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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网站1.第1个步骤打开浏览器。2.在搜索框中填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找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后,直接点击下方或顶部导航链接就可以进入。3.在跳出的中国人事考试网页面中,点击网络在线报名。4.向下翻动找到在线登录页面,假设暂时没有账号,第一点击新用户注册。5.根据提示,第一阅读协议并点击接受,在内容框中填写注册信息,涵盖登录账号用户名称,密码等带星号的为必填项,在内容框中填写结束后点击提交,就可以注册成功。6.注册成功后跳转到在线登录页面,把注册好的登录账号用户名称和密码重新填入,在内容框中填写验证码后直接点击在线登录就可以。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证书查询 ♂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证书查询一 什么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 *** 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1)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证书查询扩展阅读
建立依据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 *** 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
《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都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 *** 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
与学历文凭证书不同,职业资格证书与某一职业能力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
我国技术性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 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以及"技师"、"高级技师"五种,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二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示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拟列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151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93项。 附件: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共计151项)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共计58项。其中准入类34项,水平评价类24项)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 (单位) 资格类别 1 教师资格 教育部 准入类 2 注册消防工程师 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3 法律职业资格 司法部 准入类 4 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澳门) 司法部 准入类 5 注册会计师 财政部 准入类 6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环境保护部 准入类 7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 准入类 8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9 注册建筑师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准入类 10 监理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11 房地产估价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12 造价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13 注册城市规划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准入类 14 建造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15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注册土木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化工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冶金工程师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注册机械工程师 16 注册验船师 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17 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 交通运输部、农业部 准入类 18 兽医资格 执业兽医 农业部 准入类 乡村兽医 19 拍卖师 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准入类 20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文化部 准入类 21 医生资格 医师 国家卫生计生委 准入类 乡村医生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 22 护士执业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2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准入类 24 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 质检总局 准入类 25 注册设备监理师 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26 注册计量师 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27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准入类 28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准入类 29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30 执业药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31 专利代理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准入类 32 导游资格 国家旅游局 准入类 33 注册测绘师 国家测绘地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34 航空人员资格 空勤人员、地面人员 中国民航局 准入类 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 航空安全员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 35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水平评价类 36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37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38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39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40 资产评估师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水平评价类 4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42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水平评价类 43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44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水平评价类 45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46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47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48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49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50 税务师 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水平评价类 51 认证人员职业资格 质检总局 水平评价类 52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53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54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银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55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 证监会 水平评价类 56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证监会 水平评价类 57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 国家文物局 水平评价类 58 翻译专业资格 中国外文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共计93项。其中准入类8项,水平评价类85项)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 (单位) 资格类别 1 消防设施操作员 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2 焊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环境保护部(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 3 家畜繁殖员 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4 关于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 游泳救生员 体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滑雪、潜水、攀岩) 体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5 关于航空运输服务人员 民航乘务员、机场运行指挥员 民航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6 关于道路运输服务人员 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道路货运汽车驾驶员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7 关于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轨道列车司机 交通运输、铁路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8 关于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 消防员 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森林消防员 林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应急救援员 紧急救援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9 关于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设备点检员 冶金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机修钳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电工 仪器仪表维修工 锅炉设备检修工、变电设备检修工 电力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工程机械维修工 机械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0 关于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起重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11 关于建筑安装施工人员 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12 关于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 