁以上高学历人员由招录机关确认并发放准考证。 (六)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了解、掌握从事公安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运用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该测试全部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 4月24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4日下午 14:00-16:30申论 16:45-17:45 公安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武汉市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查询成绩。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1年5月底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三、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一)面试前资格审查 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前,各招录机关组织资格审查。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工作证(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职位要求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2011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要提供湖北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凡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没有递补对象的,进行职位调剂。 (二)调剂 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可登陆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调剂结束后,报考省直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全省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省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面试公告。报考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公告登陆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 (三)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面试当日,报考人员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招录机关做好现场记录,并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专业科目笔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1、普通职位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 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40。 2、遴选选调生职位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70; 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60。 3、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40。 五、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体能测评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三项达标者为合格。报考公安机关法医、刑事科学技术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达标即为合格。 在组织体能测评工作前,国家如颁布新的体能测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除公安特警职位外,其他所有职位均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招录机关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同职位的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审批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各科成绩、综合成绩、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考生报名参加我省公务员考试,后又被其他省、市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确定为我省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相关事项提醒: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调剂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拟报考的职位,错报职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湖北人事考试网检测工程师 ♂
湖北人事考试网检测工程师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职鉴〔2021〕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科目为《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考全科”和“免1科”的人员,应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二)告知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
(三)资格审核。
各地自然资源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全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1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1科”报考条件。
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关于报名条件的说明。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相专业工作年限。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9月9日9:00—9月16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9月9日9:00—9月17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1年9月9日9:00—9月18日20: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11月1日9:00—11月7日09:0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附件1: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信息扫描件,以备后期核查。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注册核查分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自动核查: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核查。
4.报名材料上传。符合“免1科”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上传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书扫描件,进行在线核查。
在线人工核查: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7.国(境)外学历、学位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三)报名核查。
8.适用告知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已作出的;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
(2)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9.不适用告知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3)“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10.适用告知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在线人工核查范围: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自动核查通过的。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如果发现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请考生重新注册正确的信息,在报名结束前到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信息更正申请。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考生手机号变更,请及时在注册信息维护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审核后,需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省直和武汉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其他市州报名点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后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8.本次报名不设现场人工核查,请考生尽量选择制报考,按网报流程进行报名。如有问题请致电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微信公众号。
报“考全科”(省直报名点)资格审核部门是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咨询电话:;其他各市州资格审核联系方式详见报名表。
三、答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湖北人事考试网欢迎你 ♂
湖北人事考试网欢迎你2023湖北省公务员报名入口
湖北省公务员报名入口是哪个
湖北人事考试网即为报名2023湖北省的官方入口。报名前,考生先的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看2023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了解了本年度的招录计划、职位信息、报名时间后,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湖北省公务员报名时间是多久
湖北省考报名一般是在二月份左右,但2023年湖北省考报名时间可能会提前,近期也陆续有部分省份流出消息称2023年公务员笔试时间会提前,所以大家不妨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高顿1V1公考规划,助你突破笔试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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