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车改存在哪些问题(事业单位车改方案)(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机关事业单位车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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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事业单位车改存在哪些问题(事业单位车改方案)

2、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机关事业单位车改方案)

3、事业单位车补哪个省份发了(事业单位车补从什么时候开始)

4、事业单位车补哪些省份发放(事业单位车补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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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车改存在哪些问题,以及事业单位车改方案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可否详述事业单位车改内容
  • 2、乡镇公车改革情况自查报告
  • 3、事业单位为什么不车改

一、整体取消一般事业单位车改存在哪些问题的公务车事业单位车改存在哪些问题,保留一些应急的特种专业技能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各地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取消一般的公务用车,保留车辆必须专车专用,不得用于其事业单位车改存在哪些问题他用途。二、在补贴标准上进行分级分类,会从严核定车辆保留,并且妥善安置司勤人员。三、公车处理上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将取消车辆交由经公开招标确定的车辆评估、拍卖机构公开进行处置,所得收入按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017乡镇公车改革情况自查报告1】

自2015年5月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事业单位车改存在哪些问题,我县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紧密部署,迅速行动,落实任务,扎实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2015年州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成立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审计、公安、编办、经发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2015年5月24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了省、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职责分工、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工作任务。

为保证全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根据海西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并且根据省、州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检查组检查后的要求,县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公务用车治理情况,对已制定出的《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更加明确了各阶段任务、要求和我县公务用车新编制和配备标准。

(二)全面自查登记,严格审查核实。围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超编制配车、超标准配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抓住“自查登记”和“审查核实”两个环节,按照“登记上报、对照核实、逐车甄别、重点检查”的原则,领导小组分了三个组,采取到交管部门核查车辆信息、到单位实地查看、与单位固定资产和财务账目进行比对等方式,多次对各乡镇、各部门公务用车进行监督检查了,督查面达到了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下了监督检查意见反馈单,对超编车辆及时进行了清理纠正。未发现公务用车违纪违规问题和不良问题反映。

根据省、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我县应配备公务用车234辆,经审查登记,现实有217辆,不超总编。在现有的车辆中:一般公务用车共有162辆,其中有轿车46辆、越野车68辆、旅行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车24辆、皮卡车5辆、其事业单位车改存在哪些问题他车辆6辆;执法执勤车辆共有55辆,其中有轿车22辆、越野车17辆、特种技术专用车1辆、旅行车3辆、其他车辆12辆。按各单位编制核定,全县有18个单位共超编26辆,其中越野车12辆;13辆车车况极差已报废,其中越野车6辆;15辆车正在调剂之中,其中越野车6辆。我县超标车辆共12辆,根据“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的原则,继续使用这12辆。

(三)严格配备标准,加强公车管理。通过自查登记、审查核实和清理纠正,全县公务车辆数据和车辆信息已经全面掌握。并且我县按《海西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结合实际制定的《都兰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购置车辆将严格执行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规定。在公车管理方面,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多次重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加大“三公”经费减支力度,杜绝超编超标购车,避免公车私用等问题。2015年5月,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的紧急通知》,对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行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车辆日常维护管理、违规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违犯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明确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为防止因换届发生借机更换、更新公务用车行为,我县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发现问题、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的综合过程,深入开展“车随人走”问题专项治理,对因提任、交流等工作岗位变动调离原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求必须将使用的公务用车交回原工作单位,公务用车治理以来全县范围内未发现因换届违规购车、用车问题。

(四)规范公车使用行为,实行标识化管理。为切实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我县于2016年3月8日起,除公、检、法、司的车辆和已喷涂明显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特种技术专业用车、涉密车辆外,116辆公务车张贴蓝色标识上路,实行公务用车一律标识化管理。同时,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公车标识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围绕健全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我县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相关制度,有效防止公务用车多头审批,超标超编配车、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发生。一是严格编制标准管理制度。我县根据《海西州党政机关公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明确了我县公务用车新编制和配备标准,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准确依据。二是严格购置审批公示和登记备案制度。全县凡购置新车和车辆交替单位,财政局对申请单位现有车辆、购车理由、拟购车型及预计车价、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后提交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同意购车的进行公示。明确规定县四大班子配备车辆报州纪委审批后购买;各乡镇、各部门配备车辆报县纪委登记备案、县财政审查核实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购买。三是进一步完善车辆日常管理制度。我县结合实际,在已建立车辆管理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补充、修改相关条款,进一步完善全县车辆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保险、使用登记、单位停放、节假日封存和车辆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四是实行公务用车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管理,实行定额核算和定点保险制度,大力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努力从源头遏制违规购车、违纪用车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一)由于以前多数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不明确、管理方式不统一等原因,对公、检、法、司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不明确,需明确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和配备标准。