筑路工、桥隧工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防水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工建构筑物维护检修工 交通运输、电力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电力电缆安装运维工 电力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3 关于房屋建筑施工人员 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架子工 14 关于水生产、输排和水处理人员 水生产处理工 海洋、化工、电力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工业废水处理工 化工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5 关于气体生产、处理和输送人员 工业气体生产工 化工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工业废气治理工 化工、电力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压缩机操作工 化工、煤炭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16 关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人员 锅炉运行值班员、发电集控值班员、变配电运行值班员、继电保护员 电力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燃气轮机值班员 余热余压利用系统操作工 锅炉操作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17 关于仪器仪表装配人员 钟表及计时仪器制造工 轻工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18 关于电子设备装配调试人员 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 电子通信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19 关于计算机制造人员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电子通信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20 关于电子器件制造人员 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 电子通信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21 关于电子元件制造人员 电子产品制版工、印制电路制作工 电子通信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22 关于电线电缆、光纤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人员 电线电缆制造工 机械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23 关于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人员 变压器互感器制造工、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装配工 机械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24 关于汽车整车制造人员 汽车装调工 机械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25 关于医疗器械制品和康复辅具生产人员 矫形器装配工、假肢装配工 民政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26 关于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人员 机床装调维修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27 关于通用基础件装配制造人员 装配钳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28 关于工装工具制造加工人员 模具工、工具钳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29 关于机械热加工人员 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30 关于机械冷加工人员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冲压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电切削工 机械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31 关于硬质合金生产人员 硬质合金成型工、硬质合金烧结工、硬质合金精加工工 有色金属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32 关于金属轧制人员 轧制原料工、金属轧制工、金属材热处理工、金属材精整工 冶金、有色金属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金属挤压工、铸轧工 有色金属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33 关于轻有色金属冶炼人员 氧化铝制取工、铝电解工 有色金属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34 关于重有色金属冶炼人员 重冶火法冶炼工、重冶湿法冶炼工、电解精炼工 有色金属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35 关于炼钢人员 炼钢原料工、炼钢工 冶金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36 关于炼铁人员 高炉原料工、高炉炼铁工、高炉运转工 冶金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37 关于矿物采选人员 井下支护工、矿山救护工 有色金属、煤炭、冶金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38 关于陶瓷制品制造人员 陶瓷原料准备工、陶瓷烧成工、陶瓷装饰工 轻工、建材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39 关于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人员 玻璃纤维及制品工、玻璃钢制品工 建材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40 关于水泥、石灰、石膏及其制品制造人员 水泥生产工、水泥混凝土制品工、石膏制品生产工 建材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41 关于药物制剂人员 药物制剂工 中医药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42 关于中药饮片加工人员 中药炮制工 中医药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43 关于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人员 涂料生产工、染料生产工 化工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44 关于农药生产人员 农药生产工 化工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45 关于化学肥料生产人员 合成氨生产工、尿素生产工 化工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46 关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人员 硫酸生产工、硝酸生产工、纯碱生产工、烧碱生产工、无机化学反应生产工、有机合成工 化工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47 关于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 化工总控工 化工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防腐蚀工 制冷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48 关于炼焦人员 炼焦煤制备工 煤炭、冶金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炼焦工 49 关于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 景泰蓝制作工 轻工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50 关于木制品制造人员 手工木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51 关于纺织品和服装剪裁缝纫人员 服装制版师 纺织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52 关于印染人员 印染前处理工、纺织染色工、印花工、印染后整理工、印染染化料配制工 纺织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53 关于织造人员 整经工、织布工 纺织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54 关于纺纱人员 纺纱工、缫丝工 纺织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55 关于纤维预处理人员 纺织纤维梳理工、并条工、粗纱工 纺织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56 关于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人员 酿酒师 轻工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酒精酿造工、白酒酿造工、啤酒酿造工、黄酒酿造工、果露酒酿造工 品酒师 评茶员 供销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57 关于乳制品加工人员 乳品评鉴师 轻工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58 关于粮油加工人员 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 粮食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59 关于农机化服务人员 农机驾驶操作员、农机修理工 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60 关于农村能源利用人员 沼气工 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61 关于动植物疫病防治人员 农作物植保员 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水生物病害防治员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林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62 关于农业生产服务人员 农业技术员 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63 关于畜禽种苗繁育人员 家禽繁殖员 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64 关于作物种子(苗)繁育生产人员 种子繁育员、种苗繁育员 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65 关于康复矫正服务人员 助听器验配师 卫生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口腔修复体制作工 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66 关于健康咨询服务人员 生殖健康咨询师 计生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67 关于日用产品修理服务人员 锁具修理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燃气具安装维修工 68 关于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人员 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 电子通信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69 关于汽车摩托车修理技术服务人员 汽车维修工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摩托车修理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70 关于保健服务人员 保健调理师 中医药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71 关于美容美发服务人员 美容师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美发师 72 关于生活照料服务人员 孤残儿童护理员 民政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育婴员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保育员 养老护理员 73 关于有害生物防制人员 有害生物防制员 卫生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74 关于环境治理服务人员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 