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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告 ♂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22年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职位全省各级机关计划招考公务员15801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或“粤省事”“粤讲粤政”“广东发布”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报考广州、深圳和其他19个地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也可通过登录相关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阅。二、招考对象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11月29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三、报考条件(一)报考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市及以下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0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选调生职位的年龄为本科生24周岁以下(即1996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岁。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5.具有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2)报考“从本地人员中招录”的专门职位,应为职位所在地级市生源,或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父母、配偶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在职位所在地级市累计工作(含入当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其中,部分县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招考。上述有关户籍要求应入户满3年以上。(3)报考“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应为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限报服务(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机关相关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得报考的人员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2.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报考程序(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至12月3日16︰00。(二)报考注册报考者登录gwyks(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省各级机关招录职位表(附件1、2、3)和报考指南(附件4),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三)填报职位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需填写《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定期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报考者未缴费确认前可更改报考职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2月3日16︰00至4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更改所报职位。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四)缴费确认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初步审核的报考者,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9︰00至12月4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考者如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可减免考试费,办理减免申请时间统一为2023年11月29日9︰00至12月4日16︰00。(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2月29日9︰00后。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专业科目(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六)报考注意事项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3年11月29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4.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9日。5.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考试(一)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还需加考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大纲见附件7、8。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大纲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网站(/)查询。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2年1月3日 上午08︰30—10︰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45—12︰45 《申论》2.专业科目笔试时间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2年1月3日 下午14︰30—16︰30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行政执法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笔试成绩。(二)面试1.确定面试对象除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面试对象的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部分专业性职位(见职位表)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人员,并按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将在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面试对象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部分招录职位(见职位表)将在面试前后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2.集中组织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三)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六、体检、考察(一)确定人选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无需差额考察的职位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人选,部分实行差额考察的职位(见职位表),按照招录人数1︰2比例差额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技能)测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二)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严格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三)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七、公示、录用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报考职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职位)的报考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确定为该职位的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八、递补与调剂录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招录周期。(一)体检不合格的;(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三)考察不合格的;(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五)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乡镇招录中出现的空缺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报考同一县同一类型的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补录,不区分空缺职位原规定的条件,总成绩高分报考者优先选择职位,不愿接受调剂的报考者视为放弃补录机会。如本县内调剂补录后尚有空缺,可在本市同一类型报考者中调剂补录。九、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十、相关事项(一)招考期间,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及考务部门开通政策咨询、报名考务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热线电话,详见《广东省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附件9)和《广东省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0)。(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四)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并在各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同步转发。本公告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点击查看:附件1-10附件:1.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乡镇机关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2.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和珠三角地区乡镇机关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3.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5.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6.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7.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8.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大纲9.广东省各考区咨询电话10.广东省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电话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1月26日原标题: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文 ♂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文广东江门市民政局事业编招考机关雇员公告
为解决市民政局急于用人的实际需要,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江府办〔2008〕107号)及其《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217号)、《江门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机关雇员 事业单位职员试行办法》(江人社发〔2011〕807号)精神,现就市民政局公开招聘机关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救灾救助业务辅助管理岗位雇员2名,主要负责应急值班、前线抢险救灾和救灾救济业务文电、会务、后勤保障工作。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三)身体健康,男性,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社会人员(指在2014年以前已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人员,含2013年及2013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