(二)由于对公、检、法、司、环保、安监、国土、劳动监察等部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无法准确界定等原因,重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由于上级部门对各下级部门项目等工作中配发的专用车辆的编制和标准不明确,在公车治理中存在一定的难度,有待进一步明确这种车辆的编制和标准的核定。

(四)由于我县地域狭长,地理地质情况各异,又是农牧民人口大县,根据各乡镇、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核定的车辆编制与实际工作业务量不相适应,有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核定车辆编制尚需完善。

(五)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因地制宜,科学核定公车编制和配备标准。要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的新编制和配备标准,并根据新编制标准核定公务用编制数,防止一般公务用与执法执勤车辆的重复配备。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业务工作量及公务用车实际使用情况等,相应增减车辆编制数和越野车的配备,力争准确测算和科学合理定编定标准。

(二)深化认识,强化公车治理工作中的领导责任。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措施,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靠到实处;要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纠正处理旬报制度,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违规车辆纠改督查力度,对典型案件和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性质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清改结合,严格处理违规车辆。要继续纠正处理超编超标车辆问题,要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建设、边完善的原则,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对已经认定的超编车辆,按照提出的处理意见,该上缴的坚决上缴,能调剂的尽量调剂,应报废的及时报废,全部处理到位。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一律不得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确保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继续在建立完善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日常使用管理等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以及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节假日封存等制度,堵塞管理使用上漏洞,切实解决公务用车监管不严、低效浪费、公车私用等问题,逐步形成和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2017乡镇公车改革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的通知》(宁车改办[2016]95号)要求,及时部署安排自查工作,现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车改革情况

国土资源厅机关内设15个处(室)、在编在岗公务员104人,车改涉及司勤人员17人、12辆车(含不在行政机关编制3辆)。厅直属事业单位14个、707人,其中,参加车改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6个支队、109人,司勤人员3人,在编车16辆。目前,厅车改工作结束后,按要求保留使用的4辆车运行正常有序,其他封存的车辆全部统一停放在厅地下一层车库(2辆面包车封停在地上停车场)。按规定与车改办、财政厅和拍卖中介机构进行车辆移交,由拍卖机构对车改车辆进行拍卖和报废拆解处置,对借用非在编的12辆车,全部退回了原单位。同时,17名涉改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二)自查情况

9月6日接到自治区的通知后,厅分管副厅长高度重视,当即批示:厅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照自治区公车改革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公车管理使用情况。厅办公室主任召开相关人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安排公务用车管理自查任务,明确时限、确定责任人、提出工作要求,增强了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自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过排查,厅机关干部中,没有任何人利用私人关系向民营企业借车上下班或办理公务;厅主要领导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标准留车,不存在乘坐超规格车辆,不存在上下班乘坐应急车辆,单位不存在超标准留有越野车;副厅级领导没有借工作名义乘坐单位公务用车;厅主要领导没有既领车改交通补贴,又在市内开会时乘坐公务用车。单位和个人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车改政策规定的“六个不得”纪律要求等问题。

二、主要做法

2015年自治区车改方案下发后,厅党组高度重视,将厅机关和执法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为厉行勤俭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依规依据,应改尽改的原则,采取摸清底数、征求意见、制定方案、全面落实的方法,扎实推进新旧公车制度改革有机衔接,平稳过度,确保了按要求和时限完成了各项车改任务。

(一)加强领导抓统筹。厅成立由王政厅长任组长,马鑫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驻厅纪检组、执法局、后勤服务中心、宣传教育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指定专人全程负责,重点针对查清车辆底数、如何利于工作留用车数、如何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如何租用地方车辆等现实疑难问题,先后多次深入财政、人社、车改办等单位沟通协调,商讨对接,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自治区车改办,确保了厅机关与执法局公车改革立足实际,有序推进,依规落实。

(二)不留死角抓摸底。坚持把摸清涉改人员、车辆基本情况作为开展车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由办公室、人事、财务、后勤服务中心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结合厅机关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检查清理,按照人员编制、在岗在位情况和资产、财务账目登记以及权属关系,集中对厅机关和执法局涉改人员、车辆进行了摸底统计,逐一征求了司勤人员安置意向,查清了挂靠、借用市县国土局、企业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按照移交车辆要求,及时找全了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等资料,补购了车辆保险,处理了车辆违章记录,为确保车辆按要求一次性顺利移交做实了基础工作。

