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事考试暂停通知(河北省人事考试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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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河北省人事考试暂停通知

2、河北省人事考试最新消息

3、河北省人事考试最新通知

4、河北省人事考试服务

河北省人事考试暂停通知

河北省人事考试暂停通知

因为疫情原因,部分地区结合本地防控政策和情况,不得不暂停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我统计,目前已通知延期考试的地区有上海、江苏、青海、安徽、山东、河北、辽宁、天津、浙江、吉林等地。

北京: 5月7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北京地区2022年5月全国监理工程师等5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组织开展。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成功的考生,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河南: 河南人事考试网5月7日发布通告:暂停举行河南考区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定5月14、15日举行)和注册建筑师(一、二级)资格考试(原定5月14、15日,21日、22日),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山西: 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月7日发布公告:暂停山西考区5月14日、15日举行的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续考试工作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安排。

内蒙古: 5月6日,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公告:暂停在区直(呼和浩特市)举行的内蒙古考区202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5月14日、15日)职业资格考试。后续相关工作安排我中心将及时发布,请应试人员持续关注后续通知。

广东: 5月6日,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通告:暂停举办广东考区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告。请广大考生理解配合。

大连: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月发布通知:暂停原定于5月14日、15日在大连考区举行的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同时取消原定于5月6日9:00—5月13日24:00准考证的打印工作。

江西: 5月5日,江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通告:江西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定于5月14日、15日)暂停举行。后续考试安排,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我省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吉林: 4月30日,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吉林省考区暂停举行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的通知,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浙江: 4月29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通告:暂停举行浙江考区范围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天津: 天津考区原计划于5月14日、15日举行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举行。后续工作安排视国家及本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辽宁: 暂停原定于2022年5月在省直(沈阳市)举行的辽宁考区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河北: 4月29日,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通告:河北考区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定5月14日-15日举行)暂停举行,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山东: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暂停山东考区原计划于5月举行的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和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后续考试安排关注后续通知。

安徽: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健康安全,确保疫情风险可防可控,经研究,决定暂停举行安徽考区范围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定5月14日、15日举行)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原定5月14日、15日、21日、22日举行),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青海: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健康安全,确保疫情风险可防可控,经研究,决定暂停举行青海考区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定5月14日-15日举行),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上海: 暂停上海地区原计划于2022年5月举行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续考试工作安排,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上海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江苏: 暂停举行江苏考区范围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定5月14日-15日举行)。目前后续安排暂未确定,待确定后我们将及时在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告知,请予关注。

各地考试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暂停举行通知内容基本一致,大致意思为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保障报考人员安全等因素,决定暂定举行原定于2022年度5月14日、15日举行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续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不必过于担心,若后期确定恢复举行的,不再重新组织报名,报考人员信息锁定为已完成报名的考生。若后期确定不再举行的,报考人员缴纳的报名考务费将原路退回(报考人员无需申请);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已取得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虽然考试时间可能会有变动,但是最新通知还没出来之前,我们还是要做好准备,好好复习,万一不改期,但是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没能通过考试,那不是得不偿失。

河北省人事考试最新消息

河北省人事考试最新消息

河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河北一建补考公告,公告中明确了河北一建补考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26日,考生可不参加河北补考,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123 2023年一级建造师学习手册(市政工程全4科) 格式:DO大小: 2023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情分析 格式:DO大小: 2023年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考情分析 格式:DO大小:根据河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河北一建补考公告,2023年河北一建补考最新消息为:河北一建补考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26日,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确认完成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公告原文如下: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号),为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考时间(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3月25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月26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3月25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月26日上午9:00-11:30药师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3月25日上午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3月26日上午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4月8日上午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五)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4月22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下午14:00—16:30建设工程计价4月23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二、补考工作安排(一)补考人员的确定。补考人员为2022年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确认完成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网上确认程序见附件1。(二)补考成绩管理。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相关数据操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三)其他。补考考务工作计划见附件2~6,其他事项分别按照上述5项考试我省2022年度考务文件精神办理。附件:1.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程序2.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计划3.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计划4.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补考考务工作计划5.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计划6.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计划河北一建补考最新消息2023河北一建补考时间2023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河北省人事考试最新通知

河北省人事考试最新通知

【 #执业药师# 导语】 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河北恢复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纸质)发放、补办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近日启动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纸质)的印制、发放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将恢复纸质证书的发放和补办工作,应试人员可通过各市人事(职称)考试机构网站、公众号等,了解证书发放和补办的具体安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分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 2017年度至今及部分既往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已上线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急需用证的人员,可通过证书查询验证系统下载本人的证书电子文件,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证书可在线查询验证 用证单位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的“人社服务”栏目“证书验证”功能对全部证书电子文件和2019年度以来的纸质证书的最新状态进行在线扫码(二维码)查验,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对纸质证书或证书电子文件进行实时查验。 三、遗失证书(纸质)补办开通网上受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流动和直接接触,我省积极推进“互联网+考试”,为应试人员提供“网上办、指尖办、邮政办”不见面服务。 目前,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网上申请补办系统”已开通试运行,采取“网上申请、在线审核、邮寄到家”模式,遗失证书补办人员可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成功后,点击“个人办事”“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服务”“遗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进行在线办理,按要求填写证书信息、邮寄地址和上传佐证材料,工作人员在线审核,短信告知审核结果。省在收到国家统一印制的补办 证书后实行邮寄服务。系统试运行期间,各市遗失证书补办业务仍可现场申请办理,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河北省人事考试服务

河北省人事考试服务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

河北,简称“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石家庄。位于中国华北地区,界于北纬36°05′-42°40′,东经113°27′-119°50′之间,环抱首都北京。

东与天津毗连并紧傍渤海,东南部、南部衔山东、河南两省,西倚太行山与山西为邻,西北部、北部与内蒙古交界,东北部与辽宁接壤,总面积万平方千米。 截至2021年末,河北省常住人口7448万人。

河北地处华北平原,东临渤海、内环京津,西为太行山,北为燕山,燕山以北为张北高原,是中国唯一兼有高原、山地、丘陵、平原、湖泊和海滨的省份。地跨海河、滦河两大水系。河北省地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地处沿海开放地区,是中国经济由东向西梯次推进发展的东部地带,是中国重要粮棉产区。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

2019年8月,国务院新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截至2020年6月,河北省下辖11个地级市,共有49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91个县、6个自治县。

2021年,河北省生产总值实现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

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三次产业比例为。全省人均生产总值为54172元,比上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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