化工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75 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人员 野生动物保护员、野生植物保护员 林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76 关于自然保护区和草地监护人员 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员 林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77 关于水文服务人员 水文勘测工 水利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78 关于水利设施管养人员 河道修防工、水工监测工、水工闸门运行工 水利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79 关于地质勘查人员 地勘钻探工、地质调查员 国土资源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地勘掘进工 地质实验员 物探工 80 关于检验、检测和计量服务人员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农业、质检、粮食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纤维检验员 质检、供销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贵金属首饰与宝玉石检测员 质检、轻工、珠宝首饰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机动车检测工 机械、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81 关于测绘服务人员 大地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地图绘制员、不动产测绘员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工程测量员 测绘地理信息、国土资源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82 关于海洋服务人员 海洋水文气象观测员 海洋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海洋浮标工、海洋水文调查员、海洋生物调查员 83 关于安全保护服务人员 保安员 公安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安检员 民航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智能楼宇管理员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安全评价师 84 关于人力资源服务人员 职业指导员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85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86 关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软件测试员 电子通信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87 关于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人员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电子通信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88 关于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人员 广播电视天线工、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 广电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89 关于信息通信网络维护人员 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 电子通信、电力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 电子通信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90 关于餐饮服务人员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91 关于仓储人员 (粮油)仓储管理员 粮食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评价类 92 关于销售人员 电子商务师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93 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心理咨询师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三 为什么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网上查询不到
1、在手机上找到网络APP,打开它。
四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在哪里可以查询
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
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服务于2019年3月16日正式开通,用户可通过本网站“资格证书”栏目查询。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上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上半年)、护士执业资格、监理工程师(吉林、浙江、湖南、 *** 和重庆除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已开通查询验证服务。
(4)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证书查询扩展阅读:
成绩和证书管理:
1、应试人员可通过各地指定方式查询成绩,成绩公布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由各地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
2、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题库、统一合格标准,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年度考试次数由各地自行确定。
3、每个科目(模块)考试合格的人员,可获得人社部统一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合格证。此证书作为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对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凭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五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要全的。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共计140项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具体名单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5)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证书查询扩展阅读:
职业资格基本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的条件和要求。
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参考资料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六 中级职称证怎么在网上查
1、这个证来件是全国联网的,自只要输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2、即可打开网页,然后输入本人的姓名和证件号即可。
3、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证件在上传资料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可以搜索:电焊工咨询吧。
4、一般取证后2个月左右才能在网上查询到。
七 国家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不同
国家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职称,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
2、用途不同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专业技术资格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3、分类不同
国家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
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
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中小学教师设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4个级别。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通知 ♂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2日09:00-11:30城乡规划原理
14:00-16:30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3日09:00-11:30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城乡规划实务
(二)考试设置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 (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要求,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要求调整如下: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 (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相关要求,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试条件如下:
符合上述第(五)、(六)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8月19日至8月31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8月19日至9月1日。
(三)缴费时间
8月19日至9月2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9月19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10月17日至10月21日。
四、考试大纲
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
五、告知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相关要求。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后,如未缴费可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三)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
2.上传的个人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查询打印)(详见附件1)。
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该项考试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
2.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
3.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七、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查询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查询及领取
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申请下载,纸质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八、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教育、公安、卫健、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1.关于告知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郭凯 ♂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郭凯时隔215天!CBA状元宣布复出,曾遭跟腱撕裂,他是能够追上王少杰的,他的实力也还是比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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