(三)以人为本抓安置。按照优先内部消化,多渠道推荐使用,全力保障合法权益的原则思路,在充分考虑并征求司勤人员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分类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安置。对在编制内的司勤人员:一是对在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5名司勤人员全部提前离岗退休(3名人员已正式退休);二是对借调厅下属事业单位的6名司勤人员,全部调回原单位工作;三是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正式编制司勤人员中遴选4名上岗人员,继续保障留用车辆正常运行。对聘用司勤人员:其中,后勤服务中心聘用的2名司勤人员,分别推荐到厅直属事业单位宣传教育中心和新成立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工作,并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了4万余元经济补偿;执法局3名聘用司勤人员,择优推荐1名到自治区行政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工作,另外2名本单位继续聘用保障保留车辆,有效维护了司勤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建章督查抓规范。坚持着眼长远,紧贴实际,将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等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和政务公开范围,针对存在的违规借用、乘坐车辆,什么情形可以租赁社会车辆等矛盾问题,下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工作人员规范使用车辆的通知》,明确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企业和个人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或固定给个人使用保留车辆,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有效杜绝了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乘坐公务用车的现象。通过招标确定了宁夏天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快速客运分公司,作为厅2016至2017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项目定点企业,并上报自治区机管局备案。针对什么情形可以租用车辆现实问题,经征求意见,明确规定除集体公务出行、举办大型活动、组织抢险救灾、处理上访事件等特殊情况可以租用社会车辆外,其余原则上不予租车,鼓励以乘坐长途大巴、火车等交通工具出行为主,既严格执行了车改有关规定要求,也节省了经费开支,营造了勤俭节约,规范用车的良好习惯和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通过此次自查,也发现了车改后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一是日常执法巡查的难度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实行垂直参公管理,且未纳入中央明确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范围内,目前6个支队、6个辖区队的执法业务用车全部纳入区、市县跨部门行政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统一用车,导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日常动态巡查工作不能经常性、及时性的开展。二是公务用车落实管理制度还不够严格。有时,任务较急,来不及填写派车单,就直接电话通知驾驶员出车;有时,上级的巡视、审计部门用车,公务车辆保障较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公车改革的规定要求,学习上级的各项纪律要求,学习厅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增强厅机关干部的自律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2、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针对公车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细化工作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定期公示,确保公务用车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3、强化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组、厅直属机关党委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监督,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设立公务用车举报电话、信箱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公务用车管理严上加严。

4、提早谋划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认真总结厅机关和执法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认真做好公车制度改革人员、车辆调查摸底工作,确保年底前按照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车改要求,顺利完成各项车改任务。

1、各类事业单位车改标准难以统一

首先,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之间或内部,都没有统一的车改标准。事业单位自身分类改革尚未完善,公车改革在其中的尴尬地位显而易见。

其次,标准统一后车改成效减弱。三类事业单位若都按照货币化模式进行车改,不仅庞大的事业单位职工导致巨额财政负担,不能降低行政成本,而且大大的阻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若三类都实行集中管理模式,那么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将失去自主性和独立性,降低效率,产生不公情绪。

2、车改与事业单位其他改革的制度摩擦

近年来,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各项制度频出,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等等,公车改革中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甚多,尤其是单位的主要掌权者利益。

第一,事业单位货币化的公车改革,与职工个人贡献相矛盾,使得工资制度没有与其个人贡献和人力资源市场中“影子价格”相对应,与正在推行的绩效工资制度摩擦升级。

第二,事业单位公车补贴有失公平,对于在事业单位拥有签订合法合同,却不在编制岗位的职工没有体现公平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事管理制度的施行。

3、内部管理式车改矛盾激化,缺乏监督

首先,公车改革属于公共问题,不应该仅仅作为内部管理由上而下的改革。

其次,在否定公众力量的前提下,内部管理形式的公车改革缺乏专门的机构监督,使得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在监管上存在漏洞。

4、车改在事业单位去行政化中寸步难行

公益类事业单位是分类改革的追求方向,事业单位真正从事公益事业,实现公益目的是改革的最终目标。而公车改革的“公”体现了公共性与公务性,两者是相互违背、相互背离的关系,但是车改不可逆,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势在必行,两者必须在同一环境下碰撞,同时缺乏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显然都寸步难行。

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机关事业单位车改方案)