(四)本科学历,通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专业(以毕业证上表述为准,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五)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普通话、粤语、五邑方言。
(六)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计算截止期为2014年7月底止,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注: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亲属所在单位的岗位。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5、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6、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江门人才网”(),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日期为2014年8月4日至6日,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应聘者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到江门市民政局(蓬江区广新路18号)五楼组织人事科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现场报名:
1、现场填妥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4、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缺失的须提供教育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2、应聘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初审
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在受理报名期间,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当场提出是否同意应聘的审核意见。审核期间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应向应聘者及时提出。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已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应聘者,由用人单位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没有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应聘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
四、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组织实施。面试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由市人事考试院公布。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面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表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体检流程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
六、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面试人选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二)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放弃考察、录用机会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市人社局。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最迟于2014年底前完成,完成后由市人社局对拟雇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市人社局复审通过的拟雇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
九、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雇用通知。雇用人员持雇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雇用合同签订等手续。雇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雇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雇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雇员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市府办《关于印发〈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08〕107号)、《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21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江门市直机关普通雇员管理办法的意见》(江人社发〔2014〕6号)行为的,应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监察科。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核事项的咨询由是市民政局组织人事科受理,联系电话:3503125;招聘政策咨询由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受理,电话为、。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几点上班 ♂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几点上班1、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是在原省人才评价中心、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基础上于2008年5月正式组建,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职责是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全省各类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军转干部安置考试、与人事人才工作相关的各类考试考务和评价工作。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公选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各类人才选拔考试、评价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培训。开展人事考试技术研究,组织人才素质和人才评价技术专业训练。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人事考试工作。负责全省人事考试从业人员队伍的业务培训与建设。 3、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坚持学习、创新、服务、和谐、廉政的宗旨,努力打造高效、公平的人事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几点下班 ♂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几点下班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在省直考区实行网上支付考务费的通告 为简化报考程序,便于应试人员报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我局从2008年9月10日起,省直考区将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实行网上支付考务费和考试合格后的考后资格条件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8年9月10日起,凡在省直考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完成网上支付考务费(具体考试项目见报名文件)。请各考生认真对照相应考试项目报名文件通知要求,按报名的流程要求和指引进行网上填报信息,自主选择报考科目,自行打印报名表提交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盖章,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务费支付。 二、网上支付系统使用广东银联网关进行交费。采用国际通行的SSL加密技术,对支付数据进行数字加密,确保在线支付安全顺利完成。 报考人员凭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部分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带有区域性,具体情况咨询卡所在行),按照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链接,进入广东银联的电子支付平台系统进行缴费。网上支付考试费用以银联卡扣款单作为缴费凭据,我局不再提供非税收入票据。 报名前考生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慎重填报,缴费确认后(进入国库广东省分库指定帐户),不再办理退考。并请注意: (一)考生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在支付前详细阅读所持银联卡的使用说明,对照广东银联支付网关银行卡网上支付范围,确定所持卡种类及使用地域。 (二)为确保银行卡使用时信息安全,建议不要在网吧或网络终端安全系数小的公共场所的电脑进行网上支付操作。 (三)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保护好银行卡号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四)避免在银行清算时间段(每晚的24时前后)做支付,以免单边错帐。 (五)在网上点击“支付”前,请记存下网关显示的该笔交易的订单号、系统参考号,便于查询、校对。 (六)考生在网上支付前、后都应在银联首页点击银行卡余额查询,确认网上报名支付扣除情况。 (七)因交易量过大出现短暂时间内不能进入时,请稍后再进入,或更换其他银行卡进入。如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八)网上支付失败时,首先应在银联在线首页点击银行卡余额查询,确认是否扣款。如未扣款,再进行第二次网上支付,直至支付成功;如已扣款,则不要再进行第二次支付,应立即拨打银联热线电话)寻求解决处理办法。如果考生在没有进行余额查询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次支付,出现重复扣款,责任自负。 三、考试之前,省直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请考生自行保管,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全科成绩合格通过(滚动考试在有效期限内)的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7天内持报名文件中规定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考点进行“资格确认”。 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四、网上报名实行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相关公告和协议作出。在报名过程中,由于报名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一)报考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报考条件,绝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违法或犯罪的,送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报名者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名者承担全部责任。 (三)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务费网上支付缴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未在本网站公布的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完成“准考证”的打印,逾期责任自负。 五、准考证的获取。考生须在考试日前20日起至考试日前7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有何问题,请拨打或登陆网站咨询。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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