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机关事业单位车改方案)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车改方案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车改政策是什么意思
  • 2、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有哪些亮点
  • 3、2019年合肥市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大幕开启
  • 4、辽宁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2019年辽宁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车改是对政府机关单位(可能包括某些事业单位)才有影响的,企业就无所谓车改。简单点说,车改后,单位里的公车报废后就被取消了,不能再申请买公车,可能以后就无公车了,但是单位里的人员就有更多的交通补贴。不车改就是单位出外办事,有公车开,相对的补贴少了或无交通之类补贴。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即公车改革。国家《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于2014年7月16日下发。按照新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改变背景

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2014年,公务用车一直实行实物供给制度,对保障公务出行发挥了作用。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传统公务用车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对此反映强烈。

共央办公厅、务院办公厅近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央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案》 改革主要内容,各级党政机关取消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机要通信、应中国、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符合规定线执执勤岗位车辆及其车辆普通公务行由公务员自行选择,实行社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公务行实行定向化保障 参加改革机构范围确定: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照公务员管理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除各级党政机关外,事业单位、企业金融企业按照规范职务消费原则进行改革,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岗位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 参加改革员范围确定:央家机关编岗司局级及工作员,厅级及工作员原则参加车改考虑实际情况,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职主要负责,市(、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参加车改,确环境所限工作需要便参改,允许适集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须严格规范管理,再领取公务交通补

市直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的事业单位公车改革12月底前完成

从昨日召开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的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上获悉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市直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于12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县(市、区)、乡(镇)改革2月底前完成。

改革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合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本次公车改革机构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公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人员涉及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鼓励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车辆范围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垂直管理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统一标准,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我市同步推进,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给。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适时推进。

公务用车怎么保留?

根据《实施方案》,全市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在确保节支率不低于7%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各部门主要职责、工作性质、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合理核定保留车辆编制。

记者了解到,市、县(市、区)依据参改单位数、地域面积和人口数量,综合确定保留车辆数,保留总量按照不高于改革前一般公务用车总数的50%原则控制,保留的车辆原则上不再配备到部门,各级公车主管部门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除用于部门机要和应急保障,也可用于保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出行需要。

今后,我市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仅限于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农业、工商、林业(含林业公安和森林公安)、食品药品监管9个部门。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现有编制数(扣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原则上市级不超过50%,县(市、区)及以下不超过60%。各参改执法执勤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留车比例,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上述比例的,要相应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每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6万元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超过90%的部门,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调研、视察等工作用车及重大接待、活动用车,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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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辽宁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发改委获悉,《辽宁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出炉。

根据方案,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12月底前完成,各市、县(市、区)以及乡(镇)力争上半年完成,按照属地化原则,省(中)直垂直管理系统驻地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与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关于地方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的规定,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我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各级党政机关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本地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的要求确定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档次和标准。

公车改革涉及谁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

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厅(市)局级及以下人员

改革范围: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厅(市)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车辆范围:各级部门实际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方案要求,对纳入改革范围的人员和车辆,做到应改尽改、不留死角。

全省整体和省直机关节支率、各市整体和市直机关节支率原则上达到7%。节支率不达标的地区要降低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车改后补贴多少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

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及以下650元

根据国家关于地方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的规定,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我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

方案指出,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调整。

各市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省直机关完全对应,同一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省直垂直管理系统执行属地补贴标准。

公务用车全取消?

保留必要机要通信、应急车每个省直单位不超4辆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事业单位车改有哪些改革他车辆。

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保留数量。省、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用车数量,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经同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每个省直单位不超过4辆,各市、县(市、区)所属单位保留车辆具体数量根据单位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经同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各乡(镇)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地理环境以及人口规模等因素,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分类确定保留车辆,一般不超过3辆。

执法执勤车减多少?

省级保留比例不超30%,市级不超50%

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在原核定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并扣除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编制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执法执勤车辆规模,省级保留比例不超过30%,市级不超过50%,县(市、区)及以下不超过60%,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具体岗位在中央核定的总量范围内由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从严从紧原则报省委、省政府研究核定。

取消的公车咋处理?

集中统一处置防止甩卖、贱卖

省直机关取消公务用车,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一规范处理。

取消车辆的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涉改人员咋安置?

内部消化为主,不得简单推向社会

涉改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不得简单推向社会。各级部门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未聘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措施妥善安置。

公车运行咋规范?

配备和维护费用纳入审计范围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逐步探索社会化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具体办法。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公务出行审批和登记制度。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在编在岗公务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范

事业单位车补哪个省份发了(事业单位车补从什么时候开始)

事业单位车补哪个省份发了(事业单位车补从什么时候开始)

1、没有统一发放车补经济条件较好事业单位车补哪个省份发了的省市事业单位车补哪个省份发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也发放事业单位车补哪个省份发了了车补但绝大多数省份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发放车补车补就是quot公车补助quot的缩写即quot公务交通费用quot事业单位车补哪个省份发了,就是以往用于汽车支付作为公务交通活动改由货币补助。

2、虽然只有部分事业单位可以享受,但是随着这项福利待遇的推广,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推广到所有的事业单位的山东事业单位车补发放标准 山东省部分事业单位的车补方案以及车补的标准是什么呢根据相关规定,在山东省内的乡镇。

3、假的每个地方不一样,不同地区请以当地政策为准大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没有车补,只有个别省份比如山东出台了相关政策,乡镇里面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可以发放车补,其事业单位车补哪个省份发了他专技岗如老师医生和工勤岗人员都没有事业单位工作。

4、2016全国事业单位车补方案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央企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月17日发布就企事业车改正式启动相关事宜,记者采访了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啥思路。

事业单位车补哪个省份发了(事业单位车补从什么时候开始)

5、公务员车补由哪里财政承担公务员车补由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省级部门发省直,市级部门发市级,县级部门发县级。

6、会车补一般会随着阅读的工资绩效一块发,有的相关机关单位呢会季度发放。

7、问题一2017年事业单位有没有车补 估计难,公务员的车补很多地区都还没有发出来 问题二事业单位人员有没有车补 事业单位发放车补也需要根据不同的职位和级别进行发放,通常国家对车补的规定要求如下 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

8、事业单位发放车补也需要根据不同的职位和级别进行发放,通常国家对车补的规定要求如下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要适当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为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

9、有车补的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事业单位车补哪些省份发放(事业单位车补发放范围)

事业单位车补哪些省份发放(事业单位车补发放范围)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事业单位车补哪些省份发放,以及事业单位车补发放范围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 1、机关事业单位车补改革是否都有
  • 2、2022年河南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车补什么时间发
  •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车补吗?

不是,需要看地方政策。

例如:山东省在关于车补的政策中做出明确规定,车补最低每月500元,但是不得高于650元,根据岗位的不同以及当地经济差距,随着职位的上升车补也会随之上升,但是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大概就会在500-650元之间。

另外落实车补政策的两个省份分别是河南和甘肃,其实甘肃早在去年就已经开始尝试车补政策了,这两省也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以及车辆使用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但是对于经常出差或外出办公的岗位,这项政策的转变可以说是一个好消息了,可以节省了很多员工的开销,也能够提升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升办事效率。

很多地区对于某些岗位有交通补助的,其实车补的出现是迎合了很多需要外出办事的员工的需求,如果没有车补的话,对于他们来说不仅要自己掏腰包补油钱,这样就会越来越没有积极性,所以主要就是为了增强办事效率和工作积极性。

1.根据目前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和计划的安排事业单位车补哪些省份发放,预计2022年7月份发上半年车补事业单位车补哪些省份发放,2023年1月份发2022年下半年车补。目前河南和山东地区已经在陆续发放车补了。但也不是所有岗位都可以拥有车补事业单位车补哪些省份发放,教师和医生类事业单位就没有办法拥有车补。

2.随着车补的增加事业单位车补哪些省份发放,想必会有更多的大学生选择事业单位,这样也会导致报考事业单位的门槛将会变高,学历没有那么好的学生只能选择比较偏远的地区了。对于在职事业单位的员工的管理也会更加严格。

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没有车补事业单位车补哪些省份发放,且在一定时期内应该都不会有车补。不过个别省份(比如山东)已经开始推行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车补事业单位车补哪些省份发放,相信这项政策慢慢会推广到全国。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车补吗事业单位车补哪些省份发放

每个地方不一样事业单位车补哪些省份发放,不同地区请以当地政策为准。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没有车补,只有个别省份比如山东出台了相关政策,乡镇里面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可以发放车补,但其事业单位车补哪些省份发放他专技岗如老师、医生和工勤岗人员都没有。

所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应该都不会有车补,但对于很多与公务员工作基本一样的事业编制人员的现状,上面也都看得见,也会在政策上有所调整,以便解决,但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过,不过个别省份推行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补贴,就是一个好的信号,等这项政策推广到全国,一些经济强省可能也有能力再扩大些范围,使应享尽享。如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可能会率先给予更多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车补。

车补,这玩意事业单位的人盼了好久,可一点动静都木有。公务员已经执行了,正科及以下每月550元。事业单位如果执行,应该是参照。事业单位其中有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又因为性质,导致整体的工资收入不尽相同,没有整体的依托性。今后的事业单位是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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